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近城南已怕行,沈家园里更伤情。”不是用情与景的和谐,而是用它们之间的矛盾,即“路近城南”反而是“已怕行”;走进沈园中却“更伤情”。这种“近”与“怕”,“进”与“更伤”之情的矛盾对立,动人地表现了一种经久未衰的爱情悲痛一触即发的心理,达到了符合人情事理的和谐。
以上两句还通过一路上情感的渐进,逼真地描绘了人物心理的变化。从“路近城南”到“沈家园里”,路程由远至近,面人物心理由“已怕行”到“更伤情"。路近城南毕竟离唐琬的墓地还有相当距离,可是作者就“已怕行”,可见唐琬的墓地对他触动之大早在预料之中,因此早早地就有畏怯之感。到了沈园,唐琬之墓就在眼前,这种伤感之情分量如何就可想而知了。这种人物心理的变化符合一般规律,但放在八十一岁的陆游身上,更显出他对唐琬特殊的深情厚谊。
“香穿客袖梅花在,绿蘸寺桥春水生。”写梅花依然芬芳清香,常常有香气透进游客的衣袖,别致的小桥还是静静地泡在绿水之中,以反写正,以乐景写哀情。五十多年过去了,美景依旧,然而人却不在了,由此形成对照,加倍显出诗人当时心情的凄楚、伤感。
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
词之起句,或先写景后抒情,或先抒情后写景,或情景俱到。盖触景而生情,缘情而后托意,若发端便直叙其事,处理不好往往流于平板呆滞。沈雄在《柳塘词话》中云:“起句言景者多,言情者少,叙事者更少。”这是词家一般应遵循的经验之谈。晏殊这首词却一避熟路,起句叙事,以逞其妙。“资善堂中三十载,旧人多少凋零。”点明地点“资善堂”,时间“三十载”。 “凋零”一词下得切人肺腑,使上句顿增厚意。经过几十年风风雨雨,旧人多与草木一样化为尘土,加一“多”字修饰,可见幸存者无几了。“洛阳旧友一时散,十年会合无二三”(欧阳修《圣俞会饮》)十年尚且凋此,三十年也肯定是凋此。今日与君相见真属意外,伤情悲伤。这意义丰富,它曲折地告诉读者,“最”字,含平日伤情之事很多,而在众多的伤心事之中以“与君相见”为“最”了。表明词人与旧友的感情之深、相见之难了,为相别作为铺垫。“一尊凋旧”承,’旧人多是凋零”而发,人变而物凋旧,以不变之物突出凋零多变之人生。当然,阔别数十载,一旦相见,当有说不完叙不尽的心酸事,但“聊且话平生”,话未出口即戛然而正,仕途不顺,苦难太多而难以倾吐,还是相见日浅所叙不多,多少难以直陈的隐曲尽在这不言之中。
下片以一“别”字承接上文,又领起下文,乃这首词主眼,它把上下片连锁在一起,点明词人与旧友的相会,既是相见,又是相别。“相见时难别亦难”。历经三十载而相遇,可见相见之难,故而离别之尤觉之不易,相会已属罕逢,而相见即相别,更觉别之难舍难分。此时此刻,欲饮而不能饮,欲醉而不能醉,满腔感慨尽倾于“强饮”之中。“雪残风细长亭”,得力处突入一景语,使旧友重逢的凄黯心理因景物的烘托而愈见突出。残雪寒风,长亭送别,更添离别的凄凉之气,时间、地点、人物、景物巧妙地结合,起到了景语皆情语的妙用。最后三句,从未别写到再相逢于京城,是词人对朋友的宽慰之词。实际上,是“归魏”还是“凋零”完全取决于皇帝,皇帝思旧则可以留京,反之则凋何,其结局是不言而明的。晏殊虽称太平宰相富贵词人,也曾多次被贬职离京,屡见迁徙。因此对旧友的坎坷仕途深表同情,同时,也流礴出对朝廷的不满,这在词人的词作中实是少有。
顺治十八年,王士祯至南京,居住秦淮河畔,念秦淮旧事,赋《秦淮杂诗十四首》,以抒兴亡之感。这里选录的是其中的第八首,讽刺南明王朝昏君佞臣沉溺声色,荒淫误国。
前两句记阮大铖进献《燕子笺》诸剧,由戏班演出,引得“君王带笑看”,讽刺南明君臣寻欢作乐,沉迷酒色,必然招致覆亡的下场。后两句意谓秦淮河的流水呜咽悲愤,应该憎恨阮大铖的误国,不宜再怨恨陈朝的孔范了;南明的阮大铖不又是一个孔范吗?
诗人伤时吊古,流露出一种盛衰易代之感。这种诗情意绪似乎并不新鲜,但诗人不将其底蕴和盘托出,而诉诸意象的提炼,这样就自然地造成一种冲淡典雅,清新温婉的艺术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