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敬之的诗,《全唐诗》仅存二首,其中一首极为后世传诵,并且因为众口争传,逐渐成为人们常说的“说项”这个典故。
关于项斯,宋计有功《唐诗纪事》载:“斯,字子迁,江东人。始,未为闻人。······谒杨敬之,杨苦爱之,赠诗云云。未几,诗达长安,明年擢上第。”《全唐诗》收项斯诗一卷,此外未见有任何突出成就,只是因为有杨敬之的这首诗,他才为后人所知。杨敬之在当时是一个有地位的人,而这首诗却真心实意的推荐了一个“未为闻人”的才识之士,他虚怀若谷,善于发掘人才;得知之后,既“不藏人之善“”,而且又“到处”“逢人”为之赞扬,完美的表现出一种高尚品德。
“几度见诗诗总好,及观标格过于诗。”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多次读到你的诗又总是觉得很好,等到看见你的气度品格更高于诗。
首句是衬垫之笔,也点出作者所知道的项斯,是从得见其诗开始的;赏识项斯又是从觉得其诗好开始的。次句进一步写见到了本人之后,惊叹他“标格过于诗”,心中更为悦服。对项斯标格之好,诗人不直接写,却先提一句“诗好”,然后说“标格过于诗”,则其标格之好自不待言。“标格”包括外在美和内在美,即仪容气度、才能品德的统一。品评人物应该重视才德,古今皆然。
“平生不解藏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我平生不愿意藏匿人家的长处,无论到哪里见人就会推荐你。
“平生不解藏人善”,这句话很占身份。世间自有见人之善而不以为善的,也有见人之善而匿之于心的,缄口不言,唯恐人家优秀了会成为自己仕途的障碍的;诗人于此明确表示“不解”,而且是“平生不解”,即不会这样做,他的胸襟度量是超过常人。他不只“不解”,而且是平生不解,并以高屋建瓴之势,震动世间一切压制人才,对人才怀着嫉妒之心的小人。诗人对于“扬人之善”,只是怎么想就怎么做,不曾丝毫顾虑到个人的得失,是否会被人讥笑为“自我标榜”。他的古道热肠,令人钦佩。做了好事,由他自己说出,更见直率可爱。本来奖掖后进,揄扬人善,一向传为美谈;诗人自为之而自道之,也有自作表率、劝导世人之意。
这首诗语言朴实无华,所表现的感情高尚美好,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今天,这种难得的、可贵的精神是值得提倡的。正因为如此,它成为广泛流传,成为赠友诗中的上品,受到人们的喜爱。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多次读到你的诗总是觉得很好,等见过你后觉得你的气度品格更高于诗。
平生不知道掩盖别人的优点,所以无论到哪里逢人就赞扬项斯的人品。
注释
度:次。
标格:风采,指一个人的言语、行动和气度等几方面的综合表现。犹规范,楷模。晋葛洪《抱朴子·重言》:“吾特收远名于万代,求知己于将来,岂能竞见知于今日,标格于一时乎?”
不解:不会。
善:优点,这里指品质、言行、文学方面。
杨敬之的诗,《全唐诗》仅存二首,其中一首极为后世传诵,并且因为众口争传,逐渐成为人们常说的“说项”这个典故。
关于项斯,宋计有功《唐诗纪事》载:“斯,字子迁,江东人。始,未为闻人。······谒杨敬之,杨苦爱之,赠诗云云。未几,诗达长安,明年擢上第。”《全唐诗》收项斯诗一卷,此外未见有任何突出成就,只是因为有杨敬之的这首诗,他才为后人所知。杨敬之在当时是一个有地位的人,而这首诗却真心实意的推荐了一个“未为闻人”的才识之士,他虚怀若谷,善于发掘人才;得知之后,既“不藏人之善“”,而且又“到处”“逢人”为之赞扬,完美的表现出一种高尚品德。
“几度见诗诗总好,及观标格过于诗。”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多次读到你的诗又总是觉得很好,等到看见你的气度品格更高于诗。
