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作于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主要描写边疆安宁时战士们的生活情景。
前二句,“气亦粗”写出战士们征战极为辛苦劳累,又可见战士们因战胜敌人而士气高昂,欢欣鼓舞,还可见战士们为来之不易的安宁而高兴的同时,也有稍加休憩的愿望。如此复杂的思想感情,诗人准确地抓住了人马都大口呼吸的典型细节,并纤毫毕现地表现出来。想必当时诗人和战士们一样,也是“气亦粗”,于是抑制不住内心那份创作冲动,感而为义,发而为诗。
后二句,“净”字极言边塞十分安宁,也饱含着胜利的喜悦,还饱含着对艰苦征战的回味咀嚼。“孤”字既写出了天山突兀而出的奇景,更是诗人面对边疆安宁、寂寞的景象时放达心境的体现。“虏尘净”、“天山孤”两相对照,生动地反映了以前胡人驰骋天山,曾经耀武扬威、不可一世,如今天山依旧,胡人已遁迹远去这一变化过程。
全诗读来,如闻战阵的战鼓之声,短促有力,铿锵动人,掷地有声,毫不拖泥带水,于极短的篇幅中,有叙事、有写景,形象地刻画出边塞平静时的生活情景,表现了诗人奋战边塞的万丈豪情和卓越的艺术水平。
《毛诗序》说《周颂·敬之》是“群臣进戒嗣王”之作,不仅与诗中“维予小子”的成王自称不合,也与全诗文意相悖。无论从字面还是从诗意看,《周颂·敬之》的主动者都不是群臣,而是嗣王(即周成王)。诗序之所以说“群臣进戒嗣王”,或许是出于成王在周公辅佐下平定叛乱、克绍基业而又有所巩固发展的考虑,其善意用心无可厚非,却并不合乎实情。
此时的成王,已逐步走向成熟,他在《周颂·敬之》中要表达的有两层意思:对群臣的告戒和严格的自律。
首六句为第一层。成王利用天命告戒群臣,由于他的天子身份,因而很自然地具有居高临下的威势。“天维显”、“命不易”,形式上为纯客观的叙述,目的则在于强调周王室是顺承天命的正统,群臣必须牢记这点并对之拥戴服从。对群臣的告戒在“无曰”以下三句中表达得更为明显,其中“陟降”只能是由周王室施加于群臣的举措,而“日监在兹”与其说是苍天的明察秋毫,不如说是强调周王室对群臣不轨行为的了如指掌,其震慑的意旨不言而喻。
后六句为第二层。年幼的成王,面对年龄较长的群臣,往往采取一种谦恭的姿态,这里表达严于律己的意愿更是如此。成王自称“小子”,承认自己还很缺乏能力、经验,表示要好好学习,日积月累,以达到政治上的成熟,负起承继大业的重任。但是,群臣却不能因此而对成王这位年幼的君主轻略忽视,甚至可以玩之于股掌,成王并没有放弃对群臣“陟降”(此处偏重于“降”)的权力,也没有丝毫减弱国家机器“日监在兹”功能的打算,更重要的是,成王的律己,是在以坚强的决心加速自己的成熟即政治上的老练,进而加强对群臣的控制。年幼而不谙朝政的成王,群臣对之或许有私心可逞(但还会存有对摄政周公的顾忌);而逐渐成熟的成王,决心掌握治国本领而努力学习的成王,群臣对之便只能恭顺和服从,并随时存有伴君如伴虎的恐惧。诗中的律己也就产生了精心设计的震慑。
《周颂·闵予小子》《周颂·访落》《周颂·敬之》《周颂·小毖》这一组诗,诗中由“闵予小子”、“维予小子”、“维予小子”到“予”述及的成王自称,可以体现成王执政的阶段性,也可看出成王政治上的成长和执政信心的逐步确立。
