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词是一首纪游即景之作。词前有小序,序中交代了时间、地点及有关人物。上片写天色未明时的景物,并暗示“太守未来,两县令先在”。开头“城头月落尚啼乌”一句,借用唐诗“月落乌啼霜满天”的意象(也是实写),写出了黎明前的特征性景物。暗点题目中“未明”二字,而且景中有事,由自己从杭州城内出发写起,也暗示了西湖的方位(“月落”在西方),下句写到西湖便不觉突兀。接着写来到西湖边一眼瞥见的景物:“朱舰红船早满湖。”意思是大大小小的游船早已满湖都是。正是“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可见西湖上游人游兴之浓,也为下文写“两县令先在”伏下一笔。“尚”、“早”二字前后呼应,体现了两句所描述的景物在时间上的联系。三、四句就同游伴侣着笔,意思是说还未安排用乐曲来迎接太守,而水天一色的湖面先已荡漾起两位县令的游船。两句一虚一实,暗点题目“太守未来,两县令先在”。“双凫”既是用典,也是比喻,用来指游兴极高的两位县令,显然也带有调侃的意味。
下片承上二、四句,再写湖上、岸边景物,并略表厌倦之意。“映山黄帽螭头舫,夹岸青烟鹊尾炉。”两句展现了西湖湖上、岸边有特色的画面。这既是西湖景,又是风俗画,给人以清新感。篇末二句回笔写苏轼自己,与起笔相照应,表达了某种厌倦的情绪和澄淡的情怀。
全词展示了寒食节清晨众官迎接太守到来的一段场景特写。其中,苏轼的傲散与两县令的恭谨形成强烈的反差,表现出苏轼厌倦官场应酬,蔑视俗吏的内心情怀。
此诗以明镜喻贤良,指宪宗弃绝的革新派人士;昏镜喻邪僻,指宪宗亲信的宦官佞臣;那个喜欢昏镜的陋容之人便指宪宗。
诗前引子记述制镜工匠谈投合人们爱憎好恶心理的生意经,揭示出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人们挑选镜子,并不讲求镜子质量的优劣,而务在“求与己宜”——选择与自己容貌相宜者,明镜“不能隐芒杪之瑕,非美容不合”,故喜昏镜者十居其九,而喜明镜者十难有一。用这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来比况君主用人,即是说君主用人,同人们挑选镜子一样,亦在“求与己宜”,因而,贤良之才不遇英明之君,便不合而遭弃置。用意在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说他们遭贬被杀,并不是他们真有什么罪,而在于宪宗不是英明之君,是宪宗的爱憎好恶所至。引子重在阐明明镜何以遭弃置,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诗则重在揭示昏镜何以受重视,讽刺宪宗君臣。诗的层次分明,语言简洁明快,意旨明白易了。
头二句写昏镜的制作材料和透明度差,徒有镜子之形而无镜子之实,揭示其丑陋本质。古时镜子以精铜磨制而成,“美金”即指精铜。“非美金”,是说镜子本要用“美金”——精铜制成,而昏镜则不然。“丧其晶”,是说制镜本要讲求晶莹明亮,透明度高,而“非美金”制成的昏镜则丧失了这个特征。二语仅用否定修辞手段,便构成美丑的强烈对比,造语简练之极而表现效果鲜明突出,颇为精妙。“漠然”,形容昏镜暗淡的样子。
三四句揭露喜欢昏镜的人的丑陋本质。“陋容”写其客观容貌丑陋,“自欺”写其主观心理丑陋:二陋合一,于是喜欢昏镜,说昏镜同明镜一样明亮。诗人非常注意表述的准确性和精练。喜爱昏镜的是陋容之人,但陋容之人并非都喜爱昏镜,仅是其中有“自欺”心理者喜爱,着一“多”字,即把这种区分和数量关系清楚地表现出来,并突出了其表现的重心——“自欺”,精练准确之至,相当考究。“他镜”,指“美金”制成的明镜。
五六七八句写昏镜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瑕疵既不见”,隐瞒其陋,不见真容;于是“妍态随意生”,自以为美貌无瑕,称心如意;于是“一日四五照”,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于是“自言美倾城”,自诩天下第一美人舍我莫属。这四句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言词尖刻,意境生动,把陋容之人面对昏镜的“自欺”表演和得意心理描写得维妙维肖,讽刺得淋漓尽致。“随意生”三字新奇而意味深长,是诗人刻意所为的篇中传神之笔。
