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史诗,题写于梁元帝萧绎所撰的《金楼子》书页之上,主要内容是抒发对梁元帝萧绎焚书之事的感慨。不过诗中所言焚书的史事是两起,这两起历史事件却不是一回事。
焚书之事,历来最为士人所痛心。书是人类经验认识的结晶,是知识的储藏,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得以沿袭的重要载体是属于人类的财富。焚书之事并不始于秦始皇,焚书之事在秦之后也屡屡有之。不过,秦始皇的焚书无疑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焚书事件,以至于遮掩了其他的焚书之事。如果就书籍而言,秦始皇的焚书所造成的损失却未必大于梁元帝萧绎的焚书。秦始皇焚书影响之大,一是由于是统一政权所采取的大规模行动,地域之广,涉及的人群之多,与此前的六国焚书相比,影响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二是秦始皇的焚书是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实行,若有违抗,国家就有严厉的惩处,充分表现了专制政权的粗暴与专横。但是,秦始皇的焚书却并非是“尽焚其书”,而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帝三十四年(前213),为了钳制士人的政治批评,确定皇帝“别黑白而定一尊”的绝对权威,李斯建议:“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批曰:“可。”这段文字说得很清楚,在这一次禁焚书籍的政治举措中,有实际的生活功用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在被禁焚之列,有关社会治理的法令之书也不在被禁焚之列,被禁被焚的是那些会启示人的思想、带动人的思考的书籍,一是史书,二是战国以来的以儒学典籍为首的诸子之书。而这两类书籍的被焚也规定了范围:史书中要焚毁的是非秦国的历史之书,也就是说,只许保留秦的记忆,借此以构建秦之统一天下的历史合理性;诸子之书则禁止在民间流传。朝廷中的博士之官要备皇帝的顾问,要参与政治的决策,仍然需要广泛的知识,故皇家图书馆中收藏的“《诗》、《书》、百家语”不在禁焚之列。因此,秦始皇的焚书是为了在民间实行禁学而愚民的政策,行为虽严酷,焚毁的书籍种类与范围都是有限的。
梁元帝萧绎的焚书就不同了。萧绎自幼好学,酷爱读书,手不释卷,甚至在患眼疾时也是如此。他在一眼失明之后,不便执卷而读,就安排了专人为他朗读,以代自读。而且是每晚五人轮流值班,通宵达旦,诵读不歇。萧绎涉猎甚广,颇以学问自许,曾言:“我韬于文士,愧于武夫。”(《南史》卷八)又在《金楼子序》中说:“窃重管夷吾之雅谈,诸葛孔明之宏论,足以言人世,足以陈政术,窃有慕焉。”他以管仲、诸葛亮为期许,自信有治国平天下之才,而将书籍视为知识与智慧的宝库。因为爱书,故收藏丰富。萧绎在江陵藏书之多,有十四万卷之巨。这里有他的收藏,还有从金陵运来的历代皇家藏书,不仅是经、史、子、集俱全,儒、道释、仙兼备,而且多是珍本。这十四万卷图书是自秦汉以来数百年的精神财富又历尽战乱之后的珍藏。当西魏攻破江陵之夕,萧绎将这批珍藏一炬焚之,又将自己的佩剑在柱上砍折,自叹曰:“文武之道,今夜尽矣!”不将珍藏留于敌人,在萧绎,这是血与泪的共泣,是悲与愤的并发。但看他焚书与折剑,有用则珍藏,无用则焚毁,十四万卷历代珍藏与一把佩剑一样,都不过是他个人的私产。萧绎虽然爱书,却并不尊重文化知识的历史公有性。这样的焚书,对文化传承带来的破坏就要远胜于秦始皇的焚书。
李煜此诗正是着眼于萧绎与秦始皇两件焚书事件的区别而发表感慨。前二句以书卷的华丽装饰与“火烧”对比,说萧绎曾有感于荆州焚书而使王粲作品仅存一篇,但是当他自己焚书之时,却连王粲仅存的一篇也一同焚毁了。这是以沉重的感慨来印证序文中两次出现的“尽焚其书”。后二句说即使酷烈的秦始皇,当年也是有选择性的焚书,民间书籍虽然无存,宫廷典籍尚可流传,因此后人才有可能读到“遗篇”。相比于萧绎行为的绝对与自私,秦始皇的焚书可以说是网开一面,对书籍的文化价值有手下留情之意。这层意思以反问出之,与前二句写萧绎事不仅有对比的效果,也加强了语气,对萧绎之举深感痛心。
古人素来有谶语一说,即本来是偶尔言之的事情,最后却成了事实,仿佛冥冥之中有命运之神在聆听与拨弄,人则“不幸而言中”。李煜就萧绎焚书而作的历史批评,表达了他对书籍价值的认识与珍惜,也见出他有超越一己之私的历史识见。可是当北宋攻破金陵城池之际,他却将南唐三代君主所收藏的典籍字画同样付于火烛,这首诗在某种程度上因此而具有谶语的意味。
在绝句体中,有一种“一句一绝”的格调。即每句写一景,多用两联骈偶,句子之间似无关联。它最初起源于晋代《四时咏》(“春水满四泽,夏云多奇峰。秋月扬明辉,冬岭秀孤松”)。唐代作者已不多,唯杜甫最喜运用这种体格。或许是因为他太精于诗律,运用这种绝体,可以因难见巧。他最脍炙人口的绝句如“两个黄鹂鸣翠柳”“糁径杨花铺白毡”“迟日江山丽”等,也都是用这种体格。这些诗的优点不只在于写景生动,律对精切,而尤其在于能形成一个统一完美的意境,句与句彼此照应,融为一幅完整图画。
