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大意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幅风雪夜归图。前两句,写诗人投宿山村时的所见所感。首句中“日暮”点明时间:傍晚。“苍山远”,是诗人风雪途中所见。青山遥远迷蒙,暗示跋涉的艰辛,急于投宿的心情。下句“天寒白屋贫”点明投宿的地点。“天寒白屋贫”:主人家简陋的茅舍,在寒冬中更显得贫穷。“寒”“白”“贫”三字互相映衬,渲染贫寒、清白的气氛,也反映了诗人独特的感受。
后两句写诗人投宿主人家以后的情景。“柴门闻犬吠”,诗人进入茅屋已安顿就寝,忽从卧榻上听到吠声不止。“风雪夜归人”,诗人猜想大概是芙蓉山主人披风戴雪归来了吧。这两句从耳闻的角度落墨,给人展示一个犬吠人归的场面。
这首诗用极其凝炼的诗笔,描画出一幅以旅客暮夜投宿、山家风雪人归为素材的寒山夜宿图。诗是按投宿的顺序写下来的。表达了诗人对劳动人民清贫生活的同情。
反客为主
唐代诗人刘长卿的《逢雪宿芙蓉山主人》一诗可谓广为流传,家喻户晓,其中最后一句“风雪夜归人”甚至为剧作家借用为剧名,遂使此诗在当代更为著名。然而对此诗的理解,窃以为问题颇大,通常的讲析很难令人信服。
主要问题是两个,一是标题,前面“逢雪宿芙蓉山”六字似已申足诗题,何以还要加上“主人”两字?于是有人以为此乃衍文,“主人”两字应该删去;二是“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一联,诸多赏析者都展开神思,想象为:诗人夜宿于芙蓉山某农户家,夜闻农家主人雪夜归来,犬吠人答,所谓:“这些声音交织成一片,尽管借宿之人不在院内,未曾目睹,但从这一片嘈杂的声音足以构想出一幅风雪人归的画面。”(《唐诗鉴赏辞典》406页) 此诗不但运用了“反客为主”——出奇制胜的艺术构思,而且还采用了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艺术技巧。由此可见,刘长卿的这首小诗,上联写贬谪中的投宿,重在客观描写,下联写投宿时的感受,重在主观抒发,自然婉转,一气呵成。在表现形式上则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音律上也如弹丸圆美流转,自有其美,并不存在所谓脉络的跳跃。诗虽全用赋体,然仍意在言外,启人深思。至此,标题中“主人”两字所特含的暗示意味,也就不言而喻,迎刃而解了,这个芙蓉山“主人”,不是别人,正是诗人之自谓也。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杜甫本来善于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像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唯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其实就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这首咏物诗它做到了既在物之内,又出于物之外,全诗看似写马,但通过赞马却表达了作者的胸襟和抱负。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
这是一首纪游诗,主要写所游之地的美景以及兴尽归去的过程。
首联即点出题意。“杨子谈经所,淮王载酒过”,"杨”子便是西汉的儒者扬雄,而淮王便是淮南王刘安。这两人,一个喜好学术,一个擅长学术,可惜未曾谋面。王维写淮南王过杨子谈经之所,并非有意让他们“关公战秦琼”,而是借汉喻唐,将岐王比作好客的淮南王。“载酒”二字乃诙谐之笔,表面看,是说淮王重视贤才,载酒光顾贫寒的杨子宅,实则交代岐王带领诗友宾朋游览杨氏别业,欢宴游乐。第二联“兴阑啼鸟换,坐久落花多。写出了作者游览的无穷兴味,情致独到,别有会心。“兴阑啼鸟换,坐久落花多”,“兴阑”,即兴尽,与“坐久”为互文,这两句以极富于诗意的笔法,写出了在鸟鸣声中、繁花影里度过的身心俱适的一夜。这一联以景传情,写景入神,体验独特,感情细腻。第三联“径转阑银烛,林开散玉珂”,这两句写诗人走过曲径,穿过树林,那原本闪烁的烛光,一下子通明起来,眼前豁然开朗,看到了岐王及其扈从的车马。这一联交代了将要阑去时的情景。
尾联写抵达城门时的情况:“严城时未启,前路拥笙歌。”意谓纵情赏玩,深夜始归,其时城门尚未开启,即使在这样的时候,依然一路笙歌,余兴未尽。写出了诗人对游玩仍有兴趣的情感。
这首诗善于写景,且多不直接写景。如颔联不直接写杨氏别业的景色如何美好,而是说自己玩赏的时间很长,以至于树上的鸟换了种类,地上的落花越积越多。这样写使诗歌更富有启发性,余味不尽。
此诗前二章以鸳鸯起兴,后二章以马起兴。鸳鸯是成双成对的鸟,马和亲迎之礼有关,故可以认为这是一首同婚姻有关的诗歌。前二章赞美男女双方才貌匹配,爱情忠贞;后二章祝福其生活富足美满。
此诗一、二章以鸳鸯匹鸟兴夫妇爱慕之情。两章描绘了一对五彩缤纷的鸳鸯,拍动着羽毛绚丽的翅膀,双双飞翔在辽阔的天空,雌雄相伴,两情相依,情有独钟,心有所许,多么美妙的时刻,多么美好的图画!在遭到捕猎的危险时刻,仍然成双成对,忠贞不渝,并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从同甘到共苦两种境遇的转变,进一步展现了鸳鸯高洁的品格,挖掘了鸳鸯的典型的独特的禀性,较好地运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为后面对人物的抒写做了充分的准备。在第二章中,诗人抓住鸳鸯小憩时的一个细节,描摹入微,观察至细。在芳草萋萋的小坝上,一对鸳鸯相依相偎,红艳的嘴巴插入左边的翅膀,闭目养神,恬静悠闲,如一幅明丽淡雅的江南水墨风景图,满含着对美好生活的深深眷恋与无限追求。这二章一动一静,描摹毕肖,既是对今后婚姻生活的象征性写照,也是对婚姻的主观要求和美好希望。生活之中,欢乐与痛苦必然并存,既有甜蜜的欣悦,也有凄苦的哀愁,但只要双方心心相印、相濡以沫,苦乐之中就都有幸福在,即无所畏惧。诗人以鸳鸯比喻夫妻,贴切自然,易于引起欣赏者的共鸣,其形象逐渐积淀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原型,为后世所普遍接受。
诗的第三、四章以摧秣乘马,兴结婚亲迎之礼,充满了对婚后生活的美好憧憬。抓住迎亲所用的厩中肥马这一典型细节,引发人对婚礼情景的丰富联想:隆重、热烈、喜庆;并且厩有肥马也反映着生活的富足。这都含蓄地暗示了婚姻美好的客观条件:男女般配,郎才女貌,感情专一,家产丰裕;反映了诗人的婚姻价值观念,也是对理想人生、美好人生的由衷礼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