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是借乐府之名有感而发的议论诗,洋溢着豪迈博大的爱国热情,格调高亢,气魄宏大,呈现出一种雄浑的意境。几处用典似信手拈来,自然朴素,与真挚的爱国情感相得益彰。
组诗中的第一首诗塑造了一位英勇无敌的万军形象,同时借古讽今,抨击了朝廷的投降政策。诗一开头便推出一组激动人心的近景镜头:军营之门旗帜高扬,枪戟林立。在威严的鼓角声中,战败的匈奴不断前来投降。他们诚惶诚恐,毕恭毕敬;而汉军万领身着戎装,英姿飒爽地站立在受降台上,代表朝廷接受敌军的降书。这是诗人精心选择的一个典型场面,是在边战长河中拦腰截取的一个断面。这个“频纳受降书”的胜利结局,足以启示读者想象整个艰苦的鏖战过程,想象汉军万士佩刀横剑、奋力杀敌的壮烈情景。“一剑横行万里馀”是对人物的“特写”。这位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勇士,在漫长的边境线上锐不可当,杀得敌人纷纷溃逃。寥寥七字,在读者面前树立起一位骁勇善战、所向披靡的英雄形象。
第三、四句,诗人从描写战争一下宕开,转而对历史发出深沉的叹惋:汉高祖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但他竟慑于匈奴的强大而采纳娄敬的和亲政策,万公主嫁给匈奴单于,这是多么令人遗憾啊。显然,诗人在这里不是要评议历史,而是借古讽今,有感而发。戴叔伦所处的时代,正好是唐代社会大转折时期,此时唐王朝拥有的广阔疆域已丧失过半,阴山、燕山以北为回纥所有,陇山、岐山以西为吐蕃所占,大渡河以南为南诏所据。唐王朝统治者并未痛思教训,奋力抵抗,反而采取退让政策,如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就万咸安公主嫁给回纥可汗顿莫贺。当然,对历史上封建统治者为安全边境所采用的和亲政策不能简单否定,但最高统治者以此作为战败的退路,却令有民族气节的爱国志士所不容。因此,诗人在诗中对此表示痛心和鄙视。同此诗前两句对边战的描写相对比,诗人的褒贬爱憎是相当鲜明的。
第二首诗直陈胸臆,歌颂守土抗敌的英雄行动,抒发以身报国的壮志豪情,格调很高,一派豪气。诗的前两句是对边防万士抗敌守土行动的热情礼赞。起句就不凡,写出了唐军的巨大声势。“汉家旌帜”,极写军容的严整,旗帜的鲜明,斗志的旺盛,有了这样的队伍戍边御敌,哪有不胜之理?“满阴山”三字,既点明了战争发生的地点,又表现了唐军漫山遍野,锐不可当。正因为唐军占了优势,才有消灭一切来犯敌人的决心,才发出“不遣胡儿匹马还”的豪言壮语。阴山是唐代西北边防重地,王昌龄有“但使龙城飞万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出塞二首·其一》)的诗句,都是说祖国边境绝不允许侵略者越过半步,倘若有人斗胆来犯,定会叫他有来无回。对于狡猾而又强悍的敌人,绝不能让他们有逃走的机会,否则还会不时地进行侵扰,后患无穷,所以古代就有“匹马只轮无反者”的战役。这两句是从总体上写唐军戍边御敌的战斗,目的是表现他们的英雄气概。
诗的后两句从个体上写唐军的誓言与决心。“愿得此身长报国”,这掷地有声的语言,是每个戍边万士发自肺腑的声音。这里的“长”字富有表现力,生动地写出了万士永远忠于祖国的赤子之心。正是因为万士们有了这样的爱国之心,才发出“何须生入玉门关”这样不可动摇的豪壮誓言。“何须生入玉门关”用的是东汉名万班超的典故。班超戎马一生,战功赫赫,巩固了汉王朝在西域的统治,保护了当地各族人民,晚年上书乞归:“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入玉门关。”此诗反其意而用之,并无贬低班超之意,而是借此表达慷慨献身、立志报国的坚定信念,是对典故的活用。这两句和曹植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白马篇》),王维的“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少年行四首·其二》)等一些写爱国的诗句是一脉相承的,充分表现了戍边万士的豪迈气概和自我牺牲精神。
