《马说》是一篇说理文,似寓言而实非寓言,用比喻说理却并未把所持的论点正面说穿,没有把个人意见强加给读者。通过形象思维来描述千里马的遭遇,提出事实,省却了讲大道理的笔墨,作者利用了古汉语中虚词(语助词、感叹词和连接词),体现出一唱三叹的滋味和意境。伯乐的典故几次被韩愈引用(见韩愈所作的《为人求荐书》及《送温处士赴河阳序》),可见韩愈命运的坎坷。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是从正面提出问题,“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从反面展开议论。说明千里马和伯乐的信赖关系是如此的密切。在韩愈看来,世上缺乏的不是人才,而是发现人才的人。所以说课文中流露的是作者怀才不遇之情和对统治者埋没、摧残人才的愤懑和控诉。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一开篇就奇峰突起,发人之所未发,点明全文主旨。这句话还包含着一个反题,即“无伯乐,则无千里马”,说明千里马的命运与伯乐的依赖关系。换句话说,就是除伯乐而外没有人能识别千里马。
“祇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具体地描绘了千里马没有遇见伯乐的可悲的遭遇。字里行间充满了作者的痛惜之情。
“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这两句揭示了千里马的才能为何被埋没的根本原因。“不知”,这正是问题的要害。一天能跑千里的马,一顿有时会吃光一石小米。是说才能、本领特殊,食量也特殊。喂马的人不懂得它能一天跑上千里而一般地喂它,怎么能要求它日行千里呢?
“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通常数量的喂养,常马吃饱了而千里马远没有吃饱;没吃饱的当然比不上吃饱的,本领自然发挥不出来。这正是说明,千里马喂养不得法,便无法显示它的本领。这一句描述了千里马因肚饥而无法发挥才能的痛苦。
文章写到这里,作者还觉得不够,又接着用“鸣之而不能通其意”,从“人”的方面再做深入一层的刻画。使文章生动深刻,也表现出作者的愤激。作者并没有立即谴责这种不识马的“人”,反而让他面对着千里马不懂装懂,还说“天下无马”。意思是说,这样的“人”在主观动机方面还是不错的,他并非不想选拔人才,并非没有求贤用贤之心,无奈贤人贤才太“少”了。明明是“人”的主观上出了问题,却把这种局面的形成推给客观条件的不如意、不理想。眼前就是一匹千里马,食马者却对着千里马发出了“天下无马”的慨叹,认为这不过是一匹连常马也不如的马。这是作者的讽刺。文章写至此处,作者立即点明主题,用呜呼!其真无马邪(yé)?其真不知马也!结束,把“无马”和“不知马”这一矛盾形成一个高潮。这是韩愈凝聚浓缩手法的结果。
《文氏外孙入村收麦》描写的是苏辙晚年闲居颍昌时的日常生活情景。在麦收季节,外孙文骥来村里帮助自己收割麦子,苏辙写此诗记录。从诸孙入村帮自己收麦写起,写出久雨忽晴、宜事农桑的喜悦。
《文氏外孙入村收麦》这首诗表现了作者看到农村劳作和收获的快乐。结合苏辙晚年的遭遇(因为遭受政治上的禁锢,成为朝廷监管的对象,苏辙被迫选择了一种离群索居的生活,几乎断绝了与官场同僚、朋友的交往,这就使得家庭生活成为他诗歌写作的核心内容),其背后也可能暗含自己早已主动疏离且不关心政治和官场的深意。
诗歌中,“三夜阴霪败场圃,一竿晴日舞比邻”运用了对比手法。连绵阴雨时人们的沮丧,雨过天晴时人们的欢欣,形成对比,表现了农村麦收季节久雨忽晴、宜事农桑的喜悦。诗人把“三夜阴霪”和“一竿晴日”进行对比,用环境陡然变化,来突出外孙入村收麦的急切与喜悦之情。用词生动形象,富有内涵。“三夜”突出了“阴霪”之长,“一竿”突出了“晴日”到来之惊喜,“败”突出了天气给农人带来的失望、忧虑之情,“舞”突出了农人收获时热火朝天的辛勤与喜悦之情。
