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不到三百字,却包含了丰富的内容,而且极具文采。文章的开头两句,就点出黄鹤楼所在的地方,在武昌城西南角,使人一开始就对黄鹤楼有了明确的印象。“图经”以下五句,阐明黄鹤楼取名的由来。据《图经》载,黄鹤楼是因费祎登仙后,曾驾黄鹤回来在此处休息,于是定名的。后两句更旁征博弓卜提出晋代葛洪的《神仙传》和南朝梁代任昉的《述异记》都记载了关于黄鹤的故事,以证明事实不虚,以增强黄鹤楼命名由来的说服力。仙人乘鹤,本属虚无,而作者却以无作有。这样就给这座楼涂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作者之所以采用神话传说,是为了突出这座楼不同寻常之处,它曾是神仙到过的地方,这样写也是为本文主旨服务,为下文伏笔。接下来几句写楼的外貌:“耸构巍峨,高标巃嵸”一组对偶,刻画楼的整体形象。句中的“耸”和“高”、“巍峨”和“巃嵸”都是高的意思,重叠使用,铺陈楼的高大。“上倚河汉”写楼的顶端,用夸张的手法,极言其高:“下临江流”写楼的底部,进一步交代楼的地理位置,写出楼在江边,“重檐翼馆,四闼霞敞”这一组对偶句是对楼的建筑结构的具体描写。至此,作者对楼的外貌刻画,气势雄伟。“坐窥井邑,俯拍云烟”一组对偶句写登楼的感触,正因为黄鹤楼高入云天,又临大江,所以登楼可以远眺周围城市乡村,弯下腰可以拍击萦绕大楼的云气和烟雾。一个“坐”字,说明无意观景而周围景物尽收眼底“俯拍”二字,构思别致,而“云烟”既能“俯拍”,其身在高处可知:这两句虽未直言楼高,而一座直凌霄汉的高楼已历历如绘,登黄鹤楼如临仙境,于是作者发出“亦荆吴形胜之最也”的感叹。“荆吴形胜之最”这一句,是对楼的重要性作了扼要而有分量的概括。
以上几句对黄鹤楼景物的描写,有上有下,有远有近,有内有外,也有实有虚,行文变化多端,情趣盎然。作者对黄鹤楼的形态己经刻画尽致了,本可以收住,但他意犹未尽,为了确立这座名楼的特殊地位,他又列出“荆吴”以外的东阳的八咏楼和乡的老子祠来作陪衬,说明黄鹤楼能够代替这些楼观以“赏观时物”,“会集灵仙”,突出黄鹤楼的驾在价值。
第二段,作者在介绍了这篇文章的促成者穆宁的本兼各职和籍里之后,接着“下车”二句是颂扬他的政绩,虽是谀词,但乃行文必不可免。以下“道迄”四句,指出黄鹤楼在当地所起的作用,是公余游览或举行宴会的好所在。其中“透迄退公”句与隔句“游必于是”相照应,“登车送远”句又照应隔句“宴必于是”(《文苑英华》本无此四字)。紧接“极长川”两句,是以穆宁的身分远望河山,触景生情,不免追念东汉末年因见王室衰微,登楼兴感而作《登楼赋》的王架;又因穆宁身在黄鹤楼,就很自然地想到当年曾在黄鹤楼上见到仙人驾鹤而至,进而宾主畅叙的荀叔伟。这两句是交代穆刺史兴感之曲,因而才有嘱咐阎泊理撰写这篇《黄鹤楼记》付刻碑石的行动,顺理成章,组合严密。这里,作者对穆宁思想活动的刻画也是真实的。穆宁作为一个高级地方长官和封建文人,在特定环境里有那么一些想法,是符合人物性格的。而后面四句发出有如当年丁令威化鹤归来的感叹,也就更合乎情理了。
这篇《黄鹤楼记》文章虽短,却取材得当,层次分明,用精练的语言高度概括,把黄鹤楼的概况包揽无遗,其中有掌故,有景物,有事实,有议论,也有感慨。用这么短的篇幅包括丰富的内容,不失为一篇情辞并茂的好文章。
