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愚笨的人,有一天到一个很远的朋友家里去。主人便很殷勤地招待。并煮了好几道好菜招待这位客人,可是忘了放盐,所以每道菜都淡而无味。这位客人对主人说:“你今天烧的菜都很名贵,可是淡了一点,所以不太好吃。”主人说:“啊!我忘了放一样东西!”于是到厨房拿了些盐,放进每一道菜,搅拌了一会儿再请客人尝尝,这回每道菜都很美味可口。问主人说:“你放了些什么,菜就那么好吃?”
主人说:“放盐呀!之所以每样菜都好吃,是因为有盐,盐是百味之源。”傻人以为盐嫌然那么好吃,回去每餐都买盐来吃好了,省得煮那么多菜。于是到了街上买了一大包的盐,回到家里急忙打开,抓了一把放进嘴里,苦涩不堪,以为是被那位亲戚骗了。
这是一首离别相思之词。
上片逐步申说,一层一层地表述心中的哀苦:人生聚散,飘忽不定,恰似风吹柳絮一般,而且在离人的感受之中总是觉得欢聚的时光非常短暂,好像刚刚归来马上又要离去,而别后的孤寂愁苦却是漫长无尽的;再进一步说,即便相逢也留他不住,更何况简直就没有相逢的机缘呢!“纵得……何况……”的特定句式,把主人公的哀怨之情抒发得淋漓尽致。
过片以下,情绪虽较舒缓,却集中在对月凝思上,变得更加深沉了。分手之际,神情恍惚,月照朱门的景况也是约略记得。离别之后,每到这个时分,不由便临窗望月,如今已经见它几度圆缺了。可是,月圆人不圆,人间尘世如何比得天上宫阙?转过一层,随即又想到,月宫里的嫦娥仙子也是孤独寂寞的呀,碧海青天,耿耿长夜,她该是如我一般地魂销神伤吧。
历来咏西施的诗篇多把亡吴的根由归之于女色,客观上为封建统治者开脱或减轻了罪责。罗隐这首小诗的特异之处,就是反对这种传统观念,破除了“女人是祸水”的论调,闪射出新的思想光辉。
“家国兴亡自有时,吴人何苦怨西施。”一上来,诗人便鲜明地摆出自己的观点,反对将亡国的责任强加在西施之类妇女身上。这里的“时”,即时会,指促成家国兴亡成败的各种复杂因素。“自有时”表示吴国灭亡自有其深刻的原因,而不应归咎于西施个人,这无疑是正确的看法。有人认为这里含有宿命论成分,其实是出于误解。“何苦”,劝解的口吻中含有嘲讽意味:你们自己误了国家大事,却想要归罪一个弱女子,真是何必呢!当然,挖苦的对象并非一般吴人,而是吴国统治者及其帮闲们。
“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后面这两句巧妙地运用了一个事理上的推论:如果说,西施是颠覆吴国的罪魁祸首,那么,越王并不宠幸女色,后来越国的灭亡又能怪罪于谁呢?尖锐的批驳通过委婉的发问语气表述出来,丝毫不显得剑拔弩张,而由于事实本身具有坚强的逻辑力量,读来仍觉锋芒逼人。
罗隐反对嫁罪妇女的态度是一贯的。僖宗广明年间(880—881),黄巢起义军攻入长安,皇帝仓皇出逃四川,至光启元年(885)才返回京城。诗人有《帝幸蜀》一首绝句记述这件事:“马嵬山色翠依依,又见銮舆幸蜀归。泉下阿蛮应有语,这回休更怨杨妃。”“阿蛮”即“阿瞒”的通假,是唐玄宗的小名。前一回玄宗避安史之乱入蜀,于马嵬坡缢杀杨妃以堵住天下人之口。这一回僖宗再次酿成祸乱奔亡,可找不到新的替罪羊了。诗人故意让九泉之下的玄宗出来现身说法,告诫后来的帝王不要诿过于人,讽刺是够辛辣的。联系《西施》作比照,一咏史,一感时,题材不同,而精神实质并无二致。这样看来,《西施》的意义又何止为历史作翻案而已!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论传诵程度还是《木瓜》更高,它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因此诗主旨说法多不同,而“木瓜”作为文学意象也就被赋予了多种不同的象征意义。其中“臣子思报忠于君主”“爱人定情坚于金玉”“友人馈赠礼轻情重”三种意象逐渐成为“木瓜”意象的主流内涵。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