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离娄》中说孔丘曾听到有小孩子唱这首歌,并没有指明在何处听到此歌谣; 广为接受的说法是谓指水清澈的样子,并非特指某一江河。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注释:“浪,音郎。沧浪,水名。缨,冠系也”。《楚辞·渔父》写屈原听过渔父唱这首歌,因屈原曾被放汉北。
就诗的蕴含而言,首先,因为江河之水同洗浴联系起来是在天气和暖之时,而且是一件愉快的事,所以这首诗从意象上来说是美的,从情调上来说是轻松的。其次,作为产生在民间的歌谣,似乎同屈原作品中表现出的喜好修洁的思想也不无关系。洗浴和修身,这是至今常被人们联系起来的一对比喻。再次,它表现了一种贴近自然、适应自然的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可以说,它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最基本的思想。
这首歌说:人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态度和行动,清的时候洗冠缨,浊的时候洗脚。就生活实际而言,水浊自然不便洗冠缨,但清水洗脚,也应更好,脚虽贱,不至于没有在清水中洗一下的资格。所以,这首歌乃是表现着一种人生的哲理。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这首诗中提到“水”,提到“我”,提到水的“清浊”变化,它正是揭示了某种关系。由于其语言的质朴和含蓄,人们可以从不同方面来理解。这里首先让人想到的是人同社会、同周围环境的关系问题。《楚辞·渔父》中写屈原在“众人皆醉”的情况下“独醒”,“众人皆浊”的情况下“独清”,因而遭到放逐。渔父是一个隐者,对事物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所谓“不凝滞于物而与世推移”。所以他劝屈原随波逐流,屈原不听,他便唱着这首歌鼓枻而去。渔父是将世事喻为“水”,水之清浊人不能制,但人可以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这,是水所无可奈何的。如果从人同自然的关系上说,掌握规律,为我所用,这是对的。但渔父是以此来表现他无是非、无原则、明哲保身的生活态度,这就有问题了,当然也就同屈原那种坚持真理、九死未悔的精神格格不入。
如果以水喻一个人的品性,以人对清浊有差的水所采取的不同态度喻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则这首歌的启迪意义又不相同:只有你“清”,人们才拿来“濯缨”;如果你“浊”,人们就只拿你来“濯足”。故孔子在听到孺子歌这首歌,便对他的学生说:“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作为人生的经验来说,孔子的解释更具积极意义。
一首诗能够对具有不同阅历、处于不同环境、面临不同问题的人都有启迪,应当是可以不朽的。《孺子歌》正是这样
贺知章在长安做了国子学四门博士后,人们都知道他是个博学多闻、潇洒倜傥的永兴才子,姑表兄弟陆象先最喜与知章说天道地,写诗品文,甚至一日不见,便觉鄙吝之感顿生。时有苏州人顾况者,在京城以机敏善变著称,他们两人说的话南方口音都很重,但北方人倒很爱听。一批朝臣在背后嘲笑道,他们是“南金复生中土”。意思是他们虽长于南方,在南方并不算怎么样,而在北方这样的环境里,倒是发出了金子那样的光彩!有人把此话传给贺知章和顾况听,于是两人先后作诗“回敬”他们,老老实实地讲道理、摆事实,使他们口服心服。贺知章的诗就叫《答朝士》。
“钑镂银盘”指贵族使用的饰有金质的银盘。“蛤蜊”是一种海鲜,河里面也有。上品出自浙江明州和越州,明州的蛤蜊在唐代是贡品,每年派人运送至京师长安。贺知章年青时常在家乡的埭上河中摸蛤蜊吃,味极鲜美。“镜湖”即今绍兴鉴湖,以大禹在会稽山下铸镜的传说而得名。“莼菜”是生长在南方水乡一种味佳质鲜的水生食物,鉴湖和湘湖都养植莼菜,有的用作贡品。据说唐代时把镜湖的莼菜根熬制成汤羹,作为一道名菜用在酒宴上。这两句的意思是:镂金的银盘中盛着哈蜊,簋中盛着莼菜根熬的汤,所以看上去“乱如丝”,唐代长安的官员喜食这种菜汤。(“簋”是一种古人盛食物的汤和盆,一种器具,可译作“碗”)
“乡曲近来佳此味”,是指“东南一曲”的吴越地方,今特别看好哈蜊与莼菜,以为佳肴,并为下句作好铺垫。接着便是“遮渠不道是吴儿”。“吴儿”泛指南方人。贺知章就是吴中四士之一,亦是吴儿。“遮渠”是指北方人,“渠水”在江北的射阳县,另一在郑县之巴岭。“不道”是为什么不说之意。最后两句的意思是:现流行于北方长安的这些佳肴,你们为什么不说是来自吴越,而在别的地方专对南方人故意挑剔呢?贺知章的话比较温和,而顾况则尖锐多了。他作诗写道:“钑镂银盘盛炒鰕,镜湖芰菜乱如麻。汉儿女嫁吴儿妇,吴儿尽是汉儿爷。”诗中的“鰕”指的是南方的斑纹鱼,“爷”是长辈的意思。最后两句是说:“咱们南方人到了北方,娶了个北方老婆,生了个北方儿子,最后南方人不就都成了北方人的爹了么!”顾况也是一个著名作家,他写这诗也许是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