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人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
按照现代多数学者的观点,这是一首妻子怀念征夫的诗。秦师出征时,家人必往送行,征人之妻当在其中。事后,她回忆起当时丈夫出征时的壮观场面,进而联想到丈夫离家后的情景,回味丈夫给她留下的美好形象,希望他建功立业,博得好名声,光荣凯旋。字里行间,充满着仰慕之心和思念之情。
这首诗体现了“秦风”的特点。在秦国,习武成风,男儿从军参战,为国效劳,成为时尚。正像此诗夸耀秦师如何强大,装备如何精良,阵容如何壮观那样,举国崇尚军事,炫耀武力,正是“秦风”一大特点。诗中描写的那位女子,眼中所见,心中所想,都带有“秦风”的烙印。在她心目中,其夫是个英俊勇敢的男子汉,他驾着战车,征讨西戎,为国出力,受到国人的称赞,她为有这样一位丈夫而感到荣耀。她思念从军在外的丈夫,但她并没有拖丈夫的后腿,也没有流露出类似“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陈陶《陇西行》)那样的哀怨情绪,即如今人朱守亮所说,“不肯作此败兴语”(《诗经评释》)。
此诗采用了先实后虚的写法,即先写女子所见,后写女子所想。秦师出征那天,她前往送行,看见出征队伍的阵容,十分壮观:战车列阵,兵强马壮,兵器精良,其夫执鞭驾车,整装待发,仿佛一幅古代战车兵阵图。队伍出发后的情景是女子的联想,其中既有对征夫在外情景的设想,又有自己对征夫的思念。
在章法结构上,作者对全诗作了精心安排。诗共三章,每章十句,每句四字。每章的前六句赞美秦师兵车阵容的壮观,后四句抒发女子思君情意。前六句状物,重在客观事物的描述;后四句阴情,重在个人情感的抒发。从各章所写的具体内容看,各有侧重,少有雷同。先看各章的前六句:第一章写车制,第二章写驾车,第三章写兵器。再看各章的后四句,虽然都有“阴念君子”之意,但在表情达意方面仍有变化。如写女子对征夫的印象:第一章是“温其如玉”,形容其夫的性情犹如美玉一般温润;第二章是“温其在邑”,阴其征夫为人温厚,从军边防;第三章是“厌厌良人”,阴其征夫安静柔和。又如写女子的思念心理,第一章是“乱我心曲”,意思是:想他时使我心烦意乱。第二章是“方何为期”,问他何时才能归来,盼夫归来的心情非常迫切。第三章是“载寝载兴”,辗转难眠,忽睡忽起,表明她日夜思念之情难以排除。作者这样安排内容,既不雷同,又能一气贯通。格式虽同,内涵有别。状物阴情,各尽其妙。这就使得全诗的章法结构井然有序,又不显呆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