这首词,有人认为是悼亡之作,但至少表面看上去也像一首咏物词,至于咏的是什么,也许是雪花,也许是柳絮,迷迷蒙蒙,说不大清。
“林下荒苔道韫家”,句子开头的“林下”二字,看上去绝不像是典故,很容易被忽略过去,其实,这正是谢道韫的一则轶闻:谢遏和张玄各夸各的妹妹好,谁的妹妹都是天下第一,当时有个尼姑,对这两个妹妹都打过交道,有人就问这位尼姑:“你觉得到底谁的妹妹更好呢?”尼姑说:“谢妹妹神情散朗,有林下之风;张妹妹清心玉映,是闺房之秀。”“林下之风”是说竹林七贤那样的风采,“林下”一词就是这么来的,那位谢妹妹正是谢道韫。
谢道韫在诗词当中的意象一重一轻大约共有两个,重的那个是和下雪有关:谢家,有一天大家在庭院赏雪,谢安忽然问道:“这雪花像个什么呢?”谢安哥哥的儿子谢朗抢先回答道:“就像往天上撒盐。”众人大笑,这个时候,侄女谢道韫答道:“不如比作‘柳絮因风起’更佳。”——仅仅因为这一句“柳絮因风起”,谢道韫便在古今才女榜上雄踞千年。从这层意思上说,容若写“林下荒苔道韫家”,或许和雪花有关,或许和柳絮有关。
轻的那个,是从谢道韫的姓氏引申为“谢娘”,而谢娘这个称呼则可以作为一切心爱女子的代称。从这层意思上说,容若写“林下荒苔道韫家”,或许是在怀人。
歧义仍在,究竟确指什么呢。下一句“生怜玉骨委尘沙”不仅没有确认前一句中的歧义,反倒对每一个歧义都可以作出解释。生,这里是“非常”的意思,而“玉骨委尘沙”既可以指女子之死,也可以指柳絮沾泥,或者是雪花落地。前一句里留下来的三种歧义在这里依然并存。
“愁向风前无处说,数归鸦”,点明愁字,而“归鸦”在诗歌里的意象一般是苍凉、萧瑟。乌鸦都在黄昏归巢,归鸦便带出了黄昏暮色的感觉,如唐诗有“斜阳古岸归鸦晚,红蓼低沙宿雁愁”;若是离情对此,再加折柳,那更是愁上加愁了,如宋词有“柳外归鸦,点点是离愁”,有“长亭柳色才黄,远客一枝先折。烟横水际,映带几点归鸦”。归鸦已是愁无尽,前边再加个“数”字,是化用辛弃疾“佳人何处,数尽归鸦”,更显得惆怅无聊。
“尘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下片开头是一组对句,工整美丽。上句是柳絮入水化为浮萍的传说,而“尘世”与“一宵”的对仗,时间上一个极长,一个极短,造成了突兀陡峭的意象;推敲起来,“尘世浮萍随逝水”似乎是容若自况,“一宵冷雨葬名花”则是所咏之人或所咏之物。
末句“魂似柳绵吹欲碎,绕天涯”,化自顾敻词“教人魂梦逐杨花、绕天涯”,却明显比顾词更高一筹,以柳絮来比拟魂魄,“吹欲碎”双关心碎,“绕天涯”更归结出永恒和飘泊无定的意象,使情绪沉痛到了最低点。
也许是长久偏安于江左的青山绿水,不闻飞骑击虏、角声马鸣之故吧,南朝稍有壮心的文人士子,往往热衷于汉人出塞千里、勒铭燕然的军戎生涯和辉煌业绩。因此,仿“古诗”、叙汉事,借以抒写自己的怀抱和感慨,也成了他们作诗的一大爱好。范云这首诗,正以“效古”为题,倒转时空,把自身带入了六百年前边塞征战的戎马倥偬之中。
诗之开篇以粗放的笔触,勾勒了塞外严冬的苍茫和凛冽:“寒沙四面平”写浩瀚的飞沙,在翻腾如浪中猛然静歇,填平了四野起伏的丘谷。运笔静中寓动,极富气势。“千里飞雪惊”则又动中见静,让荒寂无垠的瀚漠,刹时被纷扬的飞雪所笼盖,境界尤为开阔。一个“惊”字,表现诗人的主观感觉。展现在读者眼前的塞外景象,正如《楚辞·招魂》所述:“增冰峨峨,飞雪千里些”,令人心骇而骨惊。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上,诗人恍已置身于顶盔贯甲的汉卒之中,正冒着风雪,向茫茫阴山、皑皑交河进发。“阴山”横亘于今内蒙古境内,往东遥接内兴安岭。山上本来草木葱茏,而今在狂烈的寒风袭击下,时时可见高大树枝的摧折;“交河城”则远在今新疆吐鲁番西北,正是车师前王的治所。此刻在雾气缥缈之中,它竟像海市蜃楼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从阴山到交河城,空间相距远不止千里。诗中却以“风断”、“雾失”两句,使之近若比邻。如此巨大的空间转换,不仅表现了塞外瀚漠的辽阔,更为活跃在这一背景上的士卒征战生涯,增添了几多壮色和扑朔迷离之感。
