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王世贞与李攀龙主盟文坛,名重天下。登太白楼,追寻前朝天才诗人的足迹,心中有很多感想。所以,诗的一开头就写当年李白登楼情景:“昔闻李供奉,长啸独登楼。”不称“李太白”而称“李供奉”,称李白刚刚去职的官衔,这就巧妙地交代了李白登楼的时间和背景,李白到山东任城,是在任翰林供奉之后,并说明他虽然被“赐金放还”,却满不在乎,照样地纵情诗酒,放浪山水之间。“长啸独登楼”,“长啸”是魏晋时代阮籍嵇康的名士风度撮口发出悠长情越的声普。这个细节描写,突出了李白的潇洒风神。一个“独”字,更写出其超逸不群和“眼高四海空无人”的气概。
“此地一垂顾,高名百代留。”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座本来不为人注意的济宁南城小楼,一经大诗人“垂顾”,从此百代留名了。这里流露了王世贞景慕、缅怀李白之情,在无限景慕中,也隐隐蕴蓄着作者追踪比附之意。王世贞此时想的是:当年李太白垂顾此地,百代留名,我王世贞如今也来步他的后尘了。明里是颂扬前贤,暗里寄寓着个人的抱负。
“白云海色曙,明月天门秋。”王世贞写自己登楼望断天涯的情景。可是诗人笔下之景,并非全是济宁城楼即目所见,而更多的是作者心中想像的一种海阔天高的境界。此时登上太白楼的王世贞思接千载,多么想与才华盖世的李太白精神上千古相接。于是,他也像李白那样,运用充满神奇幻想的浪漫主义笔法表现自己对这位天才诗人的神往。李白《登太白峰》:“太白与我语,为我开天关。愿乘冷风去,直出浮云间。”王世贞在登临凭吊之际,也进入李白写的那种幻觉境界:仰望海天,明月当空,曙光朦陇,仿佛自己也听到诗仙李白的召唤,即将凌虚乘风而去,进入天界之门,去与他“相期邀云汉”了。
当他猛然从幻境中清醒过来时,又从天上跌落尘寰,不禁产生一种失落感。他感叹:像李白这样的夭才多少年才出一个,酒楼啊酒楼,自李白光临之后,还会有像他这样的人再来登临,使酒楼重新蓬壁生辉么?“欲觅重来者,潺湲济水流。”他心潮澎湃,望着东流入海的济水出神:那i滔滔江水啊,洪波涌起,后浪逐前浪,一浪高一浪。“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类发展史文学发晨史,也是这样。他感咽的神情中,大有“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几百年”之慨。
这首《登太白楼》写作上一个显著的特色,把李白当年登楼和自己今日登楼捏合到一起写,明写大白,暗写自己,写得极有才情,极富个性,表现了王世贞敢于与李白攀比的雄心、气魄,李贽称王世贞“少年跌宕,······气笼百代,愈不可一世”(《藏书》卷二十六)。王世贞这种个性,在这首诗中表现得很突出。这首诗写得也像李白,海阔天空,气条调古,颇得李白诗歌之韵。
这是一首节令诗。作者描写了一派生机勃勃的春日图景,表现出对欣欣向荣之景的渴望。首句写立春时刻冰雪消融,次句以拟人手法写树木感觉到春天的气息。后两句是诗人的想象,诗人仿佛看到眼前处处春风明媚,碧波荡漾。这首诗语句活泼,富有动感。
“律回岁晚冰霜少,春到人间草木知。”写立春节气到来时的景象:冰霜渐渐融化,暖气渐渐回生,冬眠的小动物蠢蠢欲动,花草树木都感觉到了春的信息,万物仿佛从沉睡中睁开了朦胧的眼睛,看着时令的更新,考虑着迎接新春的到来。“冰霜少”,透露出立春以后天气逐渐暖和。“草木知”,透露出冬眠的蛰虫将要苏醒,草木将要萌发抽芽。
诗的首句写出今年立春的特殊性,在旧岁未尽时已经“律回”,抓住冰霜渐少作为春意萌动的表征,写冰霜显得比往年要少。次句写自然界的变化,以拟人笔法写草木发绿,以代替具体的描写,最先告知了春天到来的消息。
“便觉眼前生意满,东风吹水绿参差。”写诗人的悠然遐想:诗人不再有残冬寒冷瑟缩的感觉,走出室外,满目清新,似乎看见了萋萋芳草,灼灼红桃,碧烟轻浮,莺歌燕舞,鹅鸭戏水,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景致。回到眼前,只见宽广的湖面上,东风轻拂,波纹粼粼,水天一色,远帆点点。这就使人进入了一个现实的立春境界,向往着那万紫千红、充满生意的春天早日到来。“生意满”,让读者从中隐现看到茸茸芳草,碧烟轻浮,千红孕苞,鹅鸭戏于晴江,好鸟翔于佳木,春意盎然,处处生机勃勃的景致。
