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可分为三个部分,前面六句是第一部分。两位驾车的少年(由歌者所扮),在长安的狭窄小路上迎面而遇。路实在太窄了,谁也过不去,于是他俩就干脆停下车,攀起话来了。素不相识,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好谈。于是就面对酒宴上的主人夸起他家的声势显赫和无比豪富来。“君家”即“你的主人家”,“你的主人家是那么容易让人知道,知道后又是那么难以忘却”——这两句巧妙的恭维话,自然让坐在那里听歌的主人满心欢喜。这一部分可以算是引子,往下十八句,是第二部分。两位少年一唱一和,争着夸说主人家的种种富贵之状。“您家外部是黄金为门,内里是白玉为堂。”一金一玉,其建筑之富丽堂皇可知。“您家中是樽中酒常满,座上客常有,待客时,还有产于邯郸的美丽歌伎供驱遣献歌献舞。此时庭中桂树正在飘香,堂内华灯煌煌,照得通室明亮。”有酒有客,有美女有华灯,其权势地位、荣乐享受可知。以家僮身份出现的少年则说:“我家乃官宦之家,家中兄弟三人,别人不提,就说老二吧,他在朝中做侍郎,每当休沐日回家,一路上好不气派,马笼头全是黄金为饰,道路生光;路旁观者如云,啧啧赞叹,挤满路旁。”有正面写,有侧面写,其显赫之势可知。再说到家情况:进得家门,左顾右盼,只见庭前池中一大群鸳鸯,双双对对排列成行;又闻家中所养白鹤,于东西厢发出噰噰鸣声。它们都在欢迎主人的归来。有禽则有池,其庭院之广大可知。这一段,分四层对这一豪富之家的富贵、气派、享受极意铺排渲染,以见其不同寻常,从而与上文“君家诚易知,易知复难忘”的话相照应,以见言之不虚。至此,这位豪富在长安城中的权势、地位是如何,便不言而喻了。“大妇织绮罗”六句是第三部分,写家中三妇所为。“我主人家中三子各有一妇,大妇、中妇长于织作,能织绫罗绸缎。小妇另有所长,一到全家团聚之日,便以鼓瑟来为全家助兴。”“丈人且安坐,调丝方未央。”二句有双重含义,一是承小妇挟瑟说,是转述小妇语:“请公公高堂安坐(当然也包括家中其他成员),听我奏一曲。”这层意思显得亲切风趣,气氛活跃。二是借此语兼而表白歌者自己奏曲献歌的心愿。丈人,从前一层意思说,是称公公,从后一层意思说,是尊称主人。这一段写三妇之所为,以见这一豪富之家的家礼家风和家庭之乐,同时也暗示媳妇们能有如此才能,把家事操持得井井有条,则家中其他人员的才干,也就可想而知了。这六句,后代诗人多敷衍其诗意,形成了《三妇艳》等一系列新的乐府诗。
这首诗的重点在于对那位主人家的富贵享乐作铺排渲染,写得气氛热烈、生动夸张,笔法犹如汉代大赋,尽管没有佳句妙语,但其气势也足以打动和感染读者。这种玉堂金马的重叠堆积,正是汉代国力强盛的折光反映;而这种层层铺排、极力渲染的笔法,使诗歌充满着力度和厚度,这也正是汉代民族力量浑厚、民族精神旺健的反映,从中读者可以形象地感受到汉代被称为封建社会之“盛世”是信然不诬的。这,就是此诗所具有的社会认识价值。它和《东门行》、《妇病行》等反映贫苦人民生活的乐府诗一样,都是后人了解汉代社会真貌的不可缺少的媒介。
造谣之所以有效,乃在于谣言总是披着一层美丽的外衣。恰如英国思想家培根所说:“诗人们把谣言描写成了一个怪物。他们形容它的时候,其措辞一部分是美秀而文雅,一部分是严肃而深沉的。他们说,你看它有多少羽毛;羽毛下有多少只眼睛;它有多少条舌头,多少种声音;它能竖起多少只耳朵来!”古人称造谣诬陷别人为“罗织罪名”,何谓“罗织”,此诗一开始说:“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就是“罗织”二字最形象的说明。花言巧语,织成的这张贝纹的罗锦,是非常容易迷惑人的,特别是对不长脑壳的国君。
造谣之可怕,还在于它是背后的动作,是暗箭伤人。当事人无法及时知道,当然也无法一一辩驳。待其知道,为时已晚。诗中二、三、四章,对造谣者的摇唇鼓舌,嘁嘁喳喳,上窜下跳,左右舆论的丑恶嘴脸,作了极形象的勾勒,说他们“哆兮侈兮,成是南箕”、“缉缉翩翩,谋欲谮人”、“捷捷幡幡,谋欲谮言”。作者对之极表愤慨:“亦谮人者,谁适与谋?”正告他们道:“慎尔言也,谓尔不信!”“岂不尔受?既其女迁!”
