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对菊饮酒的悠然自得,实际蕴藏着深沉的感伤。
秋天是菊花的季节。在百花早已凋谢的秋日,惟独菊花不畏严霜,粲然独放,表现出坚贞高洁的品格。惟其如此,作者非常爱菊,诗中屡次写到,而且常常把它同松联系在一起,如《和郭主簿》:“芳菊开林耀,青松冠岩列。怀此贞秀姿,卓为霜下杰。”《归去来辞》:“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此诗首句“秋菊有佳色”,亦是对菊的倾心赞美。“有佳色”三字极朴素,“佳”字还暗点出众芳凋零,惟菊有傲霜之色,如果换成其他秾丽字眼,比如“丽”、“粲”、“绚”之类,反倒恶俗不堪。前人称此句“洗尽古今尘俗气”(宋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引艮斋语),并非虚誉“裛露掇其英”,带露摘花,色香俱佳。采菊是为了服食,菊可延年益寿。作者《九日闲居》就有“酒能祛百虑,菊解制颓龄”之旬。曹丕《与钟繇九日送菊书》云:“辅体延年,莫斯(指菊)之贵。谨奉一束,以助彭祖之术。”可见服食菊花,是六朝的风气。屈原《离骚》说:“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故服食菊花不仅在强身,还有志趣高洁的喻意,而通篇之高远寓意,亦皆由菊引发。
秋菊佳色,助人酒兴,作者不觉一杯接着一杯,独自饮起酒来。《诗经·邶风·柏舟》“微我无酒,以遨以游”,毛《传》:“非我无酒可以遨游忘忧也。”又曹操《短歌行》:“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相传杜康是开始造酒的人,这里用作酒的代称。)如果心中无忧,就不会想到“忘忧”,这里透出了作者胸中的郁愤之情。“遗世”,遗弃、超脱俗世,主要是指不去做官。明黄文焕《陶诗析义》说:“遗世之情,我原自远,对酒对菊,又加远一倍矣。”分析甚确。不过,结合“忘忧”看,这里的“遗世”,也含有愤激的成分。因为渊明本来很想做一番“大济于苍生”(《感士不遇赋》)的事业,只是后来在官场中亲眼看到当时政治黑暗,这才决计归隐的。
后面六句具体叙写饮酒的乐趣和感想,描绘出一个宁静美好的境界,是对“遗世情”的形象写照。这里写的是独醉。他既没有孔融“坐上客常满,尊中酒不空”(《后汉书·郑孔荀列传》载孔融语)那样的豪华气派,也不像竹林名士那样“纵酒昏酣”,而是一个人对菊自酌。独饮本来容易使人感到寂寞,但五、六两句各着一“虽”字、“自”字,就洗去孤寂冷落之感,“自”字显得那壶儿似也颇解人意,为诗人手中的酒杯殷勤地添注不已。“倾”字不仅指向杯中斟酒,还有酒壶倾尽之意,见出他自酌的时间之长,兴致之高,饮酒之多。所以从这两句到“日入”两句,不仅描写的方面不同,还包含着时间的推移。随着饮酒增多,作者的感触也多了起来。
再下二句,“日入群动息”是总论,“归鸟趋林鸣”是于群动中特取一物以证之;也可以说,因见归鸟趋林,所以悟出日入之时正是群动止息之际。“趋”是动态,“鸣”是声音,但惟有在特别空旷静寂的环境中,才能更加显出飞鸟趋林,更加清晰地听到鸟儿的声音,这是以动写静、以声写寂的表现手法。而环境的宁静优美,又衬托出作者的闲适心情。这二句是写景,同时也是渊明此时志趣的寄托。渊明诗中写到鸟的很多,尤其归隐以后,常常借归鸟寓意。除此诗外,他如“翼翼归鸟,相林徘徊。岂思天路,欣及归栖”(《归鸟》),“翼翼归鸟,戢羽寒条。……矰缴奚施,已卷(倦)安劳”(《归鸟》),“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归园田居》),还有“云无心而出蚰,鸟倦飞而知还”(《归去来辞》),“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饮酒·结庐在人境》),“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读山海经》),等等。这些诗中的归鸟,都是作者的艺术化身。趋林之鸟本来是无意中所见,但它却唤起了作者的感慨深思:“群动”皆有止息之时,飞鸟日落犹知还巢,人生何独不然?鸟儿始飞终归的过程,正好像是作者由出仕到归隐的生活历程。这里既是兴,也是比,又是即目写景,三者浑然一体,使人不觉,表现手法非常高妙。
