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四水抱城斜,散作千溪遍万家。”写吴兴地处水乡的特殊自然风光。读者首先注意到两句中的三个数量词,它们写出了密而不紊的一片水系。“四水”是主干,“千溪”是支流,“万家”则意味着更多的支流。通过“交流”、“散作”“遍”等动词勾勒,读者仿佛凌空鸟瞰,一望收尽吴兴水乡风光。被这密如蛛网的水系所分割,江南绿野就变成许多色块组成的锦绣。“抱城斜”是指环城的干流与城墙有一定走向上的斜度,是自然形成的一种势态,大大小小的水流都是活水,它们给江南原野带来了生机。
“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两句写水乡农作及其特点:人们在水深处种菱,水浅处种稻,而在不深不浅的地方种藕。它首先给读者呈现的是一派富庶的景象,难怪“人人都说江南好”,难怪有“苏杭熟,天下足”的俗谚了。这两句还给人更多的美感,在前二句的背景上描绘了更加生动的景物,即各种作物互相间杂,组成缤纷错综的图案。不说种藕而说种“荷花”,固然是为了字数韵脚的要求,但也使人从经济价值观念中跳出来,从审美价值角度来审视这幅图景。待到夏秋之交,绿的菱叶,黄的稻浪,红的荷花交相辉映,那是一幅格外宜人的图画。从语言风韵看,这两句也极有意趣,上句以“句中排”形式,揭出一“深”一“浅”,相反相成,已给人有唱叹宕跌、无限妍媚之感。而作者能事未尽,又写出一个“不深不浅”,对上句来了个折中,表现出绝妙的平衡;而在“深”“浅”字面上前分后总,又推出一层唱叹之音,使此诗洋洋乎愈歌愈妙。
此篇咏皇宫中柳,以宫女媲美。作品笔法非常独特,首句交代御柳的整体形象。次句则转入对后宫窗户、帘帐的描写,重点偏向宫女风情的展示。三、四句既可指晨柳清丽之美,也可喻指宫女早起妆饰。这样的写法一石二鸟,产生了双层意蕴表达的效果,饶有含蓄蕴藉之美。短短四句,开阖有致。
首起句,直人本题。以“御柳”二字,点明所咏对象。这是咏皇宫柳。再以“如丝”二字,表现柳条柔细轻盈,纷披下垂,如同丝线一样。虽然只两个字,就写出了柳的具体、真实、可感的形象。据史传记,南朝齐吴郡人张绪,美风姿,吐纳风流。而齐武帝就曾以“条甚长,状如丝缕”之宫柳,与张绪风流媲美,日:“此杨柳风流可爱,似张绪当年时。”(《南史·张绪传》)所以,“如丝”的杨柳:最能显出其事物本身的魅力和感染力。 “如丝”与“御柳”紧紧相接,盖蕴含宫柳如文采之人那般可爱,温词化用典故,往往不着痕迹。“映九重”三字,勾勒御柳拂映皇宫的典型景象,格外显豁。这宫柳,与普通柳所不同之处,即在于以柔细清丽之姿影,与富丽堂皇的“九重”宫殿相映。这“九重”的意象,又给人以巍峨的联想。那么,杨柳越长得高,就要越垂得低,千万条细柳丝丝飘垂,如绿色帘幕、绿色瀑布,更能传“御柳如丝”之神采。
次句是承,以“凤凰窗映绣芙蓉”,宫中富丽艳美之物,衬托御柳的风姿,补充说明首句。此一句,极美的意象!雕饰凤凰的花窗与镶绣芙蓉花的绣帘,染着“九重”宫室的奢华,并透出鲜艳的色彩;它们与绿柳相映,愈显出柳丝的俏丽美好。所以,前辈谓:“凤凰窗”与“绣芙蓉”,“皆因柳而生色。”(华钟彦《花间集注》卷一)
第三句又起新意。转向对景阳楼畔柳的描写。景阳楼,是宫内钟楼。据《南齐书·武穆裴皇后传》载,齐武帝置钟于景阳楼上,宫女闻钟,早起梳妆。所以,“景阳楼”三字,引出美丽的宫女来。千条路,即路千条。是说景阳楼畔路边柳色葱茏,柳丝千条万条,迎风婀娜,情意依依。这里,千条杨柳,与景阳宫美女,已暗自相映。
末句以“一面新妆”,呼应“千条路”作结。这“新妆”二字,即将杨柳化身为美人,如:“碧玉妆成一树高”(贺知章(咏柳》),那清风细柳丝丝荡碧的形象,好像美丽的宫女新妆一样,婷婷袅袅,清丽可人。“一面”,表数量,用于成片的景物,好比“有故城一面”、“有一面大草原”等用法。此以“一面”二字,形容柳树排列成行,路边有一面新柳,远远看去,恍如清一色的新妆美人!写景颇!。这“待晓风”三字,即描摹细柳沐浴在晨风中。用一“待”字,写柳含情伫立,若有所待。这一下,更把柳与轻盈多情的美女形象,紧密联在一起。五代词人孙光宪有《杨柳枝》:“着行排立向春风”之句,也写绿柳成行,迎风而立。但是比起温词“一面新妆待晓风”来,便逊色多了。其关键在于孙词还是由物及物,给人的还是物的感觉;而温词更以物拟人,写活了柳的风姿,引人联想。
