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
前两句说明自己本意并不想弃世,是积极想融入这个社会的,但却被无情的社会抛弃。有李白“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的诗味。
第三、四两句叙说了自己一旦放下世俗,获得自由,天宽地阔无人能管制,很有点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第五、六句用典,借燕人蔡泽早年不得志,但仍不放弃,最终大器晚成的故事来勉励自己。
第七、八句运用哲学思想,说明不惊动猎物的猎人才是好猎人,一个好的樵夫不会随意毁坏乔木。
最后两句说出归隐乡间呼朋唤友,与志同道合者聚集一起也是一种乐趣。
名家认为“潦倒”一词用在李白身上是恰当的,而《送蔡山人》这诗正是李白在其仕途路上所遭遇的不幸的写照。李白金门传诏,但是在担任供奉翰林后,他与李林甫针锋相对,毫不相让:“戏万乘若僚友,视俦列如草芥”(苏轼《李太白碑阴记》)。他深深憎恶“群沙秽明珠,众草凌芳孤”的黑暗现实,对横行跋扈的权贵和趋炎附势的小人强烈愤慨“奸臣欲窃位,树党自相群”。把批判的矛头直指天子,“殷后乱天纪,楚怀亦己昏。” 他决心披肝沥胆,直谏天子,横批逆鳞。提出十条勤政务本的建议,李隆基不悦,李白被“出宫思过”。他悲愤彷徨,过分高估天子的爱才之心,低估奸臣的诽谤中伤。这条理想道路竟然如此泥泞难行,“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行路难》之一)。结构的巨大跳跃,突兀奇来、不可端倪的诗句间激荡着李白矛盾的内心,他靠诗歌排解郁结胸中的不平之气。他日渐消极,“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行路难》之三),怀着无限惆怅失落和郁闷难抑的苦楚,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冬天的等待,天宝三年春,李白傲然请辞离开长安!“赐金放返”后的李白,悲愤不平,“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赠蔡山人》)。他借酒消愁,“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他一直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在永王再三恭请下,李白从军李璘幕府。他以为自己从此走上从军报国之路,踌躇满志地为李璘出谋划策。“三川北虏乱如麻,四海南奔似永嘉。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永王东巡歌》其二)。以至于后来他落得个“长流夜郎”的下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这句诗便是描写李白被赐金放还时其内心的孤独与寂寞,即“尔时情景虽复潦倒”。
回到《送蔡山人》“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这是李白对世俗的看法,认为自己主观还是积极的,而消极的世道容不下李白本身。李白出长安,游走四方,一句无倪舟,一句纵远舵,道出了游走四方的迷茫,天下之大,何处是我李白的容身之所?燕客期跃马这句笔锋这转,又回到了我本不弃世,这哪是我李白不想干一番事业,我也想像蔡泽一样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那怕我的年纪也像蔡泽一样不在年轻。唐生安敢讥又承接了前句世人自弃我,那些笑我,嘲我,讥我,讽我的人安能如此?为什么自己落到如此境地?自己现在的默默无闻,并不是自己的才能问题,而自己只是一个高明的猎手或是好的樵夫那样,不惊动自己的猎物,不毁损乔木罢了。一时的失意我并不放在心上,我可以回到乡间与朋友到处游玩,等待着时机。因为李白所选定的人生道路,在当时的情况下,是注定要以寂寞与潦倒为伴的,所以除了自己,他是没有人可以依靠的。这也是他之所以在一生中最崇拜的鲁仲连这种独往独来的英雄的原因所在吧。因此他要说“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所以他只能引蔡泽这样的暮年英雄为自己一生的知己。与山间的松月为友,自然而然地暗示当时世态炎凉与人情冷暖,可以想象李白当初在长安待诏翰林任上,他人对其如此奉承殷勤,可是离开京城、身陷囹圄之际,却饱尝了世态炎凉。但是,透过期跃马,勿惊龙,人们可以清楚地感到,李白仍然是历尽挫折,初衷不改。这种乐观主义精神还是十分令人佩服的。
这是一首描写春天景色的词。
起句两个“映”字,表现了作者敏锐的艺术观察力。池溏春水,碧波荡漾,烟柳垂荫,小桥、亭榭若隐若现。水塘之波,塘边之柳,塘上之桥,相映成趣。连用两“映”字,景色明媚,节奏复沓,极具清新风格。第二句写春雨,冷烟疏雨,就是烟雨,就是蒙蒙小雨。因为下雨,池边的亭榭,看上去也有些模糊了。这就使眼前的景色呈现出一种朦胧美。第三句紧承上二句,具有小结之意: “春城风景胜江郊”。江郊是临江地带。就是说,这里的景致超过了江郊。一个“胜”字,又深化了春景之美。
下阕“花蕊暗随蜂作蜜,溪云还伴鹤归巢”,把“花”和“云”拟人化了,赋予浓郁的感情色彩。花蕊随蜂,溪云伴鹤,说明春意盎然,物随人意,已经很迷人了。再加上一个“暗”字、“还”字,更是传神妙笔,写尽了春光的魅力。所以,夏承焘先生评论此联谓: “花蕊一联,自然流转”是很有道理的。结句“草堂新竹两三梢”,一则扣合上片“春城风景胜江郊”,二则总收全词,好象词人在江边小路踏青,一路看去,最后惊喜地发现竹梢又长了二三节。夏承焘在《金元明清词选》中评论说:“结句轻轻即收,不著议论,而并具微婉。”
这首词的艺术风格是清秀自然,宛转沉著。这首词好象是一幅优美的风景画,作者的情感通过描绘景物,同时把“情之所至,妙不自寻”的意境传递给读者了。值得再三玩味。
随着封建制度日趋衰落,当时的豪门,特别是贵族人士,在精神上也日益空虚,做诗成了一种消磨时光和精力的娱乐。他们既然除了“风花雪月”之外别无可写,也就只得从限题、限韵等文字技巧方面去斗智逞能。小说中已换过几次花样,这里每人分得某字为韵,也是由来已久的一种唱和形式。描写这种诗风结习,客观上反映了当时这一阶层人物的无聊的精神状态。
从人物描绘上说,邢岫烟、李纹、薛宝琴都是初出场的角色,应该有些渲染。但她们刚到贾府,与众姊妹联句作诗不应喧宾夺主,所以芦雪庵联句除薛宝琴所作尚多外,仍只突出史湘云。众人接着要她们再赋红梅诗,是作者的补笔,借此机会对她们的身份特点再作一些提示,而且是通过诗句来暗示的。李纹姊妺是李纨的寡婶的女儿,从诗中泪痕皆血、酸心成灰等语来看,可能也有不幸遭遇,或是表达丧父之痛。“寄言蜂蝶”莫作轻狂之态,可见其自恃节操,性格上颇有与李纨相似之处,大概是注重儒家“德教”的李守中一族中共同的环境教养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