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隐是晚唐道家学者,这首“牡丹”诗,也牵涉到道家故事。据《酉阳杂俎》载:相传韩愈之侄孙韩湘,学道成仙后,曾劝韩愈也弃官学道,韩愈不肯,韩湘曾于初冬,令牡丹花开数色,预言韩愈未来之事,后皆应验,使韩愈为之震惊。罗隐这首《牡丹》诗,似取乎此。
“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这里的“东风”即“春风”。“绛罗”,本指绛色丝绸,此处喻牡丹的花瓣。“高卷”,指花盛开时高高挺出花瓣翻卷着的形象。“不胜春”,即无比的春色,无比的美丽。这两句是说它好像和东风有着特别的关系,东风一来,它便以绛色丝绸样颜色的花辫,翻卷着高高的开在枝杈的顶端。它妩媚的姿容呈现在人们的眼前,真是无比的美丽!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这里的“解语”,指会说话。“倾国”,指美女。来自《汉书·孝武李夫人传》:“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后便用“倾国倾城”形容极美丽的女子,更用它代替极美丽的女子。这两句以拟人化手法写花情动人。前一句说,牡丹要是能说话,果真是“牡丹仙子”,那简直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了;下句更进一层说,就算牡丹无情,不能成为美人,就凭它的美丽的芳姿艳质也够人倾心喜爱了。
“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这两句中“芍药”、“芙蓉”均为花名。“君”、“芳尘”皆指牡丹。芍药素有小牡丹之称,若牡丹在群芳中为第一,则芍药为第二。故世谓牡丹为花王,芍药为花相,或以为花之副也。故这两句说,芍药虽也花大而美,但比之于牡丹,芍药也只是牡丹的亲近侍奉。至于生于水中,出污泥而不染的芙蓉花,虽也端庄素雅,若比之于牡丹就逊色多了,所以,它哪里敢和牡丹比美呢?但它不论生在什么地方,也躲不开和牡丹花的比较。
“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这里的“韩令”,即韩愈。“秾华”,繁盛的花朵,此处指韩湘当年劝韩愈弃官学道的牡丹花上的诗谶。“此身”,即此生。罗隐好作谶语,这两句是以韩湘的诗谶为韩令可惜。意思说,韩愈虽然在人世上功成名立,但终未脱俗超凡,成为仙人。辜负了韩湘用牡丹花的诗谶的规劝,度过了这样一生,予以惋惜。
罗隐的咏物诗有个特点,就是在咏物的同时,有所寄托。这首《牡丹》诗在前三联中,写了牡丹的体态特征,而在最后两句,则以“卒章显其志”的笔法,把自己的感慨和寄托表达出来。前三联写牡丹超凡脱俗,尽管孤芳自赏,但那种傲岸冷峻的姿态,却更加动人,让人钦佩。这正象征了诗人的人格精神。诗人用这么多笔墨写牡丹,其真正用意是为末联作铺垫。末联从牡丹写到人的思想感情和寄托,以对韩令惋惜。正显了诗人不愿为名利趋炎附势,降低人格,从而辜负了大好时光的高洁品格。
这首诗是组诗中的第三首,全诗写景简洁精练,寥寥数语就生动地勾画出自然景象;抒情委婉含蓄,蕴含了作者孤独怨愤的心境;咏物与言志融为一体,表面咏物,实际是表达人生哲理。
“新茎未遍半犹枯,高架支离倒复扶”,写旅舍中的葡萄树经过人们的照顾后正待逢时生长之状。春夏之交,葡萄树上新的枝叶开始生长,但仍未完全复苏,尚有一半的茎条是干枯的。有人为其搭起了高高的架子,又将垂下的枝条扶上去。
后二句“若欲满盘堆马乳,莫辞添竹引龙须”,要在葡萄架子上多加竹条,扩大修缮,将葡萄的枝蔓引好。诗人希望种葡萄之人能对这株葡萄多加培育,让它结出丰硕的果实。
这首诗通过描绘葡萄生长之态,表达自己仕途困顿、渴望有人援引的心情。托物言志,咏物与言志融为一体,表面写葡萄,实际是表达自己谪后的希冀。
嗣王朝庙,通常是向祖先神灵祷告,表白心迹,祈求保佑,同时也有对臣民的宣导作用。鉴于周成王的特殊境遇,这篇告庙之辞应有特殊的设计。
开头三句,将成王的艰难处境如实叙述,和盘托出,并强调其“嬛嬛在疚”,无依无靠。国君需要群臣,嗣王更需要群臣的支持,成王这样年幼的嗣王则尤其需要群臣的全力辅佐。强调成王的孤独无援,于示弱示困示艰难之中,隐含了驱使、鞭策群臣效力嗣王的底蕴,这一点在下面即逐步显示出来。