诗的三、四句,诗人借立春来阐发自己的人生哲理,启迪人们要善于发现事物的发展趋势,注意事物发展的内在联系,融情人景,十分形象。末句描绘了春水春风的生动景象,使全诗增色不少,读来如沐春风,有身临其境之感。一个“满”字,把春意写尽,也进而折射出了诗人欣慰的心态。
此诗形象地描绘了立春时节的所见所感,语言朴质清新,以景句结尾,意味无穷。感情丰富,比喻形象,给读者以生机盎然的感觉。诗人捕捉大地回春景象,眼光敏锐,诗语生动,表达的是一种欣喜的心情。在写法上,对仗工整,用词传神,而又不露斧凿痕迹。
全诗以“律回”为契机,律一回,就冰霜少,则春天的温煦可知,“春到人间草木知”,以拟人化的手法:开春草木最先发芽。颇含韵外之致,与苏轼“春江水暖鸭先知”的名句,有异曲同工之妙。结句“东风吹水绿参差”,亦是状物准确生动的好句。以绿波荡漾,把视野引入水天相接的境界,以景结,面余味无穷,给人以开朗畅快的感染,激励人们积极向上,悠然自得而又有无穷遐思。
这是作者悼念亡友文长老的一首诗。这首诗写病中和圆寂之后的文长老,并回首过去的交往以及写世事无常的感叹,赞美了文长老道行高,又发出前缘未尽的思念之情。此篇诗意沉着,语言流美,写得别有深意。
这首诗对前二首诗来说,是总束两人的几次会面。首句写上次见面时文及的病容使他吃惊,次句写此时到来文及已死。“初惊”、“旋觉”两句说明如飘风骤雨,纯出意外。用“鹤瘦”、“云归”比喻病和死,非常切合和尚的身份(唐末五代诗僧贯休不受钱镠改诗的无理要求,就说:“闲云野鹤,何天不可飞!”)。“不可识”、“无处寻”,有空虚无常之感,正显出悼念僧人不同于世俗的特点。
三四两句是有名的巧对。“三过门间”、“一弹指顷”、“老病死”、“去来今”,扣紧佛家术语和两人交往的事实。第一句讲两人交往。佛家以生老病死为四苦,这样写,从诗人自己来说,是感慨世事无常;对文及来说,则如同有解脱意。佛家以“去来今”为三世,这里暗伏结语,有“来世因缘”的意思在内。这两句是流水对,语气直下。如果全用这样的方式,诗易流于滑易。五六句就作一顿挫,“存亡惯见”,重在“惯”字,见亡应流泪,却接以“浑无泪”三字,语特沉重。由文及的圆寂推向已逝的师友,作者的诗集中,在这几年写了不少挽诗。“存亡”二字着眼于“亡”。见亡而泪如泉涌,固然可以表示悲感之深,而泪泉已竭、无可再流则更为沉重。由于习以为常而麻木无泪,心头的沉重更甚于有泪如雨,作者重在此点。作者与文及的交往是因同乡而起,联系他写的第一首,更容易表现出“尚有心”的含意。见同乡死于他乡,见亲朋日渐凋谢,更加深对乡井的怀念,感到归耕无日。这“尚有心”三字又和结语引用《甘泽谣》的故事相联系。
结尾两句,前人赞为用典极切。用圆泽比文及,既赞美他道行高,和第二首“病不开堂道益尊”相应;又有前缘未尽的思念之情。所以这个结尾,前人特别乐于称道。这样正好为三首诗做一总结。这首诗一气呵成,前四句倾泻而出,后四句如纪昀所评,是“曲折顿挫”。特别是五六句那一联,意极沉着而笔力飞动,引出尾联,使人有语尽而情意无尽之感。
“净洗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净洗铛”,虽然是说做好烹调的准备,其实这正是做事或修养身心时虔诚、认真态度的体现。煮肉如此,做一切事情,均须如此。读者可以从这小心翼翼的“净洗铛”中,窥见到苏轼平时修养身心之严谨、真诚。“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水放得不多不少,火要不大不小,这样煨炖,才能将肉烹得又烂又有滋味。苏轼告诉我们,具体实践中,每个环节都要做得稳妥,仔细,来不得半点马虎。透过这一丝不苟的准备与实际操作,我们看到的,不只是烹调本身,而是与对待人生、修炼自身的一种兢兢业业的精神了。
“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不时他自美”。煮猪肉,只要方法得当,缓缓煨炖,到了时候,它自然滋味醇厚,美不可言。这两句,说的是煮肉,而当我们联想到人生的时候,不是正好发现,它切中了那种急功近利的社会人生弊端吗?人生的成熟感悟,是需要时间的。好大喜功、气浮心躁,得到的可能有一时“战果”,其实是失败的结局。
