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作品对传统文化中固有的 “男才女貌” 的恋爱模式进行了大胆的颠覆,一反传统郎才女貌,才子配佳人的择偶标准,而以“心儿真”,“情儿厚”作为感情的基础,唱出人间最本色最天然的纯真、朴实、无邪的爱情颂歌。
在兰楚芳的笔下,传统文化中固有的“男才女貌”的恋爱模式进行了大胆的颠覆,剧中的主人公一个是土里土气、没有女性引以为傲的美丽容颜;一个是相貌丑陋,没有男子英俊倜傥的翩翩风度,与我们对于“完美”爱情的预想完全不符!“丑则丑村则村意相投!”显然,自己之村、爱人之丑并未给爱情中的女子造成任何困扰,她坦然承认自己与爱人并不符合世俗“完美”的标准,却更自信地彰显着爱情最核心的价值——情投意合心心相印!自然这看似又村又丑的一双爱人在世间是极为罕见的,因为他们超越了世俗的价值,具有洞悉爱情真谛的智慧,在双方村与丑的表象之外,能感受到彼此的真心与深情。所以,这份厚实的幸福只有天上的神仙眷侣才能与之媲美。爱情的主人公没有令世俗艳羡的名誉、地位或财富,甚至与普通人相比他们都显得寒酸很多,但是他们所拥有的却是无法用金钱、权力和容貌得到的真情和幸福。
兰楚芳的《南吕·四块玉·风情》将一段人间的真爱放到当时社会非常态的镜像下作变形的展现,对社会的不合理因素提出了质疑,让我们看到在那弥漫着畸形而荒唐的迷雾社会中仍然透出一丝真善美的光亮,也为追求光明和幸福的人们注入了继续跋涉的勇气,使人们在面对挫折的时候不至于完全绝望。若将作品放到整个元代文学乃至中国文学发展的历程中来考量,该作以一个“写丑而显美”的角度表现了作家对生命真谛独特的理解,也与我国文学发展过程中一贯具有的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的传统相互呼应,从这个意义上看,对元散曲这一当时文坛新生的充满着活泼的生命张力的文学样式进行重新评价无疑是很有必要的。
此诗明显是李白赐金还山回到山东单父(现单县)所作,当时杜甫高适与他一同来到这里,当然是李白请客,唐玄宗刚刚给了他不少黄金,沿途也收了不少馈赠,除掉给济州道士们的钱,估计还有不少赢余,后来在这里造酒楼,以及在龟阴买的地大约也是用这笔钱.
当时三人一定很爽,难怪杜甫到死都没有忘记李白,吃了别人的嘴软哈!那高适就有点不够哥们了,帮助李白出狱是宋若思干的,他在旁边看热闹,其实,当时他比小宋的官大,也是直接管李白的事儿的,恩,不哥们!
单县故事不少,牌坊也比较有名,李白当初也在这水边喝过酒,就把这些照片一起发给大家玩玩.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这是一首歌颂大丈夫从军赴边、生死搏战、凯旋受赏的诗。全诗表现出主人公从戎报国、立功边域的远大理想,赞扬了他的英雄豪迈气概和不畏艰险的乐观主义精神。整首诗语言明快、格调高昂、气势磅礴、意蕴深长。
“结束浮云骏,翩翩出从戎”,开篇二句,诗人就将一个装配齐备,身跨战马,奔腾如飞的勇士形象突兀地推到读者面前,使诗歌一开始就具有挟天风海雨而来之势,显得奇警迅猛。此诗起调显然受到曹植《白马篇》的影响,但不同的是《白马篇》在“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的突起之后,却以慢笔插入“借问谁家子”以下大段铺陈,写“游侠儿”的生平和高强武艺。高适却将这些一概摒弃,快人快语,一腔豪气,一泻到底。所以,三、四句再从“天子怒”“将军雄”两方面予以渲染。这样,勇士的赴敌就更理直气壮。再加上“将军”的雄武,愈发增加了胜利的信心、立功的热望。开始四句,痛快豪壮,层层蓄势,已将勇士的形象渲染得气势如虹,这样就使下文“快战”场面的出现水到渠成。
“万鼓凭殷地”以下八句,将主人公赴敌过程的细节一概删掉,直写战阵的壮阔。同时加以生动的夸张和想象,突出大战的激烈和唐军的英勇。万鼓齐鸣,犹如惊凭震天动地;千军万马,红旗飞扬,恰似烈火借助风威。战士们精诚贯日月,使其留驻空中;“阵云”冲山岳,群峰为之晃动。这样神勇的军队,还有什么敌人不能战胜呢?文势至此高潮,陡然收住,如截奔马,使之折入对主人公心胸的袒露,与起首相呼应。
一般说来,在文势的高潮突转,比较难以为继,它必将聚集起更大的力量,才能再掀波澜,否则就有龙头蛇尾之弊。不过这种担心对高适来说显然是多余的。他的万斛豪情,不如此就不能尽情发泄,故自“万里不惜死”以下八句,感情突破陡煞的闸门,冲天而起,再奋逸响。因为直接参战的主人公,他的理想就是到金戈铁马的战场上去搏击,是以“万里不惜死”的无畏追求而得到“画图麒麟阁,入朝明光宫”的最高奖赏。因此,他被这撼天动地的战斗场面鼓舞,为自已能建功立业、凯旋受赏而欣喜若狂。自然,对于皓首穷经、老于牖下的平庸书生生活,他是不屑一顾的,因而以“大笑向文士,一经何足穷”这样的英雄豪语,把主人公安边定远的壮志、豪宕不羁的精神,如狂飙勃发般地倾泻出来。
高适喜欢用直抒胸臆的手法来抒情,以饱含着强烈感情的语言,率直地表现诗人的深刻感受。诗中汹涌奔腾的感情,既峰峦迭起,又一气贯注,感情的洪流愈泻愈强,毫无衰减,如骏马注坡,不可羁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