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浩然(689年—740年),字浩然,号孟山人,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唐代著名的山水田园派诗人,世称“孟襄阳”。因他未曾入仕,又称之为“孟山人”。孟浩然生于盛唐,早年有志用世,在仕途困顿、痛苦失望后,尚能自重,不媚俗世,修道归隐终身。曾隐居鹿门山。40岁时,游长安,应进士举不第。曾在太学赋诗,名动公卿,一座倾服,为之搁笔。开元二十五年(737)张九龄招致幕府,后隐居。孟诗绝大部分为五言短篇,多写山水田园和隐居的逸兴以及羁旅行役的心情。其中虽不无愤世嫉俗之词,而更多属于诗人的自我表现。孟浩然的诗在艺术上有独特的造诣,后人把孟浩然与盛唐另一山水诗人王维并称为“王孟”,有《孟浩然集》三卷传世。 ▶ 316篇诗文
此词可分三层。
上片为第一层,由江行沿途所见山川引起怀昔游,痛惜年华之意。长江中下游地区山川秀美,辛弃疾南归之初,自乾道元年至三年,曾漫游吴楚,行踪遍及大江南北,对这一带山水是熟悉的。乾道四年通判建康府,此后出任地方官,调动频繁,告别山水长达十年。此时复见眼中川“都似旧时相识”了。“溪山”曰“过眼”,看山却似走来迎,这是江行的感觉。“怪”是不能认定的惊疑感,是久违重逢的最初的感触。往事虽“还记得,却模糊、记不真切,真象一场旧梦。
“还记得、梦中行遍,江南江北”,“梦中”云者不仅有烘托虚实之妙,也是心理感受的真实写照,这种恍惚的神思,乃是多年来雄心壮志未得实现。业已倦于宦游的结果。反复玩味以上数句,实已暗伏“尘劳”、觉非之意。官场之上,往往如山水一般旧曾相识虚如幻梦不如远离,同时也就成了一种强有力的召唤,来自大自然的召唤。所以,紧接二句写道:“佳处径须携杖去,能消几两平生屐?”要探山川之胜,就得登攀,“携杖”、着“屐”(一种木底鞋)是少不了的。
《世说新语·雅量》载阮孚好屐,尝曰:“未知一生当着几量(两)屐?”意谓人生短暂无常,话却说得豁达幽默。此处用来稍变其意,谓山川佳处常在险远,不免多穿几双鞋,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所以结尾几句就对照说来,“笑尘劳、三十九年非”乃套用蘧伯玉(春秋时卫国大夫)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的话(语出《淮南子·原道训》),作者当时四十岁,故这样说。表面看,这是因虚度年华而自嘲,其实,命运又岂是自己主宰得了的呢。“长为客”三字深怀忧愤,语意旷达中包含沉郁。实为作者于四十年年来之感慨,年已四旬,南归亦久,但昔日的志愿,却无一件得以实现,感慨,今是昨非,一生劳碌,原来“长为客”无丝毫是自己左右的。
这片六句另起一意为第二层,由山川地形而引起对古代英雄事迹的追怀。扬州上游的豫章之地,历来被称作吴头楚尾。“吴楚地,东南坼”化用杜诗(《登岳阳楼》:“吴楚东南坼”),表现江行所见东南一带景象之壮阔。如此之山川,使作者想到三国英雄,尤其是立足东南北拒强敌的孙权,最令他钦佩景仰。曹操曾对刘备说:“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三国志·先主传》)而孙权堪与二者鼎立。此处四句写地灵人杰,声情激昂,其中隐含作者满腔豪情。“被西风吹尽,了无陈迹”二句有慨叹,亦有追慕。恨不能起古人于九泉而从之的意味,亦隐然句中。