造谣之可恨,在于以口舌杀人,杀了人还不犯死罪。作为受害者的诗人,为此对那些谮人发出强烈的诅咒,祈求上苍对他们进行正义的惩罚。诗人不仅投以憎恨,而且投以极大的厌恶:“取亦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正是所谓“愤怒出诗人”。有人将它与俄国诗人莱蒙托夫《逃亡者》一诗中鄙夷叛徒的诗句“野兽不啃他的骨头,雨水也不洗他的创伤”比较,认为它们都是写天怒人怨,物我同憎的绝妙好辞,都是对那些罪大恶极,不可救药者的无情鞭挞,都是快心露骨之语。
在诗的结尾处,郑而重之地留下了作诗人的名字,从而使这首诗成为《诗经》中少数有主名的作品之一。这个作法表明,此诗原有极为痛切的本事,是有感而发之作。它应该有一个较详的序文,自叙作者遭遇,然后缀以此诗,自抒激愤之情,可以题为“巷伯诗并序”或“巷伯序并诗”的。也许是后来的选诗者删去或丢失了这序文,仅剩下了抒情的即诗的部分。
此诗作者孟子,很可能是一位与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异代同悲的正直人士。东汉班固就曾在《司马迁传赞》里称惨遭宫刑的司马迁是“《小雅·巷伯》之伦”。这个孟子或许也感受过与司马迁同样的心情:“祸莫惨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官刑。刑馀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也,所从来远矣。”(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无怪乎他是如此痛心疾首,无怪乎诗中对诬陷者是如此切齿愤恨,也无怪乎此诗能引起世世代代蒙冤受屈者极为强烈的共鸣。
燕王哙时,齐湣王因燕乱起兵攻燕,掳掠燕国宝器运回齐国。燕人共立太子平为燕昭王。昭王用乐毅为上将军,联合五国的军队攻破齐国。后来燕国中了齐国的反间计,乐毅被迫出逃,齐人大破燕军。燕惠王因而写信给乐毅,乐毅写这封信来回答。
乐毅针对燕惠王来信中说的“何以报先王之所以遇将军之意”,从两方面予以回答:第一,写他为了报先王知遇之恩,作了详尽规划,再率军队彻底报了积怨。第二,考虑到“善作者不必善成,善始者不必善终”,所以“负身全功,以明先王之迹,”免得“离毁辱之非,堕先王之名”,从而保留先王知人之明。这第二点,正是回答惠王责备他的“弃燕归赵”。最后再说明“君子交绝不出恶声,忠臣之去也不洁其名。”他在回答第二点时只用典而不点破,正是“不出恶声”;他不避“遁逃奔赵”,正是“不洁其名”。这封信,回答燕惠王的责问,措辞极为婉转得体;又恰到好处地显示出作者的善于谋划,善于用兵,以及善于全身保名。靠君臣知遇来建功立业,是古代不少有才能的人的愿望,所以这封信成为历代所传诵的名篇。
这首词吊古伤今,表现了身处偏安局面,不胜今昔之感的情怀。上片从眼前景物写起,阿房废址,汉代荒丘,成了狐兔群游之所。昔日豪华,已成春梦。抚今追昔,不胜悲愁。
下片着重抒情。眼前景象,悠然往事,惟见塞雁南来,渭水东流。黄昏时候,益觉伤感。全词工丽哀婉,情韵悠长。这是康词中较为突出的一首。
诗的前两句,高度凝练地追述了杜甫亲身遭际的战乱背景。由于唐玄宗晚年的淫奢昏聩,触发了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中原大地顿时惊惶纷乱,两京相继失陷,玄宗仓猝奔蜀,多年的繁华景象化作一片狼烟胡尘,大唐帝国的“太平盛世”从此一去不返。这是对历史的沉痛回顾,也是对当世中原沦陷、金人主北的现实形势的概括。诗人巧妙地抓住了历史惊人重复的现象,在追念怀古的同时,又曲折地反映了当今国土沦丧的时世,一箭双雕,天衣无缝。正如《唐宋诗醇》引张完臣所云: “‘草草’二字,状尽衰世景象,谓之咏少陵可,谓之自咏亦可。”
诗的后两句,概写杜甫乱后的遭遇及晚年寄居于此的情状。当年肃宗初立,杜甫自沦陌的长安潜逃奔风翔投效,任左拾遗。长安光复,又随驾入京。可是这样忠心为国的老臣,却因疏救宰相房瑭而不公正地被贬官华州司功参军。适又遭受大饥荒,被迫奔蜀,流落西南。报国济世壮志不酬,忧国忧民之情难消,悲愤哀凉,辗转万里。晚年时,穷困潦倒、贫病交迫,于是买舟东下归里。陆游在龙兴寺凭吊当年杜甫的寓居时,不禁联想当时情势,想象那时的诗圣在此的情状,老诗人面对凄凉萧瑟的秋景,怀着孤寂、悲凉、忧愤的心境,独伫寺门,谛听阵阵汹涌悲壮的江涛声。陆游在诗后自注云: “以少陵诗考之,盖以秋冬间寓此州也。寺门闻江声甚壮。”陆游与杜甫所处的时代及个人的遭际十分类似,两人的理想,追求与爱国精神也毫无二致,因而这阵阵江声同样敲击着不同时代两位大诗人的心房,悲壮呜咽的江涛正是他们真实心声的共同写照。涛声将大自然的景与诗人的情交融应合,也将古今两位大诗人的心灵交融应合,吊古即是抒今,借前人之情来抒发自身的悲愤,大有“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杜甫《咏怀古迹》)的深沉感慨。
全诗吊古伤今,借历史喻现实,借历史人物表现自己的情怀。意境是博大的,一实一虚,是两个时代的缩影。画面是广阔的,万里风烟入画幅。尤其令人惊叹的是;诗人善于把诗歌从千军急进的宏大战役,浪迹万里的苦难历程,一下缩小到龙兴寺门前,画出孤独者倚门而立,侧耳而听的死象,成为特写镜头。江水在奔啸,人物在静听,一静一动,为全诗创造了感伤的气氛,加浓了诗情。诗的风格,沉雄中不乏细腻;诗的结构,紧密中显得松活,诗的语言,雄浑中透出朴素之美,确是一首吊古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