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中的“恨”字,诗中的“身闲”二字,合起来是“恨身闲”,那其实也是作者写此诗的主旨所在。诗很平常,然其情可悯,其言可哀。
“月色灯光满帝都”概括了京城街景,写出元宵节的热闹。元宵节的夜晚,明月高悬,皎洁的月光洒满大地;五光十色,争奇斗妍的花灯挂满京城的大街小巷,远远地望去好像灯的长龙,置身其中好似是灯的海洋。“月色灯光”点题面中的“正月十五夜”,“帝都”扣题面中的“京师”。一个“满”字,则让京城的节日夜流光溢彩。
“香车宝辇隘通衢”,由灯写到人,说明人之多,之繁华。元宵之夜,人们为了赏灯观景,都倾室而出,老百姓们或一家一户,或三五成群,形成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流;达官显贵,则是驾着各种华美的车辆,一排排、一串串,挤满了条条大道,车辇所过之处,幽香久久不散。诗人未曾亲到现场却根据自己的想象,极力渲染出了京城元宵夜的热烈气氛。
“身闲不睹中兴盛,羞逐乡人赛紫姑”,从前两句的想像中跌回到了现实状况。虽然元宵灯会异彩纷呈,热闹非凡,可是对别有感伤的诗人来说,那样的情形却愈发牵动他的万千思绪。李商隐作此诗时闲居家中。因此,后两句不仅说诗人看不到中兴景象自己只能和乡人去参加迎紫姑的赛会,充分表现诗人不愿无所事事而献身国家的殷切心情。
这首诗写洞庭湖的月夜景色。诗的开篇展现湖上风云变化的雄奇场面,为下面写湖光月色作好铺垫。在具体描写时,诗人用了比喻的手法,如“镜面横开十余丈”、“巨鱼无知作腾踔,鳞甲一动千黄金”句;并融会神话传说与典故,如“冯夷宫”、“此时骊龙潜最深,目炫不得衔珠吟”句,把月亮从初升到当空的过程,描摹得形神兼备。从风收云散,写到日落月升,最后在渔歌渺渺中收尾,给人清幽淡远之感,仿佛将人带入一个美妙的神话境界。全诗笔调轻健活泼,如行云流水,呈献出一派空明澄澈的景象,使人神往。中秋明月是古代诗文中常见的内容,此诗则以其独特的艺术成就,为同类题材之诗的佼佼者。
诗人无论是在表现新题材、开掘新境界,还是在语言表达艺术方面,都是颇见功力,整首诗没有出奇制胜的故作,如行云流水,不露雕凿的痕迹,足见诗人艺术功夫的深厚。结尾“人间此境知难必,快意翻从偶然得”,带动读者的心境完全沉浸在空明澄澈的审美观照之中,《中秋夜洞庭湖对月歌》雄浑恢宏,豪放空灵,更具神奇浪漫之美。新鲜的感受、生新的境界、贴合对象本身的语言,诗人从语言形式内容方面都对诗歌作了生动的革新,见证了诗人《涿州过渡》中“自笑年来诗境熟,每从熟处欲求生”的对创新和个性的追求。
早在钟嵘《诗品序》中,就曾说过“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的话。大自然中四时景物的变化足以感动人心,本来是千古以来诗歌创作中的一项重要质素,一般说来外界物象之所以能感动人心,大约主要有两种情形:其一是由于有生之物对于生命之荣谢生死的一种共感,所以见到草木之零落,便可以想到美人迟暮之悲,如同陆机在《文赋》中所说的“悲落叶于劲秋,喜柔修于芳春”。其二是由于大自然的永恒不变的运转,往往可以对人世之短暂无常,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即如李煜的“春花秋月何时了”。在这两种情况中,物与心之互相感发都是较为明白可见的,在评赏时,也都较为容易解说。有些作品,物与心之间相互感发的关系,并不明白易见,其中确实具有一种深微幽隐的感发。冯延巳的这一首词,正是属于这一类作品。它传达的并不是什么强烈明显的情意,而是以锐敏细微的感受,传达了一种深微幽隐的情绪的萌发。
