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以白描手法写出了一个常见的乡村之夜。前两句写村夜秋色的浓重,后两句描绘出乡村之夜的美景。诗人通过秋夜的凄清,透露了孤独寂寞的心情。
“霜草苍苍虫切切,村南村北行人绝”,苍苍霜草,点出秋色的浓重;切切虫吟,渲染了秋夜的凄清。行人绝迹,万籁无声,两句诗鲜明勾画出村夜的特征:夜色深沉,秋色浓重,在秋霜的浸染下,草色茫茫。四下里一片寂静,行人绝迹。只有不知名的秋虫在低低的吟唱。这里虽是纯然写景,却如王国维《人间词话》所说:“一切景语皆情语”,萧萧凄凉的景物透露出诗人孤独寂寞的感情。这种寓情于景的手法比直接抒情更富有韵味。
“独出前门望野田”一句,既是诗中的过渡,将描写对象由村庄转向田野;又是两联之间的转折,收束了对村夜萧疏暗淡气氛的描绘,展开了另外一幅使读者耳目一新的画面:皎洁的月光朗照着一望无际的荞麦田,远远望去,灿烂耀眼,如同一片晶莹的白雪。“月明荞麦花如雪”,这是十分动人的景色,大自然的如画美景感染了诗人,使诗人暂时忘却了他的孤寂,情不自禁地发出不胜惊喜的赞叹。这奇丽壮观的景象与前面两句的描写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诗人匠心独运地借自然景物的变换写出人物感情变化,写来灵活自如,不着痕迹;而且写得朴实无华,浑然天成,读来亲切动人,余味无穷。《唐宋诗醇》称赞它“一味真朴,不假妆点,自具苍老之致,七绝中之近古者”。
诗因前后描写的景物不同,表达出诗人由孤独寂寞而兴奋自喜的感情变化。诗人以白描的手法描绘乡村夜景,于清新恬淡中蕴含了浓浓的诗意。诗中描写村夜,既有萧瑟凄凉,也有奇丽壮观,对比中构成乡村夜景。
君主朝堂上会见百官,称之为临朝视事,百官朝见皇帝,向皇帝奏事称之为上朝。上朝对于百官来说,是他们每日的第一件大事。
当长安郊野曙色才分的时候,大明宫里的钟声就响彻长安上空了,钟声告诉散居在各街坊的百官们,朝见皇帝的时候到了。待到百官赶到蓬莱宫,钟声仍然响彻云霄。宫殿的大门虽已开启,又依稀听见宫里 "鸡人"报晓的声音,说明皇帝本人也已起身,要与百官们相会于朝堂上。
百官上朝,唐诗中也有说以"鼓声"为号令的。李贺《官街鼓》诗中说:"晓声隆隆催转日,暮声隆隆呼月出。"王琦注:"《唐书》:“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其制盖始于马周。旧制:京城内金吾昏晓传呼,以戒行者。周上书令金吾每街隅悬鼓,夜击以止行李,以备窃盗,时人呼曰鼓,公私便焉。”可见置于街坊的鼓,当日暮、凌晨时敲响,主要用于警戒以防盗贼,也兼有报时的作用,以启坊门。原与百官上朝无关,但百官可以据鼓声判断时辰,所以唐诗中写到早朝的诗,多写钟声,也有钟鼓一齐写到的。
"官街鼓"凌晨 "五更二点"敲起,相当于今日的早上五时左右。古代天子讲究 "勤政",所谓谓 "夙兴夜寐",上朝理事,不敢懈怠。上朝的百官们当然更要早起,因为他们散居于长安各街坊,距上朝的宫殿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路程。《明皇杂录》:"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是晓色朦胧中百官上朝的真实写照。
唐时帝王每日都要临朝视事。《唐会要》引《仪制令》:"诸在京文武官员职事九品以上,朔望日朝;其文武官五品以上及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参。"《唐会要》又载:“贞观十三年十月三日,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奏:'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请三日一临朝。'诏许之。至二十三年 (649年)九月十一日,太尉 (长孙)无忌等奏请视朝,坐日,上(高宗)曰:'朕幼登大位,日夕孜孜,拥滞众务,自今以后每日常坐。""每日常坐"即谓之 "常朝",是汉以来留下的遗制,唐代帝王大都是严格遵守的,房玄龄的"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要求太宗改为三日一临朝视事,几乎可以看作是佞言,所以高宗即位之初 (高宗即位于贞观二十三年六月),为表示勤政,即恢复旧制。到高宗永徽二年 (651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诏:"来月一日,太极殿受朝。此后,每五日一度,太极殿视事,朔望朝,即永为常式。""受朝。即受朝贺,是在朔望日(每月初与每月中)皇帝会见在京所有官员规模更大、仪式更隆重的活动;"视事"即"每日常参"、"每日常坐",是皇帝会见五品以上"常参官"的日常事务。高宗即位始两年,即废务荒政,自坏体例,改 "每日常参"为"五日一度"了。至高宗显庆二年 (657年)三月,长孙无忌又奏请 "隔日视事";武则天时,敕 "每十日一朝",受到左台侍御史卢怀慎的批评。自玄宗以后,皇帝的 "每日常坐",虽然也偶有更改,但基本维持"每日常坐"的旧制。兴庆宫里有勤政务本楼,即有以勤于政事、励精图治自勉的意思在内。不过,到玄宗晚年,亦渐废务荒政,所以白居易在《长恨歌》里批评他在宠杨妃之后"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常参官之数,大约不下数百近千人,每日凌晨即起,梳洗一毕,即要匆匆赶往皇帝临朝之处,休假和因其他特殊情况"辍朝"时可以例外。早朝是官员们的大事。一方面这是官员们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官员们深感荣耀之事。每日面见君王,与闻或参与处理天下大事,正是一种个人价值所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若早朝不至或迟到,处罚也是很严厉的。唐政府规定:"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文武常参官或有晚入 (即迟到),并全不到及班列失仪,委御史台录名,牒所由,夺一月俸;经三度以上者,弹奏。”
唐诗中写及早朝的诗格外多,本诗即是其中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