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经济繁荣,文化发达,诗酒关系有如血肉关系密不可分。柳宗元虽然比不上盛唐诗仙兼酒仙李白的浪漫,也不同于晚唐李商隐“身世醉时多”的悲伤,自有自己喝酒的情态与心态。全诗共16句,开头四句为第一层:“今旦少愉乐,起坐开清樽。举觞酹先酒,为我驱忧烦。”清早起来就喝酒,原因是感到缺乏生活乐趣。相传杜康是我国酒的创始人。据郭沫若的《中国史稿》:杜康即少康,夏王相的儿子。当年夏王相被一部落领袖杀害,少康逃到今河南虞城县依附有虞氏,当了“疱正”,是个专管皇帝吃饭的职司。杜康为了迎合皇上,力求酿出好酒,亲自筛选精粮,采制神曲,调配奇方,酿出的酒果然味美可口。皇帝饮后神振食增,龙颜大悦,就封杜康为“酒仙”。故柳宗元先举杯祭酹造酒的祖师杜康,是他用勤劳与智慧造出美酒,给人们驱逐忧愁和烦恼。“须臾心自殊,顿觉天地喧。”酒入口,加快了血液循环,浑身感到一股暖流上涌,心情发生变化,天地之间也变得温暖起来。接着,一一叙说饮酒后的感受:“连山变幽晦,绿水函晏温。”幽晦,《楚辞九歌·山鬼》说:“山峻高以蔽日兮,下幽晦以多雨。”晏温,指天气晴暖。心感温暖,连自然界的景物也变得温暖,连绵的高山也改变了原来的幽晦,碧绿的水流含着温暖的气息。这是诗人从感官的角度来写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夏天的太阳升起来了,天气自然变得暖和起来。“蔼蔼南郭门,树木一何繁。清明可自庇,竟夕闻佳言。”开篇点明时间,现在点明饮酒的地点──南郭门。南郭门指永州城南,南门城边,树木繁茂,清凉的树荫可以遮挡烈日,庇护自己,整天都可以在树下乘凉谈天。这四句描写了诗人在永州的闲适生活,既无衙门的公务缠身,又无日出而作的劳累,似乎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也有注家认为:“清明”指草木,此句点化《左传·文公七年》“葛犹能庇其本根”句意,“无知的草木都懂得好好保护自己”。意思是说自己还不如草木,连保护自己都不懂得。下句说:“这些树木整夜好像在向自己诉说什么,现在才明白,原来它们要说的正是这种有启发性的话。”可做为一家之言。“尽醉无复辞,偃卧有芳荪。”谢灵运《道路忆山中诗》:“追寻栖息时,偃卧任纵诞。”与朋友们尽情畅饮,哪怕喝醉也不要推辞,芳草萋萋,可以供我们躺卧。这是第二层的小结,饮酒的快乐尽在“偃卧”之中,按理全诗可以到此结束了。然而,“彼哉晋楚富,此道未必存。”《孟子·公孙丑》:“曾子曰:晋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后两句“谓饮酒之乐也”。即使是那些富比晋楚的人,恐怕也未必知道饮酒的快乐吧?后两句为第三层,进一步说明饮酒的快乐,使诗意得到升华。
研究者认为,柳诗受陶渊明影响较深,“柳宗元确有部分作品拟学陶渊明,大都作于贬永州之后……宗元学陶诗作实蓄忧愤于闲适恬谈之中。”(王国安《柳宗元诗笺释》)曾吉甫认为“《饮酒》诗绝似渊明。”陶渊明曾任彭泽县令,因对当时现实不满,四十一岁即弃官归隐,躬耕垄亩。他以《饮酒》为题写诗20首,在序中说:“既醉之后,辄题数句自娱,纸墨遂多,辞无诠次。”诗主要写自己的生活遭遇,人生坎坷。其五:“结庐在人间,而无车马喧。向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全诗与饮酒无关,写的是归隐后悠闲恬静的心情。他的“盥濯息檐下,斗酒散襟颜”(《庚戍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移居》),反映诗人过的是自食其力的生活。而“子云性嗜酒,家贫无由得。时赖好事人,载醪祛所惑。(《饮酒》)”反映的是生活贫困,无酒可饮,只好接受别人的恩赐。陶是看破红尘,“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隐居山村,做一名普通农民来与当时的黑暗社会抗挣。柳宗元却不同,少年得志,志向远大,在朝廷超取显美,成为王叔文革新集团的骨干。“永贞革新”失败后,被贬谪到南蛮之地永州,这对他是残酷打击。柳是不得已离开朝廷,政治理想并未放弃。在永州任司马,虽为闲职,官禄照领,不必象陶渊明那样亲自耕种,以求温饱。酒完全可以购买,与朋友饮酒是常事。他的郊游是追求闲适,他的饮酒是自我陶醉,其目的是转移视线,以求适应环境,安宁心情。然而,遭贬的打击,沉重的心理负担,无言的痛苦谁能领会?诗的开头就提到情绪低落,但整个基调并不衰飒,与一般的反映闲适的饮酒诗也不同。“它写出了诗人在特定环境中似醉非醉的特有状态,以及他蔑视世俗的鲜明个性,不失为自画像中的一幅佳作。”