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首诗与杜牧《赠别》主题相同,即和心爱的姑娘分别时的离别之作,但写法各别。离亭指分别时所在之地,亭即驿站。赋得某某,是古人诗题中的习惯用语,即为某物或某事而作诗之意。诗人在即将分别的驿站之中,写诗来咏叹折柳送别这一由来已久但仍然吸引人的风俗,以表达惜别之情。
第一首起句写双方当时的心绪。彼此相爱,却活生生地拆散了,当然感到无聊,但又势在必别,无可奈何,所以只好暂时凭借杯酒,以驱散离愁别绪。次句写行者对居者的安慰:“既然事已至此,不能挽回,那又有什么办法呢?所希望于你的,就是好好保重身体。你本来已是眉愁腰细的了,哪里还再经得起损伤?”这句先作一反跌,使得情绪放松一下,正是为了下半首把它更紧张起来。第三句是一句惊心动魄的话。除了死亡,没有什么比分别更令人痛苦。这句话是判断,是议论,然而又是沉痛的抒情。第四句紧承第三句,针对第二句。既然如此,即使春风有情,不能因为爱惜长长的柳条,而不让那些满怀着“人世死前惟有别”的痛苦的人们去尽量攀折。这一句的“惜”字,与第二句的“损”字互相呼照。因为愁眉细腰,既是正面形容这位姑娘,又与杨柳双关,以柳叶比美女之眉,柳身比美女之腰,乃是古典诗歌中的传统比喻。莫损也有莫折之意在内。
第二首四句一气直下,又与前首写法不同。前半描写杨柳风姿可爱,无论在烟雾之中,还是在夕阳之下,都是千枝万缕,依依有情。而杨柳既如此多情,它就不会只管送走行人,而不管迎来归客。送行诚可悲,而迎归则可喜。因此,就又回到上一首的“莫损愁眉与细腰”那句双关语。就人来说,去了,还是可能回来的,不必过于伤感以至于损了愁眉与细腰;就柳来说,既然管送人,也就得管迎人,不必将它一齐折掉。折掉一半,送人离去;留下一半,迎人归来,则为更好。
要理解这首诗,我们就必须首先明白宝钗所“忆”的究竟是什么。从字面上看,她所忆的,当然是菊花。但菊花在这里象征什么呢?传统“红学”在这个问题上的解释是,菊花象征薛宝钗出家远去的丈夫,即贾宝玉。并且倾向于将整首诗的情感基调,说成是所谓的“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但这种解释本身就是明显有问题的。首先,这种说法与脂批对后文的提示相龃龉。戚序本第7回脂批有云:“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谓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戚序本第7回双行夹批)而宝钗《忆菊》中却说“谁怜为我黄花病”,如果宝钗真的到了为思念宝玉而“病”的程度,又岂能说是“虽离别亦能自安”?其二,传统“红学”的解释也不符合宝钗自己对人生聚散的达观认识。第22回,宝钗《更香谜》,其末一句的说法是“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无独有偶,第70回,宝钗在《临江仙·柳絮辞》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如果宝钗是为思念宝玉而到了为之“痴”、为之“病”的地步,又如何是“风雨阴晴任变迁”?如何是“任他随聚随分”?因此,把诗中的菊花解释成贾宝玉,把整首《忆菊》诗解释成所谓的“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实际上是完全讲不通的!这里的菊花,还应该理解为宝钗高洁的社会理想方是。同回,宝钗作《螃蟹咏》讽时骂世,其中一句即云:“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姜,老辣之物也。比喻运用权力和法律,对螃蟹一样的恶势力进行惩罚和制裁。菊,高洁之物也,与姜对举,即比喻高洁的社会理想。第42回,宝钗私下里对黛玉表示:
“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遭塌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第42回)
可见,男女各守其份,当官的清正廉洁,商人、农民努力为社会创造并积累财富,这就是宝钗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但这样的理想社会,在现实中却是不存在的。正如宝钗所看到的那样:“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那些读书做官的男人,“读了书倒更坏了”。故,宝钗不惜颠倒传统的士、农、工、商的等级秩序,严厉批评那些士人“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这样也自然引出一个话题,理想社会在现实中已经失落,宝钗当然要为之“忆”。而这才构成了《忆菊》的主题。——菊者,理想中高洁的社会。所谓“忆菊”,就是追忆失去的理想社会!
从整体来看,宝钗的《忆菊》诗即表现了宝钗对在现实中已经失落了的那个理想社会的苦苦追忆之情。而把这首诗与宝钗的另一首《画菊》诗对看,一忧虑、愤懑,一潇洒、解脱,这同时也暗示了宝钗的人生观必将由忧世、愤世,而走向出世、遁世的趋势。“慰语重阳会有期”是不可得的,只能“粘屏聊以慰重阳”。那么,再往后呢?只能到佛、道的出世哲学中去寻找精神归宿。故,宝钗最后必然是“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必然是“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而这就是脂砚斋所说的“虽离别亦能自安”的心态,以及“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的精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