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托物言志诗。作者以石灰作比喻,表达自己为国尽忠,不怕牺牲的意愿和坚守高洁情操的决心。
作为咏物诗,若只是事物的机械实录而不寄寓作者的深意,那就没有多大价值。这首诗的价值就在于处处以石灰自喻,咏石灰即是咏自己磊落的襟怀和崇高的人格。
首句“千锤万凿出深山”是形容开采石灰石很不容易。次句“烈火焚烧若等闲”。“烈火焚烧”,当然是指烧炼石灰石。加“若等闲”三字,又使人感到不仅是在写烧炼石灰石,它似乎还象征着志士仁人无论面临着怎样严峻的考验,都从容不迫,视若等闲。第三句“粉骨碎身浑不怕”。“粉身碎骨”极形象地写出将石灰石烧成石灰粉,而“全不怕”三字又使我们联想到其中可能寓有不怕牺牲的精神。至于最后一句“要留清白在人间”,更是作者在直抒情怀,立志要做纯洁清白的人。
于谦为官廉洁正直,曾平反冤狱,救灾赈荒,深受百姓爱戴。明英宗时,瓦剌入侵,明英宗被俘。于谦议立明景帝,亲自率兵固守北京,击退瓦剌,使人民免遭蒙古贵族再次野蛮统治。但英宗复辟后却以“谋逆罪”诬杀了这位民族英雄。这首《石灰吟》可以说是于谦生平和人格的真实写照。
“诗”有“四始”,是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具体提出来的。他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他的话不一定可靠,而“四始”云云,据说又是来自鲁诗之说。而作为毛诗学说思想体系的《毛诗序》,却又仅仅把风、小雅、大雅和颂四种诗类作为“四始”。其实,自古以来虽然都讲“四始”,而他们的说法又是众说纷纭、让人莫衷一是的。他们重视“四始”,实际代表了他们对整部《诗经》编辑思想体系的根本看法。按照毛诗的观点,整部《诗经》,都是反映和表现王道教化的,所以郑玄笺说:“‘始’者,王道兴衰之所由。”因此,每类诗的第一篇,就具有特殊的意义。
根据毛诗的解释,司马迁所说的四篇“始诗”都是赞“文王之道”、颂“文王之德”的。周文王姬昌,在殷商末期为西伯,在位五十年,“遵后稷、公刘之业,则古公、公季之法,笃仁、敬老、慈少”,“阴行善”,招贤纳士,致使吕尚、鬻熊、辛甲等贤士来归,并先后伐犬戎、密须、黎国、邘及崇侯虎,自岐下徙都于丰,作丰邑,奠定了周部族进一步壮大的雄厚的基础。(见《史记·周本纪》)他在世时,虽然没有实现灭殷立周、统一中原的宏愿,但他的“善理国政”,却使周部族向外显示了信誉和声威,为他儿子周武王姬发的伐纣兴国铺平了道路。所以,在周人心目中,他始终是一位威德普被、神圣而不可超越的开国贤君。《诗经》中很多诗篇歌颂、赞美他,是符合历史真实的。
《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礼记·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升歌《清庙》。”《礼记·祭统》:“夫人尝禘,升歌《清庙》,……此天子之乐也。”《礼记·孔子燕居》:“大飨,……两君相见,升歌《清庙》。”《礼记·文王世子》:“天子视学,登歌《清庙》。”可见,它的意义已不只是歌颂和祭祀周文王本人了。
然而,这篇“颂始”,到底是叙写的什么内容,历代的《诗经》学者的看法并不是一致的。毛诗和鲁诗认为是祭祀文王,咏文王之德。而《尚书·洛诰》以为是合祭周文王、周武王时用的歌舞辞,是周人“追祖文王而宗武王”的表现。可是郑玄笺提出清庙乃“祭有清明之德者之庙也”,文王只是“天德清明”的象征而已。于是也就有人认为《清庙》只是“周王祭祀宗庙祖先所唱的乐歌”(高亨《诗经今注》),并不一定是专指文王。不过,从“四始”的特点来看,说是祭祀文王的乐歌,还是比较有道理的。