结尾数句为第三层,是将以上两层意思汇合起来,发为更愤激的感慨。“楼观才成人已去”承上怀古,用苏轼诗“楼成君已去,人事固多乖”(《送郑户曹》)意,这里是说吴国基业始成而孙权就匆匆离开人间。“旌旗未卷头先白”承前感伤,由人及己,“旌旗”指战旗,意言北伐事业未成,自己的头发却先花白了。
综此二者,于是词人得出一个无可奈何的结论:人间哀乐从来循环不可琢磨(“转相寻”),“今犹昔”。这结论颇带宿命色彩,乃是作者对命运无法解释的解释。更是作者对命运不如已愿,人事多乖的感叹。
词中一方面表示倦于宦游——“笑尘劳、三十九年非”,另一方面又追怀古代英雄业绩,深以“旌旗未卷头先白”为憾,反映出作者当时矛盾的心情。虽是因江行兴感,词中却没有着重写景,始终直抒胸臆;虽然语多含蓄,却不用比兴手法,纯属直赋。这种手法与词重婉约、比兴的传统是完全不同的。但由于作者是现实政治感慨与怀古之情结合起来,指点江山,纵横议论,抒胸中郁闷,驱使古人诗文于笔端,颇觉笔力健峭,感情弥满。所谓“满心而发,肆口而成”,自具兴发感人力量。
全诗共九章。首章以“緜緜瓜瓞”起兴,开首八字简洁地概括了周人延绵不绝、生生不息的漫长历史。以下至第八章,全叙太王率族迁岐、建设周原的情况。正是太王迁岐的重大决策和文王的仁德,才奠定了周人灭商建国的基础,如《鲁颂·閟宫》所言:“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至于文武,缵大王之绪。”篇末便自然而然带出文王平虞芮之讼的事,显示出其蒸蒸日上的景象。
周人早先所居的邠地,人们遭遇强悍游牧民族昆夷的侵扰,促使古公亶父举族迁移。《孟子·梁惠王下》记载狄人入侵,意在掠地,古公亶父事之以皮币、珠玉、犬马,均不得免,乃“去邠,逾梁山,邑于岐山之下居焉”。邠人以其仁而“从之者如归市”。全诗以迁岐为中心展开铺排描绘,疏密有致。长长的迁徙过程浓缩在短短的四句中:“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而“爰及姜女”一句,看似随笔带出,实则画龙点睛。姜女是当地平原民族姜族的长女,周与姜联姻,意味着古公亶父被承认为周原的占有者和统治者。同时,此句又为后文在渭水平原上的种种生活劳动的刻画,做了铺垫。
在“堇荼如饴”的辽阔平原上,周人怀着满腔喜悦和对新生活的憧憬投入了劳动,他们刻龟占卜,商议谋划。诗人以浓彩重墨描绘农耕、建筑的同时,融人了深沉朴质的感情。他们一面“廼慰廼止,廼左廼右,廼疆廼理,廼宣廼亩”,欢天喜地安家定宅,封疆划界,开渠垦荒,一面“筑室于兹”。与落后的邠地相比,平原文明的标志便是建造房屋。走出地穴窑洞,在地面上修屋筑室,是一个质的飞跃,是周人安居乐业的开始,是周族初兴的象征,也正是古公亶父迁岐的伟大功业。对建筑的描摹刻画,正是对古公亶父的热情歌颂,故而诗中最精彩生动的描写正集于此:“陾陾”“薨薨”“登登”“冯冯”四组拟声词,以声音的嘈杂响亮表现了种种劳动场面,烘托了劳动的气氛。洪大的鼓声被淹没在铲土声、填土声、打夯声和笑语声中,真是朝气蓬勃、热火朝天。“百堵皆兴”,既是对施工规模的自豪,也暗示了周民族的蓬勃发展。“皋门有伉”“应门将将”,既是对自己建筑技术的夸耀,又显示了周人的自强自立、不可侵犯的精神。由此歌颂武功文略便是水到渠成:“柞棫拔矣,行道兑矣。混夷駾矣,维其喙矣。”表现了日益强大的周族对昆夷的蔑视和胜利后的自豪感。文王平虞芮之讼,突出表现其睿智与文德。结尾四个“予曰”,一气呵成,既是诗人内心激情一泻而出的倾述,又是对文王德化的赞美,更是对古公亶父文韬武略的追忆,与首句“緜緜瓜瓞”遥相呼应,相映成趣。
