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楚干将莫邪(yé)¹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²当产³。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⁴雌剑往⁵见楚王。王大怒,使相(xiàng)⁶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译文:楚国的干将、莫邪夫妇给楚王锻造宝剑,三年才造成。楚王很生气,想杀掉他们。宝剑有雌雄两把。干将的妻子怀孕要分娩了,丈夫便对妻子说:“我们给楚王铸造宝剑,三年才造成。楚王生气了,我去进献宝剑时他必定会杀我。你如果生下的孩子是男的,等他长大了,就告诉他说:‘出门望南山,可以看见那长在石头上的松树,宝剑就在它的背面。’”于是他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非常生气,叫人仔细察看那宝剑。看剑的人说:“宝剑该有两把,一把雄一把雌。现在雌剑拿来了,雄剑没拿来。”楚王很生气,就杀了干将。
注释:本篇选自《搜神记》卷十一。巧匠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反而被杀,其子为复仇而献头,客为代其复仇而自刎,被压迫者的复仇精神在作品得到了强烈的体现。¹干将莫邪:是古代著名的铸剑师,姓干将,名莫邪。一说干将、莫邪是夫妻两人:干将是夫,莫邪是妻。²重身:有身孕,因怀孕是身中身,故名重身。³当产:临产,将要生产。⁴将:带。⁵往:去。⁶相:察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¹,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²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³。
译文:干将和莫邪的儿子名叫赤,等到赤长大成人,就问自己的母亲说:“我的父亲在什么地方?”他的母亲说:“你父亲替楚王铸剑,三年才铸成,楚王发怒,杀了他。他临离家时嘱咐我:‘告诉你的儿子:出门望南山,可以看见那长在石头上的松树,宝剑就在它的背面’。”于是赤出门向南望,看不见有山,只看见堂前松木屋柱竖立在石础之上。赤就用斧头砍开松柱的背面,拿到了剑,日夜想着向楚王报父仇。
注释:¹比后壮:等到后来长大了。比,等到。²石低:“低”疑应作“砥”。石砥,柱下基石。³报楚王:为父寻楚王报仇。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¹,言欲报雠(chóu)。王即购之千金²。儿闻之亡去³,入山行歌⁴。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⁵!”即自刎(wěn)⁶,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⁷。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⁸。
译文:楚王梦见一个少年,两眉之间有一尺宽,说要向他报仇。楚王立即悬赏千金捉拿他。赤比听到这消息,就逃走了。他进山后一边走一边悲歌。有个侠客碰见了他,对他说:“您年纪轻轻,为什么哭得很悲伤呢?”赤比说:“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杀了我的父亲,我要向他报仇!”侠客说:”听说楚王悬赏千金来缉拿您的头,把您的头和剑拿来,我为您去向他报仇。”赤比说:“这太幸运了!”就自刎而死,两手捧着头和剑交给侠客,尸体却直挺挺地站着。侠客说:“我不会辜负您的。”于是尸体才倒了下去。
注释:¹眉间广尺:两眉相间宽达一尺。广,宽。²购之千金:悬赏千金捉拿他。购,悬赏。³亡去:逃离。⁴行歌:且走且唱。⁵幸甚:太好了。⁶刎:割,谓以剑割头。⁷立僵:谓尸体僵硬,直立不倒。⁸仆:向前倒下。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huò)¹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chuō)²出汤中,踬(zhì)目³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⁴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⁵王,王头随堕(duò)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⁶北宜春县界。
译文:侠客拿着赤的头去见楚王,楚王非常高兴。侠客说:“这是勇士的头,应当在滚烫的镬中把它煮烂。”楚王就按着侠客的话来煮头,煮了三日三夜还没煮烂。头还从滚烫的水中跳起来,瞪大眼睛,显出怒气冲冲的样子。侠客说:“这年青人的头煮不烂,希望大王亲自到镬旁观看,这头就一定会煮烂。”楚王就到镬旁看。侠客用剑对准楚王的头砍下去,楚王的头随着剑势掉入沸水中。侠客也对准自己的头砍下,头又坠入沸水中。三个头互一起被煮烂了,不能识别。人们只好从沸水中分出烂肉和三个人头一块儿埋葬,所以笼统地称作三王墓。地点在现汝南境内的北宜春县。
注释:¹镬:形似鼎而无足,秦汉时用作烹人刑具。²踔:跳跃。³踬目:疑应作“瞋目”,睁大眼睛瞪人。⁴临视:近看。⁵拟:以刀箭对准人作砍杀状。此处有砍、割之意。⁶汝南:汉郡名,治所在上蔡(今河南省上蔡西南)。北宜春县,在今河南省汝南县西南,西汉时名宜春,东汉时改名北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