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辞家事鼓鼙”是说李判官将要辞别家人与亲朋好友,不远万里到润州去从事军务。诗人想要强调的,一是行人路途的遥远;一是行人履行公务的特殊性,是要去执行军务。这便暗含了诗人为他送行的原因和忧虑。因为古代交通工具极不发达,即使最快捷的交通工具也无非是北人骑马南人乘船而己。所以古代的分别往往不是意味着“西出阳关无故人”,便是意味着“人生不相见,动辄参与商”了。更何况李判官这次是到山重水阻的润州去“事鼓鼙”。诗人一再说明行人所去之地的遥远,这里又进一步暗寓着诗人为行人命运未卜而深深忧虑。
“金陵驿路楚云西”就是从地理座标系上为我们标出李判官所去之地的方位。诗里说金陵的驿路直通楚地之西。这里的金陵即润州,因为按照唐代行政区域的划分,润州也属于金陵的辖区。
“江春不肯留行客”一方面点出了这次送别的时间是春天,另一方面诗人又移情于物,抱怨那逝者如斯的江水和一年一度的春花为什么不愿意挽留远行客。
“草色青青送马蹄”,化用了“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的意境,同时也是诗人与行者难舍难分的送行场面的真实写照。两位友人并驾驱马,踏着河畔青草缓缓前行。
全文句句、字字都倾注了诗人对友人远行的忧虑与担心,以春天春草“不肯留”“送马蹄”的无情反衬出离别者内心的有情。
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人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
这篇散文精辟阐明了对立事物之间的关系。全文除首四句接近序文的性质外,正文基本上是韵文,隔句或逐句押韵,语言古朴精简,是一篇较为典型的“戒”体文章。
《敌戒》是作者在永州时所作。这篇短文,144个字,从秦灭六国后因自满而亡、晋厉公战胜楚国后反而招致内乱,以及臧孙纥对憎恶自己的孟孙速之死发出感叹这三个事例,鲜明地指出:敌人的存在虽然是有害的,但是如果有很强的敌情观念,能够以敌为戒,常备不懈,奋发图强,就能够转害为利。
作者用正反面的历史事实证明了“敌存灭祸,敌去召过”的客观规律,批判了“敌存而惧,敌去而舞”的形而上学思想,告诫统治集团要居安思危,表明柳宗元已经认识到对立事物相反相成的关系,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