“急炊大饼偿饥乏,多博村酤劳苦辛。”这句从侧面描写麦收季节繁忙的劳动景象。诗句没有直接描写麦收场景,而是通过家里人忙着做饭、忙着酤酒的场面来间接刻画收麦劳动的艰辛和劳苦,表达了诗人对诸孙的感激之情。
“闭廪归来真了事,赋诗怜汝足精神。”这句写对外孙劳动结束关仓归来后的赞叹,诗人表示要写一首诗表扬对方。语言风趣,充满喜悦,表现了诗人的洒脱情怀与拳拳亲情之乐
此诗抒写诗人自己空怀武艺韬略却投闲置散,不得建功立业的苦闷心情,跃现出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感情充沛,语出自肺腑,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对仗工整自然,用典贴切。
“三十年前学六韬,英名常得预时髦。”从青年时期写起,颇有一种自豪感,曹翰说他自己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好学上进,孜孜不倦,研读《六韬》,精通兵法,一心从军为国建立战功。由于懂得军事,深知战略,故能使自己的英名与当时的一些俊杰列在一起这里的“常得”二字,写出了自信、自慰自豪的心情。此联起得自然、平实,为后面的铺叙、议论先开个好头。
“曾因国难披金甲,不为家贫卖宝刀。”承前而升华,是传诵一时的名联,这两句被写入《宋史·曹翰传》,曾受到宋太宗的赞赏。其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对仗工整精妙,浑然天成,更在于它形象地概括了两个不同的时代,深含感慨。在国难当头之际,他顶盔贯甲,驰骋沙场,英勇对敌;当国泰民安的时候,尽管官俸不高,生活贫困,但也舍不得卖掉伴随自己杀敌立功的宝刀这两句的言外之意是说,在战时需要武器,在和平时也不能丢掉武器,有备无患,以防万一。
“臂健尚嫌弓力软,眼明犹识阵云高。”对不卖宝刀加以深化,写眼下自身状况,论武艺,自己虽然步入晚年,但身体依然强健,臂力过人,刀马娴熟,尚觉铁弓弓力太软,不足以用论韬略,自己深通阵法,胸藏兵机,善于攻防。据《宋史·本传》所载,曹翰几次率兵征讨,多获胜利,立了不少战功。可见这一联所写并非夸大之辞,基本上符合他的自身实际,体现了一种老当益壮的精神,和当年的老将廉颇、马援有些相似。
“庭前昨夜秋风起,羞睹盘花旧战袍。”以委婉之辞,倾诉心曲,怨而不怒。曹翰所历三朝,为一代名将在这金风萧瑟,“沙场秋点兵”的时刻里,作者不能身赴边陲,征讨对敌,而在宫中参加内宴,只能低头看自己旧战袍上的“盘花”,所以产生惭愧之感。这里的羞”字用得很准确,它生动地表现了将军本色和老人的拳拳爱国之情,太宗为之“恻然”是在情理之中的事。
此诗塑造了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语出肺腑、感情充沛,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
此诗开头二句有“江雨空”、“兰台风”等字眼,像是描述天气,其实不然。“江雨”是说织葛的经线,光丽纤长,空明疏朗,比喻得出奇入妙。“依依”形容雨线排列得整齐贴近,所以“宜织”。以这个副词“宜”字绾连“织”和“雨”,所织的为雨线之意便明白易解。“织”字把罗浮山父同葛联系起来,紧紧地扣住诗题。次句则以“六月兰台风”写出葛布的疏薄凉爽。宋玉《风赋》“楚襄王游于兰台之宫,宋玉、景瑳侍。有风飒然而至,王乃披襟而当之,曰‘快哉此风,寡人所与庶人共者耶?’”诗人巧妙地用六月的风比喻葛布。“雨中”二字承上句来,再一次点明以“江雨”来比喻葛的意思。“江雨空”,从视觉写葛布的洁净,有如雨后晴空;“兰台风”,从感觉写葛布的精美。这种绮丽而离奇的想象,正是李贺诗的本色。
