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晋时年15岁,慧有口辩。师旷反复问难以试其才,太子晋对答如流,使师旷深为佩服。师旷主要活动在晋障公(前572—前558)、晋平公(前557—前532)时代,略早于孔子。关于本篇,清人谢墉《卢文弨校定逸周书序》云:“若《太子晋》一篇,尤为荒诞,体格亦卑弱不振,不待明眼人始辨之也。”清人唐大沛《逸周书分编句释》则说:“窃疑此篇即师旷所自作,故通篇韵语,妙绝古今,诚一种佳文也。”两人的评价完全相反,去若天壤。仔细分析,谢氏所谓的“体格卑弱不振”,显然是有着先入为主的成见;而唐氏以之为师旷自作因而说“妙绝古今”,也是刻蔚台高的过誉之论。本篇非必师旷所作,而可能是战国时期瞍、矇一类人收集、改编有关师旷的传说而成。类似的材料在刘向编撰整理的《新序》与《说苑》中也有一些,如《说苑,建本》所载《炳烛》,《说苑,正谏》所载《五指之隐》,以及《新序-杂事一》所载《天下有五墨墨》等。从结构与语言特征来说,这些都与后来的俗赋极为相似,当是先秦两汉典籍中保留下来的先秦古赋。
作品开头一节叙述师旷聘周的原因,类似于后世赋中的序或话本中的“入话”。叔誉是舂秋中期晋国的大夫,他具有渊博的知识和随机应变的口才,可是他出使周朝却连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小孩子都对付不了,这显然是一种夸张的手法。
故事的主体部分围绕师旷的“五称”与太子晋的“五应之”展开,这是先秦时一种类似于五打三胜制的问答比赛,“五称”指提了五个问题。对于师旷的“五称”,太子晋都答得非常完满,解除了晋国的疑虑,使师旷不断“告善”“罄然”乃至跺起脚来:师旷束躅其足曰:‘善哉,善哉!’王子曰:‘太师何举足骤?’师旷曰:‘天寒足跔,是以数也。’
其恢谐颇富有民间文学天真、浅显与滑稽的风格。之后,太子晋也向师旷提了五个问题,但其随机的设问,却使得师旷拙于应对,几乎辞穷,太子晋也由被动而主动,表现出了从容不迫、游刃有余的儒雅风度。不过,作品的末尾,年轻的小王子问起了自己的年寿,却被告知“不寿”,他对此也已自知:“吾后三年上宾于帝所。”末尾“未及三年,告死者至”的结果令全文在令人怅然若失的哀婉气氛中结束,也弥漫着神异的色彩(参伏俊琏《俗赋研究》)。全篇充满了智慧、机趣与灵异,也富有小说的气息。
文章主体以主客问答形式写成,人物对话之外,描写情节发展的文字很少,只有“师旷曰””太子应之曰”一类简单的提示语。对话部分韵散间出,以四言歆语为主,并多排偶句式,辩词语言通俗,且押韵自然,这些者卩说明了它的口诵性质。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对话并不推动故事肩节的进展,而为的是表现人物的才智。问的一方尽量想难倒对方,而答方却应变自如,并且巧妙地让问对双方位置互换,开始新一轮的问难。所以,本篇就体制而言,显然受到民间论辩伎艺的启示,把它当作论辩类讲诵文学是名符其实的。而《太子晋》被周史载入史籍,证明它可能流传于贵族社会之中。有学者认为此篇是“文赋的同一类型”(程毅中《敦煌俗赋的渊源及其与变文的关系》);另有学者则更明确说“它其实是一篇窜入《逸周书》的战国古赋”,是“战国时的民间赋”(《逸周书的一篇战国古赋》)。
这里还要提到师旷的特殊身份。他是一位盲人,故篇中自称“瞑臣”(《说苑,建本》篇自称“盲臣”)。《庄子音义》引《史记》云:“师旷,冀州南和人,生而无目。”可知他就是《国语,周语》所记载的“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中瞽、瞍、矇之类,因而对历史典故非常熟悉。这就关系到先秦时期瞍、矇对于赋体文学的作用。所以又有学者说:“瞍矇的讽诵活动对赋的形成,尤其是文赋与俗赋的形成,起了推动的作用”(赵逵夫《读赋献拜》)。这是值得重视的。
此外,本篇写师旷与太子晋相互吟诗而且引诗,这种情况既符合“赋诗言志”的习惯,富有时秦代散特文征艺,也类似于《穆天子传》中周穆王与西王母作诗以抒情言志的情节。正因为如此,现代学者或将其看作古小说,如鲁迅谓此篇“记述颇多夸饰,类于传说”(《中国小说史略》);吕思迪则谓“颇类小说家言”(《经子解题》);胡念贻径以此篇为小说(《逸周书中的三篇小说》)。这既表明了文学早期文体未分时多种文体的相互滲透及其共生状态,也从另一方面显示了这篇古赋所具有的文学史意义。
上片写伤春怨恨。首句抒情,百种相思与千种怨恨交织在一起。“早是伤春,那更春醪困。”早就有伤春之心,再加上被春酒所困而病酒恹恹。“薄幸辜人终不忿。何时枕畔分明问。”薄幸郎辜负了别人的行为,实在令人不满,要在枕边问明白。“枕畔”,“不忿”中盼着重逢相。
下片诉愁。过片“懊恼风流心一寸”,后悔为了情爱而劳役自己的身心。“强醉偷眠,也即依前闷。”强行将自己灌醉酒,以求得好入睡,也仍然像以前那样烦闷。“此意为君君不信。泪珠滴尽愁难尽。”这两句是说:这种爱恨交织的相思,全是因为你造成的,可是你却不相信。泪珠滴尽了,而愁怨却难以消尽。