“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人生的精彩往往就在平淡的日常生活当中。像猪肉这司空见惯的食物,人们并不觉得里边有什么奥秘可寻;像炖煮猪肉这样的家常之事,人们也容易忽略探讨其中精益求精的可能性。苏轼的叹息,除了猪肉本身之外,另有一种可供联想的可惜之意——人们在面对生活中种种事物时,或不肯,或不愿意去深入了解并挖掘其潜力。读者应该从他的叹息中,理解猪肉之情以外的深意——真善美就在我们每日每时的生活当中,发现、创造美,乃是我们大有潜力可挖的人生使命与快乐。联想到苏轼在以上所举《答毕仲举书》里把吃猪肉比为修养身心的象征,将那虚无缥缈的(佛学)“龙肉”之类的玄谈加以屏弃的哲理思考,我们或许能更深层理解“黄州好猪肉”这四句诗歌的另一番味道。
“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正因为对亲自创造的烹调艺术,十分满意,所以作者竟吃了“两碗”。“两碗”,不但写出了胃口的满不,更写出了心灵的惬意。作者仿佛早就料到了他人的议论与惊诧,他风趣地说,我吃猪肉,腹满心惬,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外界对我的褒贬,尽可至之度外。了解佛学的读者,知道佛家最讲“心安”,强调看轻外物(包括他人的议论)、重视内心的安定,因此,可以说,东坡的这一“饱得自家君莫管”之平淡结尾,其实是展现了他的佛学修养,蕴涵了深刻的人生感悟的。
值得说明的是,在吟《猪肉颂》之时,苏轼并没有对他的“猪肉观”的人生思考做刻意的诠释、解说,而全在一片笔墨神行之间,有意无意透露着他的佛学修养与对佛学的借鉴、改造,这一点是需要补充说明的。
苏轼此诗题的《猪肉颂》三字中,看似滑稽,实际是在幽默中蕴涵了严肃的主题的。作者的颂,当然包括了在味觉方面的享受,对自身的烹调创新方面的自得;但是当我们了解了苏东坡当时的艰难处境时,就会在诗人享受味觉美味后面,朦胧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一个在为人处世方面,永远追求更高远深刻的情味的,将日常生活与理性思考方面达到“知行合一”理想的哲人。尤其是作者将烹调艺术与人生超越的理想有机结合为一体,为我们所做出了典范——猪肉,是猪肉本身,又象是别的什么。
李白《与韩荆州书》是他初见韩时的一封自荐书。文章开头借用天下谈士的话--“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赞美韩朝宗谦恭下士,识拔人才。接着毛遂自荐,介绍自己的经历、才能和气节。文章表现了李白“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的气概和“日试万言,倚马可待”的自负,以及他不卑不亢,“平交王侯”的性格。文章写得气势雄壮,广为传诵。
李白的《与韩荆州书》在创作上颇具个性。他在漫游荆州时,听说荆州长史韩朝宗喜欢推荐有才之士,便写了这封求荐的信。对于古人而言,尽管这样做也是正常的,但也总是有求于别人的事情。文气大体上总是以谦抑为好,就是说自己的优点,也应含蓄一点。然而李白这篇求荐书,却完全将自己放在与对方平等的地位上,毫无掩饰地讲述自己的才华。把一篇求荐文章,写得文气纵横恣肆,气概凌云。这同样反映了李白纯真无邪的诗人气质,决不因求人而有半点委琐的私意、屈懦的鄙态。这是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才华足以用世,而其用世之志,则在于忠义奋发、以报君国。故求韩荐己,同样完全是出于一片公心;而想象韩如能荐己,同样是出于这一片公心。两片公心的相识,两位贤士的相与,这中间自然不必要有任何世俗的表现。这样,就将这封信写得极其光明磊落,内心无私,文风自然就能尽情地抒发。为此我们现在看到的这篇原本是世俗交际的文字,却犹如他的诗一样,充分表现出他的个性。这里面所具有的,正是“天生我才必有用”那样的自信。
《与韩荆州书》在写作艺术方面的特点是顿挫跌宕,起伏照应。由古及今,以古人喻韩朝宗达三四次之多。渐次道来,而意在言外,发人深思。一些佳句流传至今,如“龙蟠凤逸”、“颖脱而出”、“扬眉吐气”等。典故使用也恰当得体,起到了激发韩朝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