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在第五次反“围剿”斗争中,因“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指挥而导致失败,红军主力不得已被迫作战略转移。陈毅因伤奉命留下,担负起领导江西革命根据地的工农红军进行游击战争的重任。当时形势如黑云压顶,敌强我弱,赣南游击队在敌人重兵围攻中,斗争万分艰苦。《梅岭三章》便是陈毅同志被困梅山,自料难免牺牲的情况下写成的一组带有绝笔性质的诗篇。
第一首诗的前两句用倒接法。照理说诗意顺序应是先写革命事业的开创自然是备极艰难,总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再谈如今自己面临即将来到的牺牲的心情。但做诗要是顺着这个意思去写,就显得太平实。诗人把“断头今日意如何”一提前,恰似晴空中的一声惊雷,把一个革命者面对牺牲的情景一下子推到了读者面前,给整个组诗造成了一种苍茫悲壮的基调。对读者来说,则能产生一种凝精聚神,急欲一读的强烈效果。再说这一组诗主要在于抒写一个革命者面对牺牲的胸怀,而不在于述说革命创业的艰难,所以这一提前又有侧重意义。而更重要的是,这个开头对整个组诗起到了大气包举,笼照全篇的作用。所以这是一个发端突兀,豪气凌云的极好的起句。后两句以“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作结,是对前面自问式起句的呼应,也可以说是自答之词。但这里丝毫没有议论式的叙说,而是以一种奇特的悬想,形象地表明了陈毅对革命事业无限忠诚,至死不渝的心迹,即使化作鬼魂,也要在九泉之下带领雄兵十万,将反动的统治者彻底埋葬!这个结句犹如空谷中一声惊天动地的长鸣,壮怀激烈,使人拍案叫绝,具有极大的艺术感染力。一个视死如归,正气凛然的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昂然挺立在读者的面前。
第二首“南国烽烟正十年”,是抒写壮志未酬,死难瞑目的情怀,以及对战友满怀激情的鼓励。“此头须向国门悬”句,化用春秋时期吴越争霸中伍子胥的故事,使人产生一种强烈的悲壮之感。接下来两句文气渐缓。结句“捷报飞来当纸钱”尤为精绝,不仅与上首诗紧密呼应,而且从这一出人意表的想象中,透露着一个共产主义战士在临危之际,对革命事业仍然充满乐观主义的坚定信念。宋人陆游放翁在临终之际,给他的子女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绝笔诗:“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如以此与陈毅的这首诗相比,则陆游虽对国家的统一表示坚信不移,但细味诗意却悲而不壮。陈毅此诗则于抑扬跌宕中尤显其悲壮,感人至深。
第三首“投身革命即为家”,表达了诗人面对死亡的坦荡胸怀和共产主义必定胜利的坚定信念。陈毅早年投身革命,从此就成了共产主义事业的急先锋,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奋进,义无反顾。艰苦的斗争生活锤炼出坚定的革命意志,从战友们前仆后继的斗争精神中看到了胜利的曙光。“血雨腥风应有涯”,反动派对人民的血腥屠杀总有一天要结束,人民终究会得到解放,光明的社会总归会到来,共产主义的理想必定会实现!为了革命的胜利,个人的生命又算得了什么!“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就是对第一首自问式起句的最后回答。这是何等博大的胸怀,何等壮烈的气概!
