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题为“有会而作”,“会”即会意之会,指有所感悟和领会。诗通篇直抒胸臆,写其所感和所思,而把具体的事由放在序中作为背景交代。究其缘起,乃是值岁暮之际,新谷未收,又适逢灾年,粮食匮乏到了难以充饥的地步。这种困厄艰苦的境遇似毫无诗意可言,而诗人却从中激扬起对生命的执着之情。诗的首二句,概括了自己贫寒的一生,“弱年”指青年时期,“家乏”是不甚宽裕的意思,“更长饥”就每况愈下,连起码的生存条件也难乎为继了。下面四句以自己的生活实感和体验把这种境遇具体化:“菽麦”两句说只要有粗食充饥就已心满意足,欲吃粱肉更简直是非分之想了。“惄如”两句极言饥寒之切,“惄如”,饥饿状;“亚九饭”,或是“无恶饭”的讹误,意谓饥饿时进食无不觉得可口;“当暑厌寒衣”则指缺衣少穿,故冬不足以御寒而夏又以为累赘。这几句写得恻恻动人,非亲身经历备尝滋味者不能道。“岁月”两句又一笔兜回,将辛酸凄苦而又无可奈何的悲凉心情和盘托出。这里说的“岁月暮”,既指临近年末,又指老之将至。人生本来短暂,而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了此一生,怎不教人悲从中来!以上八句概括了物质上极度匮乏的忧患人生,其中“孰敢慕甘肥”、“如何辛苦悲”两句更是感慨系之,从而以为下文的张本。
诗人并“不戚戚于贫贱”,面对人生的苦难,他反而更加珍视生命。诗人是从身、心两个方面来把握生命的存在的。由“常善粥者心”至“徒没空自遗”四句,是先从“身”方面说。诗人借着对一个故事的评说,弘扬了富有哲学意味的“贵生”精神。这个故事见于《礼记·檀弓》,大意谓齐国饥荒之年,黔敖施粥于路,有饥者蒙袂而来,黔敖曰:“嗟,来食!”饥者因不食嗟来之食而死。诗人从重生的立场,肯定了施粥者的用心,而对蒙袂者的行为则持批评态度。这种贵生思想的渊源主要来自庄子。庄子主张“保身全生”,反对“危身弃生以殉物”,《庄子·骈姆》说:“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人的生命、天性既不应为名利等外物所役使,那么为了区区一事的荣辱而轻易地舍生就死,就是不足取的。当外界的险恶环境使人沦于极其卑微可怜的地步时,这种强调个体生命存在的贵生思想,未始不是弱者的一种精神支柱和自卫武器。诗人为了与苦难抗衡而从中汲取了生存的勇气,因此也是不无积极意义的。“斯滥岂攸志”以下四句,又是从“心”的方面说。诗人不仅重视生命的存活,而且更重视对生命意义的自觉把握。“斯滥”、“固穷”两句,语出《论语·卫灵公》。诗人意谓在贫贱中有无操守,正泾谓分明地把生命的价值判然为二:君子高尚其志,安贫乐道,从而身处忧患之中,却获得了精神上的自由;小人心为物役,自甘沉沦,终于在随波逐流中汩没了自己的天性。诗人选择了前者而否定了后者,并且以前贤作为师法的榜样而自勉。最末的“馁也已矣夫,在昔余多师”两句,表现了主人公以固穷之志直面患难的坚强决心。诗人从“贵生”、“守志”也即身心两个方面领悟了生命的真谛,这就是此诗“有会”的主旨所在。陶渊明把庄子对生命的哲思和儒家的自强不息精神结合起来,从而表现了人的生命力的激扬,表现出历劫不灭、睥睨忧患的内在力量。现实的色调愈是灰暗和沉闷,其主体精神反而愈见活跃和高昂。陶渊明其人其诗之所以感召了无数后人的奥秘,其实就正在于此。
全诗四句为一层次,结构严谨,而句法纵收反正,夭如矫龙。第二层次述及何以卒岁,以之引导第三层次对不食“嗟来之食”的非议,反映了自己苦况深到近于欲乞的程度,然后是经过深思的正面判定:斯滥为反,固穷为正。疑团顿然冰释,主题豁然鲜明。
这是一首写景寓意诗,前两句写景,极写柳树的美态,诗人所抓的着眼点是柳条,写出了动态、形态和色泽显出它的材质之美。后两句写的是诗人对柳树遭遇及自己的评价,因为柳树所生之地不得其位,而不能得到人的欣赏,寓意怀才不遇而鸣不平,含蓄地抨击了当时的人才选拔机制和相关政府官员。
此诗前两句写柳的风姿可爱,后两句抒发感慨,是一首咏物言志的七绝。
诗中写的是春日的垂柳。最能表现垂柳特色的,是它的枝条,此诗亦即于此着笔。首句写枝条之盛,舞姿之美。“春风千万枝”,是说春风吹拂,千丝万缕的柳枝,随风起舞。一树而千万枝,可见柳之繁茂。次句极写柳枝之秀色夺目,柔嫩多姿。春风和煦,柳枝绽出细叶嫩芽,望去一片嫩黄;细长的柳枝,随风飘荡,比丝缕还要柔软。“金色”、“丝”,比譬形象,写尽早春新柳又嫩又软之娇态。此句上承春风,写的仍是风中情景,风中之柳,才更能显出枝条之软。句中叠用两个“于”字,接连比况,更加突出了“软”和“嫩”,而且使节奏轻快流动,与诗中欣喜赞美之情非常协调。这两句把垂柳之生机横溢,秀色照人,轻盈袅娜,写得极生动。《唐宋诗醇》称此诗“风致翩翩”,确是中肯之论。
