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王维、岑参三首和《早朝大明宫》,其艺术成就都超过了贾至的原作。在诸和诗之中,杜甫的和诗以其格律谨严而著称,王维的和诗以其气象阔大而驰名,至于岑参的这首和诗,则以其押韵奇险、属对精工与用语之典丽而深获历代论者之盛誉。
诗一开头,先由作者在早、朝途中的所见所闻写起。这两句是说,诗人早朝上路之时,听见雄鸡正在报晓,看到东方刚微露曙光,觉得天气仍有些凉意;时值暮春三月,流莺百啭,在这京都之内不时可闻其鸣。首句写“鸡鸣”、“曙光”,交待早朝上路的时间,点题巧妙而又自然。在时间概念上也比贾至原诗首句“银烛朝天紫陌长”的笼统交待显得确切。次句写“莺啭”、“春色”,描绘京城暮春时节清晨的景色,呼应贾至原诗第二句“禁城春色晓苍苍”的写景。两相比较,贾诗所写之春景比较模糊,形象不鲜明,“春色晓苍苍”,艺术感染力实际上并很不强。究其原因,即在于拂晓之时天色尚暗,描写此时景物仅仅诉诸于视觉印象,其难度较大。岑参深谙其中奥秘,故其诗首联写景时,既写其所见之“曙光”、“春色”,又写其所闻之“鸡鸣”、“莺啭”,甚至写到其身心所感觉之“寒”,准确地抓住了暮春时节清晨之时景物和气候的特点,从视觉、听觉、感觉等不同角度进行描写,艺术感染力自然就强了不少。
“金阙晓钟开万户,玉春仙仗拥千官”,与王维和诗的颔联一样,岑诗颔联联写的也是早朝时的场面:伴随着金銮殿里传出的朝钟声,一扇扇宫门依次而开;在汉自玉台春两侧排列着皇家的仪仗,文武百官们按部而朝见皇帝。“金阙”、“玉春”,其辞藻富丽堂皇,正适合表现皇宫的金璧辉煌和雕栏玉砌。以“金”对“玉”,以“万”,对“千”,其对仗典雅精工,又与早朝时庄严整肃之朝仪相谐。因此若论气象之阔大,岑诗此联诚逊于王诗,若沦辞藻之富丽与对仗之精工,则岑诗又在王诗之上。
岑诗的颈联颇得后世论者之青睐,南宋著名诗人杨万里在其著《诚斋诗话》中论及贾至等人的这组早朝大明宫唱和诗时曾说:“和此诗者,岑诗云‘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干’,最佳。”在杜甫、王维均参与唱和的情况下,岑诗此联能获得如此高的评价,是不容易的。此联的佳处即在于它既写了早朝的场面又抓住了时间早这一特点,既呼应贾至的原作又表现出岑诗的语言特色:鲜花迎接饰有佩剑的官员,柳条轻拂仪仗的旗帜,此时晓星方落,露犹未干。作为一首早朝诗,应处理好“早”与“朝”之关系,即在空问上应围绕朝见之场面来写,在时间上又要体现出一个“早”字。贾、杜、王三人的唱和诗,均以首联写早朝之时间,以中二联写一早朝之场面,唯岑诗此联能将“花迎剑佩”、“柳拂族旗”之场面与“星初落”、“露未干”之时辰融为一体,以一联表现了他人需两联才能交待清楚的内容。作为一首和诗,岑诗此联的景物描写又与贾至原诗互为呼应,进一步充实了对春色的描写。不过贾至的原作中,写景与朝见结合得不紧密,结果出现了首二联写景,颈联写朝见,尾联倡和的格局,对于一首早朝诗来说,其中心不突出,显得本末倒置。因此,王维在和其诗时,以中二联写朝见场面,突出了重点。但王诗也有不足,即忽视了贾至原作中的春色描写,与之呼应不紧。观王诗,竟通篇于春色未着一字,反倒用了不少笔墨不厌其详地一再写君臣之服饰,首联已云“翠云裘”,颈联又写“衮龙”,颔联则先写“衣冠”,又继以“冕旒”,语意颇嫌重复,而不腾出笔墨来呼应一下贾诗中之春色。前人对此有“衣冠冕旒,句中字面复见”之讥(《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五)。虽说王诗成就很高,此等不足毕竟是瑕不掩瑜,但相比之下,总是不如岑诗之唱和得体、一呼应紧密而又能避免其中心不突出之缺陷。最后,此联之语言亦颇能体现岑诗之特色。纵观贾、杜、王三诗之颈联,均有御炉香烟等字样,可见在早朝诗中写香烟之类已成司空见惯之例。岑参显然不满足于此等俗套,故全诗无一语道及御炉香烟而于此联写出了“剑”、“旗”、“星”、“露”等较之其他三作显得很新奇的景语。所谓边塞诗人与宫廷诗人之别,于此大概亦可略见一斑。
