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人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
这是一首七言古诗,共八句。前六句专写金陵妓。开头两句,诗用行人“窃听琴声”发端,琴声自“碧窗里”传出,表明弹琴的人是女子,琴声能引来行人窃听,可见琴声悠扬优美,弹琴的人技艺娴熟。这两句描写金陵城东的歌妓善弹古琴。“落花一片天上来,随人直度西江水。”以一片落花喻指金陵子,形容她好像仙女,气韵不凡,自天而降落人间,随人们一起渡过西江水,来到金陵。“楚歌吴语”二句,描写金陵子富有情致:金陵子能唱楚歌,她操一口吴侬软语,娇滴滴未成腔调先有情。李白《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小妓金陵歌楚声。”李白对这位才艺、容貌双全的歌妓曾倾心过。他写的诗句“我亦为君饮清酒,君心不肯向人倾”(《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其四),透露过这个消息。
最后两句,诗人以摅写自己的心迹结束全篇。他借用晋朝谢安的典故,喻写自己的意愿。谢安旧时隐居于会稽东山,后来居住金陵,他便筑土山以比拟东山,常携妓纵情游赏。李白的《东山吟》也写过这则典故,他在题下自注:“去江宁城三十五里,晋谢安携妓之所。”诗云:“携妓东土山,怅然悲谢安。”这首《金陵子》结句与《东山吟》意义类似。“谢公正要东山妓,携手林泉处处行”,诗人正邀约金陵子,携手在林泉佳处游赏。谢安志在东山,李白志在林泉,诗意故作放旷,而不满现实、退隐青山之志,隐然可见。魏颢《李翰林集序》记载李白的事迹:云:“ (太白)间携昭阳、金陵之妓,迹类谢康乐(按,谢灵运封康乐公,魏氏误以谢灵运为谢安),故世号李东山。”
摹写歌妓,如果着意于容貌、服饰和纤秾艳丽的色彩,必流于平庸。李白却用宕逸轻灵之笔,清新洒脱的语言,形容金陵子的才艺、气韵、情致,不落俗套,情意缠绵。结句切金陵城,借用谢安典故,比喻自身意绪,就地起兴,喻意恰当,妥贴自然,更增添了诗篇的超逸神韵。
此曲描写久旱雨后,天地间充满生机,农民和作者自己都极为喜悦的心情,反映出作者对农民疾苦的关心和同情。全曲紧紧围绕着“喜雨”二字,充分表现了作者的忧民爱民之心、与民同乐之情。语言通俗易懂,朴实无华,一气呵成,浑然天成。
“万象欲焦枯,一雨足沾濡。天地回生意,风云起壮图。”四句概述久旱遇雨的情形。
久旱不雨,遍野的庄稼树木花草都快要枯死了,正在这时候下了一场大雨,万物都得到了滋润。这是老天爷起死回生救护万物生灵的心意,这场好雨使万物复苏遍地的庄稼又生机勃勃,茁壮地生长起来。
这里,开头两句中的“欲”“足”二字用得好。一个欲字,准确地表现了连年不雨的大旱象,写出了满山遍野的庄稼草木都半死不活,快要枯死的样子,这里的“欲枯焦”并不是俱枯焦,已枯焦,而是眼看就要枯焦了,所以大雨之后,才能马上复苏。
一个“足”字,又充分表现了这场大雨下得大,下得好,已经足足地够用了,救活了眼看要被旱死的庄稼,解除了旱象,遍野的庄稼,大雨之后,又昂起头,挺起胸,像憋足了劲一样,猛长起来;并且,也从中透露出作者压抑不住的满怀喜悦之情。
“农夫,舞破蓑衣绿。和余,欢喜的无是处!”四句,写作者与民同乐。
雨还没有停止,农夫们就高兴地披上蓑衣,高歌狂舞起来,欢跳的蓑衣被扯破了,也不去管他,一直在雨中跳个没完,他们太高兴了,这里的一个“破”字,乍一看,实在并不美;不过,仔细琢磨,就会发现用得很推确,很好。因为此时的农夫是在高兴地狂舞,他们只顾高兴,把什么全忘了,所以把蓑衣扯破也不知道,这次关中大旱连续数年,灾情十分严重;甚至“杀子养母”、“饥民相食”,老百姓简直是活不下去了。这场大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突然而降的,这是救命雨,人们高兴地发狂。
