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渔家傲》援禅家语入词,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讲灵云参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
词的下片,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纵横自如,纯任本然的意境。
韦应物诗集中收录寄诸弟诗近二十首,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手足情深的诗人。而正由于出自性情,发自胸臆,所以这首诗虽只是即景拈来,就事写出,却令人感到蕴含深厚,情意悠长。
就章法而言,这首诗看似平铺直叙,顺笔写来,而针线极其绵密。诗的首句从近处着笔,实写客中寒食的景色;末句从远方落想,遥念故园寒食的景色。这一起一收,首尾呼应,紧扣诗题。中间两句,一句暗示独坐异乡,一句明写想念诸弟,上下绾合,承接自然。两句中,一个“独”字、一个“想”字,对全篇有穿针引线的妙用。第二句的“独”字,既是上句“空”字的延伸,又是下句“想”字的伏笔;而第三句的“想”字,既由上句“独”字生发,又统辖下句,直贯到篇末,说明杜陵青草之思是由人及物,由想诸弟而联想及之。从整首诗看,它是句句相承,暗中钩连,一气流转,浑然成章的。
当然,宾虽然不能无主,而主也不能无宾。这首诗的第三句又有赖于上两句和下一句的烘托。这首诗的一、二两句,看来不过如实写出身边景、眼前事,但也含有许多层次和曲折。第一句所写景象,寒食禁火,万户无烟,本来已经够萧索的了,更逢阴雨,又在空斋,再加气候与心情的双重清冷,这样一层加一层地写足了环境气氛。第二句同样有多层意思,“江上”是一层,“流莺”是一层,“坐听”是一层,而“独坐”又是一层。这句,本是随换句而换景,既对春江,又听流莺,一变上句所写的萧索景象,但在本句中却用一个“独”字又折转回来,在多层次中更显示了曲折。两句合起来,对第三句中表达的“想诸弟”之情起了层层烘染、反复衬托的作用。至于紧接在第三句后的结尾一句,把诗笔宕开,寄想象于故园的寒食景色,就更收烘托之妙,进一步托出了“想诸弟”之情,使人更感到情深意远。
这首诗,运笔空灵,妙有含蓄,而主要得力于结尾一句。这个结句,就本句说是景中见情,就全篇说是以景结情,收到藏深情于行间、见风韵于篇外的艺术效果。它与王维《山中送别》诗“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句,都取意于《楚辞。招隐士》“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但王维句是明写,语意实;这一句是暗点,更显得蕴藉有味。它既透露了诗人的归思,也表达了对诸弟、对故园的怀念。这里,人与地的双重怀念是交相触发、融合为一的。
此诗前两句“谷口来相访, 空斋不见君”点明事由,作者来到高冠谷口来拜访朋友,却只见空屋不见人影。大概正因为未见人,就更留意谷口的风景和幽静的环境。“涧花然暮雨,潭树暖春云”,山涧的花在暮雨之中红艳似火,潭边的树为春云笼罩暖意顿生,着实迷人;“门径稀人迹, 檐峰下鹿群”,门前的小径人迹罕至,靠近屋檐的山峰上常跑来鹿群,何其幽静。“衣裳与枕席, 山霭碧氛氲”,屋子里的衣裳和枕席,全被碧色的山雾弥漫侵吞,他的乐于隐居之情溢于言表。
从“谷口”、“涧花”、“暮雨”、“潭树”、“春云”、“檐峰”、“鹿群”、“山霭”等意象,可以看出郑鄂居住地虽然偏僻幽深,却环境优美、高雅、温馨而富有生机,又人人迹稀少和雾气氤氲中可看出郑鄂是隐居山中,过着恬淡闲适生活的隐者。
此诗颇见出岑参写景绘物的不俗功力。诗人艺术嗅觉的灵敏及善于捕捉平凡景物中独特的意蕴,于此诗中得到很好的展现,同时也表现出诗人好新奇巧妙的想象的审美意趣。如三、四句“然”、“暖”二字,即构思巧妙,新人耳目,沈德潜评其“工于烹炼”(见《唐诗别裁》卷十),甚是。全诗优美清幽的环境刻画,渗透着诗人对田园野趣、隐逸生活的追慕和神往,而这种情感又不露声色地隐含在诗人对自然风光细致独特的描写中,这又是岑参诗歌的特色之一。
这首赋开头假设自己(第一人称)受诽谤,引出下文自己不好色,而且用古代圣贤作衬托,重点写赴梁途中的艳遇,再次突出自己不好色,从而表现作者坚守高洁品格的思想。全赋语言清丽华妙,调动多种感官来完成对美女的铺写,在艺术手法上颇有独到之处。
