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人以白描叙日常生活,往往曲尽人情。朱庆余《闺意上张水部》写洞房花烛夜后的新嫁娘,令人过目不忘;王建《新嫁娘词》内容如朱诗之续,艺术上亦不相让。
古时常言新媳妇难当,在于夫婿之上还有公婆。夫婿称心还不行,还得婆婆顺眼,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古代女子过门第三天(俗称“过三朝”),照例要下厨做菜,这习俗到清代还保持着,《儒林外史》二十七回:“南京的风俗,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画眉入时固然重要,拿味合口则更为紧要。所以新媳妇总会有几分忐忑不安的。
“三日入厨下”直赋其事,同时也交待出新婚的特定程序。“洗手”本是操作中无关紧要的环节,写出来就有表现新妇慎重小心的功效——看来她是颇为内行,却分明有几分踌躇。原因很简单:“未谙姑(婆婆)食性”。考虑到姑食性的问题,颇见出新妇的精细。同样一道羹汤,兴许有说咸,有说淡。这里不仅有个客观好坏标准,还有个主观好恶标准。“知己不知彼”,是不能稳操胜券的。她需要参谋,还要考虑谁来参谋。夫婿么,十个男儿九粗心,他在回答母亲食性问题上,也许远不如对“画眉深浅”的问题来得那么叫人放心。而女儿才是最体贴娘亲的,女儿的习惯往往来自母亲的习惯,食性亦然。所以新嫁娘找准“小姑”。味”这东西,说不清而辨得出,不消问而只须请“尝”。小姑小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总未成年,还很稚气。她也许心想尝汤而末敢僭先的,所以新嫂子要“遣”而尝之。姑嫂之间,嫂是尊长。对夫婿要低声问,对小姑则可“遣”矣。情事各别,均应服从于规定情景。这两句切合人物的身份和特定的生活情境,写得细腻传神。
诗人写到“尝”字为止,以下的事情,就要由读者去补充了。这样反觉余味无穷,体裁的限制转化为表达的优长。由于诗人善于描写特定情境下的特定心理,寥寥几笔便勾出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慧黠的新嫁娘的形象,生活气息非常浓厚。
这首诗是一首思乡诗。
“江水三千里”,写去家之远;“家书十五行”,写家书之短。古代的信笺一般每页八行,这封家书只写了两页不到。惟其去家有三千里之遥,而家书又仅有十五行之短,故这封家书的分量更显得非同凡响,诗人接信后也更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和喜悦。两句全用实字,对仗工整,对照强烈,简括凝练。 在远离亲人的京师得到盼望已久的家书,诗人的欣慰、喜悦之情是可以想见的,因此诗的后两句完全可以抒写诗人捧读家书时的激动心情,或写对故乡亲人的深切怀念。但诗人却匠心独具,将自己的感情意绪完全抛开不写,只从家书的内容落笔,写在这封仅有十五行的家书中,亲人没有别的话语,只叮嘱自己尽早还乡。
“行行”、“只道”突出了“早还乡”是家书中惟一的书写内容,因其“行行无别语”,更写出这是一种千叮咛、万嘱咐,一再反复诉说的话语,两句诗写出了亲人对自己思念及盼望的殷切和深沉,作为诗人感情的折光,诗人强烈的乡思和迫不及待的归情也就尽在不言中了。据《明史》卷二百八十六《文苑传》记载,袁凯元末曾为府吏,博学有才辩,议论飙发,往往屈座人。在文网森严的明初,士大夫人人自危,袁凯历仕二朝,忧谗畏讥,进退维谷,他的处境必然是十分险恶的。家书中亲人切切的叮嘱,固然有对远方亲人的深切思念,也包含着对身羁官场的诗人安危的担忧,而袁凯的乡情中包含对惶惶不可终日的仕宦生活的厌弃及对闲适的家居生活的向往。后来,袁凯就因触怒明太祖朱元璋,惊惧不已,徉狂免归。因此,这里的“早还乡”,是有更深层次的感情内容的。 这首诗紧扣家书展开叙述,信中只劝早早还乡,与诗人以病免归的情事完全吻合。唐人五绝往往自然真切,不假雕饰。这首诗围绕家书一事,纯用白描,情真意切,恰到好处,颇有唐人之风,在明代怀乡诗中实属难得。