九十两句承前说,昏镜即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于是得到陋容之人的爱重:用绣花带子装饰它,用美玉匣子盛放它。以上十句咏昏镜,极力挖掘昏镜受爱重的原因,以揭露和讽刺喜爱昏镜的人。末两句概括题旨,暗示写作的目的。陋容之人喜昏镜而弃明镜,在于“适”与“非适”,“适”则受爱重,“非适”则被轻视,“非适乃为轻”,就二者言,概括出一篇主旨。“秦宫”,指明镜,传说秦始皇宫中有面方镜,能照见人的脏腑,辨别人心忠奸(见《西京杂记》卷三),这里用这个典故极写明镜贵重,并用反诘语气加以强调,把“适”与“非适”的题旨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两句写得感慨至深,孤愤之情溢于言表,颇能见出作者以明镜自比(包括革新人士)的寄托之意,与秦始皇爱宝镜的典故联系,暗示出作品的现实寓意——针对亲信宦官佞臣而迫害革新人士的唐宪宗而发。又唐太宗曾论魏征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刘禹锡这首诗的立意显然受此启发。太宗曾为秦王,用“秦宫”颇切太宗此事,是双关语(刘禹锡长于此道),谴责宪宗不肖,喜昏弃明,违背祖训,实是妙绝。
首句委婉地道出了诗人的悔恨之情,“中路因循我所长”。诗人从小聪慧伶俐,虽然家境贫寒,但只要一直勤奋苦读,也许会像大多数学子一样,有朝一日可以衣锦还乡。
这本是一条常规之路,可是李商隐因为才华出众,却被当时著名的文士令狐楚所欣赏,不仅教授其写作技巧,而且将他视为己出,在经济上也对义山一家给予照顾和资助。后来李商隐还凭借着令狐楚父子的提携,在仕途中走了捷径。
后来李商隐又得到了泾原节度使王茂元的赏识,还把自己的掌上明珠嫁给他。看似义山应该前途无量,可是最终的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这位晚唐才子在仕途中兜兜转转,竟然又回到了起点。
诗人不禁发出一声浩叹,“古来才命两相妨”。自古红颜多薄命、文章憎命达,诗人非常后悔当初的选择,也许他安分守己地读书,老老实实地参加科考,结果可能比预想的要好。
经过这样一番思考,诗人便告诫后世,“劝君莫强安蛇足,一盏芳醪不得尝。” 作者化用了画蛇添足的故事,又将美好的生活比作“芳醪”,既劝慰人们不要弄巧成拙,又委婉地抒写了其悲戚和无奈之情。
诗人通过对自己亲身经历的体悟,明白了凡事要循序渐进的道理。正如古人所言,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很多时候欲速则不达,越是希望得到,反而越是难以企及。
李商隐的这首绝句语言朴实,道理深刻,可谓字字珠玑、句句含悲,又充满理趣。开篇阐述自己的切身感受,后两句抒写议论,用典无痕、比喻恰当,读完更令人深思。
这是作者追忆亡母的一篇记叙文。全文可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从篇首到“以二子肖母也”,叙母亲生卒年月、致病原因及去世当时的情境。作者母亲生于明弘治元年,死于正德八年,算来仅得年二十六岁,那是非常年轻,还未能充分享受人生的年龄。一可伤也。她十六岁出嫁,七年间生七胎,其中夭折两人。文中用近乎流水账的记叙诉说出母亲生活的沉重和酸辛。虽然这里表情的话仅数句:“有功之生也,孺人比乳他子加健。然数颦蹙顾诸婢日:‘吾为多子苦!”’然只此数句也够了,因为事实比语言本身更有力。二可伤也。为了免除没完没了的多育之苦,母亲接受了老妪所献的民间避孕偏方,饮尽盛二螺的杯水,不意落下暗哑的后遗症,不过三年便去世了。应当指出,这里作者未直接叙写母亲死前悲苦心情。因为当时他的长姊还不到十岁,他更小一岁,无从记忆,不宜虚构:却记载了失母的孩了们不大省事的情状:“诸儿见家人泣,则随之泣。然犹以为母寝也。”死在儿女待哺的盛年之际,三可伤也。“伤哉”二字,分量极其沉重。
