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写韦处士郊居庭院景物,起句描写整个庭院满是飘飞飘落的红叶,将深秋庭院装点得色彩绚丽、纹饰斑斓,极富诗情画境。所以,诗人以“诗境”二字赞叹共庭院之奇景妙境,虽然抽象,但却绝佳,堪称微妙夺神。而韦处士并不去清扫地面的红叶,顺其自然,一任红叶飘落,表现出韦处士喜爱、欣赏自然野趣的兴致。次句写韦处士室内弹琴,那清泠的琴声在庭院台阶间缭绕回旋,从琴声流荡之间,不时地从暗处传出泉水滴答的声响,琴声有暗泉的泉水滴答声响陪伴,汇成自然美妙的音韵和旋律。古代弹奏琴声,多有觅求知音的寓意。此处,写琴声有暗泉相伴,暗示出韦处士以自然天籁为知音的自得其乐的清高。
次联写韦处士郊居门外的景物。三句写门外正是秋晚黄昏晴好的天气,放眼望去,满目秋色,一个“老”字,点染出秋色的苍翠浓深。末句以“寒玉”、“溪烟”之意象描摹秋色之“老”。“寒玉”,一般形容清冽雅洁的物象,如水、月、竹。此诗“万条寒玉”,是形容、描摹韦处士门外生长了茂密的苍翠挺拔的青竹,好像万条寒洌的碧玉清高地耸立于尘世。“一溪烟”,是写韦处士门外临近一条溪流,那溪流从万条寒玉之间穿过,水面上飘浮着如烟似雾的潆漾水气,更烘衬出韦处士郊居的清幽、雅洁,特别是“寒玉”意象更具隐喻意味,似乎衬托并象征着韦处士的人格与精神。全诗一句一景,按照“满庭”与“门外”两截描摹,借境写入,见境知人,耐人寻味。
词的上片,描绘友人仙人般的容貌和超尘脱俗之气质。“谁道东阳都瘦损,凝然点漆精神”,以历史人物喻之。词人以发问的口气,认为不宜一概而论历史人物。“谁道”二字,排除了独见。随即暗示着:沈东阳式的词人只因求官而累瘦了身体,而王东阳式的友道不为求官身体并不瘦损,并且“点漆”如画,黑白反衬,凝然有神,风姿绰绰,宛如“神仙中人”。词人既赞美了友道的风华正茂之容貌,又宣传了民族传统的审美观。须知真善美与假恶丑是在比较中而存在着。“琼林终自隔风尘,试看披鹤氅,仍是谪仙人”,进一步赞颂友道高洁超尘的风姿。这里连用三典。王戎之典,喻示友道“风尘外物”,“琼林”般的“神姿”;王恭之典,喻示友道“披鹤氅裘”,洁如鹤羽的“真神仙人”之气质;李白之典,喻示友道从仙界贬到人间,成为尘世不可企及的道人。尤其李白一典,用得精当。以典赞美友道之情,恰到好处。“风尘外物”,一尘不染,与世无争,是中国道人的美德,也是词人欲求又不可得的处世经文。或许这就是“谁道东阳都瘦损”而引起词人忧虑的真实缘由。
词的下片,警示友人保持真气,自爱自重,不要迷于美色。“省可清言挥玉鏖,直须保器全真”,全是魏晋士大夫关于老、庄守身思想的探讨。一派人是“清言”,并“挥玉麈”,自为清高荣光,风度翩翩,可谓“世界皆浊,唯我独清”;一派人是“省可清言”,“清言”伤“真”误事,可谓“是非只为多开口,烦恼皆因强出头”。词人持后派之见,并以规劝道友休要清谈,不必“挥玉麈”,而要强健身体,保全真气,须知“真气”是道家思想之精髓。紧接着向友道提示:你是道人,“风流何似道家纯”。“风流”与“道家”水火不相容,“道在世外”。只因道家避世,超脱人生,知其不可为而安之若命的原因。道人守道,保持真气,天经地义,没有什么“风流”韵事比得上道家的纯真气节。“不应同蜀客,惟爱卓文君”,最后向道友发出警告。词人一方面怀着遗憾的口吻,惋惜家乡人司马相如因文君而亡身,另一方面以此为镜警告友道不要蹈司马之覆辙贪色而丧命。或许友道不是英雄,就是平民道徒也得要过好美人关。
全词,运用了众多的史典,托出了词人于己于友以道治身的美好思想,道出了貌美身健与高洁脱俗、不为仕途所困扰的哲理关系。构思新奇,结构独特,语言中充满了道学色彩。
王梵志的白话诗,大多有感于日常生活琐事,而归结到某种生活真谛,具有禅理式的机趣。
凡袜皆有正反两面,正面即外层,光滑美观,反面即内层,粗糙难看,人们往往把光滑的一面穿在外面,是为美观,而粗糙的一面紧贴肌肤并不舒服,“梵志”把袜子翻过来,把粗糙的一面穿在外面,可能是出于粗心,但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但大凡看到的人都说他穿错了。然而正错都是人所言,“人皆道是错”未必就是错。像梵志这样的人却认为宁可让别人看着不舒服,也不能让自己的肌肤受罪,错误的反是众人。
世上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图慕虚荣,不顾实际效果,可怕的是,他们竟把这种图慕虚荣的行为视为正确的,作为他们行事的原则。
这首小诗一如王梵志的其他诗作,语言质朴、自然,宛如平常话,却能以小见大,反映至真的事理,在古代诗歌中并不多见。从中也能看出诗人任其自然的舒放品性。
禅宗认为“自性本自具足”,主张个性的充分张扬。如《五灯会元》卷八相州天平山从漪禅师的一段公案:“问:‘如何是佛?’师曰:‘不指天地。’问:‘为甚么不指天地?’师曰:‘唯我独尊。’”就是强调个体的意志,主观的情性。也即所谓:“丈夫皆有冲天志,莫向如来行处行。”(《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九)王梵志这首诗中所体现的,正是这种尊重自我,不随流俗的精神。
宋代江西诗派的代表黄庭坚对王梵志“翻着袜”的胆识非常赞赏,在《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三十《书“梵志翻着袜”诗》一文中提到的黄氏所称道的茅容杀鸡饭母,以草具饭客之事,见于《后汉书·郭太传》,这种毁誉由人,特立独行的精神,与“翻着袜”的王梵志,正是相同的。正如文学史所昭示的,黄庭坚及其他江西派诗人,面对唐诗的丰厚遗产,既没有匍伏其下,也没有亦步亦趋,而是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终于表现出宋诗的独特面目,树立起一块与唐诗一样辉煌的丰碑。这也就是王梵志“翻着袜”法在诗学上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