词一起两句如高山坠石,劈空而来,力贯全篇。《晋书》卷六《元帝纪》载:西晋亡,晋元帝司马睿偕西阳、汝南、南顿、彭城四王南渡,在建康建立东晋王朝,做了皇帝。时童谣云:“五马浮渡江,一马化为龙。”此借指宋高宗南渡。“经纶”,整理丝缕,理出丝绪叫经,编丝成绳叫缕。引申为筹划治理国家。王安石《祭范颍州文》:“盖公之才,犹不尽试。肆其经纶,功孰与计?”南渡以来,朝廷中缺乏整顿乾坤的能手,以致偏安一隅,朝政腐败。此二句为全篇之冒,后面的议论抒情全由此而发。
接“长安父老,新亭风景”,连用两典:一见《晋书》卷九十八《桓温传》:桓温率军北征,路经长安市东(古称霸上,即咸阳),“居人皆安堵复业,持牛酒迎温于路中者十八九,耆老感泣曰:‘不图今日复见官军’”!此指金人统治下的中原人民。一见《世说新语·言语篇》:东晋初年,“过江诸人,每至美日,辄相邀新亭,藉卉饮宴。周侯中坐而叹曰:‘风景不殊,正自有山河之异!’皆相视流泪”。北宋沦亡,中原父老盼望北伐;南渡的士大夫们,感叹山河变异“可怜依旧”。这就是宋室南迁近六十年来的社会现实!宋高宗在位三十五年,这是个彻头彻尾的投降派,“念徽、钦既返,此身何属”(文征明《满江红》)。任何屈膝叩头的事都做得出来,只求保住自己的小朝廷皇位。宋孝宗初年还有些作为,后来又走上老路。
继指责朝廷中一些大臣清谈误国:“夷甫诸人,神州沉陆,几曾回首”。夷甫即王衍,西晋大臣,曾任宰相。“衍将死,顾而言曰:……向若不祖尚浮虚,戮力以匡天下,犹可不至今日”(《晋书》)卷四十三《王戎传》附王衍)。后桓温自江陵北伐,“过淮泗,践北境,与诸僚属登平乘楼,眺瞩中原,慨然曰:‘遂使神州陆沉,百年丘墟,王夷甫诸人不得不任其责’”。(《晋书》卷九十八《桓温传》)。这里借桓温对王夷甫的批评,斥责南宋当权者使中原沦陷,不思恢复。
通过上述种种有力的议论,于是指出:“算平戎万里,功名本是,真儒事,公知否。”“戎”,我国古代少数民族泛称之一。这里指金人。辛弃疾在带湖闲居,提出“平戎万里”这样严肃的政治问题,既是对韩南涧的期望,更表现出他身在江湖,心存魏阙,对国事的关怀。
“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自战国楚宋玉《九辩》以来,“悲秋”就成为中国古典诗赋的传统主题。而前人以“九九重阳”为题材的诗章词作,更借凄清、萧瑟、衰飒的秋色状景托怨情、兴别恨,少有不着一“悲”字者。诸如王维的“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杜甫的“弟妹萧条各何在,干戈衰谢两相催”、杜牧的“尘世难逢开口笑,菊花须插满头归”、苏轼的“万事到头都是梦,休休,明日黄花蝶也悲”等,或叙写羁旅他乡的孤寂清冷,或叙写羁旅他乡的孤寂清冷,或寄寓伤时忧国的凄怆痛楚,或倾吐落拓失意的抑郁苦闷,或抒发获罪被贬的万端感慨,皆“婉转附物,怊怅切情”。毛泽东的这首词却脱尽古人“悲秋”的窠臼,一扫衰颓萧瑟之气,以壮阔绚丽的诗境、昂扬振奋的豪情,唤起人们为理想而奋斗的英雄气概和高尚情操,独步诗坛。
