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赠白马王彪》一诗共分七章,表现了曹植恐怖、悲伤、痛恨和愤怒相互交织的复杂感情,深刻地揭发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尖锐矛盾。
第一章共十句,写这次“会节气”结束之后启程返回封地的经过和心情。诗人在“承明庐”朝见了魏文帝曹丕之后,将要返回自己的封地鄄城。按曹植于黄初二年(221年)改封鄄城侯,次年立为鄄城王。清晨从京都洛阳出发,傍晚经过了首阳山。这前四句都是过程的介绍。接着“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则寓有深意。说伊水、洛水既宽广又幽深,已经感到路途艰难。“欲济川无梁”竟然说过河无桥,更表明是难以克服的因难。作者瞻望前途,寸步难行。只好从水路“泛舟”,却又遇见“洪涛”,因而“怨彼东路长”:东归鄄城还有好长一段路呢!这个“怨”字,不止怨路,实际还包括怨人,怨曹丕和他的爪牙。“顾瞻恋城阙,引领情内伤”是在旅途的困苦之中回头再朝京城看了一眼,内心不是怀念曹丕,更不是留恋“会节气”的活动,而是想到了曹彰在洛阳暴死得不明不白,引起作者的极大悲愤,甚至恐怖,所以在伸着脖子遥望城阙时心情也是悲伤的。
第二章共八句,写归途中的困苦。诗人经过寥廓的太谷关,山上的树木郁郁苍苍。接上章可知诗人弃舟登岸,走入山谷。不巧“霖雨泥我途,流潦浩纵横”,连降大雨,道路泥泞不堪,积水纵横流淌,行路和“泛舟”同样困难。这里路途难行,也隐喻处境危险。下文“中途绝无轨”和上文“欲济川无梁”一样,还是无路可走,这里可以体会出曹植身受的痛苦和威胁多么深重。水上有洪涛,山谷遇大雨,只好改道登上山坡,然而长长的斜坡直入云天,前面的路程辽远而又高峻。恰在此时马又得了玄黄的病。困难加剧,矛盾激化,东行归藩的路途竟然如此充满险阻,有如唐诗人李白《行路难三首》说的那样:“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隐约说明了曹植人生的道路多么坎坷不平。
第三章共十二句,开始直接抒发内心的悲愤,进入诗的核心部分。在这进退两难之际,作者还得骑着病马前进,说明当时诗人已失去自由,只能返回封地,没有其他选择。因此“我思郁以纡”,心中愁闷郁结。接着提出自己和亲密的弟弟曹彪不得团聚的问题:“亲爱在离居。”这点明了写这首诗的直接原因。途中派有监国使者灌均,灌均使他们弟兄“离居”。灌均其人,过去就曾经“奏植酒醉悖慢,劫胁使者”(《三国志》曹植本传)。如今曹植想在途中同曹彪互叙兄弟情谊,灌均竟然不准,因此曹植对他恨之人骨。把他比做鸱枭、豺狼、苍蝇。他们窃据要津,混淆黑白,搬弄是非,挑拨离间,进谗言,说坏话,使得亲人之间都疏远了。这里当然有难言之隐和违心之论。由于当时的恶劣的政治环境和君臣名份的限制,诗人不能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表露对曹丕的不满,而只能把满腔怒火烧向使他们“亲爱在离居”的监国使者灌均之流。诗人表面还要回护一下曹丕,好像曹丕对他们本来很好,是“谗巧令亲疏”的。“中更不克俱”是说中途才改变主意不让他们弟兄同行的,似乎说曹丕本来是没有明确让他们分路而行的。曹植的这种用心是清清楚楚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诗人受到这帮势利小人的胁迫,心情沮丧愤慨,一时想要重回京城,但“欲还绝无蹊”,没有退路,只能拉起绳在那里徘徊犹豫。
第四章十二句,诗人于路上触景生情,感物伤怀。曹植在路上徘徊,前途茫茫,自己不禁发问:但在这里又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原来相思之情是无穷无尽的。“相思”指弟兄之间的关怀,也就是指他对曹彰的悼念和对曹彪的思念。在陷入相思的苦痛之中,又面对着秋风、寒蝉、萧条的原野和西匿的白日。秋风没有温暖,寒蝉发出哀鸣,一派肃杀凄清景色。此外“归鸟赴乔林,翩翩厉羽翼;孤兽走索群,衔草不遑食”,更引起诗人的无限伤感。归鸟有林可赴,孤兽有群可归,鸟兽尚且各自寻求归宿,然而曹植本人却无路可走,无家可归,从而产生人不如物的感触,这就是“感物伤我怀”。最后只能“抚心长太息”,拍着胸脯长叹罢了,现实生活,没有前途和希望。