这首词写一个多情女子对薄幸情郎的怨而不怒的复杂的情感。她不愤怒,但她懊恼、烦闷、愁苦、哭泣。尽管如此,她仍然抱有天真的希望:“何时枕畔分明问”。然而,“此意为君君不信”,她等待的恐怕还是失望。一首小词,感情容量却如此复杂。
首联, 一“初”字,道出了诗人对于惊蛰节气的喜爱。初,意味着春天的初次相见,带着期待与期盼,一切如纳兰容若所写的那句词“人生若只如初见”。一切刚刚好,一切都重新开始,一切又孕育新的希望。
颔联,桃花,鹰化为鸠,都属于惊蛰的三候现象。一候,桃始华:桃,果名,花色红,是月始开。二候,仓庚鸣:庚,亦作鹒,黄鹂也。《诗》所谓“有鸣仓庚”是也。《章龟经》曰:“仓,清也;庚,新也。感春阳清新之气而初出,故名。”其名最多;《诗》曰“黄鸟”,齐人谓之“搏黍”,又谓之“黄袍”,僧家谓之“金衣公子”,其色鵹黑而黄,又名鵹黄,谚曰:“黄栗留黄莺”,莺儿皆一种也。三候,鹰化为鸠:鹰,蛰鸟也,鹞鹯之属;鸠,即今之布谷。“桃花”本来是为了对仗“老鹰”,为了照顾平仄,将“老鹰”对调成“鹰老”。于文义并无大害。“开”对“化”,“蜀锦”对“春鸠”,都是很工整的。
颔联的春意是浓烈的,自古吟咏桃花的诗作,是令人惊叹的。前有《诗经》,“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唐有张志和,“桃花流水鳜鱼肥”;崔护,“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宋有东坡居士,“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明有唐寅,“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当酒钱”等等。千古以来,桃花就代表了春的使者,令无数诗人灵感乍现,佳作迭起。惊蛰,不但叫醒沉睡的小动物们,也唤醒诗人们的灵感与才情。这大概就是惊蛰的魅力吧。除了一候桃花,惊蛰节气的另外两候信使也一并到来:“二候杏花,三候蔷薇”。因而,杏花春雨江南;满苑蔷薇香伏虎,半池柽柳水生魂,这些优美的词句,都是为了赞美惊蛰时节的春天。有桃花,杏花,蔷薇三君,春天就足以惊艳天下了。
颈联,充满生机与禅意。这时候,万事万物都拼命生长,正如老子《道德经》所说:万物并作。万物生长的季节,给了老子思考的空间,孕育了他道家哲学的“无、有”思想。恒有欲,以观其缴;恒无欲,以观其妙。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我们人类,也应该按照万事万物发展变化的现象,来看待处理我们身边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草木有萌发,就会有枯萎。所以,这样一个催迫万物生长的季节,给予老子提供了新的哲学概念。而无数文人墨客,也在这变化之中,期待着生命里的一场浪漫之旅。事实上,萌发的岂止是草木,更有一颗颗渴望自由的心灵。当诗人看到这些萌芽儿,一个个都长得整整齐齐,仿佛在互相打招呼,一切就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本文为王守仁被贬为贵州龙场驿丞时所作。象祠,为纪念虞舜的同父异母弟象而修建的祠堂。根据古代传说,象在其母怂恿下,曾多次谋害舜,皆未得逞。其后,象被舜所感化。舜即位后,封象为有鼻国国夷(其领地在今湖南道县北)。在传统观念中,象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唐代时,道州刺史就曾毁掉当地的象祠。不过,王守仁认为“天下无不可化之人”,象之所以最后受到感化,正说明舜的伟大,从而说明夷子修德的重要性。这也是作者一贯倡导的“致良知”的具体例证。
这又是一篇阐明作者“致良知”的观点的论文。全文从宣夷修缮象祠写起,作者连着用了两个“胡然乎”的质疑句子带动了全文。在正面论证“致良知”这一中心内容时,作者采取了层层深入、水到渠成的手法。他首先指出,人们之所以为象立祠,是为了纪念舜,即所谓“爱屋及乌”之意,然后具体到舜是如何感化象的。(关于象在早年是如何的“不善”,在古代是人人熟知的,所以作者不再列举。)这就很自然地得出了第四段结尾中所说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的结论。
王阳明的文章比较通俗明快,这是为了宣扬他的哲学思想的需要。同时,为了触类旁通,他惯于在行文时多举例证。例如,在这篇短文中,他援引的古书就有《书经》《孟子》;还用“管蔡不免”的史实反衬舜的感化之功。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还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