这样的词,虽着墨不多,却“工致天然,风味可掬。”(胡应麟《诗薮》)短短四句,起承转合,节奏舒畅,甚有唐人绝句韵度。
“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这个开头与《行路难》的第一首不同。第一首用赋的手法,从筵席上的美酒佳肴写起,起得比较平。这一首,一开头就陡起壁立,让久久郁积在内心里的感受,一下子喷发出来。亦赋亦比,使读者感到它的思想感情内容十分深广。后来孟郊写了“出门如有碍,谁谓天地宽”的诗句,可能受了此诗的启发,但气局比李白差多了。能够和它相比的,还是李白自己的诗,“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这类诗句,大概只有李白那种胸襟才能写得出。不过,《蜀道难》用徒步上青天来比喻蜀道的艰难,使人直接想到那一带山川的艰险,却并不感到文意上有过多的埋伏。而这一首,用青天来形容大道的宽阔,照说这样的大道是易于行路的,但紧接着却是“我独不得出”,就让人感到这里面有许多潜台词。这样,这个警句的开头就引起了人们对下文的注意。
“羞逐”以下六句,是两句一组。“羞逐”两句是写诗人的不愿意。唐代上层社会喜欢拿斗鸡进行游戏或赌博。唐玄宗曾在宫内造鸡坊,斗鸡的小儿因而得宠。当时有“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狗胜读书”的民谣。如果要去学斗鸡,是可以结交一些纨袴子弟,在仕途上打开一点后门的。但李白对此嗤之以鼻。所以他声明自己羞于去追随长安里社中的小儿。这两句和他在《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中所说的“君不能狸膏金距学斗鸡,坐令鼻息干虹霓”是一个意思。都是说他不屑与“长安社中儿”为伍。至于去和那些达官贵人交往,“曳裾王门不称情,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即拉起衣服前襟,出入权贵之门。“弹剑作歌”,用的是冯谖的典故。冯谖在孟尝君门下作客,觉得孟尝君对他不够礼遇,开始时经常弹剑而歌,表示要回去。李白是希望“平交王侯”的,而现在在长安,权贵们并不把他当一回事,因而使他像冯谖一样感到不能忍受。这两句是写他的不称意。“淮阴市井笑韩信,汉朝公卿忌贾生。”韩信未得志时,在淮阴曾受到一些市井无赖们的嘲笑和侮辱。贾谊年轻有才,汉文帝本打算重用,但由于受到大臣灌婴、冯敬等的忌妒、反对,后来竟遭贬逐。李白借用了韩信、贾谊的典故,写出在长安时一般社会上的人对他嘲笑、轻视,而当权者则加以忌妒和打击。这两句是写他的不得志。
“君不见”以下六句,深情歌唱当初燕国君臣互相尊重和信任,流露他对建功立业的渴望,表现了他对理想的君臣关系的追求。战国时燕昭王为了使国家富强,尊郭隗为师,于易水边筑台置黄金其上,以招揽贤士。于是乐毅、邹衍、剧辛纷纷来归,为燕所用。燕昭王对于他们不仅言听计从,而且屈己下士,折节相待。当邹衍到燕时,昭王“拥篲先驱”,亲自扫除道路迎接,恐怕灰尘飞扬,用衣袖挡住扫帚,以示恭敬。李白始终希望君臣之间能够有一种比较推心置腹的关系。他常以伊尹、姜尚、张良、诸葛亮自比,原因之一,也正因为他们和君主之间的关系,比较符合他的理想。但这种关系在现实中却是不存在的。唐玄宗这时已经腐化而且昏庸,根本没有真正的求贤、重贤之心,下诏召李白进京,也只不过是装出一副爱才的姿态,并要他写一点歌功颂德的文字而已。“昭王白骨萦蔓草,谁人更扫黄金台?”慨叹昭王已死,没有人再洒扫黄金台,实际上是表明他对唐玄宗的失望。诗人的感慨是很深的,也是很沉痛的。