首句是衬垫之笔,也点出作者所知道的项斯,是从得见其诗开始的;赏识项斯又是从觉得其诗好开始的。次句进一步写见到了本人之后,惊叹他“标格过于诗”,心中更为悦服。对项斯标格之好,诗人不直接写,却先提一句“诗好”,然后说“标格过于诗”,则其标格之好自不待言。“标格”包括外在美和内在美,即仪容气度、才能品德的统一。品评人物应该重视才德,古今皆然。
“平生不解藏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我平生不愿意藏匿人家的长处,无论到哪里见人就会推荐你。
“平生不解藏人善”,这句话很占身份。世间自有见人之善而不以为善的,也有见人之善而匿之于心的,缄口不言,唯恐人家优秀了会成为自己仕途的障碍的;诗人于此明确表示“不解”,而且是“平生不解”,即不会这样做,他的胸襟度量是超过常人。他不只“不解”,而且是平生不解,并以高屋建瓴之势,震动世间一切压制人才,对人才怀着嫉妒之心的小人。诗人对于“扬人之善”,只是怎么想就怎么做,不曾丝毫顾虑到个人的得失,是否会被人讥笑为“自我标榜”。他的古道热肠,令人钦佩。做了好事,由他自己说出,更见直率可爱。本来奖掖后进,揄扬人善,一向传为美谈;诗人自为之而自道之,也有自作表率、劝导世人之意。
这首诗语言朴实无华,所表现的感情高尚美好,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今天,这种难得的、可贵的精神是值得提倡的。正因为如此,它成为广泛流传,成为赠友诗中的上品,受到人们的喜爱。
这是一首诗人之间的赠答诗,应该是作于公元844年(唐武宗会昌四年)项斯进士及第之前。项斯曾筑草庐于朝阳峰前,枕石饮泉,读书吟诗,长达三十年。项斯听说杨敬之最喜提携后辈,便带着自己的诗作前去拜谒这位前辈。杨敬之读了他的诗后大加赞赏,写下了这首诗。
全诗采用五七言杂用的短古形式。前四句五言叙写自己从长安来驱马邯郸道上的经历和丛台访古的见闻感受。纯用简笔叙事抒情,即使是丛台怀古这样一个可以写一首长篇七古的题目,也只用“伤心丛台下,一带生蔓草”二语轻轻带过。这一方面固然是由于题为“邯郸客舍歌”,前四句主要是用来交代行程,引出“邯郸客舍”,笔墨不宜在丛台怀古上黏滞;另一方面也可能由于在此之前已写过一篇《登古邺城》的登临怀古诗,此处再写丛台访古,意蕴、笔法均易重复。
后六句改用七言句式,押韵也由前四句之押去声转为平声韵,显示出所写内容、意蕴的转换。五、六句先写客舍所在:门临漳水,水边垂柳挂丝,下系渔船。寥寥二语,信笔点染,风光如画。而这钓鱼船所钓的鱼又正是乡间旅舍现成的下酒佳肴。从而自然过渡到下句的“沽酒”,衔接自然,有神无迹。
七、八句正面写客舍主人——“邯郸女儿”,却不对她的容貌装束风姿作任何具体描绘,而是别出心裁地选取了一个“夸数钱”的镜头。这位年轻的女店主,一边卖酒,一边在面对客人挑亮灯盏,在灯下数着酒钱。“夸”字或谓是“大”的意思,恐非。夸即夸耀、夸示,“夸”字要和“对客”联系起来品味。这位邯郸女儿生长于客舍,见惯邯郸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客商,有少女的天真无邪,却无半点少女的羞怯,她对自己的经营颇为自豪,竟面对着陌生的旅客在夸耀式地大声数钱,展示自己的业绩。“数钱”的字面也许跟“河间姹女工数钱”有些关系,但“对客挑灯夸数钱”这个细节绝对是来自亲历的生活体验。这幅素描,将“邯郸少女”的神情姿态、口吻性情描绘得生动、逼真而传神,而且把中世纪路边客舍之夜的气氛也渲染得极富情趣,较之前两句纯写客舍景物显得更富生趣。
在这种气氛熏染下,生性好奇而浪漫的诗人不禁为之心醉。于是而沽酒买醉,痛饮狂歌,喝到尽兴时酩酊大醉,于一曲狂歌声中颓然眠卧于酒垆边。这时一轮明月,正挂中天。这两句写身为客子的诗人身心俱醉的快感,写得情景交融,畅快淋漓,具有浪漫色彩。
