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行》,是唐代专写纨绔子弟浮华生活的诗题。这首是揭露贵家公子在春游中,纵马踏坏麦苗的恶劣行为。首二句描写贵公子穿上比彩霞还鲜亮的锦衣,一大早就兴致勃勃地骑马去野外春游。字里行间明显地透露出其人的豪华与权势。诗人运用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以彩霞失色来反衬“锦衣”的华丽,可见其家世之贵显,生活之豪奢了。“锦衣红夺”,一个“夺”字,表现出锦衣色彩的鲜艳。
后两句即紧切公子的身份来揭露其骄纵行为。“不识农夫辛苦力,骄骢踏烂麦青青。”“骄骢”,是骄纵不驯的马。“骄”,指马骄,亦指人骄。一个“不识”,一个“骄骢”,活画出了愚蠢而又骄横的权豪子弟的丑恶形象。
唐末颜仁郁的《农家》诗写道:“夜半呼儿趁晓耕,羸牛无力渐艰行。时人不识农家苦,将谓田中谷自生。”“不识农家苦”的正是那些游手好闲的贵族子弟。他们过的是锦衣玉食的寄生生活,哪里懂得农民的辛苦和稼穑的艰难,所以他们只顾在田野上纵马狂奔,兜风赏景,全然不顾地里的庄稼,把踩烂麦苗视作儿戏。“不识农夫辛苦力”,这句诗看似平平,其实,这正是剥削阶级轻视劳动人民的表现。诗句非常切合贵族子弟的身份特点,也很能发人深思。
唐末五代时期,统治者极其荒淫腐朽,娇惯子女的现象极为严重。据说诗僧贯休曾当着蜀主王建及其大臣的面,讽刺王孙公子“稼穑艰难总不知,五帝三皇是何物!”(《少年行》)孟宾于的这首《公子行》,则是从另一个侧面鞭挞了他们为害农民的行为。
在艺术方面,这首诗也有一些值得称道的地方。踩坏麦苗,看来是寻常的事情。但这里所反映的并不是一般无意中踩着庄稼,而是贵族子弟随意践踏民田的行为。诗人将“踏烂麦青青”放在权豪子弟放荡游乐的背景上来表现,其害民的性质就愈加昭彰,揭露也更显得鞭辟入里。
诗的前两句诗人感叹十年的时间,人事屡经变迁,心境发生很大变化,过去曾经有过的种种梦想和想法都被时间慢慢地消磨直至淡忘,隐居的心事也已经徒然。三、四句中写诗人来到嵩山之后的情形,本想会会旧友叙叙旧情,可是遗憾的是仅有的几个挚友可能都遭遇变故,没有再见到。看着挺立眼前的嵩山三十六峰,诗人不由发出慨叹:青山依旧,故人难求。唯其如此,他才格外珍惜与杨山人的友情。
五、六两句点明了送别的具体时节、地点。开封二月,草长莺飞,阵阵春意令人流连忘返。春色使人欣喜,却也使人生出感伤,因为诗人就要在此时此地告别朋友。本来报春的流莺,现在却叫人感伤不已。这时的春色越迷人,越惹动离情,所谓“以乐景写哀”,更觉悲哀。诗人面对将要归嵩阳的故人,面对让人伤情的景致,离别之情难耐,不禁潸然泪下。
七、八句用了《击壤歌》的传说典故。这个传说原本是对尧安民之政的歌颂和赞扬,本诗则以“凿井耕田”、“忘帝力”等表示隐居生活。诗中说的“不我招”,体现出诗人欣羡杨山人过着超然世外的恬淡隐居生活。
最后两句描写别离。挚友别离,前路漫漫,离愁别绪总会涌上心头。诗人祝愿友人这一去前路顺利,申说别后必然相忆之情。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与友人的叙旧分别,诗人触景生情,以景写情,通过此诗抒发内心的依依惜别。诗写得婉转流畅,情深意切。
此诗首章从主人公拜会友人途中写起。一个处在上升时斯的新兴贵族,率领着众多仆从乘坐着戴星马拉的华车,去见朋友。车子跑起来,车声“邻邻”,如音乐一般好听,他仿佛在欣赏着一支美妙的曲子。正因为他有好心情,才觉得车声特别悦耳。最叫他得意的还是拉车的马,额头间长着清一色白毛,好似堆着一团白雪。白额的马,旧名戴星马,俗称玉顶马,是古代珍贵的名马之一。他特地点明马“白额”的特征,当然是要突出它的珍贵,更重要的则是借此衬托自己的尊贵。因而从开头两句叙述中,可以察觉到主人公的自豪与欢愉的情怀。紧接着三、四句便说自己已安抵朋友之家——这是一个贵族人家,非一般平民小户可比,未见主人之前,必须等待侍者的通报、传令。主人公如此说,无非是要突出友人门第高贵,突出友人的高贵,目的则在暗示自己也是有身份的。首章后两句是“言在此而意在彼”,自我标榜,可谓含而不露。
第二、三章意思相同,说主人公受到朋友的热情款待。头两句借当时民歌中常用的“阪(或山)有×,隰(或泽)有×”的句式起兴,以引出下文,在意义上没有必然的联系。“并坐”表示亲热,他们是一对情投意合的朋友,一见面,就在一起弹奏吹打,亲密无间。主人一再劝告着:今日会面要尽情欢乐,转眼间我们就会衰老,说不定哪一天会死去。这里所表现的及时行乐的思想,与东汉《古诗十九首》中说的“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的话很相似,它们之间也许有着相承的关系。此诗“今者”两句尽管情调有点消极,但放在朋友间相互劝乐的场合,坦露襟怀,以诚待友,在酒席上流露出的人生短促的感伤,本可以理解,不必非要斥之以“腐朽”“没落”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