第五章共十四句,表现了曹植对曹彰暴死的哀悼和对人生的感慨。这章接触到写这首诗的根本原因。作者深知,叹息没有什么用。好像上天安排的命运故意和他作对。这种念头是由曹彰暴死引起的。根本不会料想到一母所生的兄弟,一道来到洛阳就突然死去了,落得“孤魂翔故域,灵柩寄京师”,曹彰如果死而有知,也会感到孤独寂寞的。其实这是作者当时的心境。曹彰之死,使曹植感到前途未卜,命运难料,不免产生兔死狐悲的颓丧情绪。曹彰突然间就死去,活着的人身体也渐渐衰弱下来。人生一世,只不过像早晨的露水那样,太阳出来一照就干了。而且进入晚年,时光流逝更快得惊人。诗人又自知不如金石长寿,只能叹息悲伤。曹植写作此诗时年龄不过32岁,正在有为的壮年,然而居然认为“年在桑榆间”,到了人生的暮年,这种反常的心理,是他对个人命运难以把握的反映。“人生如朝露”或“人命若朝霜”(曹植《送应氏二首》),为汉代末年士大夫中较为流行的思想。《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就有“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的诗句,但较之曹植的忧愤深广就显得肤浅得多了。
第六章共十二句,诗人以豪言壮语和曹彪互相慰勉。上一章诗表现的是由曹彰之死引起的悲愤,感人肺腑,催人落泪。然而一味沉湎于忧伤之中,于身无益,于事无补。曹植清醒地知道“心悲动我神”,因而毅然“弃置莫复陈”,不能陷入忧伤的深渊而不能自拔。诗人抖擞精神振作起来,用“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的豪言壮语和曹彪共勉。唐代诗人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名句(《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是受了曹植的启发。情绪的由低沉而变得昂扬,使诗的情调也变得开朗豪迈了。下面“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何必同衾帱,然后展殷勤。忧思成疾疢,无乃儿女仁”是对曹彪的开导。告诉他:弟兄之间的情谊如果没有减弱,离得远了情份反倒会日益亲密。不一定要像后汉姜肱那样,和弟弟常常共被而眠才算表示深情。言外之意是说对这次途中没得同行不要介意。如果因此而得病,那就是失掉了大丈夫的气概而沉溺于儿女之情了。和上文所引的王勃诗中的“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是一个意思。话是这样说,但诗人还是不能从沉重的忧愤之中完全解脱出来,因此末二句“仓卒骨肉情,能不怀苦辛?”情绪又急转直下,曹彰的暴死以及由此产生的兄弟残杀的恐怖阴影是永远不能忘怀和消除的。
最后的第七章共十二句,在赠诗惜别的情意之中,表示了诗人对天命的怀疑和对神仙的否定。作者后半生形同囚禁,动辄得咎,生活没有乐趣,前途没有希望。经过这次“会节气”和归国途中受到的刁难,使他对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弟兄骨肉之间的权力之争的残酷性,有了深刻的认识。以前还认为命运不好,“天命与我违”;如今知道“天命信可疑”了。似乎意识到,他的遭遇,不是上天意志的安排,而是人世斗争的产物。至于神仙,更是骗人已久了。汉末建安时期,求仙之风很盛行,曹操的诗有一半是描写神仙世界的。曹植也有不少游仙题材的诗。略早于建安产生的《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里也有“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的抒写。曹植对神仙的虚无有所认识,不能不说是一种觉悟。曹植感到“变故在斯须”,顷刻之间就会发生曹彰暴死的惨剧。那么,人生百年,谁能把握不了,曹丕随时都可能加害于他,所以他说“离别永无会,执手将何时”,不然,和年青的兄弟分手是不会有诀别之感的。在这作者看来是生离死别的时刻,只能祝愿对方保重身体,并且互相祝福而已。诗人与白马王曹彪最后洒泪而别。
《赠白马王彪》一诗,直接反映的是曹植对曹丕手下的鹰犬爪牙的仇恨和愤慨,实际是对其兄曹丕对他们弟兄残酷迫害的抗议。