此词以极富哲理的警句“人生易老天难老”开篇,起势突兀,气势恢宏。“人生易老”是将人格宇宙化,韶光易逝,人生短促,唯其易逝、短促,更当努力进取,建功立业,莫让年华付流水。“天难老”却是将宇宙人格化。寒来暑往,日出月落,春秋更序,光景常新。但“难老”并非“不老 ”,因为“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抗拒的规律”(毛泽东《矛盾论》)。“人生易老”与“天难老”,一有尽,一无穷;一短促,一长久;一变化快,一变化慢。异中有同,同中有异,既对立又统一。这并非“天行键,君子以自强不息”这一古老格言的简单趋附,而是立足于对宇宙、人生的清理并茂的认知和深刻理解的高度,揭示人生真谛和永恒真理,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光辉,具有极强的审美启示力。“岁岁重阳”承首句而来,既是“天难老”的进一步引申,又言及时令,点题明旨,引起下文:“今又重阳,战地黄花分外香”。“今又重阳”是“岁岁重阳”的递进反复,年年都有重阳节,看似不变,其实也在变,各不相同:如今又逢佳节,此地别有一番风光。
古有重阳登高望远、赏菊吟秋的风习。在历代诗文中,重阳节与菊花结下了不解之缘。而身逢乱世的诗人,往往借写菊花表达厌战、反战之情,即菊花是作为战争的对立面出现的。但毛泽东笔下的“黄花”却是和人民革命战争的胜利联系在一起的。这“黄花”既非供隐士高人“吟逸韵”的东篱秋丛,亦非令悲客病夫“感衰怀”的庭院盆景,而是经过硝烟炮火的洗礼,依然在秋风寒霜中绽黄吐芳的满山遍野的野菊花,平凡质朴却生机蓬勃,具有现实与象征的双重性,带有赋和比的特点。词作者是怀着欣悦之情来品味重阳佳景的。黄花装点了战地的重阳,重阳的战地因此更显得美丽。“分外香”三字写出赏菊人此时此地的感受。人逢喜事精神爽,胜利可喜,黄花也显得异常美丽;黄花异常美丽,连她的芳香也远胜于往常。这一句有情有景,有色有香,熔诗情、画意、野趣、哲理于一炉,形成生机盎然的诗境,既歌颂了土地革命战争,又显示了作者诗人兼战士的豪迈旷放的情怀。尽管“人生易老”,但革命者的青春是和战斗、战场、解放全人类的崇高事业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并不叹老怀悲,蹉跎岁月,虚掷光阴,而是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为革命而战,一息尚存,奋斗不止。
下片承“岁岁重阳”“今又重阳”的意脉,写凭高远眺,将诗的意境向更深更阔处开拓。岁岁有重阳,秋去又秋来,“一年一度秋风劲”,这个“劲”字,力度极强,写出秋风摧枯拉朽、驱陈除腐的凌厉威猛之势,笔力雄悍,极有刚健劲道之美。此情豪迈异于东风骀荡、桃红柳绿、莺语燕歌、温柔旖旎的春日风光。但劲烈的西风、肃杀的秋气在作者心中引起的不是哀伤,而是振奋。诗人的感情、战士的气质决定了他的审美选择:“胜似春光,寥廓江天万里霜”。天朗气清,江澄水碧;满山彩霞,遍野云锦,一望无际,铺向天边,极写景色之瑰丽。
整首词有情有景,有色有香,熔诗情画意、野趣、哲理于一炉,形成生机盎然的诗境,既歌颂了土地革命战争,又显示了作者诗人兼战士的豪迈旷放的情怀。以壮阔绚丽的诗境、昂扬振奋的豪情,唤起人们为理想而奋斗的英雄气概和高尚情操。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