书信援引史实,把周公和孔子相互比较,由此说明只有同道知己才能相乐的道理。苏轼又以孔子与其弟子来比拟欧、梅与自己的关系,热烈地推崇他们,充分地表达了士遇知己的快乐以及自己内心高远的抱负。整封信围绕着知己相乐的论点,层层铺展,文章谈古论今,前后呼应,表达了作者对欧、梅的敬仰之情。
这篇文章作者没有直接倾诉胸臆,却是凌空而起,开头叹惜周公之不遇,接着引述孔子师徒厄于陈蔡而弦歌不绝,相得甚欢之事,而后以“乃今知”领起下文,兼收上两层文意,感慨周公虽富贵而有管蔡之流言、召公之疑虑,不如孔子虽贫贱而得天下贤才,其乐无穷。这段文字,劣周公,优孔子,以周公来反衬孔子,出人意外,立意警奇,乍看似乎无关题意,实际上立足点高而自处亦高,是暗以孔子比欧梅,以孔门弟子自况,说明富贵不足重,而师徒以道相乐才是人间最高的乐趣,一扫通常干谒文字浮夸阿谀的风气,表达出作者不同凡俗的高尚情怀和人生追求。而且先以孔子师徒相乐立案,是为了给全文树立主脑,以交游贤才、遭遇知己之乐笼盖全文,提领整篇,使文章具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文章这样构思,完全打破了书信的常格,是颇有艺术独创性的。
“轼七八岁时,始知读书”以下开始折入正题,直叙蒙受识拔、遭遇知己之乐。自述年少时即闻欧梅之令名,稍壮又能读其文想象其人,且设想两公能“脱去世俗之乐而自乐其乐”,这既显出仰慕之情由来已久,又对欧梅之乐虚点一笔。接着写来京逾年无缘一见,而会试礼部意外地受到识拔,荣幸地获得奖许,十年仰慕无由见,一朝相逢成知己,得意快慰之情可想而知。这一层叙述被识拔的经过,娓娓而谈,感情真挚,文势跌宕,笔墨淋漓。“退而思之”以下,自然地转入议论,表示人之一生既不能够以不光明的手段获取富贵,也不应该庸庸碌碌地甘居贫贱,有大贤人在此而能做他的弟子,也就足以有靠托而值得引为自豪了。这既反映出自己一举中第的内心快慰,又抒写出遭遇欧梅知遇的喜悦之情,同时又回应了上文周公富贵而有烦恼和孔子贫贱而足乐,进一步表明了自己的荣辱观,反映出作者高尚的志趣和磊落的襟怀,且再用侥幸荣获富贵、车骑雍容、市民围观的世俗之乐来作一反衬,愈加突出了东坡自乐其乐的精诚和真趣。
“《传》曰”以下引述经典,并结合对方的声誉、风采和文章,写梅公虽官非显通却自处坦然,从而颂扬梅公必有乐乎超凡拔俗的明达之道,最后收结到以聆听对方的教诲为请。这既表明二人的志趣完全投合,将彼此的高情雅怀融会为一,意气极为空灵飘洒,同时又承应上文,含蓄委婉地表达出请求谒见的心情,口吻亦十分得体。
综观全文,通篇以“乐”字为纲,用“乐”字呼应。由孔子师徒的相知之乐,写到欧梅的“自乐其乐”,转到自身受知遇之乐,拍合到梅氏必“乐乎斯道”,下笔处处不离“乐”字。作者写乐,一扫中第释褐脱离布衣地位便踌躇满志的浅薄识见,摆脱了乐富贵、忧贫贱的庸俗世风,而升华到超越外物的高雅精神境界,专从遭遇知已、师友以道相乐的角度立论,使文情超拔卓异,洒脱不俗,既表现了对梅尧臣的仰慕推尊,又蕴涵着个人的高自期许,真是高怀雅论,足以大破俗肠。作者写来文势开拓而荡漾,为赞孔子贫贱之乐,先悲周公富贵之不遇,为写欧梅知遇之隆,先叙无缘进谒之久,起伏跌宕,舒卷自然,且语言飘洒而爽畅,文笔摇曳而生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