这首诗是继屈原《离骚》之后,中国文学史上又一首长篇抒情诗。诗的正文共80句,400字,篇幅之长,结构之巧,感情之深都是在古典文学作品中罕见的。全诗气魄宏伟,结构严谨。曹彰之死有如一个阴影笼罩全篇,由此构成的悲剧气氛,在序文和一、五、六、七各章里都反覆渲染,突出了这一事件的严重后果。中间“欲济川无梁”,“中途绝无轨”,“欲还绝无蹊”的“三无”,把作者走投无路,进退失据,悲愤交加的境遇和心情联结起来,并使文气贯通,前后勾连,全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全诗结构的浑然一体,和各章之间运用辘轳体有密切的关系。辘轳体即修辞学里的“顶真格”,它要求行文在段与段或句与句之间用相同的字句相互衔接。古代《诗经》中的《大雅·文王》和《大雅·既醉》两篇;乐府诗《平陵东》、《西洲曲》都运用了这种形式。《赠白马王彪》除第一章和第二章没有使用辘轳体(《古诗源》把第一章和第二章视为一章)之外,其余各章都用了。如第二章的末句是“我马玄以黄”,第三章的首句就是“玄黄犹能进”;第三章的末句是“揽辔止踟蹰”,第四章的首句就是“踟蹰亦何留”,下皆仿此。这种手法能够使结构紧凑、段落分明而又便于人们记忆和传诵。
此诗抒情的方式也时有变化,有时直抒胸臆,有时却把抒情和叙事、写景结合起来。“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霖雨泥我途,流潦浩纵横”,看起来是叙事,实际是抒情。第四章借景抒情,情景相生,发人深思,耐人寻味。诗中的寒蝉、归鸟、孤兽都是诗人自身的写照。冷落空旷的秋季原野,也是当时诗人所处的政治环境的形象再现。
另外,恰当的比喻也是此诗的特色之一。作者把监国使者比之为“鸱枭”、“豺狼”和“苍蝇”,惟妙惟肖,入木三分。这些比喻不仅可以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且免于授人以柄。
这首词风格俊丽,是作者的得意之作。原题为“春词”。
开头两句“小雨纤纤风细细,万家杨柳青烟里”,写暮春时节,好风吹,细雨润,满城杨柳,郁郁葱葱,万家屋舍,掩映杨柳的青烟绿雾之中。正是“绿暗红稀”,春天快要悄然归去了。次三句:“恋树湿花飞不起,愁无比,和春付与东流水”,借湿花恋树寄寓人的恋春之情。“恋树湿花飞不起”是个俊美的佳句。“湿花”应上“小雨”,启下“飞不起”。“恋”字用拟人法,赋落花以深情。花尚不忍辞树而留恋芳时,人的心情更可想而知了。春天将去的时候,落花有离树之愁,人也有惜春之愁,这“愁无比”三字,尽言二愁。如此深愁,既难排遣,故而词人将它连同春天一道付与了东流的逝水。
“九十光阴能有几?金龟解尽留无计。”感叹春来春去,虽然是自然界的常态,然而美人有迟暮之思,志士有未遇之感,这九十日的春光,也极短暂,说去也就要去的,即使解尽金龟换酒相留,也是留她不住的。词句中的金龟指所佩的玩饰,唐代诗人贺知章,曾经解过金龟换酒以酬李白,成为往昔文坛上的佳话。作者借用这个典故,表明极意把酒留春。“寄语东城沽酒市。拚一醉,而今乐事他年泪。”虽然留她不住,也要借酒浇愁,拚上一醉,以换取暂时的欢乐。“寄语”一句,谓向酒肆索酒。结句“而今乐事他年泪”,一语两意,乐中兴感。
这首词袭用传统作词法:上片写景,下片写情。结句“而今乐事他年泪”,一意化两,示遣愁不尽,无限感伤。作者亦自以“而今”句为得意之笔。
“运交华盖欲何求,未敢翻身已碰头。”其中“运交华盖”是说生逢豺狼当道的黑暗社会,交了倒霉的坏运。“欲何求”、“未敢”都带有反语的意味,是极大的愤激之词,反衬出当时国民党统治者的残暴,形象地描画和揭示了一个禁锢得像密封罐头那样的黑暗社会,概括了作者同当时国民党的尖锐的矛盾冲突。表明他对当时国民党统治者不抱任何幻想,对当时的政治环境极端蔑视和无比的憎恨。由此衬托无产阶级战士不畏强暴,碰壁不回的革命精神。
“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其中“闹市”喻指敌人猖獗跋扈、横行霸道的地方。“中流”指水深急处。这联用象征的手法,讲形势非常险恶。作者在“破帽"与“闹市”, “漏船”与“中流”这两不相应且对立的事物中,巧妙地运用了一个“过”和一个“泛”,再一次形象地表现出作者临危不惧、激流勇进的战斗精神,衬托出革命战士在险恶环境中是何等的英勇顽强、机智灵活。这两句诗流露出诙谐、乐观的情趣,表现出寓庄于谐的特色。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全诗的核心和精髓,集中地体现出作者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前四句叙写处境和战斗行动,这两句揭示内心深处的感情,把全诗的思想境界推到了高峰。这两句诗,表达作者对人民的强烈的爱和对敌人的强烈的憎,表现了作者在敌人面前毫不妥协,为人民大众鞠躬尽瘁的崇高品德。这句是全诗主题的集中体现,也是作者感情表达的最高潮。