这篇文章的构思明显受到宋玉《登徒子好色赋》的影响,但又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赋一开始便写到作者因美貌而受到邹阳的嫉妒,邹阳以作者的美貌作为攻击目标,诬谤相如“不忠”,有染指后宫的企图。梁孝王问作者道:“子好色乎?”作者则以自己不好色作答。这种开始和《登徒子好色赋》基本一样,只是宋玉变成了司马相如,登徒子变成了邹阳,楚襄王变成了梁孝王,且与《登徒子好色赋》相比,此赋中两人问答的针对性更强,连接更紧凑,序文和正文的过渡也更自然,甚至可以把序文看作是正文的一个段落。为了说明自己的不好色,作者首先针对梁王“子不好色,何若孔墨乎”的诘问指出孔子、墨子这些圣人虽有回避女色的事迹,并不能证明他们不好色,而是尽量避免受到女色的影响,这又更能说明圣人也不免有好色之心。好色本属于一种心理状态,只有在面临色诱时才能判断是否好色,相反,不接近美色就无法证明是否好色。作者的论述带有非常浓的思辨色彩,也为说明自己不好色奠定了前提。接着,作者举了自己的两件不好色之事。
饮食男女为人之常情。作者这种近女色而不为女色所动的态度,大致出于柳下惠坐怀不乱的传说,是过于道德化、理想化的。从人类的自然天性方面说,不一定可取。但从艺术角度说,确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譬如善于选取典型事例。作品中只介绍了两个具体事例,都在说明自己的不好色。前者说东邻女子顾盼自己多年,表现出作者抗拒美色的持久性;后者强调上宫女子之多情,突出了作者拒绝诱惑的坚定性。二者同中有别,意思表达全面充分。再如,善于用情境烘托气氛。尽管作者写了自己在西土时的“室宇辽廓”来概括孤独寂寞的心情,但最为精彩的还在于对上宫客馆中的一段描写。写女子,没有停留于静态容貌的描写,而是从语言、歌声、举止、行为表现其精神意态。不仅如此,还注意到了周围环境,写上宫内外,用了“寂寞云虚,门阁昼掩,暧若神居”和“芳香芬烈,黼帐高张”等语衬托其中女子的娴静美好;写黄昏时则用“玄阴晦冥,流风惨冽,素雪飘零”和“金钮熏香。黼帐低垂,捆褥重陈,角枕横施”作对比,反衬出馆中人情的温暖。此外,此赋扬弃了《登徒子好色赋》中描写丑妇的内容,改变了宋玉一类文学侍臣滑稽和玩世不恭的态度,因而显得非常严肃,同时也包含了作者对于女性的几分尊重。
全赋以散体赋的形式写骚体赋的内容,运用比兴的手法进行全文构思,笔调轻巧灵活,语言晓畅秀丽。
“别浦今朝暗,罗帷午夜愁。”一写天上七夕,牛郎织女相会;一写人间孤男,夜半怅然怀愁。银河是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相会后重又分手的地方,因此称“别浦”。今夜别浦云水迷茫,星汉闪烁,牛女在鹊桥上还能依相偎珍惜这美好的一瞬,互诉别后一年来的相思深情。虽然匆匆一面,仍不免执手相看泪眼而黯然离去,但他们毕竟是喜得重逢,欢情如旧,悲中有乐。默想自身,一年前此夕定情以后就天各一方,重会无日。此刻已到了夜半,正是牛女情浓时;而诗人则只能怅卧罗帷之中,瞪大了眼,在相思中煎熬,心头的愁云越压越重,何况今后能否再见一面也在未知之天,真是“思牵今夜肠应直”(李贺《秋来》)。相比之下,自己的苦况远远超过了牛女。首联透过对比,宾主分明地对自己的相思苦情作了深一层的刻划,可谓出手不凡。
“鹊辞穿线月,花入曝衣楼。”一夜容易,但在离人的心里却又是那般漫长。新月终于悄悄地挂在天边,喜鹊搭桥的时限也已到来。鹊群无可奈何地辞别了银月照映下的人间穿线乞巧的少女,鼓翅飞离而去。牛女重又陷入痛苦相思岁月之中。天色渐明,拂晓的轻寒,秋花映入诗人的曝衣楼。七夕曝衣,是当时的习俗。“花入曝衣楼”这一凄清的情景,定会勾起诗人对一年前七夕定情的缅怀,曝衣楼或许就是他们定情的场所。本来,诗人长夜不寐,一缕情思时时萦绕着那远去的恋人;如今七夕刚过,只有秋花辉映于曝衣楼上,当年伊人的倩影却已渺如黄鹤,杳不可见。这一颔联借用环境的陪衬和触景生情的手法,表现出时间的推移和诗人难以为怀的悲怆心情。
“天上分金境,人间望玉钩。”天已经大亮了,诗人还痴痴地凝望着碧空的半弯缺月,潸然欲涕。月亮本就像一面明镜,眼下却只剩下半轮,真成了破镜。牛郎织女可能都各自拿了一半,苦苦地隔河相望了。然而人间的破镜却难能重圆。望着望着,他多么想借助天上的玉钩把两颗破碎的心钩连到一起,有情人总该重归于好。颈联又着想天外,运用浪漫主义的妙笔,给这一幕爱情悲剧渲染上几丝美丽的光彩,虽然这毕竟属于幻想。
“钱塘苏小小,又值一年秋。”幻想终于破灭了,诗人又回到了残酷的现实中。他日思夜想的恋人,可能是像南齐钱塘苏小小那样的名妓。年前一别,刻骨铭心,不觉又到了秋风瑟瑟的季节。别时容易见时难,诗人的遭际竟然比牛女还要不幸。面对茫茫的前景,一阵阵难以言说的隐痛又袭上诗人心头。这一貌似平谈的结尾,蕴蓄着无限缠绵的情思,表现出怅恨不尽的意味。
全诗以构思的新奇、抒情的深细以及语言的工整稳贴见胜,与李贺歌诗常见的惊才绝艳、秾丽诡奇多少有些不同。他遣词造句均是生活中的常语,抒情含而不露,味而愈出。特别是章法构思之妙实足令人折服,全诗从夜半写到天明,又以牛女的相会映衬自身的孤处,天上人间,融处生哀,充分显示出作者过人的功力。黎简《李长吉集评》说:“昌谷于章法每不大理会,然亦有井然者,须细心寻绎始见。”此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