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题意中可知,这是贺知章早晨离别故乡,出发去远方之地的一首诗作。从贺知章的生平看,可能是年青时离开永兴县去长安赶考的一首诗。永兴在越西的水网地带,当年民间交通以小船为多,贺知章一早出发时坐的便是舟舡,先送到驿道上的一个渡头,再转入大道。从“江皋”、“海潮”两句看,写诗地应在海边的浙江西陵渡一带,对江便是杭州城的吴山和玉皇山。从晨露溶溶等描述看,贺知章故居到江皋的时间约行了一两个小时,路程有二三十里,因中间隔着萧然山,看不见故居,所以像似“故乡杳无际”了。
由于贺知章青少年时离开了“思家桥村”,迁居至来苏乡潘水河边,所以他是从来苏乡坐船出发,经官河或西城湖水道进入西陵驿的。全程约三十里。
首联“江皋”是指钱塘江边的西陵渡头,贺知章及送行的亲友们听到了晨雾中传来的钟声。上岸后,船工开始整理船舱,用小木桨把船里的积水抛向外面,并准备回去,所以叫做“轻枻理还舡”。第二联写早晨江边的光景,夜色未尽下的海潮还隐隐约约的起伏,但正在退去。而吴山下的晨雾一阵一阵地涌动着。“川”指两山间或山坞中的平地,山气和地气在这里大量交融,形成溶溶雾水。沙滩上已见到鸟儿在飞翔,尤其是北岸的诸多山峰,还像埋在云雾中一样,缥缈难见。全诗表达了贺知章心向远方求取功名的急切心情,也写出了钱塘江畔的优美景色。
最后一句“故乡杳无际,明发怀朋从。”着重表达了他对故乡的留恋,对亲友的深情。当时,他回头去看了一眼故里坊宅,只见到了萧然山的外貌,而家乡似乎已在无边无际的地方了,潘水边的云门寺等更是全无踪影。再说亲友们已经回去了,这时怀乡之情便油然而生。如果这次远行是去长安应举的话,那么贺知章五十年后写《回乡偶书》的意境正好与《晓发》相对应。
第一首诗的起笔即化用“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一语,点明主题,并以感情急切、激愤的“情何极”、“气未平”定下了全篇悲壮激越的基调,表达出作者誓灭清人,恢复明朝的强烈爱国情感。接下来由情入景,写道:雄风中,传来军中的号角声;红日里,飘动着战旗。用“角”与“旗”两个意象,用“劲”与“明”两个醒目的词,突出体现义军庄严、雄壮的军威。“缟素酬家国,戈船决死生”是写誓死报效国家,是开篇“复楚”“亡秦”的补充。“酬家国”是目的,“决死生”是决心,鲜明的突出了为雪耻复国而生死决战的惨烈情怀。最后,以悲凉的胡笳与凄冷的月色来渲染义军战斗的艰苦和作者的悲凉心情。
诗之一三联直抒抗敌复国之志,二四联描写雄豪悲壮之景,情景交融,形成诗歌颇具特色的连环映带、交综流走的气韵,最便于表达诗人内心的郁郁不平之气和铭心刻骨的家国之恨。而“一片月临城”,以景结情,更使诗意开阔,思入微茫,诗人的复国之志和家国之恨糅合在一起,浩然充塞于天地之间。
