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专叙宾主淳朴真挚之情的宴饮诗。诗意与《小雅·鱼丽》略同,方玉润《诗经原始》云:“彼(指《小雅·鱼丽》)专言肴酒之美,此(指《小雅·南有嘉鱼》)兼叙绸缪之意。”
全诗四章,章四句。前两章均以游鱼起兴,用鱼、水象征宾主之间融洽的关系,宛转地表达出主人的深情厚意,使全诗处于和睦、欢愉的气氛中。两章的开首两句用重章叠唱反覆咏叹,加强这一氛围的形成。“南有嘉鱼,烝然罩罩”、“南有嘉鱼,烝然嘉嘉”,鱼儿轻轻摆动鳍尾,往来翕忽,怡然自得。读者仿佛看见四面八方的宾客们聚集在厅堂,大排筵宴,席间觥筹交错,笑语盈盈。鱼乐,人亦乐,二者交相感应,一虚一实,宴饮时的欢乐场面与主宾绸缪之情顿现。短短数句,婉曲含蓄,意在言外,回味无穷。
若仅用一种事物来形容宾主无间的感情,读起来不免单调,也不厚重。故诗人在浓浓的酒香中,笔锋一扬,将读者的视线从水中引向陆地,为读者描绘了另一场景:枝叶扶疏的树木上缠绕着青青的葫芦藤,藤上缀满了大大小小的葫芦,风过处,宛如无数只铃铎在颤动。这里的树木象征着主人高贵的地位,端庄的气度;藤蔓紧紧缠绕着高大的树木,颇似亲朋挚友久别重逢后亲密无间、难舍难分的情态。对此良辰美景,又有琼浆佳肴,不能不使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第四章作者用了“推镜头”的手法,缓缓地将一群翩飞的鹁鸠送入读者的眼帘,也把读者从神游的境界拉回酒席。嘉宾在祥和欢乐的气氛中酒兴愈浓,情致愈高,你斟我饮言笑晏晏。望着那群鹁鸠,听着咕咕的鸣叫声,也许有的客人已开始商量打猎的事情了。这就隐含着宴饮后的射礼。用笔曲折,别具匠心,情寓景中,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宾主之间和乐美好的感情。
全诗是从水、陆、空三个角度来描绘宾客们初饮、宴中、酣饮时的形态。起初是营造气氛,随着酒筵的渐进,酒兴渐浓,宾客也渐趋热情奔放,人们的视线也随之渐高。在写作手法上,诗人运用了兴中有比,赋比结合的手法。在章法、句式上,不仅采用重章叠唱的手法,而且在每章诗最末一句添了两个虚词,延长了诗句,便于歌者深情缓唱、抒发感情,同时也使诗看起来不呆板,显得余味不绝。
这是一首夏季避暑词。上片写夏日景色,下片写消夏生活。
楝花备细,纷纷下落;梅雨落过,水草邃起,点明时序风物。情随湘水,梦绕过峰,屏风上所绘山水,使人遥想名胜景色。琴书倦、鹧鸪唤醒,南窗倦卧,写日常午睡之情。于是,耽情歌舞,玩月晚凉。生动形象地勾勒出一幅夏日图景,描绘出浓郁的生活情趣。
这首词,写景抒情,用事运典,无不思致缜密。“密意无人寄,幽恨凭谁洗?”用程晓诗意:“平生三伏时,道路无行车。闭门避暑卧,出入不相过。”写伏暑天气,人们在家中歇息,很少来往。“歌余尘拂扇,舞罢风掀袂。”典用骆宾王《竞渡诗序》:“便娟舞袖,向绿水以全低,飘飏歌声,得清风而更远。”全词笔调纤灵,语句凝炼,对仗工整。是宋词艺苑中的一株奇葩。
这首词表现了一个思妇在春雨之夜的孤寂境遇和愁苦思恋。