这首诗的主题,旧说大体相同,《毛诗序》说:“《谷风》,刺幽王也。天下俗薄,朋友道绝焉。”朱熹也认为是朋友相怨之诗,但他没有将伤友道之绝与刺周幽王硬拉到一起。方玉润《诗经原始》认同朱熹的观点,并力驳《毛诗序》“刺幽王”之说穿凿空泛。今人高亨的《诗经今注》、程俊英的《诗经译注》等均取弃妇之诗说。陈子展《诗经直解》虽仍取旧说,但又说:“此诗风格绝类《国风》,盖以合乐入于《小雅》。《邶风·谷风》,弃妇之词。或疑《小雅·谷风》亦为弃妇之词。母题同,内容往往同,此歌谣常例。《后汉·阴皇后纪》,光武诏书云:‘吾微贱之时,娶于阴氏。因将兵征伐,遂各别离。幸得安全,俱脱虎口。……“将恐将惧,维予与女。将安将乐,女转弃予。”风人之戒,可不慎乎!’此可证此诗早在后汉之初,已有人视为弃妇之词矣。”
诗中的女主人公被丈夫遗弃,她满腔幽怨地回忆旧日家境贫困时,她辛勤操劳,帮助丈夫克服困难,丈夫对她也体贴疼爱;但后来生活安定富裕了,丈夫就变了心,忘恩负义地将她一脚踢开。因此她唱出这首诗谴责那只可共患难,不能同安乐的负心丈夫。
诗歌用风雨起兴,这手法同《邶风·谷风》如出一辙,两首《谷风》诗的主题也完全相同,这大概是在风雨交加的时候最容易触发人们的凄苦之情。被丈夫遗弃的妇女,面对凄风苦雨,更会增添无穷的伤怀愁绪,发出“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哀叹。
此诗语言凄恻而又委婉,只是娓娓地叙述被遗弃前后的事实,不加谴责骂詈的词句,而责备的意思已充分表露,所谓“怨而不怒”,说明主人公是一位性格善良懦弱的劳动妇女。这也反映了几千年以前,妇女就处在被压迫的屈辱境地,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地位。
此诗前二章以鸳鸯起兴,后二章以马起兴。鸳鸯是成双成对的鸟,马和亲迎之礼有关,故可以认为这是一首同婚姻有关的诗歌。前二章赞美男女双方才貌匹配,爱情忠贞;后二章祝福其生活富足美满。
此诗一、二章以鸳鸯匹鸟兴夫妇爱慕之情。两章描绘了一对五彩缤纷的鸳鸯,拍动着羽毛绚丽的翅膀,双双飞翔在辽阔的天空,雌雄相伴,两情相依,情有独钟,心有所许,多么美妙的时刻,多么美好的图画!在遭到捕猎的危险时刻,仍然成双成对,忠贞不渝,并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从同甘到共苦两种境遇的转变,进一步展现了鸳鸯高洁的品格,挖掘了鸳鸯的典型的独特的禀性,较好地运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为后面对人物的抒写做了充分的准备。在第二章中,诗人抓住鸳鸯小憩时的一个细节,描摹入微,观察至细。在芳草萋萋的小坝上,一对鸳鸯相依相偎,红艳的嘴巴插入左边的翅膀,闭目养神,恬静悠闲,如一幅明丽淡雅的江南水墨风景图,满含着对美好生活的深深眷恋与无限追求。这二章一动一静,描摹毕肖,既是对今后婚姻生活的象征性写照,也是对婚姻的主观要求和美好希望。生活之中,欢乐与痛苦必然并存,既有甜蜜的欣悦,也有凄苦的哀愁,但只要双方心心相印、相濡以沫,苦乐之中就都有幸福在,即无所畏惧。诗人以鸳鸯比喻夫妻,贴切自然,易于引起欣赏者的共鸣,其形象逐渐积淀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原型,为后世所普遍接受。
诗的第三、四章以摧秣乘马,兴结婚亲迎之礼,充满了对婚后生活的美好憧憬。抓住迎亲所用的厩中肥马这一典型细节,引发人对婚礼情景的丰富联想:隆重、热烈、喜庆;并且厩有肥马也反映着生活的富足。这都含蓄地暗示了婚姻美好的客观条件:男女般配,郎才女貌,感情专一,家产丰裕;反映了诗人的婚姻价值观念,也是对理想人生、美好人生的由衷礼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