这首诗写夜泊之景。诗人写月夜,不从空中之月写起,而写水中月影(“江月”),一开始就抓住江上夜景的特色。“去人只数尺”是说月影靠船秀近,“江清月近人”,它同时写出江水之清明。江中月影近人,画出了“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的江间月夜美景,境界是宁静而安谧的。第二句写舟中樯竿上挂着照夜的灯,在月下灯光显得冲淡而柔和。桅灯当有纸罩避风,故曰“风灯”。其时江间并没有风,否则江水不会那样宁静,月影也不会那样清晰可接了。一二句似乎都是写景,但已暗示出一个未眠人的存在(第一句已点出“人”字),这就是诗人自己。从“江月”写到“风灯”,从舟外写到舟内,由远及近。然后再写到江岸,又是由近移远。由于月照沙岸如雪,沙头景物隐略可辨,夜宿的白鹭屈曲着身子,三五成群团聚在沙滩上,它们睡得那样安恬,与环境极为和谐;同时又表现出宁静的景物中有生命的呼吸。这和平境界的可爱,惟有饱经丧乱的不眠人才能充分体会。
诗句中洋溢着诗人对和平生活的向往和对于自然界小生命的热爱,这与诗人忧国忧民的精神是一脉相通的。诗人对着“沙头宿鹭”,不禁衷心赞美夜的“静”美。由于他与自然万类息息相通,这“静”与“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王维《竹里馆》)的寂静幽独该有多少不同。忽然船尾传来“拨剌”的声响,使凝神睇视着的诗人猛地惊醒,他转向船尾,只见波光粼粼的水面上跃起一条大鱼,在夜空中画了一条若隐若现的弧线后,又潜入水中。
诗的前三句着力刻画都在一个“静”字,末句却写动、写声,似乎破了静谧之境,然而其表达效果恰好相反,以动破静,愈见其静;以声破静,愈见其静。与“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王籍《入若耶溪》)有异曲同工之处。这是陪衬的手法,适当把对立因素渗入统一的基调,可以强化总的基调。这是诗、画、音乐都常采用的手法。诗的末两句分写鱼、鸟,一动一静,相反相成,抓住了江上月夜最有特点同时又最富于诗意的情景,写得逼真、亲切而又传神,可见诗人体物之工。
此诗乍看上去,四句分写月、灯、鸟、鱼,各成一景,不相联属,确是“一句一绝”。然而,诗人通过远近推移、动静相成的手法,使舟内舟外、江间陆上、物与物、情与景之间相互关联,浑融一体,读之如身历其境,由境会意。因而决不是什么“断锦裂缯”(胡应麟)。“老去诗篇浑漫与”,从诗题“漫成”可知是诗人一时得心应手之作,这种工致而天然的境界不是徒事雕章琢句者能达到的。
此诗是一首抒情诗,前四句说夫妻恩爱,五句至八句写深夜话别,九句至十二句写黎明分手,最后四句写互勉立誓。全诗以时间为序,围绕夫妻恩爱,突出话别、分手和互勉。语言质朴明白,生动流畅。
开头四句从夫妻平时恩爱叙起,说明自结为夫妻之后,两相恩爱,从无猜疑,这样就为离别与相思,做了铺垫。三四两句,虽未明言离别,但从欢娱燕婉,仅有今夕的描写中,已透出夫妻即将分别的信息。既然夫妻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良辰在于今夕,这短暂的时光就特别可贵,从惜时写惜别,虽未明言离别而离思已满。开头四句,委婉含蓄地写出了夫妻离别的凄苦。
“征夫怀远路”以下四句,叙述将要分别的景物。“征夫”乃作者自指,“远路”即去匈奴之路。此时作者王命在身,奉命使北,不得不割舍夫妻之情。也可能是王命急宣的缘故,诗人需要夙夜起身,故起观夜色,惟恐误了行程。仰观天际,看到参星与辰星皆已陨落,天色将曙,此时应踏上征途,别妻远行了。
“行役在战场”以下四句,正面摧写夫妻离别。首句点明去路,“战场”指匈奴统治之地,自秦至汉,匈奴成了北地主要的边患,可以说是个古战场,所以李白《战城南》云:“秦家筑城备胡处,汉家还有烽火燃。”不过这次苏武使匈奴,并不是到这个古战场上去与匈奴打仗,而是因“送匈奴使留在汉者”,此处露出了伪托的马脚。既然去路是如此遥远,不管行役作战也好,出使也好,夫妻再相见是无有定期的,想到这里,夫妻之间惟有握手长叹,泪满衣襟,有不胜临歧之痛。
末四句写新婚夫妇临别时的相互郑重叮咛。其中“努力”二句是妻子对丈夫的嘱托,她要丈夫在行役中爱惜自己的青春年华,注意保重身体,同时牢记夫妻间的恩爱与欢乐,体现了一个妻子的关心和担心;“生当”二句是丈夫对妻子的回答:“若能生还,一定与你白头偕老,若死在战场,也将一直把你怀念。”表现了丈夫对爱情的忠贞不渝。这段对话,不仅展示了人物朴实、美好的内心,而且更充实了诗首二句中“两不疑”的内容,使全诗增添了一种悲剧气氛。前贤曾谓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此诗正符合这样一种说法。男女相爱结为夫妻,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可是在残酷的兵役制逼迫下,它只能像一朵刚绽放即被摧残的花,转瞬即逝,无法追回。
历史上有许多写离状别的佳作,此诗当能在其中占一席之地。它的选材、表达、风格等,都对后代有广泛的影响。唐代大诗人杜甫的名作《新婚别》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