于此,作者又记下当时事,即家人延请画工描绘遗容,却以作者与火姊共作模特儿 “鼻以上画有光,鼻以下画大姊”。这最平常的叙事中包含的深厚微妙的感情,对具有重视亲缘关系的文化传统的读者,至今仍是心有灵犀,不难体会的。“二子肖母”此文无字处有着极复杂的情味,妙在笔墨省净。
第二部分从“孺人讳桂”到“无一字龃龆,乃喜”,也是全文的主要部分。叙述母亲娘家境况门风、母亲的德性及生平事略。叙述外祖家风等于交代母亲德行的根源,乃题中应有之义。周氏是昆山县的一个大家族,聚居在县城东南三十里的吴家桥,从千墩浦往南至桥,沿小港以东一带,便是其居住范围。外祖是国子监监生,又是地方上有钱的人。但崇尚俭朴,与本家关系和睦 “与人妁妁说村中语,见子弟甥侄无不爱”,后文还补叙了他对子女的慈爱(母亲嫁后“外祖不二日使人问遗”)。从这样一个温暖实际的小康之家长成的母亲具有勤劳、俭朴、宽厚、聪慧、识理种种品性,也就不足为怪了。以下便通过具体事略表彰母亲的上述德行。
文中描述母亲回吴家桥娘家,则纺木棉:到县城婆家,则搓麻线。虽然并无盐米短缺之忧,却忙碌得像吃了早饭没晚饭的样子。可见她是勤劳成性的。又说冬天生炉火剩下的炭屑,她也吩咐婢女团起来,一排排晾在阶下,“室靡弃物,家无闲人”,可见其俭朴。尽管拖累很多,“儿女大者攀衣,小者乳抱。”却“手中纫缀不辍”,“户内洒然”,可见其善于持家。再说她待僮仆的好处,虽不免有责罚,却不忍在背后出恶语怨言。娘家每年送来尝鲜的“鱼蟹饼饵”,大都与家人共享,故“家中人闻吴家桥人至,皆喜”,由此可见母亲的厚道。
最后忆及母亲对作为长子的作者所施的教育:有光七岁时与从兄有嘉入学,遇到雨天,有嘉便不上学了;有光自己也不想上,但母亲却不允许。可见她对子女决不一味溺爱,俨有孟母之风。每每半夜母子睡醒,母亲便“促有光暗诵《孝经》”,倘能熟读到十分流利,“无一字龃龉”,便很高兴。可见母亲教子很严。这部分通过一系列家庭琐事的追忆,凸现了一个能干、慈爱而有见识的母亲的形象。正由于作者是通过亲闻亲见的琐事描写加以反映,所以决无空洞浮夸的感觉,而使人觉得非常真实可信。
第三部分从“孺人卒,母何孺人亦卒”,叙述母亲死后两家人事变迁,引出沉痛的思念。其中一段叙母亲及外祖母相继亡故后,外家遭遇的不幸。由于一场瘟疫,夺去了舅母、四姨等三十人性命,唯外祖父与二舅幸存下来。这种自然灾祸,与母亲的死似乎无关,又似乎隐约有一种“祸不单行”的神秘关系。作者只记事实,言下却有无穷感慨。
以下一段则叙母亲死后十一年,有光人学,且与大姊各完婚嫁。作者这里特别说明,大姊的归宿为“孺人所许聘者”,有光所娶也是“孺人所聘者”。盖旧时儿女婚事概由父母之命,这在母亲死前一一已有安排。这种念念不忘的口吻,涵味仍是深厚复杂的。文中写道,“期而抱女。抚爱之,益念孺人。中夜与其妇泣”。一些印象较深的往事记忆犹新,但更多的往事却已记不分明,令作者黯然神伤,故末句伤痛之语便觉水到渠成。
文中所表达的既有对母亲特有的短暂、辛苦而不无光华的一生的诚挚的纪念,又有人伦中最普遍最深切的一种感情。即对母爱的歌颂与依恋。作者力求客观叙事,绝去粉饰。尤其突出的一点,便是尽量地减去了直接的、主观的抒情。该文用第三人称叙事,除“伤哉”、“天乎痛哉”两短语,几乎全篇是不动声色地叙事。然而由于所叙皆作者印象最深、涵味极厚的生活细节,款款叙来,自足动人。如文中记儿女或牵衣或乳抱,母亲却劳作不息,那形象是极平凡而又可歌可泣的。
特别是首尾两部分,最质木无文,却最见功力。最有特色,情性横溢,潜台词极多。文章不仅文字简练,而且富于含蕴。例如写母亲之死,诸儿不知悲痛,仅随人而泣,令人感到双重的可悲。又记画工以遗孤为模特儿画遗容,仅说“二子肖母”,令人反思母亲当时如何撇得下如此小儿女,越觉其以浅语表深哀.催人泪下。作者用了即事寓情的手法,满足于款款叙事,赋予了全文以不动声色而感人至深的特殊风采。
纵观全篇,并没有过多作者强烈而直接的感情抒发,而是通过白描的手法对生活细节进行描述,却将自己厚重的感情融于字里行间,融于这些看似简单平凡的事件。正所谓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在平凡淡然的背后却是隐藏着作者对亡母的深深的怀念与对亡母逝世的沉痛之感以及亡母高尚美好的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