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雁的诗通常借秋雁南飞的形象,抒发在北方的游子对南方家乡的怀念,以及对北方艰苦环境的厌倦。这首诗却相反,塞北虽苦,但终究是故土。这首诗构思别具一格,主题更上一层楼。
诗歌首句从春到衡阳切入,语气中充满欢欣。诗人一开章就说“春风一夜到衡阳”,仿佛“一夜”之间就可以完成从冬到春的岁序交替。乍看起来,好像有悖于常理,仔细一琢磨,这洋溢着人们对暖风乍至、大地春回的轻松喜悦之情,也从侧面反映了雁儿正久久地等待着春天的到来,因而对此特别敏感,暖风初至,便喜不自胜。
第二句“楚水燕山万里长”,在春暖花开的季节,大雁并不是因此赢得舒缓喘息的时机,而是产生急切离开的归念,忖量着“楚水燕山”的漫漫征程,准备立刻从楚水之畔飞回燕山之旁。这一层跳跃,写出大雁归心的急切,可说是“闻风而动”,绝无犹豫。“楚”,当然是指大雁生活的南方;“燕”,却是寒冷的北国,山水互文见义,正说明从南到北,这中间,要经历千山万水。“万里长”显示了大雁征程的遥远。而此时的江南,春色佳丽,正好流连。对此,人们心头困惑自然转化为对大雁的质疑,不但诗人要“怪”,连读者也要“怪”。
后两句当然是大雁的回答“莫怪春来便归去,江南虽好是他乡。”诗人用托物咏怀的手法,借春雁的口吻表达强烈的思乡情感,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可是王恭是福建闽侯县人,江南本来就是他的故乡,他却说“江南虽好是他乡”,由此看来,诗中的“楚水”、“江南”并非确指某个地域或方位,只不过是一种借代性的语句,指的是享受荣华富贵的朝堂。因而本诗的主题不是表现对故乡的执着的爱,而是表现了诗人想辞官归隐、遁迹林泉,寻找自己精神憩息的家园,也表现了诗人不愿为官,愿过渔樵隐逸生活的意趣。
本诗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取向不同,不写秋雁南归,寄托羁宦北方的士大夫对南方乡土的思念,而是写春雁,在春风吹到衡阳时,不计从“楚水”到“燕山”的“万里”之遥、程途之苦,坚决要回艰苦的北方去。诗旨不在于区别南北地域,而重在表现不留恋温柔富贵的官场,甘愿终老田园过吟啸自得的清高日子。
诗歌四句的结构,从弃优就劣这一违背常情的举动,引出疑问,而后归结到全诗的中心,有助于将主题表现得更鲜明,艺术手法上从反常突出正常,在引起惊诧后再以拟人的口吻亮底,加强了艺术效果。
刘禹锡的《秋词》,一反常调,另辟蹊径,它以其最大的热情讴歌了秋天的美好。更为难得可贵的是,《秋词》还是诗人被贬朗州后的作品,让人佩服刘禹锡的待人处世。原诗两首,这是其第一首。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自宋玉于《九辩》中留下“悲哉,秋之为气也”的名句后,悲,就成了秋的一种色调,一种情绪;愁,也就成了心上的秋了。然而,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我言”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胜春朝”就是诗人对于秋景最为充分的认可。这种认可,绝非仅仅是一时的感性冲动,而是融入了诗人对秋天的更高层次的理性思考。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它给予读者的,不仅仅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
读这样的诗,洋溢在我们心头的,绝非什么悲凉的气息,我们随着诗人的“诗情”,借助诗人想象的翅膀,天马行空般驰骋于碧空之上。于是,鹤飞之冲霄,诗情之旷远,“实”和“虚”便融合在了一起,所获得的全然是一种励志冶情的美的感受。
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表现出的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为我们后人留下的,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