(胡士明《柳宗元诗文选注》)由此可见,柳宗元的《饮酒》等诗,受陶渊明、谢灵运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却自有不同的个性与意蕴。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却使用了两个典故,因此显得比较深奥难懂。第一个典故跟汉朝的贾谊有关。贾谊是雒阳(今河南洛阳)人,生活在公元前200—168年之间。据《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才十八岁时,就因为能够写诗做文章而著名。后来被河南太守吴治平推荐给汉文帝刘恒,二十多岁就成了博士,并在一年之内被破格提拔为太中大夫(相当于现在的司局级干部)。本来深受文帝的器重,打算给他授予公卿的职位,但由于不少高官的反对与毁谤,汉文帝逐渐疏远了他,将他贬为长沙王的老师。贾谊经过湘江时,写了一篇吊唁屈原的诗词,借屈原被谗言所害放逐到江南来比喻自己。他在长沙滞留了四年多的时间,还算幸运,终于被文帝想起来了,急忙派人把他征召回京城。入朝觐见时,文帝正坐在宣室之中,品尝祭神之后剩余下来的肉,因为对鬼神的事情有不少疑问,所以向他请教有关鬼神和幸福吉祥的缘故。贾谊于是非常详细地解说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此后,汉文帝拜贾谊为梁怀王的老师,并经常向他询问国家大事方面的得失。梁怀王刘胜,是文帝最喜爱的小儿子,爱好读书,没过几年,因为骑马时不小心摔死了。贾谊觉得没有尽到自己当老师的责任,常常流泪哭泣,伤心过度,第二年也死了。他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三岁。
第二个典故跟汉朝的太史公司马迁一家有关。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从公元前140年开始,就在汉武帝刘彻的朝中担任太史,对“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的学说,都颇有研究,精通四书、五经和六艺,常有“治民、治天下”的夙愿。到公元前110年时,汉武帝采纳大臣的建议,去泰山封禅。司马迁的父亲身为太史,被迫滞留在周南,无法跟随天子前往泰山,参与封禅盛典,悲愤而死。临终前曾抓住司马迁的手,流着泪嘱咐他:“天子去泰山封禅,我不能随同前往,这是我的命运不好。我死了之后,你必定接任太史的官职;身为太史,不要忘记我所想写的论著和文稿。”过了三年,司马迁果然当上了太史令,博览国家的藏书,秉承父亲的遗愿,潜心修史。公元前99年,他因为替李陵投降匈奴辩解,被关进狱中,受了腐刑。出狱后当上了中书令,虽然历经磨难,他却无怨无悔地发愤著述,终于在公元前91年编写完成了我国第一部通史,即《史记》。全书共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元年约三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
柳宗元的《闻籍田有感》,第一句是写公元810年(元和五年)旧历十月,唐宪宗李纯传旨,次年的正月十六日,要去东郊举行祭拜大典,命令有关部门的官吏撰写典仪方面的文稿。任务繁重,时间却又非常紧迫。第二句是写柳宗元自认为才华出众,而且有过这方面的经历,完全能够承担如此重任,但因为滞留在永州,就像当年西汉时期被贬到长沙的贾谊,没法参与这种重大的祭典活动。
第三句写贾谊后来终于被汉文帝重新起用,而自己满腹的学问和才识,却不能展示在皇帝的面前。第四句写柳宗元以司马谈来比喻自己,因为无缘参与这种规模宏大且相当隆重的庆典,心情非常难受。他特别希望能够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将自己写成的典仪文稿,送到唐宪宗的手里,以便引起重视和青睐,但又没有真正能够信任与委托的人,帮助自己实现这种愿望。
柳宗元在公元803年,进入朝廷,担任监察御史里行,“里行”是见习的意思,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的部长助理,曾经主持过祭祀之类的事情。过了一年多,即公元805年的四、五月,他又被提升为礼部员外郎,专门掌管礼仪、享祭、贡举之类事情。从诗中所引用的两个典故,不难看出柳宗元那种跃跃欲试、极愿为国分挑重任的积极进取精神;同时,也夹杂着对朝廷不辨忠奸、排斥贤德人士的做法深表遗憾与忧愤的苦闷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