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首联:“七国三边未到忧,十三身袭富平侯。”“七国”喻藩镇割据叛乱,“三边”指边患,“未到忧”即未知忧。指出其不知国家忧患为何物,次句再点醒“十三”袭位,这就有力地显示出童昏无知与身居尊位的尖锐矛盾。如果先说少年袭位,再说不恤国事,内容虽完全相同,却平直无奇,突现不出上述矛盾。这种着意作势的写法与作者所要突出强调的意旨密切相关。
颔联:“不收金弹抛林外,却惜银床在井头。”写少侯的豪侈游乐。“不收金弹”用韩嫣事,典出《西京杂记》。上句说他只求玩得尽兴,贵重的金弹可以任其抛于林外,不去拾取。可见他的豪侈。下句则又写他对放在井上未必贵重的辘轳架(即所谓“银床”,其实不一定用银作成)倒颇有几分爱惜。这就从鲜明对照中写出了他的无知。黄彻说:“二句曲尽贵公子憨态。”这确是很符合对象特点的传神描写,讽刺中流露出耐人寻味的幽默。
颈联:“彩树转灯珠错落,绣檀回枕玉雕锼。”续写其室内陈设的华侈。“彩树”指华丽的灯柱,“绣檀”指精美的檀枕。锼,是刻镂的意思。两句意谓:华丽的灯柱上环绕着层层灯烛,像明珠交相辉耀;檀木的枕头回环镂空,就象精美的玉雕。上一联在“不收”、“却惜”之中还可以感到作者的讽刺揶揄之意,这一联则纯用客观描写,讽刺之意全寓言外。“灯”、“枕”暗渡到尾联,针线细密,不着痕迹。
尾联:“当关不报侵晨客,新得佳人字莫愁。”是说,守门人不给清晨到来的客人通报,因为少侯新得了一位佳人名叫莫愁。莫愁,传为洛阳人,嫁卢家为妇。这里特借“莫愁”的字面关合首句“未到忧”,以讽刺少侯沉湎女色,不忧国事;言外又暗讽其有愁而不知愁,势必带来更大的忧愁;今日的“莫愁”,即孕育着将来的深愁。诗人的这种思想感情倾向,不直接说出,而是自然融合在貌似不动声色的客观叙述之中,尖刻冷峭,耐人寻味。
此诗塑造了一个荒淫奢侈、醉生梦死的贵族公子形象,把他不知内忧外患,只顾挥霍浪费,荒淫好色的丑恶行径同晚唐危机四伏的社会环境形成鲜明的对照,也暗示了让这种纨绔子弟身居高位,正是当时政治腐败的表现,是国运不振的重要根源。
清代注家徐逢源推断此诗系借讽唐敬宗,其说颇可信。因为所讽对象如为一般贵显少年,则他们所关心的本来就是声色狗马,责备他们不忧“七国三边”之事,未免无的放矢。必须是居其位当忧而不忧的,才以“未到忧”责之。所以首句即已暗露消息,所谓少侯,实即少帝。末句以“莫愁”暗讽其终将有愁,和《陈后宫》结句“天子正无愁”如出一辙,也暗示所讽者并非无知贵介,而是“无愁天子”一流。不过李商隐托古讽时、有特定讽刺对象的咏史诗,题目与内容往往若即若离,用事也古今驳杂,再说托古讽时之作,所托之“古”与所讽之“今”但求大体相似,不能一一相符。
这首诗一二句写出了北陂杏花的娇媚之美,后两句表现了杏花高洁的品性之美,作者寄情于物,体现出王安石刚强耿介的个性和孤芳自赏的人生追求。
这首绝句写于王安石贬居江宁之后,是他晚年心境的写照。王安石晚年时期,他的绝句尤好。曾有人言,唐代以后无诗,此论太极端了点。王安石晚年的绝句有不少是直追唐人的,在议论入诗上,他的议论与描叙结合得很紧,而且议论不浅白直切,而是含蕴有味。
“一陂春水绕花身,花影妖娆各占春。”这两句写景状物,描绘杏花临水照影之娇媚。首句点明杏花所处地理位置。“陂”,此处是指池塘。一池碧绿的春水环绕着杏树,预示着勃发的生机。“绕”字用得精巧,既写陂水曲折蜿蜒之流势,又写水花之相依相亲。王安石爱用“绕”字摹写山形水势,如他《江上》一诗中说:“青山缭绕疑无路,忽见千帆隐映来。”在《书湖阴先生壁》(其一)中写到:“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又在《钟山即事》中说“涧水无声绕竹流”,有清婉、柔媚、幽静之感。