末尾写所以归隐之故,表达了隐居终身的决心。“啸”是撮口发出长而清越的声音,是古人抒发感情的一种方式。“啸傲”谓歌咏自得,无拘无束。《饮酒》第五首《饮酒·结庐在人境》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知东轩即在此东篱内,东篱之下种有菊花。对菊饮酒,啸歌采菊,自是人生之至乐。“得此生”是说不为外物所役使,按着自己的心意自由地生活,也就是苏东坡所说的“靖节以无事自适为得此生,则凡役于物者,非失此生耶?”(《东坡题跋·题渊明诗》)“得此生”和“失此生”实指归隐和做官。啸傲东轩,是隐居悠闲之乐的形象描绘,它是赞美,是庆幸,也是意愿。然而,“聊复”(姑且算是)一词,又给这一切罩上了一层无可奈何的色彩,它上承“忘忧”、“遗世”,仍然表现出壮志难酬的憾恨,并非一味悠然陶然。
这篇文章是作者应礼部试而写。文章以忠厚立论,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赏以忠厚为本的范例,阐发了儒家的仁政思想。全文文辞简练而平易晓畅,结构严谨,说理透彻。主考官欧阳修认为此文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十分赏识,曾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
策论是国家向知识分子寻求关于某某问题之对策的一种形式。这篇文章虽然是考卷,却不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写,也没有推测考官的喜好,思考的问题很是深刻。试题出自《尚书·大禹漠》:“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孔安国传注文:“刑疑附轻,赏疑从重,忠厚之至。”苏轼误记为“赏疑从与,罚疑从去”,于是紧紧抓住这一题目,主要阐明古代的贤君赏善惩恶,都是本着忠厚宽大的原则,主张“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应试之文,佳作极少,但这篇文章却是佼佼者,有其鲜明特色。
由于文章的题目出自《尚书》,所以先以咏叹先王爱民之深,忧民之切开头,紧扣主旨。接着从赏善与罚不善两方面说明,总归于“忠厚”二字。周道衰落之后,穆王还是把要善于用刑的方法,告诉吕侯。所谓“祥刑”,是说要善于且谨慎地使用刑罚从事。王先谦《孔传参正》认为“祥”当为“详”。按《汉书・明帝纪》:“详刑慎罚,明察单辞。”又《刘恺传》:“非先王详刑之道也。”引《尚书》郑玄注云:“详,审察之也。”“详刑”实际上就是要“慎刑”,所以说孔子对此还是给予了肯定。衰世尚且如此,何况盛世。这是退一步说,从而更加夯实了主旨的深厚基础。
但是,完全掌握赏罚之道,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其中轻重也难以掂量准确。所以文章从经文中括出了一个“疑”字。解决疑难问题的原则就是“罪疑惟轻,功疑惟重”。所谓“广恩”“慎刑”,都体现了“忠厚”之义。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作者引用了唐尧不从皋陶执法杀人的意见,而同意四岳任用鲧的例子,体现先王刑赏之道,一本忠厚。通过叙事中的剖析,文章又引用《书经》的警句加以论断,复以咏叹出之,不仅使主旨更加突出,而且与开头遥相呼应,使人有浑然一体的感觉。
行文至此,主旨似乎已经完全阐明了,但是,作者并没有就此结束,反而蓄足气势,横生波澜,展示了他不可羁縻的才思。关于可赏可不赏,可罚可不罚的提示,这自然是上承“疑”字而来,但它并不是前者的重复。“疑”是有问题,而此则认识上已经基本明确,其概念和前者又不完全相同。而在这个范围内的过赏过罚问题,苏轼认为“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通过这一层挖掘,既深化了主旨,又体现了作者认识事物剖细入微的能力。而其断语“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则又表现了极大的概括力,显得斩钉截铁,十分精悍有力。