此诗开头两句,诗人先勾勒出一幅秋日行旅图,把读者引入一个秋浓似酒、旅况萧瑟的境界。“红叶晚萧萧”,用写景透露人物一缕缕悲凉的意绪:“长亭酒一瓢”,用叙事传出客子旅途况味,用笔干净利落。此诗另一版本题作“行次潼关,逢魏扶东归”,这个材料,可以帮助读者了解诗人何以在长亭送别、借瓢酒消愁的原委。
然而诗人没有久久沉湎在离愁别苦之中。中间四句笔势陡转,大笔勾画四周景色,雄浑苍茫,全是潼关的典型风物。骋目远望,南面是主峰高耸的西岳华山;北面,隔着黄河,又可见连绵苍莽的中条山。残云归岫,意味着天将放晴;疏雨乍过,给人一种清新之感。从写景看,诗人拿“残云”再加“归”字来点染华山,又拿“疏雨”再加“过”字来烘托中条山,这样,太华和中条就不是死景而是活景,因为其中有动势——在浩茫无际的沉静中显出了一抹飞动的意趣。
诗人把目光略收回来,就又看见苍苍树色,随关城一路远去。关外便是黄河,它从北面奔涌而来,在潼关外头猛地一转,径向三门峡冲去,翻滚的河水咆哮着流入渤海。“河声”后续一“遥”字,传出诗人站在高处远望倾听的神情。诗人眼见树色苍苍,耳听河声汹汹,把场景描写得绘声绘色,使读者有耳闻目睹的真实感觉。这里,诗人连用四句景句,安排得如巨鳌的四足,缺一不可,丝毫没有臃肿杂乱、使人生厌之感。其中三、四两句,又出现在他的另一首作品《秋霁潼关驿亭》诗的颔联,完全相同,是诗人偏爱的得意之笔。
“帝乡明日到,犹自梦渔樵”。本来,离长安不过一天的路程,作为入京的旅客,总该想着到长安后便要如何如何,满头满脑盘绕“帝乡”去打转子了。可是诗人却出人意外地说:“我仍然梦着故乡的渔樵生活呢!”含蓄地表白了他并非专为追求名利而来。这样结束,委婉得体,优游不迫,有力地显出了诗人的身份。
从诗中可知,胡逸老此人为人不慕荣利,雅有山水之趣。黄庭坚在敬慕的同时,也表明了自己的高雅情怀。
诗人先发议论:诗书传家能使后代成才,而遗金满篓往往给子孙招来祸害。这里用了韦贤的典故。据《汉书·韦贤传》,韦贤号称邹鲁大儒,教育了四个儿子,都很有成就。赞美了胡逸老的诗礼传家,显示其品格的清高,令人仰慕。首联二句劈空而来,气势惊挺。
颔联承上,进一步赞美庵主的仁爱之心。说他在灾年能拿出粮食与贫人共享,和气必能致祥,后代必得佳子弟。这里用了韦康、韦诞兄弟的典故。据《三国志·魏书·荀彧传》裴松之注,孔融赞扬韦端的两个儿子韦康与韦诞为一双明珠。诗人意谓,胡逸老必能像韦端那样,明珠出于蚌胎,佳子弟出于门庭。
颈联转到正面写致虚庵。白天闲坐庵中,眼前的山景如一幅幅图画映出;入夜倚于窗前,只觉风雨飒飒而来。这是脍炙人口的名句。诗评家认为这两句“奇”。之所以奇,是因为:第一,化静为动。将致虚庵依山傍水的位置,作了动态描写。“出”、“来”二字,将山水写活。第二,化实为虚。什么样的“画图”,尽可让读者去想象;夜来风雨是隔窗听到,并非眼见,也是虚写实事。第三,情景交融。五句写视觉,六句写听觉,整联都有能视能听的主体存在。宴坐的闲适,听雨的从容,都在不言之中。庵主高雅的人格、广阔的胸襟,与前两联一脉相承。只不过前两联是直叙,这里是衬托。
尾联总收全诗,照应开头。以闲逸之心观山观水,山水的妙境能常现于心目之前。而山水的清淑之气又能涤荡肠胃,使此心澄清无滓,一尘不染。这里一方面说胡逸老,另一方面也披露了诗人自己的胸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