在陈毅光辉的一生中,有20多年的时间是在铁马金戈的枪林弹雨中度过的,而赣南的三年游击战,正如陈毅自己说的那样,“是我在革命斗争中所经历的最艰苦最困难的阶段”,《梅岭三章》可以说是反映这一历史阶段的最具有代表性的杰作。诗人以其崇高的革命情操,临危而斗志弥坚的豪迈胸怀,谱写成这一不朽的壮烈诗篇。三章比秋月,一字偕华星。它犹如挂在夜空中的皎洁明亮的秋月,它的一字一句犹如黑夜灿烂的明星,将永远激励人们为了壮丽的共产主义奋勇前进。
“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这个开头与《行路难》的第一首不同。第一首用赋的手法,从筵席上的美酒佳肴写起,起得比较平。这一首,一开头就陡起壁立,让久久郁积在内心里的感受,一下子喷发出来。亦赋亦比,使读者感到它的思想感情内容十分深广。后来孟郊写了“出门如有碍,谁谓天地宽”的诗句,可能受了此诗的启发,但气局比李白差多了。能够和它相比的,还是李白自己的诗,“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这类诗句,大概只有李白那种胸襟才能写得出。不过,《蜀道难》用徒步上青天来比喻蜀道的艰难,使人直接想到那一带山川的艰险,却并不感到文意上有过多的埋伏。而这一首,用青天来形容大道的宽阔,照说这样的大道是易于行路的,但紧接着却是“我独不得出”,就让人感到这里面有许多潜台词。这样,这个警句的开头就引起了人们对下文的注意。
“羞逐”以下六句,是两句一组。“羞逐”两句是写诗人的不愿意。唐代上层社会喜欢拿斗鸡进行游戏或赌博。唐玄宗曾在宫内造鸡坊,斗鸡的小儿因而得宠。当时有“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狗胜读书”的民谣。如果要去学斗鸡,是可以结交一些纨袴子弟,在仕途上打开一点后门的。但李白对此嗤之以鼻。所以他声明自己羞于去追随长安里社中的小儿。这两句和他在《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中所说的“君不能狸膏金距学斗鸡,坐令鼻息干虹霓”是一个意思。都是说他不屑与“长安社中儿”为伍。至于去和那些达官贵人交往,“曳裾王门不称情,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即拉起衣服前襟,出入权贵之门。“弹剑作歌”,用的是冯谖的典故。冯谖在孟尝君门下作客,觉得孟尝君对他不够礼遇,开始时经常弹剑而歌,表示要回去。李白是希望“平交王侯”的,而现在在长安,权贵们并不把他当一回事,因而使他像冯谖一样感到不能忍受。这两句是写他的不称意。“淮阴市井笑韩信,汉朝公卿忌贾生。”韩信未得志时,在淮阴曾受到一些市井无赖们的嘲笑和侮辱。贾谊年轻有才,汉文帝本打算重用,但由于受到大臣灌婴、冯敬等的忌妒、反对,后来竟遭贬逐。李白借用了韩信、贾谊的典故,写出在长安时一般社会上的人对他嘲笑、轻视,而当权者则加以忌妒和打击。这两句是写他的不得志。
“君不见”以下六句,深情歌唱当初燕国君臣互相尊重和信任,流露他对建功立业的渴望,表现了他对理想的君臣关系的追求。战国时燕昭王为了使国家富强,尊郭隗为师,于易水边筑台置黄金其上,以招揽贤士。于是乐毅、邹衍、剧辛纷纷来归,为燕所用。燕昭王对于他们不仅言听计从,而且屈己下士,折节相待。当邹衍到燕时,昭王“拥篲先驱”,亲自扫除道路迎接,恐怕灰尘飞扬,用衣袖挡住扫帚,以示恭敬。李白始终希望君臣之间能够有一种比较推心置腹的关系。他常以伊尹、姜尚、张良、诸葛亮自比,原因之一,也正因为他们和君主之间的关系,比较符合他的理想。但这种关系在现实中却是不存在的。唐玄宗这时已经腐化而且昏庸,根本没有真正的求贤、重贤之心,下诏召李白进京,也只不过是装出一副爱才的姿态,并要他写一点歌功颂德的文字而已。“昭王白骨萦蔓草,谁人更扫黄金台?”慨叹昭王已死,没有人再洒扫黄金台,实际上是表明他对唐玄宗的失望。诗人的感慨是很深的,也是很沉痛的。
以上十二句,都是承接“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对“行路难”作具体描写的。既然朝廷上下都不是看重他,而是排斥他,那就只有拂袖而去了。“行路难,归去来!”在当时的情况下,他只有此路可走。这两句既是沉重的叹息,也是愤怒的抗议。
篇末的“行路难,归去来”,只是一种愤激之词,只是比较具体地指要离开长安,而不等于要消极避世,并且也不排斥在此同时他还抱有他日东山再起,“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幻想。之心,则何王之门不可曳长裾乎”,指游食于王侯之门。不称(chèn)情:不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