“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其中“小楼”是作者居住的地方。“躲进”有暂时隐避下来的意思。 “躲"字,融合着巧与敢的双重意味。前一句十分风趣地道出了作者当时战斗环境的特点和善于斗争的艺术,反映出作者自信、乐观的心境和神情。后一句写无所畏惧、韧战到底的决心。这就把前一句的战斗内容揭示得更加鲜明,使寓庄于谐的特色表现得更加突出。既表明作者不管形势怎样变幻,前途如何艰险,决心为革命坚持不懈地斗争,又是对当时国民党统治者出卖民族利益的罪行的辛辣讽刺。这一语双关的结尾,增强了本诗的主题。
这首诗是一首抒情诗,是作者鲁迅从自己深受迫害,四处碰壁中迸发出的愤懑之情,有力地揭露和抨击了当时国民党的血腥统治,形象地展现了作者的硬骨头性格和勇敢坚毅的战斗精神。
汪中《述学·内篇》说诗文里数目字有“实数”和“虚数”之分,近世学者进而谈到诗中颜色字亦有“实色”与“虚色”之分。高适在这首诗中写景就有“虚景”与“实景”之分,他用明快、秀丽的基调,丰富奇妙的想象,实现了诗、画、音乐的完美结合,描绘了一幅优美动人的塞外春光图,使这首边塞诗有着几分田园诗的风味。
此诗写塞上闻笛而生乡关之思,但首先却展现出冰雪铺凝的广袤胡天,然后再在明月与戍楼之间托出羌笛之声,在荒漠塞外与故乡春色的鲜明反差之中透露出缕缕乡思。但这乡思却略无哀怨,而是随着一夜风吹渗满整个关山,以可见的壮伟景观的实态体现出巨大的内在显现力与艺术包容力。
前二句写的是实景:胡天北地,冰雪消融,是牧马的时节了。傍晚战士赶着马群归来,天空洒下明月的清辉。开篇就造成一种边塞诗中不多见的和平宁谧的气氛,这与“雪净”“牧马”等字面大有关系。那大地解冻的春的消息,牧马晚归的开廓的情景使人联想到《过秦论》中一段文字:“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则“牧马还”三字似还含另一重意味,这就是胡马北还,边烽暂息,于是“雪净”也有了几分象征危解的意味。这个开端为全诗定下了一个开朗壮阔的基调。
在如此苍茫而又清澄的夜境里,不知哪座戍楼吹起了羌笛,那是熟悉的《梅花落》曲调啊。“梅花何处落”是将“梅花落”三字拆用,嵌入“何处”二字,意谓:何处吹奏《梅花落》?“梅花落”本为羌笛声,但仿佛风吹的不是笛声,而是落梅的花瓣,它四处飘散,一夜之中和色和香洒满关山。诗的三四句与“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李白《春夜洛城闻笛》)意近,是说风传笛曲,一夜之间声满关山,其境界很动人。
三四句之妙不仅如此。将“梅花落”拆用,又构成梅花开满关山的虚景,呼应雪净月明的实景,委婉含蓄地表达了内心思念家乡的强烈感情。仿佛风吹的不是笛声而是落梅的花片,它们四处飘散,一夜之中和色和香洒满关山。这固然是写声成象,但它是由曲名拆用形成的假象,以设问出之,虚之又虚。而这虚景又恰与雪净月明的实景配搭和谐,虚实交错,构成美妙阔远的意境,这境界是任何高明的画手也难以画出的。同时,它仍包含通感,即由听曲而“心想形状”的成分。战士由听曲而想到故乡的梅花(胡地没有梅花),而想到梅花之落。句中也就含有思乡的情调。不过,这种思乡情绪并不低沉,这不但是为首句定下的乐观开朗的基调所决定的,同时也有关乎盛唐气象。诗人时在哥舒翰幕府,同时所作《登陇诗》云:“浅才登一命,孤剑通万里。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正是由于怀着盛唐人通常有的那种豪情,笔下的诗方能感而不伤。
这首七言绝句,由雪净月明的实景写到梅花纷飞的虚景,虚实相生,搭配和谐,共同营构出一种美妙阔远的意境。诗中的思乡之情含蓄隽永,委婉深沉,令人咀嚼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