上片写室外之景。首三句描写春雨绵绵洒在柳丝上,洒在花木丛中的情形。独处空闺的人是敏感的。外界的事物很容易触动其心绪,何况是在万籁俱寂的春夜。因此,当她听到从花木上掉下来的雨滴之声,犹误以为是远方传来的计时漏声。可以想象,思妇由于对远人的眷念时刻萦系在心,无法释然。故而心绪不宁,度日如年。那雨滴之声就像是放大了的漏声,对她来讲就格外地刺耳。柳丝、春雨等本是浓丽之景。但在这里只是用来暗示思妇凄凉的心境,增强对比的效果。“惊塞雁”三句则进一步渲染思妇的这种心理感觉。人忍受不了这夜雨之声的侵扰,那么物又如何呢。在思妇的想象中,即使征塞之大雁,宿城之乌鸦,甚至是画屏上之鹧递也必定会闻声而惊起,不安地抖动其翅翼。这几句是移情于物的写法,以惊飞的鸟来暗示思妇不安的心情。“画屏金鹧递”乍一看似突亍铿由室外移至室内,由听觉变成了视觉。其实,描写静止的鹧递慢慢变得灵动起来,这种错觉正好衬出思妇胸中难言之痛苦。
下片描写思妇所居之室内情形。在兰室之内,炉香即将燃尽.香雾渐渐消散,但却依然能透过层层的帷帐。在这样精致雅洁的环境里,思妇的心态却只能以“惆怅”两字来概括,可见其凄苦。这里“谢家池阁”泛指思妇居处。由于这些华堂美室曾经是思妇与离人共同欢乐的地方。现今独自居住,物是人非,故其心理感觉就迥然不同。“红烛背”三句则进一步描绘了在这孤寐无伴的夜晚。百无聊赖的环境下思妇之情状。如何才能排遣心中绵绵不绝的离情,如何才能寻觅离人的踪影。只有吹熄红烛,放下帐帷,努力排除外界的干扰,进入梦乡。然而“梦长君不知”,这又是一种多么可悲可叹的情景。
全词用暗示的手法,造成含蓄的效果,思妇寂寞凄凉的心理状态,深沉细腻的感情世界,几乎都是从具体的物象中反映出来的。
这是一首离别的诗歌。诗人以行军途中所见太行山景色为题材,用饱含激情的笔墨,描绘出了太行山巍峨险峻、黄河气势磅礴的宏伟画卷,谱写出了抗战年代里太行山区雄奇壮美的自然风貌以及军民万众一心,英勇斗争的精神面貌。诗人以美术家的眼光,巧妙选择景物、切取场景,组合成远近结合、色彩艳丽而且洋溢着战斗激情的画面,抒发了不畏强敌、同仇敌汽、敢于胜利的革命乐观主义情怀。
首句写山,次句写河,既表明“出太行”的行程,又显示爱我山河的豪情。诗人“出太行”后“经洛阳”,必然要跨越黄河。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摇篮,又是自古以来兵家必争的“天险”。作为无产阶级军事家的朱德,来到波涛汹涌的黄河边,他满含深情地“一望收”,只在远看一眼之中,已把万里黄河的雄伟形象全部收入眼底,那种迫不及待的热情和无比广阔的胸襟,已被表述无遗。他之所以如此地向往黄河,热爱黄河,着眼点就在于它是“天险”。在“抗战紧急”的关头,中华民族的优秀子孙正在黄河之滨与日本侵略军凭险抗击,浴血奋战。一定要保卫黄河、保卫华北、保卫全中国的豪情壮志和坚定信念,正在诗句之中激荡回旋着,这就是令人感到它有气壮山河之伟力的原因。
紧承次句,第三句展开对“出太行”后“经洛阳”、“中途返延安”的行程所见的描写。由于诗人经洛阳、抵西安时,日寇两万余人正围攻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并进迫中国陕甘宁边区,诗中实写由黄河以北的太行,经过黄河以南的洛阳,而后沿黄河岸边折转延安的路线。其中既有八路军对侵华日军的“抗战”,又有八路军对进犯解放区的国民党军队予以自卫还击的“内战”。这两种类型的战争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红似火”三字则把这燃遍黄河两岸的战火作了形象鲜明的描写。“抗战紧急”之际,不该“内战又起”,使得亲痛仇快,“国人皆忧”。朱德既为黄河两岸燃起了抗日的燎原大火而高兴,又为黄河两岸燃起了内战的遍地烽烟而痛心,他那一则以喜、一则以忧的复杂心情,在这句诗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
