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一共二十句,可以分两大段,前十句为第一大段,后十句为第二大段。前十句回忆往昔扫灭薛举的征战,追述了作者当年满怀壮气,仗节破敌,“心随朗日高,志与秋霜洁”。后十句描述李世民即位后暂停华轩,瞩目俯视旧日战地的情景。这首诗雄放宏拔,颇见动感与力度。
第一大段是描写诗人当年的英姿豪气和与薛军激战的情形。
前四句:“昔年怀壮气,提戈初仗节。心随朗日高,志与秋霜洁。” 诗人回忆起自己少年时期,英气逼人,提戈持节,英勇杀敌,心胸高如空中的朗朗晴日,志节如同秋霜一样纯洁。
后六句:“移锋随电起,转战长河决。营碎落星沉,阵卷横云裂。一挥氛沴静,再举鲸鲵灭。”诗人以一系列新颖的意象来作比喻:唐军在征战之时,其锋芒所向,有如随电骤起,其势如长河的奔涌,一泻而出。薛军的营垒如同天外星陨,顷刻粉碎沉落,而兵阵亦如风卷横云,顿时四分五裂,这样,一次大战,使得敌军气焰大为收敛,再次战斗,就将凶暴的敌人彻底消灭。在这六句中,诗人略去了战争中的细节,而是用高度概括的形象,一气直下,势如破竹,具有雷霆万钧之力。
第二大段写重过战地的所见所感。
前两句:“于兹俯旧原,属目驻华轩。”诗人来到扶风战场,停下有华盖的帝王之车,俯视着旧日激战的川原。
“沉沙无故迹,减灶有残痕。浪霞穿水净,峰雾抱莲昏。”这四句正是他所看到的场景。当年双方激战的痕迹,似乎被沉沙掩埋,看不出什么迹象了,只有军灶还依稀地残留着一点痕迹。“减灶”,语出《史记·孙子传》,齐将孙膑用增兵减灶的计谋,以示兵力虚弱,诱魏将庞涓进入包围圈,将其歼灭。这里的“减灶”,实指军灶,同时也补足了上一段对战争的描写:不仅有战场上的力的明争,而且有帷幄中的智的暗斗。然而这一切,似乎都成为历史的陈迹了。那中原上的水波在晚霞的照射下,多么明净;远处的峰峦有如莲花,在薄雾的笼罩中,显得朦朦胧胧。
“世途亟流易,人事殊今昔。长想眺前踪,抚躬聊自适。”斗转星移,世界转眼之间千变万化,人间万物,今昔非比。想想多年来的沙场浴血奋战,看着眼前的太平天下,才深感自慰。
这首诗在表现手法上颇具特色。为了表达“世途亟流易,人事殊今昔”的感叹,作者在前后两大段中采用了对比的手法。首先是人物形象的对比,篇首,作者提戈仗节,生龙活虎,是雄姿英发的少年,而篇末感喟世途流易,人事沧桑,则显然已渐入老成。其次是环境的对比,当初激战时有如电起河决,星沉云裂,一派剧烈动荡之势,而驻轩属目时,却是故迹沉沙,水净莲昏,一片安谧宁静气氛了,动静之间,对比十分强烈。第三,由此而引出了情绪上的对比,前一段意气昂扬,雄伟奔放,真有不可一世柏壮志豪情,而后一段则显得雍容稳健,深沉凝重,在胜利的自豪中,掺和着一种因为时光易逝的淡淡的哀愁。这些前后不同的变化和对比,使人物形象更为丰满,也使得诗思更为深厚,耐人寻味。
这首诗在形式上也自有其特点。除开始二句和结尾二句为散句外,中间全是一对一对的联句,排叠而下,很象后来的排律,不过平仄不合粘对原则罢了。它在语言的工整和词性的对偶上,继承了齐梁诗的特点,为唐诗逐步向排律发展,起了首开风气的作用,是一种创造中的探索。
这首诗是吊古怀乡之佳作。诗人登临古迹黄鹤楼,泛览眼前景物,即景而生情,诗兴大作,脱口而出,一泻千里。既自然宏丽,又饶有风骨。诗虽不协律,但音节浏亮而不拗口。真是信手而就,一气呵成,成为历代所推崇的珍品。传说李白登此楼,目睹此诗,大为折服。说:“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严沧浪也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此为第一。足见诗贵自然,纵使格律诗也无不如此。历代写黄鹤楼的诗很多,但崔颢的一首七律,人称最佳,请看他是怎样写的: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黄鹤楼》之所以成为千古传颂的名篇佳作,主要还在于诗歌本身具有的美学意蕴。