丛台荒芜,表明历史的无情,难免伤心;邯郸姑娘的大方爽直,尚保存一点燕赵儿女的豪爽之气,又留恋不已。这几种复杂的感受,诗人一时难以融和,只好接着酒力去消解,于是就有“一曲狂歌垆上眠”的举动,由此也就使这首诗带有浓郁的浪漫色彩。诗的前后两段,一写邯郸访古,一写客舍夜饮,一简一繁,适成鲜明对照。
这首诗的首联从反面切入,写聚会,偏从离别的象征物杨柳写起,构思奇特,然后次句以“未拟还”拉回,又以谢朓比谢榛,切姓,又切身份;颔联由上“未拟还”生出,把他不归说成不得归,暗中达到颂扬的目的;颈联在谢榛布衣的身份上做文章,说他不屑仕进,而交游遍天下;尾联收缴全篇,说他终将与妻子高隐;尾联一纵一收,收放自如,巧妙地化用典故,为谢榛转圜,把他高人诗客与出入京华富贵之家的形象组织在一起,处处为他占身份,虽是颂扬,但颂扬得十分得体。
京城送走了严冬,又迎来了春天,路边的杨柳抽出了长长的嫩条,正好供行人攀折话别,而谢榛却游宴歌咏于京师,还没有回乡的意思。古人有折杨柳送别的风俗,《三辅黄图》云:“灞桥在长安东,跨水作桥,汉人送客至此桥,折柳赠别。”后诗词中多引为赠别语,如唐王之涣《送别》云:“杨柳东门树,青青夹御河。近来攀折苦,应为离别多。”这首诗写的是聚会,却偏从离别的象征物杨柳写起,构思奇特,非才力大于凡人者难以做到。对句以谢朓比谢榛,即切合其姓,又符合他诗人的身份。而西园又是达官贵人府第的代称,并以文人游宴赋诗而著名,谢榛在京城与当朝大佬过从甚密,诗用西园典,与他的行事密切吻合。李攀龙论诗与“前七子”遥相呼应,力主“诗必盛唐”,特别心醉杜甫。杜甫的赠人诗以用典切合人的姓氏身份著称,如《送翰林张司马南海勒碑》“不知沧海上,天遣几时回”,用张骞泛槎事切其姓。又如《敬简王明府》:“叶县郎官宰,周南太史公。”以汉叶县令王乔比王明府,切其姓与身份。李攀龙此句正是他学杜甫的经意之作。
古时提倡清高,对隐逸之士往往推许褒扬,对曳裾侯门者往往多微词。所以首联说了谢榛滞留京师不归,出人权贵之门后,颔联立即拉回弥补。诗说谢榛年事已长,由于苦吟和久居他乡,暗换了青青发,每逢春天到来,魂梦不由得萦绕着故乡的青山。这就把谢榛不归说成了不得归,他出入朱门也就非其所愿。而是由于权贵们仰慕他的诗名。这样对谢榛出入人海的行止作解释,便达到了颂扬的目的。
颈联在谢榛的身份上大作文章,说他生当清明盛世,正是可以出仕为帝室效力的时候,他却托病不起,甘以布衣终其身,虽然无官无禄,清寒贫苦,却结交遍天下,声名籍籍。尾联则进一步说谢榛虽然目前游走京师,最终仍然要像隐士庞德公一样,偕妻子高隐故乡。这两联仍然是一纵一收,处处为谢榛转圜,把他描绘成高人与诗客的结合体,为他占尽身份。虽是颂扬,而颂扬得非常得体,不露谀媚之态,无论是受者、旁观者都能坦然接受。
读古诗时总感觉到写赠答诗犹如送礼,措手颇费斟酌,且碍于情面,很难写得实事求是,恰如其分,更难表达真实感情。李攀龙这首诗巧妙地化用典故,收放自如,以精湛的技巧弥补了感情的不足。
这首诗是作于李攀龙与谢榛刚刚缔交时,诗竭力加以捧扬赞美。后来李攀龙论诗与谢榛发生龃龉,王世贞等人站在李攀龙一边,干脆把谢榛排斥在七子之外,自己做起领袖来。明代的世风,到了嘉靖年间已日现颓势,反映到诗人中,便同类相引,异己相斥,互相攻讦,忽离忽散。“后七子”后来一遭公安派的轰炸,马上溃不成军,未尝不是这种世风下的必然结果。
这首诗赞叹王倚对作者的热忱招待,因诗中表现出发自内心的真情而感人至深。
王倚跟杜甫在此之前并无深交,家境自不富裕,见杜甫来访,颜色很不好,问知是打了三个来月的摆子,身体很瘦弱,十分同情,便打发人去赊购好米,又叫妻子亲自做菜备饭,割鲜沽酒,特产俱呈,竭尽全力,盛情款待,这令深谙“人生冷暖、世态炎凉”的杜甫大为感动,不觉手脚轻旋,沉疴为之顿起。对王倚古道热肠的盛情赞叹,就是对末世薄俗的鄙薄,懂得了这一点,就不觉诗人对一饭之德未免感激过分、对王生未免称许过当了。
全诗诗句平易,可知王倚并不是诗流。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