第四句的“皇考”指周武王。武王一生业绩辉煌卓著,诗中却一字不提,只说他“永世克孝”。为人子当尽孝;为人臣则当尽忠,其理一致,为什么不直陈其言呢?盖因在危难、困窘之际寻求援助,明令不如感化,当时周王室群臣均为武王旧臣,点出武王克尽孝道,感化之效即生。
第六句的“皇祖”指周文王,而“陟降”一语,当重在“陟”,因为成王嗣位时在朝的文王旧臣,都是文王擢拔的贤能之士,他们在文王去世之后,辅佐武王成就了灭商的伟业,此时又该辅佐成王来继业守成了。
周公是经历文、武、成三世的老臣,“自文王在时,旦为子孝,笃仁,异于群子”,又“佐武王,作《牧誓》,破殷”(《史记·鲁周公世家》),一些三世老臣如姜尚等,都长期与他共事,上述对文王、武王赞颂之语,出自他口中,自有非同寻常的号召与约束力量,穆王时太仆正伯冏作《冏命》,所说“昔在文武,聪明齐圣,小大之臣,咸怀忠良”,正可见周公的威严。
周公在其子伯禽受封于鲁后曾训戒伯禽要尊贤,说:“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史记·鲁周公世家》)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不贱”,当然知道成王的身份更为高贵。成王为文王之孙,武王之子,血统至尊,这也几乎就是他继位时全部的政治资本,周公对此不能不充分地加以利用,以期对文王、武王感恩戴德的群臣对成王也俯首听命。因此“继序”一语出现于《周颂·闵予小子》的末句,绝非偶然,它强调成王继承的是文王、武王开创的大业,而“思不忘”对成王固然是必须兑现的誓言,对于文王、武王的旧臣,则是理所当然应尽的天职。
《周颂·闵予小子》隐含着对文王、武王旧臣效忠嗣王的要求,而在这方面,周公又是以身作则、堪称楷模的。他并没有忘记对儿子伯禽的教育与指导,用今天的话说是公私兼顾的,可他的主要精力一直集中于辅佐成王,他的主要政治业绩也在于此。这方面,《诗经》《尚书》中的许多篇章留下了可信的记录,孔子也一再表示对他的尊崇与景仰。周公与成王虽然一为臣一为君,一为辅相一为天子,但是,要了解成王时政事,却往往先要了解周公。《六经》皆史,读此篇亦可窥周初政事之一斑。
这首诗是咏物之作,但又有自寓自喻的况味。诗人赞美小白鹭具有纯洁自守、与众不同的高格调,祝愿着它有远大美好的前程。
“白鹭儿,最高格。”开头两句,就带有人类的道德评价色彩,作者套用到他所描写的动物身上去了,这就决定了这首诗所歌咏的实际对象,决不是现实世界中的无知的鸟,而是意象世界中的具有高尚情操的人。“毛衣新成雪不敌”,小白鹭的品格体现在羽毛的纯洁胜雪,而且不似众禽的喧呼叫噪,好于张扬自炫,而是宁静自守,修身养性,洁身自好。“孤眠芋芊草,久立潺潺石”两句,形象而具体地刻画出白鹭儿的居处环境和神态。它所居之处绿草丰美,芳馨清丽;所立之石乃在潺潺溪水之中,真可谓“有位佳人,在水一方”。“孤眠”、“久立”两句不仅写出白鹭儿的身姿神态,而且象征着不随声附和、不同流合污、洁身自好、独立不移的品格。“前山正无云,飞去入遥碧。”在“孤眠”、“久立”之后,前方没有阻挡,白鹭振翅飞向遥空,“云”在这里已经不是单纯的云彩了,在作者眼里“云”象征着革新的阻力,而“无云”两字寄托着作者的理想,希望在贬谪之后,前方能云雾消散,一片清明,给自己一片施展才华,实现理想的空间。“正无云”而“飞去”更象征着高远的理想,果敢的行动。一个具有高尚品格的人透过白鹭儿的外表清晰地呈现在人们前,诗人所描写的白鹭儿的形象与品格,也正是自己的人格操守的形象体现。从这一角度而言,此诗也具有拟人的表现手法。
白鹭儿的纯白无瑕,象征高尚品格,作者用它来比拟革新志士,比较准确、贴切。雪白的羽毛,象征他们的清白无垢;在众禽的喧哗中保持岑寂,象征他们在宦官嚣张跋扈时不随声附和;孤眠在草泽之间,久立在泉石之上,象征他们虽然被贬谪在荒僻远郡,但坚贞不屈,特然独立,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最后振翼高飞,直入碧霄,更象征他们远大的理想,希望能继续进行革新事业的雄心壮志。对白鹭形象的描写,达到了很高的艺术境界,使读者从这只纯白的珍禽身上,看到了革新志士的最高尚的情操。
这首诗在《刘梦得文集》中入“乐府”类,是作者学习民歌结出的硕果之一。语言明白如话而流走生动,三、七、五字句相递出现,使句法显得富于变化而不呆板。全诗用入声韵,音长短促,产生直截明快的效果,与内容十分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