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散文用人物传记的形式写毛笔的制作、使用和日久头秃被主人所废弃,因此摹拟史传笔法。全文一共是五个自然段,可分为三个部分。一二段为第一部分,写毛颖的家世。三四段为第二部分,通过毛颖被皇帝重用与抛弃,这样亲疏各别的对比,深刻阐明:皇帝寡情,对待百姓不过是利用而已。第五段为第三部分,是作者对毛颖以俘虏身份进见,受到重用,最后被弃置这一事实发表议论。这篇散文运用语意双关、寄托象征的方法,具有言在此而意在彼的特点,意在言外,耐人咀嚼。
第一部分,写毛颖的家世。第一段,先叙毛颖祖先明际,封于卯地,死后为十二属相,次叙敌人月宫、齐东郭馈被害,如同史传叙述先世。第二段借秦始皇大将蒙恬围猎献俘,隐喻聚毛制笔。“遂猎,围毛氏之族,拔其豪,载颖而归,献俘于章台宫,聚其族而加束缚焉。秦始皇使恬赐汤沐,而封诸管城,号曰管城子,日见亲宠任事。”处处双关毛笔。
第二部分,第三段写毛笔因有广泛功用,得到人人的喜爱和皇帝的重用。叙毛颖得到宠幸,“与上益狎”的情况,作为下面被抛弃的反衬。第四段,写毛颖因“上见其发秃,又所摹画不能称上意”,而遭皇帝揶揄,并受到“不复召”的冷遇。
第三部分,模仿《史记》“太史公曰”评价毛颖的历史功绩,对其遭到疏远抒发感叹。是作者对毛颖以俘虏身份进见,受到重用,最后被弃置这一事实发表议论,尖锐地指出:“秦真少恩哉!”篇末点睛,一针见血。
这篇文章以事件进行谋篇,三部分紧密联系,一气贯注,但中间峰峦迭起。如毛颖祖先的一支遭覆灭之灾,毛兔家族交了厄运,接着蒙恬将军“载颖而归”,毛颖成了俘虏,不料秦始皇“赐之汤沐”,毛颖得到了封爵,“日见亲宠任事”,情况发生剧变。毛颖的命运由逆境往顺境转化,此后,愈见发达,君臣、国人,无不喜爱,毛颖达到了事业的峰巅,但一次偶然的机会,毛颖免冠谢皇帝,暴露了自己的缺点,便被皇帝弃之不用。这是文章的一大转折,既是寓言的高潮,亦是它的结局。这个结局是带悲剧性的,它犀利而深刻地道破了皇帝的本质。行文至此,本可收束,但“太史公曰”一段议论阐发了寓言的含意,使主题愈益深化。如此转折变化,曲尽其妙。
这篇散文在写作手法上颇具特色。
首先,这篇散文的构思新颖奇特。作者别开生面,采用寓言文体,选取众所熟知的毛笔作为主角,用拟人手法,并仿照《史记》人物传记的体例宋写,化对具体事物的客观说明为对人物身世的生动描述,寓作者之意于“毛颖”的具有传奇色彩的遭遇之中。读者读完全篇,“毛颖”的生动形象仿佛浮现于眼前。散文同其他体裁的文学作品一样,其艺术上的可贵之处,首先当推形象之创造。本文即以此构思,激活全篇,使之生动活泼,精彩动人。
其次,在表达方法上,文中有对毛颖身世、遭遇的叙述,情节生动、曲折,宛如小说。也有关于兔子,毛笔的知识性说明,使读者在饶有兴趣的阅读中增加见闻。其间还穿插一些神话、传闻,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趣味性。结尾处仿《史记》手法,言微而意重,使读者读罢犹不能释手,似有余音不绝于耳。
总之,文章是将叙述、说明、议论、抒情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使整篇文章既锚落有致,富于变化,又做到章法谨严,进退有度。第三,作者行文无拘无束,自然流畅,语言富创造性。作者在文中继承和发扬了先秦西汉散文语言的优秀传统, 自然而无堆砌浮艳之风,多用双关语、谐音语,幽默诙谐,妙趣横生,使读者在轻松会意的微笑中为作者的机智所折服,并由此而产生共鸣。作者圆熟的语言能力,也加强了文章的感染力。
盛唐绝句,多寓情于景,情景交融,较少叙事成分;到了中唐,叙事成分逐渐增多,日常生活情事往往成为绝句的习见题材,风格也由盛唐的雄浑高华、富于浪漫气息转向写实。张籍这首《秋思》寓情于事,借助日常生活中一个富于包孕的片断——寄家书时的思想活动和行动细节,非常真切细腻地表达了作客他乡的人对家乡亲人的深切怀念。
第一句是写诗人客居洛阳,现在秋天到了。诗人没有大笔浓墨的渲染秋风萧瑟,草木摇落的凄惨景象,读者的阅读中当然不会有那种“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受。
第二句紧承“见秋风”,正面写“思”字。晋代张翰“因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遂命驾而归”(《晋书·张翰传》)。张籍祖籍吴郡,此时客居洛阳,情况与当年的张翰相仿佛,当他“见秋风”而起乡思的时候,也许曾经联想到张翰的这段故事。但由于种种没有明言的原因,竟不能效张翰的“命驾而归”,只好修一封家书来寄托思家怀乡的感情。这就使本来已经很深切强烈的乡思中又增添了欲归不得的怅惘,思绪变得更加复杂多端了。“欲作家书意万重”,这“欲”字颇可玩味。它所表达的正是诗人铺纸伸笔之际的意念和情态:心里涌起千愁万绪,觉得有说不完、写不尽的话需要倾吐,而一时间竟不知从何处说起,也不知如何表达。本来显得比较抽象的“意万重”,由于有了这“欲作家书”而迟迟不能下笔的生动意态描写,反而变得鲜明可触、易于想象了。