赏和罚的范畴剖析明白之后,接着进一步又探讨赏和罚(刑)的方式。作者认为,古代赏赐有功者不一定用爵禄,处罚有罪者不一定用刀锯;加之“善不胜赏”,“恶不胜刑”,范时和方式实际上都被扩大了。如此发挥,真是处处贯通,无往而不可。但是既要放得开,又要收得拢。“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仍然再括出“疑”字,使文眼在笔阵墨浪中豁然透气,又复归结到“忠厚之至也”这个主旨上来。余波振荡,最后又引用《诗经》《春秋》之义,十分鲜明地捧出了题目。题目亦即结论,在结构上显得非常紧密而完整。
其实此文立论不过是儒家的施仁政,行王道,推崇尧舜周孔,属于当时的滥调。但是作者在扣紧题目布局谋篇,引用圣经贤传与论据紧密结合等方面的技巧是很高的。文笔酣畅,说理透辟,概括力非常的强,结构紧密且完整。作者用这些手段成功的引起了考官的注意并受到主考官欧阳修的高度赞赏。
此诗写于李白第一次出蜀远游时。诗中借景抒情,抒发了作者秋日出游的愉悦心情,也表达了作者意欲饱览祖国山河而不惜远走他乡的豪情与心志。全诗写景、叙事、议论各具形象,笔势变幻灵活而又自然浑成,风格雍容典雅又不失豪放飘逸,妙用典故而不着痕迹,达到了推陈出新、活泼自然的境界。
第一句是写景,同时点出题中的“秋”和“荆门”。荆门山原是林木森森,绿叶满山,然而诗人到来时,却是秋来霜下,木叶零落,眼前一空。由于山空,江面也显得更为开阔。这个“空”字非常形象地描绘出山明水净、天地清肃的景象,寥廓高朗,而无萧瑟衰飒之感。
第二句“布帆无恙挂秋风”,承上句“江”字,并暗点题中“下”字。东晋大画家顾恺之为荆州刺史殷仲堪幕府的参军,曾告假乘舟东下,仲堪特地把布帆借给他,途中遇大风,顾恺之写信给殷仲堪说:“行人安稳,布帆无恙。”这里借用了“布帆无恙”这一典故,不仅说明诗人旅途平安,更有一帆风顺、天助人愿的意味。这种秋风万里送行舟的景象,生动地写出了诗人无比乐观欣慰的心情。
前人有诗:“张翰江东去,正值秋风时。”这首诗的第三句,就是由第二句中的“秋风”连及而来的。据说西晋时吴人张翰在洛阳做官,见秋风起而想到故乡的莼羹、鲈鱼鲙,说:“人生贵得适志耳,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于是回到了故乡。李白此行正值秋天,船又是向着长江下游驶行,这便使他联想到张翰的故事,不过他声明“此行不为鲈鱼鲙”,此行目的与张翰不同,他自己是远离家乡。这样反跌一笔,不但使诗变得起伏跌宕,而且急呼下文“自爱名山入剡中”。剡中,今浙江嵊州,境内多名山佳水。句中“自”字,与上一句中“不为”相呼应,两句紧相连贯,增强了感情色彩。
古人曾说过:“诗人之言,不足为实也。”那意思大概就是说诗具有凝炼、概括、夸张、含蓄等特色,诗中语言的含意,往往不能就字面讲“实”、讲死,所以说写诗的人也应该“不以辞害意”。这首诗的三四两句,如果只理解为诗人在表白“此行”的目的,不是为了吴地的美味佳肴,而是要去欣赏剡中的名山,那就未免太表面了,太“实”了。李白“入剡中”,是若干年以后的事。读者要知道它的含意到底是什么,还得回到诗的第三句。从张翰所说的话来看,张翰是把“名爵”与“鲈鱼鲙”对立起来,放弃前一个,而选后一个;而李白对后者的态度很明朗——“此行不为鲈鱼鲙”。至于对前者,诗人没有明说。可是,“秋下荆门”以后的所言,所行,就把这个问题说得很清楚了。第一,“此行”并没有“入剡中”,而是周游在江汉一带,寻找机会,以求仕进;第二,他还明白地声称:“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上安州裴长史书》)他还希求“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这种建功立业的宏愿,积极用世的精神,和张翰的态度恰恰相反。所以诗人此时对“名爵”和“鲈鱼鲙”都是一反张翰的意思,只不过在诗中说一半留一半罢了。当然,这也是“适志”,是辞亲远游、建功立业的“志”。
诗的第四句说,饱览绍兴的名山佳水,也是诗人所向往的。这种兴趣,早在他出蜀之前就已经表露出来了,不过联系上一句来看,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此了。自视不凡的李白,是不想通过当时一般文人所走的科举道路去获取功名的,而是要选择另一条富有浪漫色彩的途径,那便是游历,任侠,隐居名山,求仙学道,结交名流,树立声誉,以期达到目标。所以这里的“自爱名山入剡中”,无非是在标榜诗人自己那种高人雅士的格调,无非是那种不同凡俗的生活情趣的一种艺术概括。这种乐观浪漫、豪爽开朗、昂扬奋发的精神,生动地表现了诗人的个性,以及盛唐时代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