这里的一个“破”字,把此时此刻农民们那种高兴到了发狂程度的情形准确地反映了出来,把管雨舞蹈的农民们的狂欢之情活托了出来。这就使人觉得,这里非用个“破”字不可,不能更易。这又与结句紧紧相连;因为农民们为此狂欢,所以作者也“高兴的无是处”。他和灾民们一样高兴,也高兴地不知道怎么好了。
作者在他生命最后的四个月里,为了治旱救灾,住宿公署,家都不回,白天东奔西跑,夜晚忧思难寐,把头发都愁白了。现在天降大雨,庄稼死而复生农民们个个欢欣若狂,作者也非常高兴。所以他“欢喜的无是处”。这表现了作者对农民的深挚感情。他真是急民之急,与民同急,乐民之乐,与民同乐。在两千年的封建社会里,这样的封建官僚非常少有。像这样的作品,也是很少见的。
这首曲,使读者感到情真意切,好像是在倾听作者的自述经历。最后两句,“和余,欢喜的无是处”,简直可以看见作者的纯真无邪的赤子之心。
蹇叔的论战之道几千年来一直为世人称道,被奉为“知己知彼”的楷模。然而秦穆公没有听从蹇叔的正确意见。秦穆公利令智昏,一意孤行,执意要派孟明视(百里奚的儿子)、白乙丙、西乞术(蹇叔的两个儿子)三帅率部出征。蹇叔实际上已失去进谏的正常渠道,但他仍然不放弃努力——以“哭师”的形式来进谏,直言不讳地指出此次袭郑的必然结果。在送别秦国出征之师的时候,痛哭流涕地警告官兵们说:“恐怕你们这次袭郑不成,反会遭到晋国的埋伏,我只有到崤山去给士兵收尸了。” “哭师”召来了秦伯的诅咒、辱骂,这在封建社会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但是蹇叔继续进谏——以“哭子”的形式来进谏,准确地指出晋国“必御师于崤”。想通过“哭子”的形式再次使自己的意见传导给国君。
文中卜官郭偃和老臣蹇叔的预见有如先知,料事真如神,秦军后来果然在崤山大败而归,兵未发而先哭之,实在是事前就为失败而哭,并非事后诸葛亮。
郭偃托言的所谓“君命大事”,不过是个借口,人们根据经验 完全可以作出类似的判断,乘虚而入,乱而取之,是战争中常用的手法。作为政治家和军事家,如果不具备这种经验和头脑,应 当属于不称职之列。从蹇叔一方看,他作为开国老臣,也具有这方面的经验,对手并非等闲之辈,不可能在非常时刻没有防备,因此,此时出征无异于自投罗网。
秦穆公急欲扩张自己势力的心情,导致他犯了一个致命的常识性的错误,违反了“知己知彼”这个作战的基本前提。敌手早有防备,以逸待劳,必定获胜;劳师远袭,疲惫不堪,没有战斗力,必定惨败。其中原因大概是攻城略地的心情太急切了,以至 连常识都顾不上,当然是咎由自取。马有失前蹄的时候,人也有过失的时候,而在利令智昏的情况下所犯的错误,则是不可宽恕的。利令智昏而犯常识性的错误,更是不可宽恕。
再说,当初秦国曾与晋国一起企图消灭郑国,后来又与郑国订立盟约。此时不仅置盟约不顾,就连从前的同伙也成了觊觎的 对象。言而无信,自食其言,不讲任何道义、仁德,这同样应当遭天谴,遭惩罚。当人心目中没有权威之时,便没有了戒惧;没有了戒惧,就会私欲急剧膨胀;私欲急剧膨胀便会为所欲为,无法无天。春秋的诸侯混战,的确最充分地使人们争权夺利的心理。手法、技巧发挥到了极致,也使命运成了最不可捉模和把握的东西。弱肉强食是普遍流行的无情法则,一朝天子一朝臣,泱泱大国可能在一夜之间倾覆,区区小国也可能在一夜之间暴发起来。由此可见,“先知”是没有的;而充满睿智并富有经验者,往往被人们认为是“先知”。
这篇文章虽短,但结构上却充分体现了《左传》的叙事特色,即情节曲折多变,行文起伏跌宕,叙述有条不紊。文章以秦国老臣蹇叔谏阻、哭师、哭子为线索,复以秦穆公拒谏、诅咒相间其中,使全文在结构上起伏有致、曲折多变。
其次,这篇文章在塑造形象上也充分体现出《左传》通过人物的语言和行动刻画人物性格,将人物与情节结构融为一体的特色。这篇文章虽短,却成功地塑造了一个老成先见、忧国虑远的老臣形象和一个刚愎自用、利令知昏的君主形象。两个形象一明一暗,一显一隐,然而又相互映衬,相得益彰。俗话说,姜是老的辣。蹇叔虽老,但仍不失足智多谋、思深虑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