“独有凤凰池上客,阳春一曲和皆难。”诗的结尾,响应贾至的倡议:唯有身居凤池的中书省贾舍人,你这一曲高雅的阳春自雪和起来实在困难。说和诗难,倒不仅仅是出于对贾至的恭维,或是表现自己的谦逊,这“难”字确实流露出岑参内心的真实感受。一同和诗的王维、杜甫,都是久负盛名的大诗人,与之同和一诗确实不易。王维久任朝官,写起宫廷唱和诗来简直是轻车熟路;杜甫做诗刻苦,语不惊人死不休,又尤长于律诗。诗友在某种意义上又是诗敌,同和一诗实寓有一较短长之意,因此在这场高水平的竞赛中若无高超的手段是根本不可能争先的。后人在评价这组唱和诗时多以岑参此诗为最佳,其致胜之诀不外乎下列三点:
其一曰“押韵奇险”。写宫廷诗,古人多以富丽之辞藻充做韵脚,如贾诗之“御炉香”、“侍君王”、杜诗之“醉仙桃”、“有凤毛”、王诗之“拜冕旒”、“衮龙浮”等,均是其例。岑参不排斥富丽之辞藻,但更偏爱奇丽之辞藻,体现在此诗之韵脚上,便是“曙光寒”、“春色阑”、“和皆难”、“露未干”等出乎人们意料的辞藻与奇特的押韵。在宫廷诗中,“寒”、“阑”、“干’、“难”等韵脚是不大有人问津的,更不用说以之作为早朝诗的韵脚了,这些词汇,通常是用以表现衰残之景的,将它们写入早朝诗中而不减损富丽堂皇之气,需要有高超的写作技巧。稍一不慎,便成败笔,在前人看来这简直是在走独木桥,故称这些韵脚为险韵。正是在这种他人通常不敢尝试之处,岑参成功地进行了尝试,收到了后世公认的奇特的艺术效果。具体说来,“寒”通常会引起人们的蜷曲畏缩之感,但岑诗的“鸡鸣紫陌曙光寒”给人的感觉便全然不同,雄鸡一唱天下白,黑暗即将让位于光明,那鸡鸣令人振奋,那曙光令人憧憬,那暮春清晨的微寒令人惬意。奇妙的艺术效果的取得就在于诗人在以“寒”为韵脚时恰当地进行了搭配,这一点在“阑”、“干”、“难”等韵脚上同样得到了体现。“阑”本用于几写残景,但诗人配之以“春色”、配之以“莺啭”,效果便截然相反。春阑不同于秋阑,花虽疏而叶更茂,红虽瘦而绿益肥,加之以流莺百咐,越发显得生机勃勃。其他如,’干”、“难”等韵脚,均各有妙用。在美学领域中,也处处存在着辨证法。岑诗中这几个韵脚,押得虽险而丽,虽丽又奇,颇能体现岑诗尚奇丽之特点。
其二曰“对仗精工”。对于律诗来讲,中二联对仗即已足矣,岑诗多用一联对仗,意在与早朝时那种左右分班、文武对列的朝仪相协调一致,以诗歌形式上的工整表现诗歌内容即早朝场面的严整。另外前人已经指出,此诗首联以“紫”对“皇”,极为典丽,岑参此诗对仗之精于此亦可见一斑。在这四首唱和诗中,论对仗之精工典丽,唯杜诗可与岑参此诗相敌。
其三曰“辞藻典丽堂皇”。岑参虽尚奇丽,但并不排斥典丽堂皇之语。在岑参此诗中,虽然有若于奇险之韵脚,但也有不少典丽堂皇之造语,其例如“紫陌”、“皇州”、“金阙”、“玉春”等,绝不亚于其他三诗。早朝诗毕竟要写宫廷气象,若一味追求奇险就有可能破坏诗中画面的和谐。岑诗虽押险韵而未过份,又用了若干典丽堂皇之辞藻表现宫廷气象,恰到好处地取得了平衡。其诗虽奇而又未离格,达到了奇不离正,正中有奇,得心应手的境界。
这首仿乐府诗,写了两个天真活泼的牧童在共同放牧、追逐嬉戏中的喜悦和与牛相依相傍的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对牛的感情,同时在结尾也表现出作者对于苛税的不满之情。这首诗写景物细致入微,新颖逼真,崇尚写实,抒情含蓄蕴藉,韵味深长。