开端第一句“逐胜归来雨未晴”,先由时节和天气写起,在时节与天气之间,表现了一种矛盾情况。时节是美好的游春逐胜的日子,而天气则是阴雨未晴。“逐胜”,指春日争逐于游春赏花之事,意兴原该是高扬的,但阴雨天则使人扫兴。“雨未晴”似乎也透露一种将晴而未晴之意。诗人“逐胜”已经“归来”,虽在阴雨之中,却也未曾放弃“逐胜”的春游。在这种种矛盾的结合之间,便已显示了一种繁复幽微的感受,既有兴奋,也有怅惘。既有春光之美好,也有细雨之迷蒙。这开端一句看似非常平淡,实已具含了足以引发人心触动的多种因素。像这种幽微婉曲的情境,只有最为敏锐善感的心灵才能感受得到,也只有最具艺术修养的诗人才能表现得出来。
接着“楼前风重草烟轻”一句,写的正是这情绪触引中的眼前所见。“楼前”二字,表面只写诗人倚立楼头,为以下写楼前所见之景物做准备,但诗人“逐胜归来”,依然倚立楼头,就是内心由于逐胜之游引起了一种触引感发。“风重草烟轻”使心中原已触引起的一种感发,更为滋长和扩大。“风重”是说风力之强劲,“草烟轻”,是说草上烟蔼因风吹散而逐渐消失。表面写眼前将晴未晴的景色,然而“物色之动,心亦摇焉”,这种景色,正是引起人心微妙之触发的重要因素。北宋词人柳永就曾写过“草色烟光残照里,无人会得凭栏意”,可见“草色烟光”的景色,确实可以引起人内心的一种感发。一个人如能够观察到风力之“重”与草烟之“轻”,此人必是已在楼头伫立了相当长的时间了。于是诗人对四周的景物情事也就有了更为清楚的认知与更为深刻的感受。因此下面继之以“谷莺语罗花边过,水调声长醉里听”的叙写。“谷莺”,是才出谷的黄莺,正是鸣声最为娇软之时,这种鸣声正代表了春天所滋育出来的最新鲜的生命。何况这种娇软的莺啼,又是从繁枝密叶的花树边传送过来的,有声,有色,这种情景和声音所给予诗人的感发,当然就较之第二句的“风重草烟轻”更为明显和动人了。如此逐渐写下来,大自然的景象便与诗人的情意逐渐加强了密切的关联。于是下一句的“水调声长醉里听”便写到了人的情事。“水调”是一种哀怨动人的曲子。“水调”且“声长”更可想见共声调之绵远动人。何况诗人还在后面又加了“醉里听”三个字,这就不仅写出了饮酒之醉,而且因酒之醉更增加了诗人对歌曲的沉醉。这首词从开端的时节与天气一直写下来,感受愈来愈深切,写到这里,真可以说是引起了干回百转的无限情思。有了如此幽微深切的感发,便不由人不想到要寻找一个足以将这些情思加以投注的对象,于是诗人遂终于在最后写出了“款举金觥劝,谁是当筵最有情”两句深情专注的词句。这二句真是表现得珍重缠绵。“款举”是极其珍重尊敬的态度,“金觥”是极其珍贵美好的器皿,金觥中又是极其芳醇的酒浆,最后更加一“劝”字,当然是劝饮之意,如此珍重地想要将芳醇的美酒呈献给一个值得呈献的人,诗人心中所引发洋溢着的是无比深挚芳醉的情意。最后结之以“谁是当筵最有情”,意谓:在今日的筵席之上,哪一个才是真正能够体会这种深浓的情意,值得呈献这一杯美酒的有情人呢?于平淡的叙写中逐渐加深了情意的感发,表现出内心深微幽隐的一种投注和奉献的追寻与向往之情,这正是冯延巳词的一贯的特色。
太子晋时年15岁,慧有口辩。师旷反复问难以试其才,太子晋对答如流,使师旷深为佩服。师旷主要活动在晋障公(前572—前558)、晋平公(前557—前532)时代,略早于孔子。关于本篇,清人谢墉《卢文弨校定逸周书序》云:“若《太子晋》一篇,尤为荒诞,体格亦卑弱不振,不待明眼人始辨之也。”清人唐大沛《逸周书分编句释》则说:“窃疑此篇即师旷所自作,故通篇韵语,妙绝古今,诚一种佳文也。”两人的评价完全相反,去若天壤。仔细分析,谢氏所谓的“体格卑弱不振”,显然是有着先入为主的成见;而唐氏以之为师旷自作因而说“妙绝古今”,也是刻蔚台高的过誉之论。本篇非必师旷所作,而可能是战国时期瞍、矇一类人收集、改编有关师旷的传说而成。类似的材料在刘向编撰整理的《新序》与《说苑》中也有一些,如《说苑,建本》所载《炳烛》,《说苑,正谏》所载《五指之隐》,以及《新序-杂事一》所载《天下有五墨墨》等。从结构与语言特征来说,这些都与后来的俗赋极为相似,当是先秦两汉典籍中保留下来的先秦古赋。