一是意中有象、虚实结合的意境美。诗从楼的命名之由来着想,借传说落笔,然后生发开去。仙人跨鹤,本属虚无,现以无作有,说它“一去不复返”,就有岁月不再、古人不可见之憾;仙去楼空,唯余天际白云,悠悠千载,正能表现世事茫茫之慨。诗人这几笔写出了那个时代登黄鹤楼的人们常有的感受,气概苍莽,感情真挚。
二是气象恢宏、色彩缤纷的绘画美。诗中有画,历来被认为是山水写景诗的一种艺术标准,《黄鹤楼》也达到了这个高妙的境界。首联在融入仙人乘鹤的传说中,描绘了黄鹤楼的近景,隐含着此楼枕山临江,峥嵘缥缈之形势。颔联在感叹“黄鹤一去不复返”的抒情中,描绘了黄鹤楼的远景,表现了此楼耸入天际、白云缭绕的壮观。颈联游目骋怀,直接勾勒出黄鹤楼外江上明朗的日景。尾联徘徊低吟,间接呈现出黄鹤楼下江上朦胧的晚景。诗篇所展现的整幅画面上,交替出现的有黄鹤楼的近景、远景、日景、晚景,变化奇妙,气象恢宏;相互映衬的则有仙人黄鹤、名楼胜地、蓝天白云、晴川沙洲、绿树芳草、落日暮江,形象鲜明,色彩缤纷。全诗在诗情之中充满了画意,富于绘画美。
前人有“文以气为主”之说,此诗前四句看似随口说出,一气旋转,顺势而下,绝无半点滞碍。“黄鹤”二字再三出现,却因其气势奔腾直下,使读者“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急忙读下去,无暇觉察到它的重叠出现,而这是律诗格律上之大忌,诗人好像忘记了是在写“前有浮声,后须切响”、字字皆有定声的七律。试看:首联的五、六字同出“黄鹤”;第三句几乎全用仄声;第四句又用“空悠悠”这样的三平调煞尾;亦不顾什么对仗,用的全是古体诗的句法。诗人未必是有意在写拗律,但他跟后来杜甫的律诗有意自创别调的情况也不同,是知之而不顾,如《红楼梦》中林黛玉教人做诗时所说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在这里,崔颢是依据诗以立意为要和“不以词害意”的原则去进行实践的,所以才写出这样七律中罕见的高唱入云的诗句。此外,双声、叠韵和叠音词或词组的多次运用,如“黄鹤”、“复返”等双声词,双声词组,“此地”,“江上”等叠韵词组,以及“悠悠”、“历历”、“萋萋”等叠音词,造成了此诗声音铿锵,清朗和谐,富于音乐美。
此诗写得意境开阔、气魄宏大,风景如画,情真意切。且淳朴生动,一如口语,不能不令人叹为观止。这一首诗不仅是崔颢的成名之作、传世之作,也为他奠定了一世诗名的基础。下这样的结论绝不是哪一个人,更不是我硬要往开封人脸上贴金。《唐诗三百首》是后人对唐诗的选集,就把崔颢这首诗列为七律诗中的第一首。可见对此诗的器重。元人辛文房《唐才子传》记李白登黄鹤楼本欲赋诗,因见崔颢此作,为之敛手说:“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有人说此说或出于后人附会,未必真有其事。但我以为也决非全部子虚乌有,李白写的有关黄鹤楼的诗,我手头就有两首:一为《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另一首为《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笛》:“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虽都与黄鹤楼有关,然皆另有所托,并非完全写景。