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送别方尊师前往嵩山修道,以如画彩笔描绘嵩山的奇丽景色,以浪漫的神仙传说渲染方尊师的仙人风姿。全诗描写景物引人入胜,结构紧凑,意境开阔,情景交融,形象鲜明。
一二句先点明题意,说方尊师将回到嵩山九龙潭。他庄重地站在石龛旁,手执旄节和朱幡。
三至六句写嵩山的景物,也即是想象方尊师归嵩山后的生活情况。诗人说,嵩山又高又大,山腰云彩遮掩,远远看去好像是从天上压下来而停留在半天上一样。九龙潭的洞穴幽深,直通江底,而流向江南各地。这样一个高大、幽深的境界,自然最宜于炼性修道,达到清静无为。诗人还说,嵩山长满杉松,巨大的瀑布日夜迸流,使它们经常受到雨点的滋润,因而长得非常苍郁茂盛。当夕阳残照披在苍峰翠峦间时,山林间便忽地腾起一阵阵雾气来。道教强调皈依自然,回归自然,这样一个瀑布飞奔、林木苍茂、夕阳斜照、雾气轻笼的地方,对道士来说,是美妙而理想的。对于方尊师将要回去的嵩山,诗人着力作如此精妙的描写,实际是寄托着一番良好的祝愿,认为他生活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地方,在道业上必将会有更大的成就。诗人对于方尊师的情谊也从中充分地体现出来。
最后两句用双鹤送苏耽赴南岳衡山的典故,但略加变化,说:借问迎面前来的一双白鹤,你们大概是曾经参加过从衡岳迎接苏耽上仙界的吧?这意思是说,方尊师归嵩山就像当年苏耽登天一样,有着白鹤来迎,方尊师是和苏耽一样道学有成就要飞举上天的真人。
这首七言古诗是送别之作,古人在送别赠行的诗中,往往寓有劝慰之意,这首诗也不例外。作者的友人董元达,是一位慷慨负气、傲骨铮铮的志士,作者在激励他的同时,希望将来有重见之期,并预期彼此都能不改变自己的风格和操守。
开头四句是诗的第一段。前两句指出董生虽然爱好读书,勤奋苦学,但不屑作一般儒生的寒酸、龌龊相,以科举起家,汲汲于追求功名富贵。而有志从军,因而早年就跃马西行,在金城关一带边防要地,参加军旅生活,以图立功绝域。次两句是说,董生虽然久在边疆,但当时西边的夏国,已与宋朝议和有年,所以未能在战场上建立功勋。而边塞苦寒,风霜凄紧,董生在归来之后,已经须眉斑白,面带皱纹了。这一段表明董生胸怀韬略,志气非同一般,而未遇时机;壮图未遂。“先皇召见延和殿”以下四句是诗的第二段。写董生归来之后,曾被先皇在延和殿召见,他在廷对的当儿,议论慷慨,曾使君王为之开颜(天,指天子),但终以年老,虽然诽谤很多,他也不复置辩。慨然脱身高隐,看山江南,暂且不问世事。这一段表明董生在回到京都以后,虽蒙召见,然而并未获得重用。
末段四句点明送行之意。前两句是说,董生南行之后,将越过浪涛滚滚、蛟龙怒吼的长江,作者不知扁舟此去,何时才能归还。这两句深寓惜别之意。后两句的意思是:将来有幸,在大梁城里定能相见(大梁即汴京)。而玉川子的破屋数间,那时也定然存在。玉川子是唐代诗人卢仝的号,作者借以自比。玉川子卢仝一生没有得志,作者也累试不第。除科举之外,作者也还有其他途径可以进身,但他并不低声下气去求别人的推荐,宁愿以布衣终老,所以在这里也以此勉励友人,表明将来相见,自己还是那几间破屋主人,友人也还是那么一个高傲自负之士。
全诗表达了送别友人的磊落旷达之情,不作临别涕泣之语,显得彼此都很有志节,不失自重的贫士身份。
词的上阕分析宋朝戈金的有利形势,首先刺堂之上有在宴席之中就能战胜列手的智谋之士,而在边疆有骁勇善战的将领与士兵。宋朝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所以说戈金是完全可行的。之所以要这样分析,主要是针对当时朝廷弥漫的自卑、畏敌情绪而言的。虽然已经议定要戈金,但是朝野上下对于抗金的胜利并没有太大的把握,刘过这首词就是鼓励大家要看到希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抗金事业中去。词中引用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盖子·公孙丑下》),其实就是强调虽然南宋的军队实力比不过金国的军队,但只要南宋军民团结一心,共同抗敌,充分发挥人和的作用,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南宋的。
词的下阕瞻望南宋戈金的大好前景:只要执政者治理有方,君臣同心,同休共戚,那么明年一定会取得胜利的,而用不了多久,国家一定会强盛起来,引来四方朝贺的。这从全词的形势说到韩伉胄本人,是对他的强有力的支持,让人充满信心和勇气。
该词运用很多口语化、散文化的句子,大有以文为词的倾向,读来朗朗上口,更增加了词的魅力。全词语言流畅、气势磅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