正因如此,结句就顺势而出了,点明了“出太行”的主旨。为了一致对外,团结抗日,总司令奉党中央之令“中途返延安”,共商“去重庆谈判”的具体策略和内客,以迫使蒋介石集团停止内战,枪口对外。如果谈判成功,自能解除国忧,告慰“同仇”。一个“当”字,表明诗人为谈判成功而要竭尽全力的良好愿望,至于蒋介石是否能有停止内战的诚意,还得看事态的发展,显示出诗人用词下字的准确分寸。
诗首联切题,但以倒装出之。诗人对着酒杯,只见飞鸟掠过,浮云缓移,这一切都倒映在杯中,于是心中若有触动,觉得这是极好的诗料,想写出来,又似乎找不到适当的诗句来表达。江西诗派的诗喜欢拗折,这样起句,将因果倒置,诗便显得突兀而有波折。同时人葛胜仲在评论陈与义诗时,曾指出他的诗“务一洗旧常畦径,意不拔俗,语不惊人,不轻出也”,这联诗便是很好的例子。诗写的情况,是每个诗人都遇到过的。这样的感触,就是陶渊明《饮酒》诗所说“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也即李商隐《锦瑟》诗所云“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茫然”,明明是极好的景情,诗似乎就在口边,却一下子说不出来。陈与义对这种境界体会很深,多次拈出,如《春日》云:“忽有好诗生眼底,安排句法已难寻。”又如《题酒务壁》云:“佳句忽堕前,追摹已难真。”
第二、第三联写现实生活,抒发感慨。两联都一句说情,一句写景作陪衬,进一步阐发情。诗人当时官符宝郎,到这年冬天,即以王黼事罢,出监陈留酒税。这时候,他或许已对官场的倾轧感到了厌恶,而自己已是三十五岁,官低位贱,展望未来,前程似漆,于是在这两联诗的出句中感叹自己整天忙忙碌碌,周旋于案牍文书之中,没有出落的日子;没完没了的是非恩怨,又缠绕着自己,伴随着自己渐渐老去。与所抒发的心理动态相呼应,两联的对句便写相应的景物,自成连续,说眼见到楼落阵阵风雨,秋天已经来到,满目苍凉萧瑟,使人感伤;燕子已经离开,飞往南方的故巢,令人感到岁月在匆匆地流逝。这两联是名句,方回对此极为赞赏,在《瀛奎律髓》中评说:“此诗中两联俱用变体,各以一句说情,一句说景,奇矣。”宋吴开《优古堂诗话》说:“近时称陈去非诗‘案上簿书何时了,楼落风月又秋来’之句。或者曰:此东坡‘官事无穷何日了,菊花有信不吾欺’耳。予以为本唐人罗邺《仆射陂晚望》诗‘身事未知何日了,马蹄唯觉到秋忙’。”方回则以为本苏轼词“官事何时毕,风雨外,无多日”,第三联则与陈与义自己的《寓居刘仓廨中晚步过郑仓台上》的“世事纷纷人老易,春阴漠漠絮飞迟”同意,“是为变体”。吴开及方回都遵循江西诗派宗旨,在“无一字无来历”上下工夫,实际上,不论陈与义是否袭用前人,诗都写得意深情深,格调高迥;其中以“书生”对“燕子”、“簿书”对“风雨”、“是非”对“岁月”,都很灵动,非俗手所能做到。
在发了一通感慨后,诗进入尾声,回应题目,说自己含笑把这些人世间的烦恼都远远地抛开,痛快地喝上一通酒,醉后往床上一躺,进入梦乡。这联虽然是故作达语,力求轩豁,但气势与上不称。陈与义曾经提出作诗要达到两个标准,一是“忌俗”,一是“不可有意用事”,这联却写得很俗气,违背了自己的标准,所以清纪昀、许印芳都曾予以指摘。
这首诗属于拗体,采用了特殊的结构形式,显得兀傲奇崛,是陈与义学黄山谷诗的结果,因此被极力鼓吹江西诗派诗的方回赞为“学许浑诗者能之乎?此非深透老杜、山谷、后山三关不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