诗章以时间为经,以地点为纬,景随情迁,情缘景发,浑然丰满,情景一体,充满了浓郁的生活气息。自邠至岐,从起行、定宅、治田、建屋、筑庙到文王服虞芮、受天命,莫不洋溢着周人对生活的激情、对生命的热爱、对祖先的崇敬。结构变幻,开合承启不着痕迹,略处点到即止,详处工笔刻画,错落有致。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五四〇。作者在写此诗不久前已就甘露之变写过《有感二首》,所以此篇题为“重有感”。这种标题,类似无题。
首句“玉帐牙旗”,是说刘从谏握有重兵,为一方雄藩。昭义镇辖泽、潞等州,靠近京城长安,军事上据有极便利的形势,所以说“得上游”。这句重笔渲染,显示刘的实力雄厚,条件优越,完全有平定宦官之乱的条件,以逼出下句,点明正意:在国家危急存亡之秋,作为一方雄藩理应与君主共忧患。句中“须”字极见用意,强调的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改用“誓”字,就变成纯粹赞赏了。“须”字高屋建瓴,下面的“宜”“岂有”“更无”等才字字有根。
颔联用了两个典故。东汉初凉州牧窦融得知光武帝打算征讨西北军阀隗嚣,便整顿兵马,上疏请示出师伐嚣日期。这里用来指刘从谏上表声讨宦官。东晋陶侃任荆州刺史时,苏峻叛乱,京城建康危险。侃被讨苏诸军推为盟主,领兵直抵石头城下,斩苏峻。这里用来表达对刘从谏进军平乱的期望。一联中迭用两件性质相类的事,同指一人,本来极易流于堆垛重沓,但由于作者在运用时各有意义上的侧重(分别切上表与进军),角度又不相同(一切已然之事,一切未然之事),再加上在出句与对句中用“已”“宜”两个虚字衔连相应,这就不仅切合刘从谏虽上表声言“清君侧”,却并未付诸行动的情况,而且将作者对刘既有所赞叹、又有所不满,既有所希望、又不免有些失望的复杂感情准确而细密地表现出来。不说“将次”,而说“宜次”,正透露出作者对刘的“誓以死清君侧”的声言并不抱过于乐观的看法。“宜”字中有鼓励、有敦促,也隐含着轻微的批评和谴责。
颈联中用了两个比喻。“蛟龙愁失水”,比喻文宗受制于宦官,失去权力和自由。“鹰隼与高秋”,比喻忠于朝廷的猛将奋起反击宦官。(《左传·文公十八年》:“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隼之逐鸟雀也。”鹰隼之喻用其意。)前者,是根本不应出现的,然而却是已成的事实,所以用“岂有”表达强烈的义愤,和对这种局面的不能容忍;后者,是在“蛟龙失水”的情况下理应出现却竟未出现的局面,所以用“更无(根本没有)”表达深切的忧恨和强烈的失望。与上面的“须共”“宜次”联系起来,还不难体味出其中隐含着对徒有空言而无实际行动、能为“鹰隼”而竟未为“鹰隼”者的不满与失望。
末联紧承第六句。正因为“更无鹰隼与高秋”,眼下的京城仍然昼夜人号鬼哭,一片悲惨恐怖气氛。“早晚星关雪涕收?”两句所表达的是对国家命运忧急如焚的感情。
用“有感”作为政治抒情诗的题目,创自杜甫。李商隐这首诗,不但承继了杜甫关注国家命运的精神和以律体反映时事、抒写政治感慨的优良传统,而且在风格的沉郁顿挫、用事的严密精切乃至虚字的锤炼照应等方面,都刻意描摹杜律。诗的风格,酷似杜甫的《诸将五首》;它的立意,可能也受到“独使至尊忧社稷,诸君何以答升平”这两句诗的启发。但比起他后期学杜的律诗(如《筹笔驿》《二月二日》等),他前期的这类作品就不免显得精严厚重有余而纵横变化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