第二首着重写斗争的艰苦。诗人运用比喻、象征的手法,选取了一些具有边塞特色的意象,胡沙、悲笳等,描绘出一幅边塞特有的苍凉画面:在胡地黄沙滚滚的大漠中,夜色里回响着悲凉的胡笳之音······但这仅仅是比喻、象征而已,实际上诗人写的是起义军艰苦的抗清复明的战斗生活。首联把战斗和思乡结合起来,以“战苦”提携全篇,因为是寡难敌众才“难酬国”,因为仇深才不“敢忆家”,苦而且难,仍能坚持战斗,这就突出了仇之大且深。“仇深”二字是关键。颔联用具有民族特色的“汉腊”代指作者为之奋战不息的明朝,表达了忠于国家的决心,但明王朝大势已去,清军入侵,山河沦丧、满目荒凉,诗人痛惜而无奈的心情跃然纸上。颈联是艰苦的战斗生活的写照,“翻旗影”“冷剑花”高度概括了刀光剑影的惨烈战斗;“落月”“清霜”等典型意象,象征诗人思念故国的拳拳情怀。尾联把诗人无比痛惜、悲愤,而又无可奈何的心情推向高潮:起义军全军覆没,悲凉的胡笳之音在夜空中回荡。全诗意境厚重沉郁,慷慨悲凉,感人至深。
第三首写同仇敌忾的精神。开篇即直言对明思宗的怀念。崇祯皇帝煤山自缢,到作者写此诗时已经三年。接着写史可法蒙难,扬州城破,是各镇不听调动,福王政权腐败无权威的结果,叙述中有揭露,有批判,有深沉的感慨。接着又转向对自身的描述,惭愧自己身为幕宾而没有潘岳那样的才能,这是作者的自谦,最后以设问作结,引人深思。
三首诗的共同特点是:直抒胸臆与典型意象、景物烘托相结合。都是用对起手法,四联中有三联是对句,形成整饬的格律、庄严的风韵。都是用衬托手法表现义军不畏强敌,不畏艰苦的崇高精神,有时用比喻、象征等手法,把作者强烈爱国情感抒发出来。诗风激越而蕴藉、沉雄。
此信以针锋相对地文辞回复了孙会宗作为朋友的善意的忠告,总述回信意旨,交待了作者遇祸的经过,描述了作者罢官的生活,对孙会宗的指责一一分辨,共有四层意思:首先表述作者与孙会宗不同的意见,概括回信大旨;然后表述作者归乡置田兴财闲居,自甘卑贱是作者最后的退路,指责孙会宗不理解他,不该对此加以嘲讽;接着描写作者乡居生活的自由快乐,当个百姓是另一种生活境界,指责孙会宗不该再拿一个卿士大夫的规矩来要求他;最后表述人各有志,祝愿孙会宗鹏程大展,讽刺了孙会宗汲汲于功名的势利而浅薄。全信笔调轻快,以叙立论,行文顿挫跌岩,前呼后应,曲折有致,锋芒毕露,锐气逼人。
这封信一共可以分为四段。
第一段先简述作者自己的身世,表明回信的原因,直抒胸臆,引经据典,显得情理交融,分析细致,既揭示了写信的缘由,又为作者进一步抒情达意奠定了基础。其中,开头的叙述谦逊而平淡,实际是正话反说,流露出不平之气。
第二段追叙作者身居要职的仕途生涯和被谤免职的不幸变故,表现出作者对统治者的激愤和讽刺,反映出朝廷的刻薄寡恩与不明是非,对照强烈,反语讥刺,心理描写灵活自如,决绝之意溢于言表。其中,描写写出自己内心活动时,表面指责自己,称颂皇上,实则抱怨朝廷无情,痛恨政治昏暗,完全是胸中不平的激愤之辞。
第三段描述作者自由自在、自得其乐的生活,针对孙会宗来信以为大臣废退应该谨慎行事,作者针锋相对地回答自己的行为符合天理人情。先以圣人有关礼节的规定来肯定自己的处事,驳斥人们的非议,说得理直气壮,令人信服。然后笔锋一转,绘声绘色地描绘出一幅田家乐的图画,不仅展现了作者醉酒歌舞的情景,也吟唱了大胆抨击朝政、令统治者无法容忍的歌词,可谓是对朝廷和世俗的公开挑战,充分表明作者我行我索的态度。
在讲完放肆玩乐之举后,作者比较卿了大夫与庶人的不同职责,认为主张不同,不必互相商量,强调自己已是庶人,孙会宗不当用卿大夫的规矩来责备自己。全段诗文融合,引用恰当,叙述形象,议论深刻,正话反说,反话正说,字里行间充满愤懑之情。最后一段借古地史事对孙会宗进行讽刺,用事自然,褒贬分明,讥刺巧妙,所言既是对孙会宗的挖苦和抨击,也是对朝廷的辛辣讽刺和对现实的有力批判,呼应开头,突出主旨,令人回味无穷。