作品开头一节叙述师旷聘周的原因,类似于后世赋中的序或话本中的“入话”。叔誉是舂秋中期晋国的大夫,他具有渊博的知识和随机应变的口才,可是他出使周朝却连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小孩子都对付不了,这显然是一种夸张的手法。
故事的主体部分围绕师旷的“五称”与太子晋的“五应之”展开,这是先秦时一种类似于五打三胜制的问答比赛,“五称”指提了五个问题。对于师旷的“五称”,太子晋都答得非常完满,解除了晋国的疑虑,使师旷不断“告善”“罄然”乃至跺起脚来:师旷束躅其足曰:‘善哉,善哉!’王子曰:‘太师何举足骤?’师旷曰:‘天寒足跔,是以数也。’
其恢谐颇富有民间文学天真、浅显与滑稽的风格。之后,太子晋也向师旷提了五个问题,但其随机的设问,却使得师旷拙于应对,几乎辞穷,太子晋也由被动而主动,表现出了从容不迫、游刃有余的儒雅风度。不过,作品的末尾,年轻的小王子问起了自己的年寿,却被告知“不寿”,他对此也已自知:“吾后三年上宾于帝所。”末尾“未及三年,告死者至”的结果令全文在令人怅然若失的哀婉气氛中结束,也弥漫着神异的色彩(参伏俊琏《俗赋研究》)。全篇充满了智慧、机趣与灵异,也富有小说的气息。
文章主体以主客问答形式写成,人物对话之外,描写情节发展的文字很少,只有“师旷曰””太子应之曰”一类简单的提示语。对话部分韵散间出,以四言歆语为主,并多排偶句式,辩词语言通俗,且押韵自然,这些者卩说明了它的口诵性质。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对话并不推动故事肩节的进展,而为的是表现人物的才智。问的一方尽量想难倒对方,而答方却应变自如,并且巧妙地让问对双方位置互换,开始新一轮的问难。所以,本篇就体制而言,显然受到民间论辩伎艺的启示,把它当作论辩类讲诵文学是名符其实的。而《太子晋》被周史载入史籍,证明它可能流传于贵族社会之中。有学者认为此篇是“文赋的同一类型”(程毅中《敦煌俗赋的渊源及其与变文的关系》);另有学者则更明确说“它其实是一篇窜入《逸周书》的战国古赋”,是“战国时的民间赋”(《逸周书的一篇战国古赋》)。
这里还要提到师旷的特殊身份。他是一位盲人,故篇中自称“瞑臣”(《说苑,建本》篇自称“盲臣”)。《庄子音义》引《史记》云:“师旷,冀州南和人,生而无目。”可知他就是《国语,周语》所记载的“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中瞽、瞍、矇之类,因而对历史典故非常熟悉。这就关系到先秦时期瞍、矇对于赋体文学的作用。所以又有学者说:“瞍矇的讽诵活动对赋的形成,尤其是文赋与俗赋的形成,起了推动的作用”(赵逵夫《读赋献拜》)。这是值得重视的。
此外,本篇写师旷与太子晋相互吟诗而且引诗,这种情况既符合“赋诗言志”的习惯,富有时秦代散特文征艺,也类似于《穆天子传》中周穆王与西王母作诗以抒情言志的情节。正因为如此,现代学者或将其看作古小说,如鲁迅谓此篇“记述颇多夸饰,类于传说”(《中国小说史略》);吕思迪则谓“颇类小说家言”(《经子解题》);胡念贻径以此篇为小说(《逸周书中的三篇小说》)。这既表明了文学早期文体未分时多种文体的相互滲透及其共生状态,也从另一方面显示了这篇古赋所具有的文学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