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五言古诗《赠李白》为杜甫公元744年(唐天宝三载)所作。此诗共分两段,前八句为一段,后四句为一段。第一段八句自叙,表达厌都市而羡山林之情。第二段四句方及李白,赠李,表明欲遂偕隐之志。公元744年,李白受诏供奉翰林,旋被高力士谮言,帝赐金放还。李白讬鹦鹉以赋曰:“落羽辞金殿,是脱身也。”是年,李白从高天师授箓,同时事华盖君,隐王屋山艮岑。因此说“脱身事幽讨”。
这是一首借景抒情的小词。词的前两句“春入平原荠菜花,新耕雨后落群鸦”,写的是农村恬静而又充满生机的春天景象。白色的荠菜花开满了田野,土地耕好了,又适逢春雨,群鸦在新翻的土地上觅食。聊聊数笔,把一幅乡间春色栩栩如生地描绘了出来。由荠菜开花而说“春入”,对平凡微贱的荠菜花寄予了极大的感情,又把“群鸦”写得充满生意,一点不像平时人们所见的那副使人讨厌的聒噪相。词人留意和刻画这些细物细事,可见其意态闲适。但是,接下来两句“多情白发春无奈,晚日青帘酒易赊”,情绪陡变,适才令人心情舒爽的春色不见了,万种愁绪染白了的头发。词中说的是“白发”,实际上讲的是“愁绪”。“多情白发春无奈”,词人心情沉闷,只好到小酒店去饮酒解愁。这里“多情”二字写得诙谐,恰如其分地传递出词人那种带有苦味的诙谐。而在这诙谐中,深切地感受到作者无可奈何的愁绪。面对这一派格调清新、色彩明丽、生机勃勃的春光,词人的内心深处也似乎有一股涌动的热情,他是多么希望为国家“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但想到罢官的现实,又感到无可奈何,他因此而愁苦得白了头发,只得在傍晚时到挂有青布酒幌的酒店去赊一点酒喝,好在赊酒很方便。词人想借酒浇愁,可这酒又不能解除他内心的愁。
面对如画的春色,词人却来了愁绪。其原因可以从这首词的一小序“游鹅湖,醉书酒家壁”中找到一定的线索。这时,正是词人被罢官落职,不得不退居田园之时。这时他正壮年,还有精力,足有干一番事业的雄心壮志,是不能耐得住清闲无为的生活的,所以词人游鹅湖,面对生机勃勃的春天,联想到自己的遭遇,事业上的失意与感叹岁月流逝的惆怅之情便油然而生。
清人王夫之说过:“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姜斋诗话》)这也是词上阕的艺术手法。下阕写的是一幅农村景象:村民们悠闲自在,生活过得井然有序,牛栏附近的空地上种满了桑麻。春播即将开始,大忙季节就要到来,不知谁家的年轻女子,穿着白衣青裙,趁着大忙前的闲暇赶着去走娘家。与词的开篇几句不同,下阕词人从近处落笔,一个“闲”字,一个“细”字,一个“有”字,一个“趁”字,把农村生活的闲适与古朴活脱脱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然而,词人越是写闲适、古朴,越是让人联想到“多情白发春无奈,晚日青帘酒易赊”所流露出来的那种烦闷和无可奈何的情绪。词人无一字写自己,尽情描写客观景象,着力描绘了一个“无我之境”,实际上“我”尽在其中。词人采用这种高超的艺术手法,把烦乱复杂的失意之情在这闲适的氛围中突现得淋漓尽致。透过农家们恬然自安的心态,可以更真切地看到英雄无用武之地的词人那种无奈背后的不甘闲居的进取之心,那种追求祖国统一的执着。
或许人有会找词人既然喜欢农村,喜欢农村古朴而又悠闲的生活,却还要借酒浇愁的原因。那么就必须结合词人当时的生活背景和他当时的处境去理解。辛弃疾是一位很有抱负、正义,充满爱国心的词人,然而,在当时的封建社会官场中有的是尔虞我诈、争权夺利,有的是夸夸其谈,食言而肥,词人对此看透了,厌烦了,所以他要远离城市的喧闹,他认为美好的春天在田野,在溪头,在那漫山遍野雪白的荠菜花中。此时,他虽置身于纯洁、清新的农村,却还有愁苦,那是因为他不能忘怀祖国万里江山。他要奔赴抗金疆场,去收复已夺占的土地,那才是真正关心的事业,然而,他却被排挤到农村,过起“闲意态”的生活来,所以他感到愁苦。他不是不喜爱春天,但春天并不能给他带来真正的快乐。
这首《鹧鸪天》在辛词中并不占重要的地位,但它所抒发的思想感情却代表了辛词思想感情的主流,这是贯穿于词人一生的作品之中的,如“袖里珍奇光五色,他年要补天西北。”(《满江红》1168年)“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破阵子》1189年)“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永遇乐》1205年)
