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开端两句,一来便直接点题,直截了当,没有丝毫客套。“出门何所见?”蕴含深深的惆怅情感,显得悠长。似乎眼前的景色无法引起他的心思。或许是因为长期怀才不遇,前途堪忧,心中郁闷,所以才有了这种漫不经心之态度。初唐诗人可能会直接描写眼前的景色,并以对偶两句为引子。但对于高适来说,这些虚饰是可舍弃的,因为那不符合他豪迈的情怀。他必定要有所突破,因此次句平淡地写道:“春色满平芜”。虽然四季更迭,春天到来,春风吹过,原野上野草葱茏。然而,他自己却依然一事无成。
后两句,诗人终于发出不满:“可叹无知己,高阳一酒徒!”他引用了一个典故,典故中的郦食其得到刘邦的赏识,而他自己多年的努力却未得回报,如此凄凉。其中“可叹”之意,表达无奈之情,如刀割心。诗人的不甘与悲愤尽显于此,也有几分怨憎与忧愤之意。引用“高阳酒徒”的典故,或许暗含自己的小心思。毕竟姓“高”,再加上与地名相关的故事。这实质上是诗人自我感触的表现,他渴望能遇到自己的“沛公”,以施展抱负。
这首诗读起来清爽明了,开端以疑问句开篇,显得自然。但更多的是在妙用映衬手法。用“春色满平芜”来凸显诗人困窘的境遇;用前贤得志的典故,衬托诗人对功名的渴望。短短二十字间,将诗人的无奈和失意完美地表现出来。
从表面上看,这首诗所写的不外是“井”及与之相关的“辘轳”、“水声”、“弦(丝)声”、“城头日”和一位“荀奉倩”。乍一看,似乎很简略,找不出诸意象之间的内在必然的联系。让人摸不清到底说的是什么。但一个“情”字,而且诗人将“情”字与“荀奉倩”作了相比。这就给疏解提供了入门的路径。
“井上辘轳床上转,水声繁,丝声浅。”诗的开头依旧题,从“井”说开去。这三句所涉及的意蕴当以一种复沓而又孤单的音响构成的思绪为主。因为“转”字总括了后园里深井汲水的操作过程,并引出水井与器具的混杂声。“弦声”一本作“丝声”。绳索缠绕辘轳的声音相对辘轳的声音要小,而“水声”之“繁”又时时打破辘轳自转的单调声,写出诗人仔细辨别不同声响的专注。诗人或许是一次偶然的后园闲步,无意中驻足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后引出一段感慨。因此三句以“转”字引出深井汲水所需器具的相互联系,作为下文“情”的缘由的起兴。另有一种解释是,开头写的是闺阁之言,说是主人公在床上辗转反恻不能入眠才注意到后园的汲水声,由于注意力转移,室内的声乐丝弦声反而减弱,故谓“弦声浅”。
辘轳声或强或弱,或长或短的重复,似乎在诗人心里制造一种紧迫的心理压力,以为这种断断续续的动力源不能久长。“情若何?荀奉倩。”这两句是规定此诗情感范围的关键,意思是说:感情怎么样呢?像荀奉倩那样吧!《世说新语》和《三国志·裴松注》都记载,荀粲字奉倩,娶骠骑将军曹洪之女,两人感情很深,冬天妻子病热,荀粲乃出中庭,自取冷,还以身熨之。历年后妻子病亡。荀粲不病而神伤,傅嘏前往安慰,说:妇人才色并茂为难,你娶曹洪女是遗才而好色,假如按照这种标准,还是很容易再遇到你满意的女人的,没必要如此悲哀。荀粲回答说:佳人难再得,虽说她没有倾城之色,但再找一个谈何容易。荀粲痛悼不能自己,岁余而亡。至此,诗中才透露出为什么诗人要强调辘轳与井架的和谐转动,吊桶与吊绳索的相互联系。因为有了这种配合的默契,水声才能繁多,水才能源源不断地被汲上来,以此来比喻夫妻之间的和谐关系,实在非常贴切。
李贺的爱情诗多带上悲凉的死亡意绪,这也许是“鬼才”的特质。在这里,诗人赞赏荀奉倩对于爱情的“好色”观,实在是一种很值得品味的现象。荀奉倩在得到曹洪女为妻后,“容服帷帐甚丽,专房欢宴”,把自己的所专所爱都倾注到妻子身上,而且这种爱由“自宜以色为主”渗化为一种生死以之的痴情,这种由冲动而达到升华的爱情就更值得人们眷恋神往,更易于净化灵魂,从而幻化出悲剧美的境界。
但是,诗人又为这种美好的东西的急剧销沉而惋惜不已。于是面对着东上西下的太阳发出凝固不转的奇想。“城头日,长向城头住。”意思说只要城头上的太阳永远不落,普照人间,世上美好的爱情也就能长葆。虽然李贺体弱多病,写过不少阴森可怖的鬼诗,流露一种对死的恐惧以及人生幻灭感。但是,在这首诗里,他却放声高歌宇宙中永恒的太阳,“一日作千年,不须流下去。”诗人说:但愿太阳的光晖长在,一天的光阴像一千年,永无昏暮,让那一刻令人销魂的时光与之天长地久。
在此诗的随感式的慨叹中,由“井上辘轳床上转”的“转”和“长向城头住”的“住”构成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诗人由辘轳声转而时时感觉到它将骤然停歇的压力与隐忧;又由太阳的日日西沉而忧及一日夕阳的消失。这种宇宙无穷、时间永恒而人生短促固然是苦恼的命题,但此诗又有其特定的情景与内涵,或许青年诗人正有一种稍纵即逝的爱情体验,便以无限圣洁的感情,通过比拟与夸张以期达到凝固在自己的心中,从而享受和追忆一种青春美好、爱情长存的极大愉悦。而这种偶然感发式的浓郁含意又很难用浓丽的字眼来表达,于是找到拟古歌谣的最古朴方式,来规范他跳跃超常的激情。其中还表现出长吉诗风中的几分劲拔。
“手里金鹦鹉,胸前绣凤凰。”这是一个很有点气派的公子哥儿,手里擎的是名贵的鹦鹉,身上著的是绣着凤凰的锦服。“偷眼暗形相”,这是女主人公的活动。“形相”,端详、打量也。一“偷”一“暗”,一个思春心切又不无娇羞的少女出来了。“不如从嫁与,作鸳鸯”。一番“形相”之后,女主人公很快地做出了嫁他的抉择。在这里,作者为人们展示了一个鸟的意象系列:活的鹦鹉、绣的凤凰、抽象的富于像象征意味的鸳鸯。唐人多以鹦鹉、凤凰对举,如骆宾王诗云:“鹦鹉杯中浮竹叶,凤凰琴里落梅花。”又如杜甫诗云:“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但词中的鹦鹉、凤凰似乎只是为了招来鸳鸯。他端详了半天,看到的是他手里的鹦鹉、胸前的凤凰,于是自然而然地,她想到了鸳鸯,选择了鸳鸯。“不如从嫁与”一句颇觉突兀,而“作鸳鸯”又使“不如从嫁与”变得顺理成章,意象的转换揭示了少女的心理变化进程。
温庭筠借助民间艺术中常用的比兴手法使这首流于浅近的词饶有趣味,为人们描绘了一幅世俗的、平凡的而又充满了生命活力的民间生活小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