“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这是诗人的写信时的心理活动和动作。诗人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写自己怎么样废寝忘食,挑灯夜战地写家书,就是通过这样一个平凡的动作来说明自己是在写家书。过去的交通很不发达,寄一封信回家就是一次漫长的旅行,写一次家书当然要写长一点了。信写好了,发现还有的话没有说,当然要把信打开来补充一些了。诗人这样写诗是很贴近生活的,但是诗歌不仅要贴近生活,还要贴近自己,贴近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思,这样才会震撼人心。这首诗就做到了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最后两句。诗人虽然担心的自己的家书“说不尽”,但是还是封上信封,直到送信的人要走了,又觉得自己没有写好。其实,诗人也并非没有写完这封信,既然已经把信封上了,就是一封完整的信了,其实就是自己的思乡情节在起作用,总觉得有话没有说完的感觉,总觉得自己的家书就是这样的言不尽意。其实,即使是拆开信封,也不一定就要补充什么。这就是心灵微妙的变化的反映,诗人通过“又开封”这一动作,清晰地表达了出来,这振动和变化的缘由就是思乡的情感。从结构上说,这也不是单纯的平面层次,是由动作,反映出了心灵的微妙感受的变化。和“断肠人在天涯”,“万里悲秋常作客”这样的诗句表达的情思相比,这是一种内心微妙细腻的情思,诗人用最平易语言表达出来了,没有过多的渲染和修饰,也是感人至深的。
全诗一气贯成,明白如话,朴素而又真实地表达游子的心态。在消息传达不便的封建社会,长期客居异地的人常有类似的体验,一经诗人提炼,这件极平常的小事、极普通的题材就具有了代表性的意义。后人每每读到,常有感同身受之叹,所谓人同此心,情同此理。
化无情之物为有情,往往是使平凡事物富于诗意美的一种艺术手段。这首短诗,很能说明这一点。
诗中所写的分水岭,大约是今陕西略阳县东南的嶓冢山。这是秦蜀或秦梁间往来必经之地,是唐代著名的交通要道,故一般径称分水岭而不必冠以所在地。题称《过分水岭》,实际上写的是在过分水岭的行程中与溪水的一段因缘,以及由此引起的诗意的感受。
“溪水无情似有情,入山三日得同行。”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溪水无情却似对我脉脉有情,进山三天得以有它伴我同行。
首句从溪水写起。溪水是没有感情的自然物,但眼前这条溪水,却又似乎有情。在这里“无情”是用来引出“有情”的,“有情”二字是一篇的眼目,下面三句都是围绕着它来具体描写的。“似”字用得恰到好处,它暗透出这是诗人时而浮现的一种主观感觉。这个“似”字,语意灵动轻妙,且与全诗平淡中见深情的风格统一。开头一句在点出“有情”的同时,也就设置了悬念,引导读者去注意下面的解答。
次句叙事,暗点感到溪水“似有情”的原因。嶓冢山是汉水与嘉陵江的分水岭,因为山深,所以“入山三日”方才到达岭头。山路蜿蜒曲折,缘溪而行,所以行人感到这溪水一直在自己侧畔同行。其实,入山是向上行,而水流总是向下,溪流的方向和行人的方向并不相同,但溪水虽不断向相反方向流逝,而其潺湲声却一路伴随。因为深山空寂无人,旅途孤孑无伴,这一路和旅人相伴的溪水就变得特别亲切,仿佛是有意不离左右,以它清澈的面影、流动的身姿和清脆的声韵来慰藉旅人的寂寞。我们从“得同行”的“得”字中可以体味到诗人在寂寞旅途中邂逅这位有情良伴的欣喜。
“岭头便是分头处,惜别潺湲一夜声。”小诗的后两句是说,登上山岭头就是我俩的分手之处,潺湲流淌与我惜别一夜有声。
在入山三日,相伴相依的旅程中,溪水有情之感不免与日俱增,因此当登上岭头,就要与溪水分头而行的时候,心中便不由自主的涌起依依惜别之情。但却不从自己方面来写,而从溪水方面来写,以它的“惜别”进一步写它的“有情”。岭头处是旅途中的一个站头,诗人这一晚就在岭头住宿。在寂静的深山之夜,耳畔只听到岭头流水,潺湲作响,彻夜不停,仿佛是同自己这个同行三日的友伴殷勤话别。这“潺湲一夜声”,暗补“三日同行”时日夕所闻。溪声仍是此声,而当将别之际,却极其自然的感到这溪水“潺湲一夜声”如同是它深情的惜别之声。在这里,诗人巧妙的利用了分水岭的自然特点,由“岭头”引出与溪水的分头,又由分头引出惜别,因惜别而体会如此溪声。联想的丰富曲折和表达的自然平易,达到了和谐的统一。写到这里,溪水的有情已经臻于极致,诗人对溪水的深情也在不言之中了。
分水岭下的流水,潺湲流淌,千古如斯。由于温庭筠对羁旅生活的深切体会,对朋友间友谊的分外珍重,他才能发现溪水这样的伴侣,并赋予它一种动人的人情美。在这里,与其说是客观事物的是诗意出触发了诗人的感情,不如说是诗人把自己美好的感情移注到了客观事物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