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邯郸道,又来走这遭”,一个“又”字点出卢挚故地重游,再次走上邯郸官道的事实。此处引用唐代传奇沈既济《枕中记》中的典故,卢生在邯郸道遇吕翁,枕着吕翁赠送的磁枕人梦,在梦中历经荣华富贵,一觉醒来却发现主人灶上的黄粱尚未蒸熟,由此领悟得失富贵不过是一场梦的道理。
对这一典故的引用,同作者自身经历密不可分。卢挚在燕南任官之前,他曾任皇帝的侍从之臣、按察使、廉访使、翰林学士等要职,可以说是享尽了荣华富贵。此次赴任恰好经由“黄粱一梦”故事的地点,故事主人公的姓氏又与他相同,这些巧合促使他产生了过尽铅华、豁然梦醒的感觉。
接下来“须不是”三句,承接上文,表达自己并非无归隐之心,而是无法抗拒名利的诱惑。其中“山人索价高”意为,山中人索要高价才允许作者入山归隐,联系前面“须不是”三个字来看,直白地道出他的自嘲之意:他深知并不是归隐的代价太高,而是因为“虚名无处逃”,这五个字用风趣的笔法交代了他无法归隐的原因,即功名的引诱让人无处可逃。
“谁惊觉,晓霜侵鬓毛”两句作为结尾,将卢挚已经这把年纪还不能看开名利的自我感伤表达得淋漓尽致。“谁惊觉”三个字写出了光阴流逝之快,也写出了他蓦然回首有所感悟却无力改变现状的无可奈何。
全曲有很明确的主题性,语句上下承接,脉络清晰,但所表达的情绪却是矛盾的。卢挚用自我嘲讽的笔法写出他在归隐和继续为官两种选择之间摇摆的心情,这在那个时代很有代表性。
上阕中写春色正浓,在这个时候横鞭策马,还有佳人含情的目光,一双“嫩水吴姬眼”把女子的美貌描绘得生动形象。“鞭影”、“绿障”、“春堤”、“菱丝”、“嫩水”,各种充满了动感、孕育着生命力的事物重合,将词人激动的心情,舒畅的感受表达得淋漓尽致。
下阙承接写至“归”。“归”为“啮膝带香归”,踏尽繁花,享受了众人艳羡的目光,即使归来,依旧满身余香。而为了迎接归来,又有人备好了“樱桃宴”,觥筹交错,均是庆贺之词,烛光闪烁,天色已晚,流年似水,这场宴会不知举办过多少次了,但今年却是轮到“新燕”。“蜡泪”本多为悲凉之意象,但在此,一个“恼”字却将红烛也写得俏皮了起来,红烛不再是孤独垂泪,顾影自怜,却似怨恼东风不该,更为人性化,与“东风”恰似一对冤家。最后一句以“新”“旧”对比,暗喻光阴流逝,“旧垒”住进“新燕”,虽有感慨,却依旧积极明媚,因为今年的词人,正是入眠的新燕,也正是如此循环往复,世界才得以生生不息 。
《生查子》作为纳兰前期的代表作之一,可以从中看到年少的他意气风发,与往后纳兰厌倦官场后的缱绻之词有很大的差异,也正是这种差异,才可以看得出一个人的成长历程。
上片起首二句就烘托出一种极度悲怆的气氛,作者登高远眺,看见大好河山惨遭蹂躏,心如刀割,耳边又不断地传来阵阵哀怨的笳声和笛声,更让他感觉悲伤。
下片“海棠”二句用比喻的手法,形象地描绘了南宋君臣横遭洗劫的惨痛经历。入侵者就好像狂风暴雨,摧残了高贵而柔弱的海棠,使人悲愤不禁。最后“回首”二句,以低回哀婉的笔调倾吐了一个爱国志士对故国故君的无限眷恋:原来那繁华升平、笙歌曼舞的故地,如今已是一派荒凉,再也不复往昔景象。这种沉重的分离之悲为这首词涂上了一层浓浓的凄惨色彩,展现了一首祭奠南宋亡灵的沉痛的挽歌。
全词写出了作者对被掳北上的幼帝与太后的怜念,及痛悼南宋的灭亡,表达了词人内心的伤感与无奈之情。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