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运用比兴手法,极写废园的荒芜凄凉景色,并以独明的孤花自况。
上片先写废园春光关不住,春之景象中又有牵衣藤刺,扑面飞絮,这藤刺、飞絮,或许就是他对于时政的感慨。下片还是扣住春光来写,不过这春光却是暮春的景象,一朵孤花开放在墙角,没有人来采摘。结尾两句含有勉励的意思,勉励年轻一代珍惜少年时光,有所作为,莫使良机空逝而徒然叹息。抒发其兴亡、盛衰和怀才不遇之感。全词寓情于景,情景交融,寓意深刻。郁勃激荡而凄绝灵动,在晚清词坛别树一帜。
起句“漠漠春芜春不住”,广漠的园地上一片荒芜萧索,春日的芳华已消逝褪尽的景象。“藤刺牵衣,碍却行人路。”而那些“藤蔓”——昏庸的王公大臣及其帮凶的文人们,却处处牵制,阻碍着维新改革者的道路。“偏是无情偏解舞”。“舞”在此处有双关作用。一是代表那些昏庸的王公大臣们纸醉金迷,酣歌漫舞;二是指行人之舞,即改革维新者前进的步伐。二“舞”是对立存在的。“蒙蒙扑面皆飞絮”,说明维新改革者的道路坎坷,词人怒斥群丑,悲愤之势已出。
下半片的“绣院深沉谁是主?一朵孤花,墙角明如许!”一朵明丽的孤花在荒芜的废园中寂寞地开放,无人培护,无人欣赏。突出了它独立荒园,孤芳高洁的品格。花与词人的心境融合无间,灵犀相通。结尾“莫怨无人来折取,花开不合阳春暮”,是安慰孤花,亦强作自解,以孤花自喻。词人透露出一种怀才不遇的凄凉,同时又以身不逢时而自我宽慰。
这首词写得十分蕴藉含蓄,深意在所描写的景象之外。词刻意描绘废园春景,是要让读者看到一幅时代的政治画图,就是清王朝在那些“藤荆”之类的奸佞之臣当权下,正走向末路和败亡。词人也强烈感受到时下政治的腐时,深深地为国家民族的前途而忧虑。“绣院深沉谁是主”,“绣院”暗喻的是当时的清王朝,这一句还包含了词人盼望“圣主明君”招揽人才,改革时政,振兴国运的怀抱。词的最后几句,则是词人以花自比,抒发的是空怀救国救民之才而无法施展的人生感慨。
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