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前六句写离别时的送别场面,运用顶真修辞手法,将这几句一线贯穿。接连出现两个“离声”和“涕零”。增强了诗的缠绵悱恻之情。给诗定了沉郁的基调。诗的首句,借用惊弓之鸟的典故,用以比喻“倦客恶离声”——久倦羁旅的游子最厌恶、最害怕的便是离歌之声,勾出倦客恶离别的心理状态。为突出其表达效果,连用两个“恶”字来充分烘托游子极度厌恶、畏忌远行的气氛,既增强了类比性,也加重了感情色彩。但是,“恶”之偏至,这就是人世间之所以有不幸的一个原因吧。第三句的开头便用“离声”二字顶上,声情之急,节奏之紧,直令人难以喘息。“离声”一出,不仅去者伤情,就连送行的宾客和驾车的仆夫亦不禁潸然泪下,诚所谓“一曲离歌两行泪”,“天涯去住各沾巾”。此情此境,行子更难自持,只见他伤心落泪,挥泪而去,去去又回,依依话别。这几句由声而写到情,由己之情写到宾御之情,由宾御之情再回到己之情,回环往复,层层递进,把那种两情互感的情绪、场景和气氛,表现得一气贯注,淋漓尽致,以上将离情写足。下面两句说片刻的分离都会使人难受,何况是远游异乡的长久别离呢。叙议结合指出如此离伤的原因。应该说这个议论也是充满真情实感的,所以谭元春说它“甚真甚真,有情人之言”(《古诗归》)。因果相依,不着痕迹地为诗的上一段作了小结。同时,“异乡别”又为下一段写离乡远行之况作了准备。这种“住而未住”、“藕断丝连”的转接方式,很像词中的“过片”。可以想见词中的一些艺术手法,在诗人的创作中早有实践,只不过没有明确地上升为一种文学形式(词)中的自觉的艺术法则。
诗的第二段说车儿在漫漫长途上远行,颠簸摇晃了一天,又是日落黄昏,夜幕笼罩了静寂的大地,眼看周围的人家都掩门入睡了,可是远行的游子直到半夜才盼得一顿晚餐。黑夜里,听着野风呼号,草木哀鸣,更令人肝肠寸断。这几句由白天而写到夜晚,其间有人、有事、有景、有情,脉络清晰,丰而不杂,将行役之苦写得历历在目。“一息不相知,何况异乡别”两句引向对游子征途中苦难生活的描述。“遥遥征驾远”以下六句,游子驱车不停地走向遥远的地方,白日杳杳又到傍晚了。这个时候,在家的人早已关起门来唪觉,而在外的游子,午夜还在做饭。野外的寒风吹动草木,发出萧萧的声响,游子不由悲从心生,肝肠欲断。诗人这几句诗,写出了漂泊天涯,流浪江湖游子的真实感受。“食梅常苦酸,衣葛常苦寒”两句,诗人运用平常的事物,从衣、食这两个角度做比,写出游子在外的“酸”、“苦”,耐人寻味。这里突然插入两个比喻——吃梅总觉得酸,穿着葛麻布衣总是难以御寒的——这必然之理人人皆懂,然其酸、寒之状,他人难言,而只有食者、衣者自知。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必然”与“自知”。行役之苦,只有行子自知,自伤自苦,真切深刻,更为感人;而“必然”又为下文设置了前提,食梅苦酸,衣葛苦寒,一如人情苦别,乃事之必然,无法回避。即使在宾朋满座,丝竹盈耳之时,忧伤的游子亦无法表现出一丝欢颜,正是“长路关山何日尽,满堂丝竹为君愁”(张谓《送人使河源》)。有时候自己也想长歌自慰,但其结果呢,只有引来更深长的愁恨。这就意味着不论客观环境如何,亦不论主观努力如何,行子之愁,愁不可销。诗人总是力图透过离愁表象的描述,以回折顿挫的笔法,将诗思引向更深刻更概括的情理之中;诗中的比喻用得灵活生动、自然贴切,有的能领起全篇,有的则能网络上下,在情理表达,叙事逻辑,章法结构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最后四句诗人满腹忧愁,坐于席上,即便丝竹满座,仍不能忘掉忧愁。要唱辞长歌来聊以自慰,哪知更牵动起心中的悲苦。可这仅仅是“长恨”的开始,日后苦难“万端”会源源不断涌来,腹中悲苦,难于化解,足见其悲苦之深重。
诗歌开篇就用了一个新奇惊人的比喻,把疲于奔波的人对再一次起程比为惊弓之鸟。鸟是因为身体受伤,而人则是心里受伤。因此,当受伤的心再一次听到别离之声,立时紧张而痛苦,完全没有宴饮的心情。再想到自己别离后的遥遥征程,曾经奔波的情景一时跳入脑海。而在傍晚时分,更是令人心碎。别离之后,一边是亲友家人的无尽孤独,一边是游子茫茫的征途。想到这些,再好的东西,都无法下咽,再动听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那忧伤的心情,那痛苦的脸色,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开解了。最后,诗人说,本想振作起来,唱一支歌,自我宽慰,但未曾想到,长歌未尽,憾恨之心再起。这首诗诗人巧妙化用典故,合理运用顶真修辞渲染烘托气氛,格调沉郁,感情真挚。
中唐人以白描叙日常生活,往往曲尽人情。朱庆余《闺意上张水部》写洞房花烛夜后的新嫁娘,令人过目不忘;王建《新嫁娘词》内容如朱诗之续,艺术上亦不相让。
古时常言新媳妇难当,在于夫婿之上还有公婆。夫婿称心还不行,还得婆婆顺眼,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古代女子过门第三天(俗称“过三朝”),照例要下厨做菜,这习俗到清代还保持着,《儒林外史》二十七回:“南京的风俗,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画眉入时固然重要,拿味合口则更为紧要。所以新媳妇总会有几分忐忑不安的。
“三日入厨下”直赋其事,同时也交待出新婚的特定程序。“洗手”本是操作中无关紧要的环节,写出来就有表现新妇慎重小心的功效——看来她是颇为内行,却分明有几分踌躇。原因很简单:“未谙姑(婆婆)食性”。考虑到姑食性的问题,颇见出新妇的精细。同样一道羹汤,兴许有说咸,有说淡。这里不仅有个客观好坏标准,还有个主观好恶标准。“知己不知彼”,是不能稳操胜券的。她需要参谋,还要考虑谁来参谋。夫婿么,十个男儿九粗心,他在回答母亲食性问题上,也许远不如对“画眉深浅”的问题来得那么叫人放心。而女儿才是最体贴娘亲的,女儿的习惯往往来自母亲的习惯,食性亦然。所以新嫁娘找准“小姑”。味”这东西,说不清而辨得出,不消问而只须请“尝”。小姑小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总未成年,还很稚气。她也许心想尝汤而末敢僭先的,所以新嫂子要“遣”而尝之。姑嫂之间,嫂是尊长。对夫婿要低声问,对小姑则可“遣”矣。情事各别,均应服从于规定情景。这两句切合人物的身份和特定的生活情境,写得细腻传神。
诗人写到“尝”字为止,以下的事情,就要由读者去补充了。这样反觉余味无穷,体裁的限制转化为表达的优长。由于诗人善于描写特定情境下的特定心理,寥寥几笔便勾出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慧黠的新嫁娘的形象,生活气息非常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