三、四句运用对比手法,进一步烘托罗浮山父织葛的技术高明。“博罗老仙时出洞”,老人不时走出洞来,把精心织成的葛布拿出洞来,递给索取的人。句中的“时”,暗示他织得快,织得好,葛布刚刚断匹就被人拿走,颇有供不应求之势。下句就是由此引起的反响。诗人不直接赞美葛布,而是用“千兰石床啼鬼工”七个字来烘托。“石床”原指山洞中形状如床的岩石,这里指代罗浮山父所用织机。“千兰”,表明时间之久,也暗示功夫之深。
后四句是诗人由葛布引起的联想。五、六两句极写天气之热,为末二句剪葛为衣作铺垫。诗人写暑热,不提火毒的太阳,不提汗流浃背的劳动者,也不提枯焦的禾苗,而是别出心裁地选择了洞蛇和江鱼:“蛇毒浓凝洞堂湿,江鱼不食衔沙立。”蛇洞由于溽暑熏蒸,毒气不散,以致愈来愈浓,凝结成水滴似的东西,粘糊糊的,整个洞堂都布满了,所以洞里的蛇应当是十分窒闷难受的。江里的鱼热得无法容身,不吃东西,嘴里衔着沙粒,直立起来,仿佛要逃离那滚热的江水。这可谓诗人苦心经营之句。洞堂和江水本来是最不容易受暑热侵扰的地方,如今热成这个样子,其他地方就可想而知了。描写酷暑天气,诗人毫不轻率下笔,而是极力幻想、夸张,从现实生活中典型现象出发,进行再创造。诗人挑选、提炼出盘绕在洞中的毒蛇和翔游在水中的鱼这两种生物,写出这样奇特的诗句,来形容天气溽暑郁蒸。这里,诗人奇特的想象和惊人的艺术表现力,具有鬼斧神工之妙。
酷热的天气,使人想起葛布,想起那穿在身上产生凉爽舒适感觉的葛衣。尤其希望能够得到罗浮山父所织的那种细软光洁如“江雨空”,凉爽舒适如“兰台风”的葛布。用这种葛布裁制一件衣服穿在身上,那种感觉非常之好。结尾二句,诗人没有写穿上新衣服的快乐,而是通过吴娥裁衣来进一步赞美葛布。“欲剪箱(湘)中一尺天”,与开头二句遥相呼应。有人说这句脱胎于杜甫的“焉得并州快剪刀,剪取吴淞半江水”。李贺写诗,是力求不蹈袭前人的,这里偶尔翻用,手法也空灵奇幻,别具新意。例如末句“吴娥莫道吴刀涩”,诗人不写吴娥如何裁剪葛布,如何缝制葛衣,而是劝说吴娥“莫道吴刀涩”。一个“涩”字蕴意极为精妙。“涩”有吝惜的意思,这里指刀钝。面对这样精细光滑的葛布,吴娥不忍下手裁剪,便推说“吴刀涩”。诗人用“莫道”二字婉劝吴娥,亦使全诗摇曳生姿。这一曲笔,比直说刀剪快,诗意显得更加回荡多姿、含蓄隽永。
这是赵孟頫因送客城东,适见郊外春光明媚,心有所感而作的一首小诗。
诗人以自然清新的语言,描绘了郊野春色的美丽,抒写了他偶见春光的真切感受。 诗的前两句,是着意描写郊野春色。“野店”、“陌头”,是用村野小店、田间小路,点明此乃郊外。“红粉姿”,是用女子的姿色,来形容桃花。“红粉”,即胭脂和铅粉,因其皆为女子的化妆品,故引申而指女子。“绿烟丝”,是用绿色的轻烟,来形容嫩绿的杨柳细枝。这两句写得集中概括,如描如绘。春光种种,自难以一一道尽,故而诗人仅选择那最醒目的红的桃花、绿的杨柳以概括之。这样写,不仅大省笔墨,而且能突出诗人放野郊野的第一印象,还能以鲜明的色泽,唤起人们对春日郊野生机勃勃的种种美好联想。真是一以当十之笔法。
诗的后两句,是巧妙抒写偶见春光之感受。“却”,犹“了”。“过却春光”是“春光过却”之倒置。这两句,语极浅显,而充满真情,并且很有点哲理意味。其中,固然包含有时光易逝的感慨,而更多的却是得见春光的喜悦。试想,一个久居城中之人,整日琐事缠身,何以得见春色?一旦来到郊外,突然发现那艳丽的春光,怎能不欣喜万分?怎能不产生一种差点错过之感?何况,诗人得见这美丽而易逝的春光,乃是因为送客城东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那种不期而获的惊喜和侥幸之情,怎能不荡溢心间?本因送客而伤感,不想得遇此机缘,很有点因祸得福的味道了。
此诗,虽无惊人之语,也谈不到什么重大的思想意义,但它却写得绘景如画,抒情真切,于自然流畅的语言中,传达出一种偶然得见郊野春光的真实感受,仍不失为一首精巧的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