诗借牧童口吻展开。几个农家孩子同去放牛,他们边放牧边调笑,一边指认着各自的牛:角最弯的是你家的,尾巴没几根毛的是我家的……他们“短笛无腔信口吹”,摇着长鞭,在田头地角赶着牛儿找草吃。太阳落山了,别让牛群跑得太累,近处没有好草,别叫牛群吃不饱。该怎么放牧,这些孩子全知道。牛吃饱了,骑在牛背上唱歌;牛要反刍,就坐在牛身边歇一歇;晚上回到家,还要靠在牛身旁躺一躺。牧牛的孩子与牛有这么深厚的情谊,因为牛是农家宝,垦荒耕种要靠它,牵挽载重也靠它。农民都不感激牛、珍惜牛。农家孩子如此爱牛亲牛,高启非常理解,写来真实可信,情趣盎然。想来,诗人“少年习耕锄”的时候,也是曾有过一段牧牛爱牛的亲身体验的。
倘若诗只写到这里就结束,那内容就失诸单薄了。高启给它安排了一个更深的层次:末二句由牧牛之乐转为牧牛之忧,揭出农民最大的隐忧来,那就是“输租”。繁重的苛捐杂税,会逼得农民卖牛抵债。这个严峻的现实,甚至在天真烂漫的农家孩子心里,也投下了沉重的阴影。这最后两句诗,是画龙点睛之笔,足章明志,有发人深省的力量。
这首诗有意不用典,不藻饰,以求得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前八句写牧牛之乐,是欲抑而先扬;后两句点出牧牛之忧,是先扬之后抑。抑扬对比,颇见匠心。诗人要表达对农家的同情和关怀,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与鞭挞,捉笔为诗,却不假论辩,而用牧童爱牛亲牛的形象画面来道出,显得不空洞,不枯燥,不说教,小中见大,真切感人,在平实中兼见艺术构思的新颖。
诗的首句简要地介绍了主人公的姓名、性别和大概年龄。“雍容”用在句中,既指主人公的名字,也暗示了她的气质,有助于形象地层现李波小妹坚定自信、遇事从容镇静,应付裕如的性格。
诗文以“李波小妹字雍容,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短短两句,将李波小妹的英姿栩栩如生地显现在读者面前。李波小妹撩起衣服飞身上马,骏马奔驰,迅捷而轻快,衣衫在马上飞动,好似被风卷起来的蓬草,她以百步穿杨之能,左右开弓,每箭能够射中两个猎物。在这里,“褰裳”、“逐马”的行动描写精细、准确,它与“如卷蓬”的生动比喻巧妙地融为一体,形象地表现了李波小妹高超的骑术。“左射右射必叠双”,则一方面赞扬了李波小妹神奇的射猎本领,另一方面,显示了她非凡的战斗业绩。
最后两句,诗的笔势一转,面对能骑善射,英气逼人的李波小妹发出这样的感慨:李波家的妇女尚且武艺卓越,那么,李波家男子的武艺一定更加高超,无法抵挡。该诗把李波小妹作为衬托和铺垫,通过赞美她的骑射本领,从而颂扬李波一伙的人马精良、武力强大,所向无敌。
在诗尾点出题旨,收结颇为得体。可以看到,对于以李波为首的这支民间武装力量,官府和地主豪绅引以为患,而老百姓却非常拥护,并高度地加以颂扬。
全诗运用了叙述、描写、议论三种表达方式,把李波小妹盘马弯弓、勇敢善战的形象塑造得丰满生动,精神气概表现得鲜明突出,达到了“字立纸上”的艺术高度。诗的格调刚健豪放,与南朝民歌的纡回宛转,大异其趣,充分显示了北朝民歌独特的艺术风格。
题曰“漫兴”,是罢官归田园居后的自我解嘲之作,看似漫不经心,信手拈来,实则胸中有郁积,腹中有学养,一触即发,一发便妙,不可以寻常率笔目之。
词的上片通过汉代李广李蔡才干高下有别然而遭遇却恰恰相反的强烈对比,借以痛斥南宋当局在人才使用上执行的佞谀升迁、真虎不用的原则。下片借除草、灌溉方面的道理隐喻必须除旧布新,解决积重难返的问题。词中不论是用典还是设譬,极为简洁而洗练,准确而生动,表现了作者语言艺术的功力。
上阕用典,全从《史记·李将军列传》化出,借古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