全信具有鲜明的艺术特点。首先,文气疏荡,言词激越,具有强烈的抒情性。如回顾“总领从官”和“横被口语”的情况,倾吐满腹牢骚,这是叙事抒情;强调“人情所不能止者,圣人弗禁”,表达明显的嘲讽之意,这是议论抒情;反映歌舞醉酒、“淫荒无度”的田园自娱活动,抒写激愤行乐的情怀,这是描写抒情;谈到罢官以后的心中思念,“过已大矣,行已亏矣,长为农夫以没世矣”,抒发充满愤慨的感情,这更是直抒胸臆:各种抒情方式灵活运用,作者感情世界得以充分展现。其次,文章正面嘲弄与反面讥讽相结合,尤其是多用反语。如描写农家饮酒自劳、抚缶而歌、举袖上下、跺脚起舞的场面,以及提到“昆戎旧壤,子弟贪鄙”的情况。这些都是从正面驳斥孙会宗的劝诫,并讽刺他为习俗所移志。文中反语讥讽层见叠出。通过运用反语手法,显示作者个人的品德才干,表明作者以往的从政成绩,肯定作者的务农经商活动,抨击了社会丑恶现象。最后,作者善用对比方法来表情达意。如把得官的过程与获罪的景象对比,把兴隆旺盛时的情况与遭谗罢官后的处境对比,把“君子游道”与“小人全躯”对比,把“卿大夫之意”与“庶人之事”对比,还把贤人遗风与子弟贪鄙对比。这些鲜明的对比有力地揭露了官场的黑暗与朝政的腐败,也充分表现出作者与统治集团作无情的决裂。
文章首先开篇点题,交代菱溪石的处所、环境, 以“溪旁人见其可怪,往往祀以为神”来突出石之“奇”。然后追溯其源,石的处所原为五代时权贵刘金的园囿。刘金为吴国杨行密的部将,以骁勇知名。其视菱溪石为奇物,据为已有。岁久废圮,石亦湮没。作者“惜其可爱而弃”,遂辇致于丰乐亭两侧,供滁州百姓观赏。一石一事,平平常常。然而作者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其笔触并不停留在对菱溪石客观的、表象的记叙上,而是以“人物之废兴”为契机,由此挖掘出富有深刻思想意义的内涵。昔日刘宅“陂池台榭、奇木异草与此石称,亦一时之盛哉。”而今时过境迁, “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灭而无闻”。作者于今与昔的鲜明对比中,发出富有警策性的告诫: “嗟夫!刘金者虽不足道,然亦可谓雄勇之士,其乎生志意, 岂不伟哉。及其后世,荒堙零落,至于子孙泯没而无闻,况欲长有此石乎?用此可为富贵者之戒。”最后一段议论卒章显志,表明了写记的目的,是希望“富贵者”不要因好奇而将石据为已有,其用意是颇为深切的。由于那些“富贵者”骄奢淫佚,横征暴敛,致民穷财尽,国势日衰。作者忧心如焚,寄希望于革新。庆历新政的失败,使作者的抱负无以实现,虽贬官滁州,但并非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而是提出为政“宽筒”的主张。强调民生之安定,“节用以爱农”,以此缓和统治阶级与人民之间的矛盾。文章于一石一事所发的议论,正是作者这一政治主张的具体体现。
作者以石为题,通过由此及彼的联想、对比,于平凡小事中,挖掘出治国为政以民为本的深刻道理,可谓于微见著,平中见奇。作者这一深刻主旨的表达,不以深隐为奇,而是写得浅显平易,“文不雕饰,而辞切意明”。充分体现了欧文既明白晓畅,又精炼含蓄、耐人寻味的艺术风格。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