这样美好的一株垂柳,照理应当受到人们的赞赏,为人珍爱;但诗人笔锋一转,写的却是它荒凉冷落的处境。
诗于第三句才交代垂柳生长之地,有意给人以突兀之感,在诗意转折处加重特写,强调垂柳之不得其地。“西角”为背阳阴寒之地,“荒园”为无人所到之处,生长在这样的场所,垂柳再好,又有谁来一顾呢?只好终日寂寞了。反过来说,那些不如此柳的,因为生得其地,却备受称赞,为人爱惜。诗人对垂柳表达了深深的惋惜。这里的孤寂落寞,同前两句所写的动人风姿,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对比越是鲜明,越是突出了感叹的强烈。
这首咏物诗,抒发了对永丰柳的痛惜之情,实际上就是对当时政治腐败、人才埋没的感慨。白居易生活的时期,由于朋党斗争激烈,不少有才能的人都受到排挤。诗人自己,也为避朋党倾轧,自请外放,长期远离京城。此诗所写,亦当含有诗人自己的身世感慨在内。
此诗将咏物和寓意熔在一起,不着一丝痕迹。全诗明白晓畅,有如民歌,加以描写生动传神,当时就“遍流京都”。后来苏轼写《洞仙歌》词咏柳,有“永丰坊那畔,尽日无人,谁见金丝弄晴昼”之句,隐括此诗,读来仍然令人有无限低回之感,足见其艺术力量感人至深了。
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
亲朋会饮,本为乐事。但此诗所写,却不是冥饮之乐,而是由此引发的诗人的幽恨悲情。
此诗的前半写初秋崇让宅的景象。清池前横,修竹环绕,地方可谓清幽已极。但诗中用“风”、“露”点染,立刻使之带上浓重的悲切气氛。露凝如霰,说明露重天寒。下面接着再用风加重描写。诗人把主观的强烈感情赋予客观事物,所以见得风摇翠竹,飒飒作响,也像在悲泣一般。开头两句,是用环境的凄清,衬托诗人心境的凄楚。下面两句,则是借环境景物,抒发人生的感叹。“浮世”,此处谓世事不定、生命短暂。“聚散”虽兼含两义,重点是在“散”(别离)上。从诗的后半看,这里主要是对妻子而言,同时也兼指筵上之人,因为筵终席散,大家又当别去,它与下联的“灯”、“酒”,关合诗题“宴”字。诗人此前,先是给人作幕僚,以后在朝廷作小官,继而在县里为吏,后来又作幕僚,颠沛流离,东西奔波,常与妻子分离。第三句的感叹,正是诗人坎坷经历的沉痛总结。第四句上承首句的“风”,意谓:“人生固然常多分离,池中的红荷,为什么也被风吹得零落缤纷呢?”不用直叙而用反问,可以加强感叹痛惜的语气;对红荷的痛惜,正是对人生难得团聚的痛惜。这一联“浮世”对“红蕖”,“本来”对“何事”,对仗比较自由,何焯说它是“变体”,纪昀也说“三四对法活似江西派不经意诗”(《李义山诗集辑评》),可以说是李商隐对律诗的一个发展。
上面四句是即景生情,融情入景,下面四句则是直接发抒感慨。第五句上承第三句的“聚散”,写对妻子的深切思念。“悠扬”形容“归梦”的悠长。“归梦”又和“灯”联系起来,意味深长。梦自然使人联想到夜,夜又使人联想到灯。读这句诗,使人仿佛看到一盏孤灯伴着诗人朦胧入梦的景象,幽微的灯光,好像在向人诉说诗人梦中与妻子相会的情景,比起直叙梦中思念来,意境更美,更富诗意。第六句上承第三句的“浮世”,是说因为失意无聊,只好以酒浇愁。句中用一“知”字,使酒带上人情,似乎也在为诗人的坎坷遭遇痛惜不平。两句中“惟”和“独”,都起着一种强调、渲染的作用,表现出诗人的冷落、孤寂之感。失意之悲,别离之痛,郁结在诗人胸中,终于宣泄出来:“难道直到白头都只是这样下去吗?归隐嵩山之南的苍松白雪之中,才是我的夙愿啊!”中岳嵩山,是古代著名的学道隐居之地。“松雪”喻高洁的品性和节操。诗人于无可奈何之中想到归隐山林,这只是仕途坎坷、壮怀未成的幽愤而已。
“情深”(钱良择评语),是此诗的特色。诗人将“比”“兴”这两种手法揉合在一起,用环境景物,烘托渲染自己的思想感情。风露塘竹之悲,触动加深了人之悲切;红荷的离披,也象征着人的别离;客中苦酒,像在悲叹一样;寒夜孤灯,仿佛也在凄惋幽思;即使是嵩山的松雪,好像也在召唤着诗人归去,总之,没有一物不解人意,不含着深情。因情见景,情由景发,情景交融,融为一体,读之撼动人心。