“花影妖娆各占春”从花与影两个方面写杏花的绰约风姿。满树繁花竞相开放,满池花影摇曳迷离。“妖娆”二字本用于写人,这里移用于杏花,展现了杏花争奇斗妍的照人光彩。一个“各”字,表明在诗人眼中,花与影一样地美艳、多情,一样令人流连忘返、沉迷自失。宋人许顗《彦周诗话》说:“荆公爱看水中影,此亦性所好,如‘秋水泻明河,迢迢藕花底’,又《桃花诗》云:‘晴沟涨春渌周遭,俯视红影移鱼舠’,皆观其影。”王安石写花善于从本体和投影两方面着手,如此刻画,虚实相生:一方面使景物更具立体的美,另一方面也透露出诗人的审美趣味,即对虚静恬淡之美的情有独钟。
“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这两句议论抒情,褒扬北陂杏花品性之美。
这两句对偶精工,如陈衍《宋诗精华录》说:“荆公绝句,多对语甚工者,似是作律诗未就化成截句(绝句)。”这两句托物言志,耐人玩味。“春风吹作雪”,这一笔淋漓地描绘出风吹杏树,落英缤纷,似漫天飞雪,而随波逐流的凄美景象,比喻生动,浮想联翩。即便是春风轻拂,娇媚的花儿也不堪吹折,它凋谢了,零落了,这本是让人黯然神伤的。但诗人却偏说它胜过南陌杏花,矜持与自足之意溢于言表。这一对比启人深思:“南陌”在此诗中与“北陂”相对立,这两个背景意象包含着一种空间的隐喻。若说清幽静谧的“北陂”是远离浮世喧嚣的隐逸之所,则“南陌”正是熙来攘往、物欲横陈的名利之场。
“南陌”繁华,“北陂”僻静;“南陌”热闹,“北陂”空寂;北陂杏花即使零落了,尚可在一泓清波中保持素洁;而南陌的杏花要么历尽亵玩、任人攀折;要么凋零路面、任人践踏,碾成尘土,满身污秽。若说这南陌杏花是邀功请赏、党同伐异的得势权臣的影射,则北陂杏花是诗人刚强耿介、孤芳自赏的自我人格的象征。王安石从1070年(熙宁三年)到1076年(熙宁九年),两次拜相,又两次罢相,最后退居江宁,寄情于半山。罢相之后,他虽被迫退出政治舞台,但仍然坚持自己原有的改革信念与立场,积极倡言“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一“纵”,一“绝”,呼应紧密,激浊扬清,掷地有声地表明他的政治立场与人生操守。
绝句由于篇幅短小,很忌一气直下,没有波折。这首诗句句写临水杏花,第二句承第一句;第三、四句承第二句,却宕开一层,以“纵被”领句,用“绝胜”作呼应,便使全诗跌宕有致,富于曲折变化。这样布局,有直写,有侧写,有描绘,有议论,诗人自己爱好高洁的品格也就贯注其中了。
作者开篇描写雄狐对伴侣的渴望,用意在于影射齐襄公对文姜的觊觎之心。作者以南山和雄狐起兴,展示出一种高远深邃的画面:山高树茂,急切的雄狐四处穿梭,叫声连连。不仅把诗的背景拉得极其宏大,让人感到诗作肯定包含丰富的所指,又将齐襄公渴切的思想状态描摹殆尽,让其丑恶嘴脸暴露无遗。章末,又用反问进行了讽刺:“既然已经出嫁了,为什么还对那段私情念念不忘呢?”即是在问文姜,也是在问齐襄公,一箭双雕,意味深长。
第二章还是诉说前事,但在表达上更进一步。作者影射齐襄公和文姜乱伦的无耻行为时,从寻常事物人手,描述鞋子、帽带都必须搭配成双,借以说明世人都各有明确的配偶,所指明确而又表达隐晦,既达到讽刺对象的效果,又显得不露端倪一后半部分与第一章相似,使情感力度得到更深一步加强。