以上四句重在写景,豪情万丈的出塞健儿,似还只在背景中若现若隐。自“朝驱左贤阵”以下,他们终于大显身手了。“朝驱左贤阵”一句,写的是飞将军李广亲自指挥的一场激战。据《史记》记载,当时李广率四千骑出右北平,迎战匈奴左贤王十倍于己的骑兵。李广布圆阵拒敌,“胡急击之,矢下如雨”,“吏士皆失色”。而李广“意气自如”,执大黄弩射杀匈奴偏将数人,终于坚持到援军到来,突围而出。“夜薄(迫近)休屠营”抒写的,则是骠骑将军霍去病的一次胜利远征。公元前127年(元朔二年),霍去病将万骑出陇西,“过焉支山千有余里”,杀折兰王、斩卢胡王、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首虏八千余级,收休屠祭天金人”,一时名震遐迩。这两次战役,在时间上相隔五、六年。诗中却以“朝驱”、“夜薄”使之紧相承按,大大增添了塞外征战的紧张态势,将出征健儿勇挫强敌的豪迈之气,表现得痛快淋漓!接着“昔事前军幕,今逐嫖姚兵”二句,又回射上文,抒写主人公先后追随前将军李广、嫖姚校尉霍去病屡建奇功的经历。语气沉着,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种身为名将部属的深切自豪感。
以上一节描述出塞千里、接战强虏的英勇业绩,读来令人神旺。不过,军戎生涯除了长驱直进的胜利外,也难免有意外的失误和挫折。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即使功业显赫的名将,也仍要受到军法的惩处。“失道刑既重”,说的正是李广晚年的不幸遭遇:李广率师出征,因为无人向导而迷失道路;大将军卫青追究罪责,李广终于含愤自杀。“迟留法未轻”,则指博望侯张骞,随李广出塞,迟留后期,按法“当斩”,只是由于出钱,方才“赎为庶人”。这样的失误,虽然难免,但军法如山,不可宽贷。这又使充满英勇气概的军戎生活,蒙上了一重悲壮的色彩。唯其如此,它才更加可歌可泣;在诗人眼中,也更富于浪漫气息和奇异的吸引力。汉代的边塞征战,正是这样,以它辉煌的业绩和悲壮的色彩,写在了汗青史上。何况,这些业绩,又是与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分不开的。倘若不是他的果断决策,汉代则不能有此美善旺盛(休明)的壮举。所以,诗之结尾,诗人不禁发出了“所赖今天子(汉武帝),汉道日休明”的热烈赞叹。倘若联系诗人生活的齐梁时代,朝廷积弱,只能坐看北方异族铁骑纵横,读者可以感受到,诗人的结句又包含了无限感慨和不尽之意。
“效古诗”名为“效古”,诗中其实总有诗人自己的身影在。范云身为齐梁诗人,写的虽为汉代古事,但因为用了第一人称,在时序上又故意倒“古”为“今”(“今逐”、“今天子”),便在诗中造成了一种古今错综、彼我交融的奇特效果。出现在诗中的主人公,看似汉代士卒,却又融入了诗人的感情。恍惚之中,似乎不是诗人回到了汉代,倒似当年的李广、霍去病,穿过六百年的时空,奇迹般地出现在南朝,正率领着诗人,仰对瀚漠的朔雪、狂风,转战于阴山、交河。而读者呢,也恍惚与诗人一起,参加了“朝驱左贤阵,夜薄休屠营”的战役,为胜利的突围而欢呼,为“失道”名将的陨身而堕泪。这是一种错觉,但它的奇特效果,正是由范云这首《效古诗》的独特表现方式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