以上十二句,都是承接“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对“行路难”作具体描写的。既然朝廷上下都不是看重他,而是排斥他,那就只有拂袖而去了。“行路难,归去来!”在当时的情况下,他只有此路可走。这两句既是沉重的叹息,也是愤怒的抗议。
篇末的“行路难,归去来”,只是一种愤激之词,只是比较具体地指要离开长安,而不等于要消极避世,并且也不排斥在此同时他还抱有他日东山再起,“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幻想。之心,则何王之门不可曳长裾乎”,指游食于王侯之门。不称(chèn)情:不如意
这首诗;《毛诗序》谓“美”,郝敬谓“讽”,二说视角不同,自然见解相反,然也有共同点,那就是皆着眼于此诗的言外之意,非诗中的基本内容。见仁见智,各有所取,此姑且不论,如果就诗说诗,当以朱熹说为胜。
此诗首章起句不凡。开头四句郑重提出“人性”这一命题,哲理意味甚浓。前人多认为这是最早的“性善论”,故孟子在《告子章》中引此四句与孔子的阐释作为论“性善”的理论依据。但从全诗考察,似乎诗人并不是倡导什么“性善论”,他只不过是借天赋予人以善性,为下文歌颂仲山甫张本。第一章颂扬仲山甫应天运而生,非一般人物可比,总领全诗。接下去二至六章便不遗余力赞美仲山甫的德才与政绩:首先说他有德,遵从古训,深得天子的信赖;其次说他能继承祖先事业,成为诸侯典范,是天子的忠实代言人;再次说他洞悉国事,明哲忠贞,勤政报效周王;继而说他个性刚直,不畏强暴,不欺弱者;进而回应前几章,说他德高望重,关键靠自己修养,不断积累,因而成了朝廷补衮之臣。诗人对仲山甫推崇备至,极意美化,塑造了一位德才兼备、身负重任、忠于职守、攸关国运的名臣形象。七、八两章才转到正题,写仲山甫奉王命赴东方督修齐城,尹吉甫临别作诗相赠,安慰行者,祝愿其功成早归。全诗基调虽是对仲山甫个人的颂扬与惜别,但透过诗中关于仲山甫行事与心理的叙述,从中大体能体察到处于西周衰世的贵族,对中兴事业艰难的认识与隐忧,以及对力挽狂澜的辅弼大臣的崇敬与呼唤。不难理解,此诗对仲山甫的种种赞美,是真实的、现实的,然而也不排除其中有某些理想化的成分,包含着诗人所代表的这一阶层的期盼。有人斥此篇为“谀词”,似乎过苛。
此诗主要以赋叙事,开篇以说理领起;中间夹叙夹议,突出仲山甫之德才与政绩;最后偏重描写与抒情,以热烈的送别场面作结,点出赠别的主题。全诗章法整饬,表达灵活,为后世送别诗之祖。在《诗经》中此篇说理成分比较浓厚,在诗歌发展史上留下重要的一笔,后世“以理为诗”当溯源于此。此诗语言也很有特色,尽管多用说理、议论,却不迂腐呆滞,这除了诗人的激情之外,还在于语言运用独具匠心,诗人多以民间俗语入诗,如表现仲山甫扶弱锄强的性格特征、赞美仲山甫重视修身立德,都是反用俗语来衬托,这比直说简洁、形象,又有理趣,说理中注进了诗味,故姚际恒称此为“奇语”(《诗经通论》)。诗中一些形象生动、富有哲理的语言,有的经后人使用或提炼,至今仍活在人们口头,如“小心翼翼”、“明哲保身”、“爱莫能助”、“穆如清风”等。善用虚词与叠字词本是《诗经》的语言特点,此篇独特之处是“之”字的运用,全诗十二个“之”字,用于句尾的有九个,其中第六章连用五个“之”字收句,娓娓道来,委婉有致,起到了特有的抒情效果,姚际恒指出“多用‘之’字,见缠绵之态”(《诗经通论》)。第十、八两章连用“业业”、“捷捷”、“锵锵”、“彭彭”、“骙骙”、“喈喈”等叠字词,铺叙送行场面的壮观和行动的迅捷,绘声绘色,增强了诗的形象性与节奏感。此诗押韵复杂,除五、六两章用一韵外,其余各章皆用两韵,韵脚也变化不定,如第一章则、德为韵,下、甫为韵;而第二章德、则、色、翼、式、力为韵,若、赋为韵;第三章考、保为韵,舌、发为韵;几乎无规则可循,后五章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