第三、四章转换角度,发表对鲁桓公的议论:作者成功运用“兴”的手法,以种麻前先整理田地、砍柴前要先准备刀斧这些日常劳动中的必然性,来说明娶妻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进一层针砭实际,说明桓公既已明媒正娶了文姜,而又无法做文姜的主。放任她回娘家私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被搁浅、践踏,显得庸弱无能,文姜的无视礼法、胡作非为也跃然于纸上。
这首诗的风格同《诗经》十五国风中的绝大部分作品一样,是一首群众创作的民歌,其特点也是每一章节除少数词语略作更换外,基本的语词句法都是相同的,特别是每章的最后二句,句法语气完全一样,只有一二个字的变化,其含义也相似或相近。这正是便于反覆咏唱,易于记忆吟诵,寓意比较单纯的民歌式作品。此外,从这首诗里,也反映了男女婚姻必须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封建礼教,早在二三千年以前就已经深入人心了。
上阕咏史,写东晋谢安的经历,意在“以不早退为戒”。发端明点“安石”,领起上半阕。词人的写作角度比较独特,既不写他经天纬地的才能,也不写他建功立业的辉煌,而是写他人生的另一侧面。劈头就写谢安中年出仕的尴尬:他本来隐居会稽,踏上仕途时鬓发已开始染上秋霜,令人吃惊。再写人情的难堪:人到中年,与亲友相别时觉得难舍难分,于是借音乐来抒写离愁。而后突出他一向抱有的功成身退的心愿: “一旦功成名遂,准拟东还海道”。语气多么肯定,多么坚决,确实是对史书中所谓“安虽受朝寄,然东山之志始末不渝,每形于言色”(《晋书》)数语准确的表述。而结果却是“扶病人西州”,这就反跌出困於轩冕不遂雅志的“遗恨”。这种“遗恨”,便是作者引出的鉴戒——“不早退”。词中的“困轩冕”只是一个文雅的或婉转的说法,实际上(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与贪恋功名富贵是联系在一起的。
下阕述怀,设想早日“退而相头之乐”。换头“岁云暮”三字承上转下,“岁暮”当指年华老大,“早计”是对“遗恨”而言,其内容便是“要褐裘”,亦即辞官归隐,过平民生活。以下七句是由此产生的设想:在归乡的千里长途中,每逢山水名胜或有贤主、良朋接待之类好的去处,可以随意逗留,尽情游乐,不必如官场中人因王命在身而行道局促,一层:我带着醉意唱歌时你跟着唱和,我因醉酒倒下时你要搀扶我,——只有酒是可以使人忘怀得失的,二层:这样,有雄心大志的人会瞧不起我们,那就悉听尊便好了,我们只管走自己的路,三层:这种种设想,情辞恳切,言由中发,有如骏马驻坡,不可遏止,充分表现出词人对辞官归隐而享弟兄“相头之乐”的夙愿。“我醉歌时君和,醉倒须君扶我”,极写想象中“退而相头之乐”的情态,简直是对二人的“合影”。篇末“一任刘玄德,相对卧高楼”两句,反用典故,并非真要趋同胸无大志的庸人,而只是强调素愿的坚定不移,这体现了用典的灵活性。
同《南乡子》(东武望余杭)、《醉落魄》(分携如昨)、《减字木兰花》(贤哉令尹)等词作一样,这首词着重表现了苏轼前期思想的另一面,虽然“功成名遂”尚未实现,出仕思想仍占上风,但在某种程度上徘徊于出处之间,却是可以肯定的。早在嘉祐五年(1060)苏氏弟兄寓居怀远驿时,即有“夜雨对床”,“为闲居之乐”(苏辙《逍遥堂会宿二首》引、《再祭亡兄端明文》等)的口头约定,这一回正是对前约的重申,当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对其弟的安慰,词中流露出深厚的兄弟之情。不过,他在诗词中不断表达的这种归卧故山的雅志,最终还是没有实现。苏辙词中的“但恐同王粲,相对永登楼”,倒成了他们此后生活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