同时他的《鹦鹉洲》前四句“鹦鹉东过吴江水,江上洲传鹦鹉名。鹦鹉西飞陇山去,芳洲之树何青青”与崔诗句法何其相似。其《登金陵凤凰台》诗亦如此,都有明显仿崔诗格调的痕迹。因此,既如“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两句非李白之言,承认崔诗绝好,对于李白来说还是可以认定的。《沧浪诗话》(严羽)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虽然有争议,如胡应麟称杜甫的《登高》为古今七律之冠,但也确是代表大家意见的中肯之语。这样一来,崔颢的《黄鹤楼》名气就更大了。
以丰富的想象力将读者引入远古,又回到现实种种情思和自然景色交融在一起,有谁能不感到它的凄婉苍凉。这首诗历来为人们所推崇,被列为唐人七律之首。
传说李白壮年时到处游山玩水,在各处都留下了诗作。当他登上黄鹤楼时,被楼上楼下的美景引得诗兴大发,正想题诗留念时,忽然抬头看见楼上崔颢的题诗。
诗开篇就说,虽然内地与边疆相隔甚远,但唐朝与渤海在文化上属于“一家”。这指出了双方文化上的一致性。既然文化“本一家”,那么,双方就不会因为地域不同而影响精神上的联系。首联是临别时的劝慰,也表达出双方间的厚谊深情,特别是唐人对东北边疆渤海人的情谊。颔联是对王子文化素养的赞誉。王子勤奋学习,如今博学多才,载誉而归,值得庆贺;王子美妙的文章、诗句都留在中国,为人传诵,这又是值得称道与感谢的。颈、尾联两联诗笔折转,想象王子归途情况及归国后对长安内地的思念。越过赤岭勋碑,顺着东流江水,王子扬帆直进,向朝霞曙光出现的东方故国驶去。“曙霞”暗含着对“海东盛国”的赞美。王子到达本国后,追忆在长安时的美好生活,定然会回首遥望,可那时已天遥地远,各在一方了。尾联透露出送行者依依不舍之情,于此可见篇首的劝慰,不仅含有王子的眷恋惜别之情,而且更有送行者本身强作笑容的离愁别绪。
此诗语言清浅朴素,感情色彩浓郁,是一首较好的赠别诗。作为我国各族人民之间亲密交往的历史记载,此诗更有其独特价值。尤其是这首反映了一个重要史实:当时渤海国重视学习、吸取中原文化,以至于中原文化渗透融合进渤海文化的各个方面。
这首词通过临别前和临别时的环境以及心理描写,来渲染相思之情。上片通过临别前饮酒与心绪不宁的矛盾心态,下片更进一步,通过写马上要离别时,突然感到物非人非的强烈情感,表达了面对离别而无法自禁的剧烈情感变化。
上片情感表现还在自控的范围内,最多是愁肠百结而“不忍覆余觞”,实在不能忍受心中痛苦也只是“临风泪数行”,或许情人问起,她可能还会忍住说是眼中吹进了沙子。
下片就显然增强了情感。眼看马上所爱的人就会很难再看见一次,情感上难以忍受,原本物是人非都已是催人肝肠寸断的了,她却说就连物也并非原来的物了,天上那轮见证过你我二人爱情事实的圆月也突然冷酷无情起来,这营造了一种极大的内心恐惧感、寂寞感、空虚感。
这首词中“催花未歇花奴鼓”句引了唐代玄宗时人物李琏的典故。他是大唐睿宗皇帝嫡孙,是唐朝宗室让皇帝李宪的长子,正由于他是让皇帝的长子,所以被封为汝阳郡王。他小名叫花奴,是个长得面容俊美姣好的美男子,并且音乐能力很强,可谓才貌双全。他还擅长弓和羯鼓,聪明敏捷。众所周知,唐玄宗也是历史上一个极富艺术修养的皇帝,在音乐舞蹈方面都是行家,身边有个多才多艺、才貌双全的美男子花奴,玄宗当然对他很是喜欢,并曾亲自教他音律,据说玄宗还亲自教授他羯鼓。
这首词写思恋、写离别,本身用词也巧,典故也大有可玩味处,真可读可感:花奴不鼓,唯见残红飞舞,前欢不再,而其悲则无穷,读之惨然,起身无绪,怅然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