“千古李将军,夺得胡儿马。”西汉名将李广四十余年中与匈奴大小七十余战,英名远播,被匈奴人称为“飞将军”。小令篇制有限,不可能悉数罗列这位英雄的传奇故事,因此词人只剪取了史传中最精彩的一个片断:公元前129年(汉武帝元光六年),李广以卫尉为将军,出雁门击匈奴。匈奴兵多,广军败被擒。匈奴人见广伤病,遂于两马间设绳网,使广卧网中。行十余里,广佯死,窥见其傍有一胡儿(匈奴少年)骑的是快马,乃腾跃而上,推堕胡儿,取其弓,鞭马南驰数十里归汉。匈奴数百骑追之,广引弓射杀追骑若干,终于脱险。斯人于败军之际尚且神勇如此,当其大捷之时,英武犹胜。司马迁将此事写入史传,可谓善传英雄之神。作者从史料中选取这一片断,是见其匠心独运。
“李蔡为人在下中,却是封侯者。”《史记》叙李广事,曾以其堂弟李蔡作为反衬。词人即不假外求,一并拈来。蔡起初与广俱事汉文帝。景帝时,蔡积功劳官至二千石(郡守)。武帝时,官至代国相。公元前124年(元朔五年)为轻车将军,从大将军卫青击匈奴右贤王,有功封乐安侯。公元前121年(元狩二年)为丞相。他人材平庸,属于下等里的中等,名声远在李广之下,但却封列侯,位至三公。词人这里特别强调李蔡的“为人在下中”、“却是封侯者”,一“却”字尤值得品味,上文略去了的重要内容——李广为人在上上,却终生不得封侯,全由此反跌出来,笔墨十分节省。
四句只推出李广、李蔡两个人物形象,无须辞费,“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楚辞·卜居》)的慨叹已然溢出言表了。按词人年轻时投身于耿京所领导的北方抗金义军,在耿京遇害、义军瓦解的危难之际,他亲率数十骑突入驻扎着五万金兵的大营,生擒叛徒张安国,渡淮南归,献俘行在,其勇武本不在李广之下;南归后又献《十论》、《九议》,屡陈北伐中原的方针大计,表现出管仲、乐毅、诸葛武侯之才,其韬略又非李广元所能及。然而,“古来材大难为用”(杜甫《古柏行》),如此文武双全的将相之具,竟备受猜忌,屡遭贬谪,时被投闲置散。这怎不令人伤心落泪!因此,词中的李广,实际上是词人的自我写照;为李广鸣不平只是表面文章,真正的矛头是冲着那人妖不分的南宋统治集团来的。
下阕写实,就当时的田园生活抒发感慨,满肚子苦水都托之于诙谐,寓庄于谐。
“蔡草去陈根,笕竹添新瓦。”二句对仗,工整清新。上下文皆散句,于此安排一双俪句,其精彩如宝带在腰。“蔡”,通“耘”。“笕”,本为屋檐上承接雨水的竹管,此处用作动词,谓截断竹管,剖作屋瓦。既根除园中杂草,又修葺乡间住宅,词人似乎准备长期在此经营农庄,做“粮食生产专业户”了。于是乃逗出结尾二句:“万一朝家举力田,舍我其谁也?话说得极风趣,然而明眼人一看即知,这是含着泪的微笑,其骨子里正不知有多少辛酸苦辣。“舍我”句本出《孟子·公孙丑下》,到得词人手中,一经抽换前提,自负也就变成了自嘲。尽管词人曾说过“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见《宋史·辛弃疾传》)的话,并不以稼穑为耻,但他平生之志,毕竟还在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旌旗万夫,挥师北伐,平定中原,“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辛弃疾岂满足于做一“农业劳动模范”。读到这最后两句,读者真不禁要替词人发出“骥垂两耳兮服盐车”(汉贾谊《吊屈原赋》)的叹息了。南宋腐朽不堪,萎靡不振,始困于金,终亡于元,非时无英雄能挽狂澜于既倒,实皆埋没蒿莱之中,不能尽骋其长才。千载下每思及此,辄令人扼腕。惟一切封建王朝,概莫能外,盛衰异时,程度不同而已。观辛弃疾此词,其认识价值就在这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