这首词在艺术上主要运用了对照的艺术手法,田园怡人的风光,农家闲适的生活,与词人“多情白发春无奈”的心情形成对照,从而含蓄地表现出词人不甘闲居又无奈惆怅的复杂心态;同时,这勃发的春色又暗含词人内心的不甘闲居、不甘消沉,表现了词人那如春的壮志,尽管这壮志被严酷的现实重压着。词的景物描写也很有特色,色彩明丽丰富,相映成趣;又动、静结合,人、物和谐,情、景相生。
陆时雍《诗镜总论》说:“凡情无奇而自佳者,景不丽而自妙者,韵使之然也。”有些抒情诗,看起来情景平常,手法也似无过人处,但回肠荡气,经久不忘,其艺术魅力主要来自回环往复的音乐节奏,及由此产生的“韵”或韵味。《重赠》就是这样的一首抒情诗。首句提到唱诗,就引人进入离筵的环境之中。
此句用“休遣玲珑唱我诗”作呼告起,发端奇突。唐代七绝重风调,常以否定、疑问等语势作波澜,如“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别董大》)、“休唱贞元供奉曲,当时朝士已无多”(刘禹锡《听旧宫中乐人穆氏唱歌》),这类呼告语气容易造成动人的风韵。不过一般只用于三、四句。此句以“休遣”云云发端,劈头喝起,颇有先声夺人之感。
好朋友难得重逢,分手之际同饮几杯美酒,听名歌手演唱几支歌曲,本是很愉快的事,问题是何以要说“休唱”,次句就像是补充解释。原来,筵上唱离歌本已添人别恨,何况玲珑演唱的大多是作者与对面的友人向来赠别之词,那不免令诗人从眼前情景回忆到往日情景,百感交集,难乎为情。呼告的第二人称语气,以及“君”字与“我”字同现句中,营造了一种亲切的氛围。上句以“我诗”结,此句以“我诗”起,就使得全诗起虽突兀而款接从容,音情有一弛一张之妙。句中点出“多”“别”,已暗逗后文的“又”“别”。
三句从眼前想象“明朝”,“又”字上承“多”字,以“别”字贯串上下,诗意转折自然。四句则是诗人想象中分手时的情景。因为别“向江头”,要潮水稍退之后才能开船;而潮水涨落与月的运行有关,诗中写清晨落月,当近望日,潮水最大,所以“月落潮平是去时”的想象具体入微。诗以景结情,余韵不尽。
从艺术特色上看,此诗只说到就要分手(“明朝又向江头别”)和分手的时间(“月落潮平是去时”)便结束,通篇只是口头语、眼前景,可谓“情无奇”、“景不丽”,但却有无穷余味,能留下深刻印象。这是因为该诗虽内容单纯,语言浅显,却有一种萦回不已的音韵。它存在于“休遣”的呼告语势之中,存在于一、二句间“顶针”的修辞格中,也存在于“多”“别”与“又”“别”的反复和呼应之中,处处构成微妙的唱叹之致,传达出细腻的情感:与故人多别之后重逢,本不愿再分开;但不得已又别,恋恋难舍。更加上诗人想象出在熹微的晨色中,潮平时刻的大江烟波浩渺,自己将别友而去的情景,更流露出无限的惋惜和惆怅。多别难得聚,刚聚又得别,这种人生聚散的情景,借助回环往复的音乐律感,就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这里,音乐性对抒情性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此诗是诗人离开长安前往汉中时写给前来送行的宋常侍的作品。
首二句总说送行之事,提出“游人”与“客”双方以及“杜陵北”与“汉川东”两地。“游人”,诗中指宋常侍。“客”,诗人自谓。点明了离别的地点。杜陵自繁华,汉水空悠悠,这两处地名在古诗里经常出现,其符号意义远超过了地理意义。宋常侍在长安为尹式饯行,离情别绪即由此生出。
三四句转而抒情。“去”者,说自己;“住”者,指宋常侍。当此分手之际,不作丈夫的壮词,也不为儿女的呢语,而是着眼于彼此共同的流寓者的身分,以“飘蓬”作比。蓬草秋后枯萎,随风而走。诗人将自己与对方比成蓬草,见出对对方的理解,同病相怜之意与羁旅飘泊之情,已尽含在这浅近而又动人的比喻之中。
五六句着眼于年龄带来的变化。“秋鬓”,迟暮之年的白发。秋鬓本白,遇秋霜而愈白,“衰颜”,衰老的容颜。衰颜本不红,倚仗酒力而始显红润。这两句写衰老之态,抒迟暮之感,含蓄地表现了依依惜别的情怀。
末两句写别后相思之意。“别有”即“另有”。此二字于言外见意,意谓今日此地之别离情景固然令人难忘,但异日又将会有新的情景触动自己的离情。诗人拟想,分手以后,自己将因念友而失眠,由失眠而得以听到静夜里的啼乌声、风声,而啼乌声、风声如泣如诉,又会加重自己对友人的思念之情。诗人寓情于景,以景结情,显得别有韵致,情味绵长。
这是一首早期律诗。全篇都是律句和律联,但前两联之间并后两联之间都失粘;三四句处于颔联的位置上,本该用对仗,却只是两句一意的十字句而并不构成流水对。该粘而不粘,该用对仗而不用,这些都是律诗在演进过程中留下的一些重要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