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首诗盛赞书之好处,讲开卷有益之理,极写读书之趣,作者于谦,是明代著名民族英雄、诗人。他生性刚直,博学多闻。他的勤学苦练精神与他的高风亮节一样名传后世。这首诗写诗人自我亲身体会,抒发喜爱读书之情,意趣高雅,风格率直,说理形象,颇有感染力。
首联说书本好似感情真挚的老友,每日从早到晚和自己形影相随、愁苦与共,形象地表明诗人读书不倦、乐在其中。本诗开篇,即以个人读书的独特体会,谈出自己和书本的亲密关系。中间两联,集中写己读书之乐。
颔联是说眼前的书,一读即是无数字,读书之多之快,表现诗人读书如饥似渴的心情,胸中顿觉爽快,全无一点杂念。“直下三千字”,写为书所吸引;“全无一点尘”,写书本知识荡涤心胸,心无杂念。这两句诗使诗人专心致志,读书入迷的情态跃然纸上,也道出了一种读书方法。
活水句,化用朱熹《观书有感》“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句,是说坚持经常读书,就象池塘不断有活水注入,不断得到新的营养,永远清澈。“东风”句是说勤奋攻读,不断增长新知,就像东风催开百花,染绿柳枝一样,依次而来,其乐趣令人心旷神怡 。
结尾一联,以“金鞍玉勒寻芳客”为陪衬,写出书斋之乐。“勒”为马笼头。“金鞍玉勒”者是富贵公子,再缀以“寻芳客”三字,直是富家浪子。这些人日以寻花问柳为能事,他们和作者是两个不同世界之人,故而他们自然不会相信书斋之中别有一个烂漫的春天。以贵公子反衬,显示读书人书房四季如春的胜景。读书可以明理,可以赏景,可以观史,可以鉴人,可谓是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这美好之情之境,不是玩物丧志的游手好闲者流所能领略的。
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手法上相当朴实,记事、写景,较少抒情,语言工整,用词精确恰当。从文义的表面上看,赞美韦彪关心民间疾苦而祈神求雨,但本意是对韦中丞等州府官员愚昧迷信、劳民伤财行为的批评,对自己蒙屈而沦为下僚的悲叹。
柳宗元是一位唯物主义无神论者,他曾针对韩愈天有意志、能赏罚的观点,提出:“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暑者,世谓之阴阳。”他认为天地只是自然物,既无意志,也不能赏罚,“功者自功,祸者自祸”(《天说》),希望天地能赏罚、有哀仁都是迷信(《天说》)。他还认为,“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祸乱,皆人也……其事各行不相预,而凶丰理乱出焉”(《答刘禹锡天论书》),天事与人事各不相干。另外,在《非国语》中,他还指 出:“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是恶乎与我谋?自斗自竭,自崩自歇,是恶乎为我设?”认为天地、元气、山川等自然物的运动变化是自然而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据这些认识,柳宗元对韦中丞黄溪祈雨的荒诞行为,必然是持批评态度的。
当时的永州刺史韦彪,跟柳宗元并没有什么深厚的交情。柳宗元到永州一年多后,唐宪宗改元大赦天下,韦彪便北移了。这人毫无才干,连北移的贺表也是请柳宗元写的。但由于他身为永州的行政首长,柳宗元的顶头上司,柳宗元又是待罪之人,并且希望得到朝庭的赦免和重新起用,因此柳宗元当然不便直接批评韦彪,只能用赞赏的表面形式来记述这件事。但诗题中标明“口号”,而“口号”是古人随口吟成的诗体,这便给诗添了几许诙谐。诗人写这场荒诞的祈神求雨戏时,字里行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传神地刻画出了韦彪其人:兴师动众,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是沽名钓誉的行径;神祠荒凉清冷,象征他的愚蠢糊涂;场面宏大,巫师装神弄鬼,讥讽他的迷信与无知;并且通过“惠风仍偃草”的写实,“灵雨会随车”的用典,以对比的手法来揭示韦彪祈雨的无功与荒谬。据诗人的《游黄溪记》记载,黄溪在城东七十里,“黄神”乃是王莽的后代,是避祸来的。韦彪导演的这场闹剧,吹吹打打弄了整整一夜,直到天亮才收场,使周围的百姓都受到了惊扰,根本不是在为老百姓祈福,而是在“造祸”,并且灾祸波及到了“骑客路”与“野人居”。
诗的最后两句,才是诗人真实意图的流露:自己是“俟罪非真吏”,却奉命随行,做太守的清客、帮闲,成为献媚取悦长官的低级僚属,这对胸怀大志的柳宗元来说,是非常羞愧的。如果他是有实职实权的地方官,定会珍惜手中的权力,尽情施展自己“以利安元元为务”的抱负,干一番兴利除弊的事业。
此诗写男女结婚仪式,写新妇到男方家看到丈夫形象的情景。全诗写的只是一个小剪影,但有步骤,有层次,有色彩,有新妇微妙的心理状态,把华夏古老的结婚仪式写得饶有情趣,
全诗三章九句,皆从新娘眼中所见来写,新进门的妻子在憧憬与期待中慌乱而羞涩地抬起美丽的双眸,却只看见丈夫的一个背影,他在迎接她,引导着她一步步走近他们的洞房。吴闿生《诗义会通》引旧评称其“句法奇蛸”。奇峭就在于九句诗中全不用主语,而且突如其来。这一独特的句法,恰切而传神地表现了新娘此时的心理活动。当她紧随着迎亲车辆踏进婆家大门的那一刻,其热闹的场面是可想而知的,在场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谁不想一睹新娘的风采,然而新娘对着这稠密涌动的人丛,似乎漠不关心,视而不见,映进她眼帘的唯有恭候在屏风前的夫婿——“俟我于著”,少女的靦覥,使她羞于说出“他”字,但从“俟我”二字却能品味出她对他的绵绵情意和感受到的幸福。下两句更妙在见物不见人。从新娘的心理揣测,她的注意力本来全集中在新郎身上,非常想把新郎端详一番,然而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她不敢抬头仔细瞧。实际上,她只是低头用眼角瞟了一下,全没看清他的脸庞,所见到的只是他帽沿垂下的彩色的“充耳”和发光的玉瑱。这两句极普通的叙述语,放在这一特定的人物身上,在这特殊的时刻和环境中,便觉得妙趣横生、余味无穷了,给人以丰富联想和审美的愉悦。“乎而”二字甚妙,就好像后世民歌中“呼而嗨呦”类的衬词。
这首诗风格与《齐风·还》相近,也是三章全用赋体,句句用韵,六言、七言交错,但每句用“乎而”双语气词收句,又与《还》每句用常见的“兮”字收句不同,使全诗音节轻缓,读来有余音袅袅的感觉。在章法上它与《诗经》中的典型篇章是那么不一样,而又别具韵味。全诗每章只在三处换了三个字,就表现出新娘出嫁的喜悦和对新郎的满意与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